家住鹿港鎮郊的農村,世代務農,家人節儉成性。

考上私立大學之後,再三掙扎著要不要繼續升學,因為昂貴的學費不是家庭經濟可以負擔得起,可是父母親堅定地說:「只要有書念,學費再貴都可以向親戚朋友借。」於是我又繼續就讀。

為了分擔家庭經濟,我在學校申請到一份工讀的機會,每天早上六點多到學校訓導處,打掃地板、擦窗戶、擦桌子、燒開水、泡茶,每月工讀費三百元,兩個月領一次工資。

當我領到第一次工資六百元時,心裡想著如何減輕父母的辛苦,礙於金額不是很大,斟酌之後買了一個十六人份大同電鍋提回家,母親勤儉持家,認為電鍋耗電、太奢侈,家裡有的是稻草和木材,電鍋擱置半年後才開封使用,那是民國五十九年的時候,如今電鍋還在,父母卻往生了,睹物思親,常讓我淚滿襟,尤其自責父母在時沒能力奉上山珍海味。

畢業後到台北上班,在私人醫院當護理人員,領到第一次薪水一千七百元,我到當時台北有名的欣欣百貨公司買了一件男睡袍和一件女睡袍,總共六百元,又買了兩斤荔枝,當時荔枝算是名貴的水果,一斤八十元,住在鄉下的家人根本不可能買那麼昂貴的水果吃。

用包裹寄回鹿港鄉下,郵差因為郵件大、沒直接送郵包到我家,只遞一張通知認領單,父親忙著農田的事,三天後才抽空騎鐵馬去街上郵局領,結果荔枝早就黑掉、壞掉了,好在還有兩件漂亮的睡袍。

事隔多年,家人聚會話家常,還會提到那些被丟進垃圾桶的荔枝,弟弟沒吃到荔枝,所以常調侃我:「大學生有夠笨!楊貴妃要吃的荔枝都嘛連夜快馬加鞭地送到,怎能寄包裹放在郵局裡過夜?」唉!都怪當時沒有所謂的「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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