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1.31  研提釋憲 李進勇:法部只有內閣立場 劉鳳琴/台北報導

對於行政院要求法務部就憲法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權研提釋憲的指示,儘管檢察總長陳聰明已表明立場,認為法務部不宜聲請,內部研究意見也朝向否定說,但問及法務部的立場,政次李進勇昨天表示,「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內閣的立場。」

依李進勇的說法,是否意味研究結果就算舉出一籮筐的反對意見,認為法務部沒有聲請釋憲的地位,但只要行政院一聲令下,法務部還是得唯上意是從,依指示研提聲請?

基層檢察官批沒擔當

基層檢察官聽聞李進勇說法都表示不可思議,批評法務部太沒擔當,嚴重打擊士氣;也有檢察官語帶嘲諷地表示體諒,次長和部長都是政務官,官位是上面給的,和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立場本來有別,當然要聽上面的。

大法官是上周四決議不受理民進立院黨團所提的釋憲案,可能事先風聞大法官的心證,因此上周三的行政院會中,蘇貞昌特別指示法務部針對國務機費憲法五十二條的爭議,研提釋憲的可能。

奉政院指示後,法務部先後召開過二次會議,指示由檢察司、法律事務司及法規會廣泛蒐集資料,進行研議,明定本周一交出報告,並由法律事務司彙整。

據了解,檢察司提的完全是反對意見,認為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並未起訴總統,而是將其涉案部分暫行簽結。釋字三八八號解釋,也說總統不受刑事訴究之特權或豁免權,是針對其職位而設,非對其個人之保障。總統涉內亂、外患以外之罪,僅發生任內暫時不受訴追的問題,卸職後還是可以偵辦,起訴其他共犯不涉違憲。

法律事務司傾向不提

法律事務司除司長外,其餘成員並非檢察官,但研究也傾向不宜提出,認為可以提出的唯一理由是法務部及行政院都屬於中央部會,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有提出的權利,但前提須必須是與行使職權有關。國務機要費案是檢察官起訴的,與法務部的職權並沒有關係,有當事人不適格的問題。參事室也臚列了所蒐集的反對意見,雖然尚未下結論,但傾向反對說。

雖然李進勇表示研究意見還在彙整,事實上因今天有院會,怕部長問及,昨天下班前法律事務司已完成彙整。不過因施茂林昨天南下參加毒品替代療法的活動,尚未看到研究報告,如果今天院會前部長問及,法律事務司會提呈研究報告給施部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13100005,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1.31 
奉命釋憲 這種法務部長不當也罷
楊肅民/特稿

法務部政次李進勇昨天對國務機要費案,引發的憲法第五十二條刑事豁免權爭議,表示「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言下之意,如果行政院要求擬釋憲案,法務部也會照辦。法務部是「正義之部」,如果行政院要求「引刀自宮」也要遵照辦理,法務部就不配稱Ministry Of Justice。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法務部針對憲法第五十二條的適用研提釋憲案,法務部長施茂林上周指示所屬相關單位研究。據悉,三個業務單位研究都認為,「不管是行政院或法務部,並沒有釋憲的法律地位和空間。」

不過,針對本報昨天所披露的消息,法務部十分緊張,只表示還在彙整中,政次李進勇並出面召開記者會,表示「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

這樣的說法不禁讓人十分洩氣,三個業務單位的研究意見,難道只是內參?最後結果還是必須依照蘇揆的指示,只要行政院執意要提,法務部就算內部研究出「不宜提」的共識,也不得不曲意奉行?

法務部是正義之部,所以過去掃黑、肅貪、肅毒等政策,都是高擎大旗,作正義之師。就算是行政院的法律顧問,所提的方案當然也是對國家有利的見解,而不是去圖利某個私人。

尼克森水門案爆發,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考克斯發出傳票,要求總統尼克森交出祕密錄音帶。尼克森大怒,下令司法部長李察遜開除考克斯。但李察遜不從,並且遞出辭呈。接著,副部長洛克爾蕭斯也跟進請辭,最後只好由常任副部長博克下令終結考克斯的職位。這就是著名的「周末夜大屠殺」。

但是,接替考克斯的特別檢察官賈瓦斯基仍不手軟,繼續對尼克森窮追猛打,終於追出水門事件。有人問李察遜,為何不服從尼克森的命令?他說:「總統任命我,是要我擔任國家的司法部長,而不是尼克森的司法部長。」

施茂林當的是國家的法務部長,不是蘇貞昌的個人法務部長,也不是陳水扁的法務部長。如果事理、法理都不允許去提釋憲案,拚著烏紗帽不戴,也要據理向上級說不。如果一定要曲從長官要求「奉命釋憲」,這樣的部長不當也罷。施部長應以水門案的李察遜為榜樣,將來司法史也會記下這一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13100006,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1.31 
面對司法正義 法部豈可沒立場?
劉鳳琴/特稿

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對於憲法五十二條釋憲案問題,有新的世說新語:「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內閣的立場。」

李進勇此言一出,馬上招來質疑「既然如此,何必還要幕僚研究?」更令檢察基層錯愕,未來辦案是否先問權貴,不問真理正義?

國務機要費案,並非不能提釋憲案,但絕非由法務部代為研提。法務部並非陳水扁總統的法律顧問,憑什麼浪費國家資源幫涉及貪汙的總統研提釋憲案?遑論扁家貪汙,和法務部行使職權上發生憲法疑義又有何干係?別忘了,陳瑞仁檢察官反覆提醒一件事:他可沒起訴總統。

國務機要費案進入審判後,律師團主打的攻防策略,就在釋憲一途,並與起訴檢察官在法庭裡針鋒相對。不過合議庭早裁定沒有釋憲必要,法務部於情、於理、於法,都不該充當被告律師團背後的操刀手,幫忙研提釋憲,這叫在前方打仗的檢察官情何以堪?

李進勇說「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持平而論不能說完全錯誤,但要看所指為何。如果是一般行政事務,基於行政院團隊的精神,各部會是不該有單獨的立場。但面臨大是大非的司法正義,法務部豈可沒立場?

法務部是行政院的法律顧問,理應提供明確的法律意見,讓政院作正確的判斷;對於法律問題就只有法律的立場或正義的立場,違背這些基本原則,不僅有違法律人的基本信念,更對民主憲政作了最壞的示範。

或許在行政院會那樣的場合,閣揆令下,部長即使不好立即拒絕,但事後基於法律人的風骨,大可據理力爭甚而掛冠求去。如今曲意求全「遵旨」研究,呈現的意見也都認為法務部及行政院有當事人不適格的問題,法務部再不濟,也應該尊重研究意見,豈能刻意搞什麼兩案併陳,在否定說外再弄個肯定說。

民進黨團之前的連署提案,遭大法官駁回不受理,有了前車之鑑,法務部不能再重蹈覆轍。何況陳水扁總統已親上火線提出釋憲,法務部更沒必要多此一舉。

即使行政院的立場與法務部相左,身為法律顧問,法務部亦應竭盡所能說服政院,讓行政院了解其中的不妥。蘇揆也是法律人,該懂得拿捏分寸,若強令下屬明知不可而為之,抱薪救火,恐將得不償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13100007,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1.31 
檢改會勸法部「勿強行為之」
張孝義/台北報導

應政院指示,法務部針對國務機要費研議釋憲意見,針對政務次長李進勇指稱法務部的「內閣立場」一事,檢改會發言人陳鋕銘表示,對於法務部的「立場」沒有意見,但是,他懇勸法務部「眾人皆曰不可,不要強行為之」。

陳鋕銘表示,法務部口中的「內閣立場」並沒有具體說明法務部未來可能採行的作為,所以檢改會無從評斷這個「內閣立場」。如果這樣的說法是指未來如果政院命令法務部提出釋憲聲請案,法務部基於內閣一員的立場,仍會奉命行事,「法務部堅持要出醜,就去出醜吧!」

陳鋕銘說,先前民進黨提出的釋憲聲請、立委提出的釋憲聲請,都被大法官會議以「不適格」駁回。法務部若提出釋憲聲請,如果不符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資格要件,還是會被駁掉,所以法務部會不會提釋憲聲請案並不是重點。

陳鋕銘指出,基於法務部算是檢察系統的大家長,還誠懇建議法務部「眾人皆曰不可,就不要強行為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13100008,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1.31 
國務費案 曾天賜羅勝順遊說龔金源簽假單據
黎珍珍/台北報導、唐玉麟/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開庭多次,總統府仍堅稱其使用方式涉及國家機密。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昨天揭露總統府如何「炮製」「甲君」龔金源這個「假○○七」的過程。他說,當初奉命找龔金源幫忙的有二人,除了曾天賜,還有羅勝順。而龔金源簽下三張共六百萬元的收據,都是用「James」這個假名。

李慶華表示,媒體去年六月二十二日報導總統府以假發票報國務機要費之後,陳水扁請了兩個人和龔金源接觸,請龔金源幫忙。這兩人一是曾天賜,一是華紙董事長羅勝順。李慶華說,龔金源為人闊氣大方,和羅勝順熟悉的程度更甚於曾天賜。

李慶華表示,龔金源做生意長住上海,但他因陳水扁的關係,當上第一金控官股董事,要回台灣開董事會。第一金控去年六月二十三日、七月十三日開董事會,龔金源在這段期間回台,曾、羅二人就約了龔見面。李慶華透露,曾、羅向龔金源表示,國務機要費有一五○萬元報帳發票「出了點狀況」,怕有關單位來查,他們希望龔金源擔下這一五○萬元,就說是龔承扁之命進行機密工作所收取的工作費,但因工作性質需要,才蒐集發票來報帳。

李慶華表示,當時曾、羅二人要龔金源簽下一張金額一五○萬元的單據,龔用他的中文本名簽了。但幾天後,兩人又約龔見面,向龔表示,經過府內會計部門查核發現,出問題的發票金額是六百萬元,主要是國賓飯店、凱悅飯店的消費,希望龔再幫忙。

李慶華說,龔金源看到金額變成六百萬元,有些顧慮,不願再用中文名字簽字,也不願意用他的英文名字「Lawrence」簽。三人經過商量,決定讓龔用「James」這個英文名字簽字,龔後來簽了三張單據,金額各為四百萬、一五○萬、五十萬。龔簽字之後,曾天賜拿出龔上一次簽的一五○萬元單據,當場撕掉。

李慶華表示,不久後,曾告訴龔,此事已向陳水扁報告,扁則請曾轉告龔說,因事涉敏感,他不便親自向龔道謝,龔的幫助他永記在心。而曾天賜和李碧君、林德訓、陳鎮慧串好說辭,龔金源則在八月二十四日離開台灣,至今沒有回來過。

李慶華說,這就是整個「偽造○○七」的騙局過程。巧的是,龔金源簽單據的英文名字James,正好和○○七主角詹姆士.龐德同名。去年七月二十日經媒體報導,這個假的○○七故事正式搬上檯面。

李慶華說,龔金源雖用假名簽單據,可以避免萬一有人看到這三張單據,從中英文名稱中查到「甲君」的真實身分,但若檢察官調查,仍可從筆跡得知這是龔的親筆簽名。

李慶華強調,他所說的情節都是事實,陳水扁、龔金源、曾天賜、羅勝順心知肚明,而且他連龔等三人見面會談的地點都知道,如果總統府再否認,他不排除抖出更多內幕。李慶華呼籲法庭約談龔金源和羅勝順,也呼籲龔金源回國報到,向法庭說明一切。

立委李慶華昨天爆料去年六月廿三日或七月十三日第一金控舉行董事會時,中華紙漿董事長羅勝順要求第一金董事龔金源做南線外交「偽造」事宜。對此,龔金源的太太表示,這從來沒有聽說過,她先生去年八月廿四日赴大陸後,迄今未能回台。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13100009,00.html




國務費釋憲 法務部「唯命是從」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7.01.31 03:20 am


行政院指示法務部研究國務機要費案聲請釋憲,法務部昨天舉行記者會表態說,「做為內閣的一員,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換句話說,只要行政院指示法務部提釋憲,法務部一定照辦。

據了解,法務部內部多數意見認為,國務費案的起訴並無疑義,從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檢察官的偵查與法務部行使職權無關。雖然部長施茂林要求提出正、反意見,包括檢察司與法律事務司多數意見都認為,行政院與法務部對釋憲聲請都不適格。

法務部表態的立場,引起許多檢察官質疑,認為法務部一切以行政院「唯命是從」,悖離檢察系統期待,實在不可思議。有檢察官搖頭說:「有必要為了當官就違背法律良心嗎?」

檢協會多位幹部昨天也對法務部表示的「沒有法務部單獨的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立場」,感到失望與震驚。檢協會認為,法務部身為國家的法律顧問,應該忠誠地就法律規定提出意見,怎麼可以說沒有法務部的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如果行政院就個案對法務部作指示,法務部也要依據行政院立場決定檢察官該不該聲押或起訴被告嗎?

檢察總長陳聰明明確表示,檢方已對國務費案提起公訴,沒有適用憲法疑義,檢方不會提出釋憲,法務部也不宜提出。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對此指出,社會上有很多分歧看法,行政院才要法務部研究釋憲可能性。

相較於檢察總長的明確立場,面對記者追問法務部立場究竟為何時,李進勇回答:「法務部做為內閣的一員,立場與行政院一致。」「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

法界人士認為,由於府院黨已全力要為第一家庭從國務費案脫身,行政院立場幾可確認;法務部公開表態與行政院的立場一致,未來即使總統府聲請釋憲案遭駁回,行政院或法務部都可能輪番提出聲請。

對於行政院與法務部皆不適格提出釋憲聲請的內部多數意見,法務部還特別強調行政院上周交辦針對憲法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權可否提釋憲案,已舉行兩次會議、並指示法規會、法律事務司及檢察司研究相關法律見解。待彙整具體結論後報行政院裁奪,法務部會依行政院指示行事。

http://www.udn.com/2007/1/31/NEWS/NATIONAL/NAT1/3710054.shtml



國務費案》劉承武暗批施茂林沒格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7.01.31 03:08 pm


法務部奉命研提釋憲,從政務次長李進勇口中講出「法務部只有內閣的立場」,引發基層檢察官的強烈不滿,檢改會成員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上午暗指法務部長施茂林沒格,他強調,施身為檢察機關的大家長,理應維護檢察官對外的獨立,才有部長的格,否則,一個人無格,就無局,無局就沒好造化。

劉承武表示,檢察機關隸屬在小小的法務部長麾下,從行政院要求法務部研提總統刑事豁免權釋憲案,不難看出要達到檢察官的獨立辦案、反干預的理想,還很遙遠。

他說,「法務部只有內閣的立場」這件事,讓全民發現,成立「檢察總署」的時機到了,未來希望推動法院組織法的修正,讓檢察機關隸屬在院級單位之下,接受監督,而不是現在的法務部之下,如此檢察官才能有真正對外獨立辦案的空間。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行政院要求法務部就國務機要費案研議是否釋憲,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昨晚在記者會中說溜嘴,表示研提釋憲法務部只有內閣立場,道出法務部的想「兩面討好」的真心話,由於法務部長施茂林交辦研議,幕僚單位的研究結果全部傾向反對,顯與蘇貞昌院長意見相左,日後,法務部將結論報院裁奪。

昨天下午,法務部針對報載「法部釋憲研究指出:政院法部皆無法律地位釋憲」的報導,由政務次長李進勇召開記者會澄清,同時備妥新聞稿,強調目前幕僚司仍在廣泛蒐集資料,多層面研究中,尚無具體結論,澄清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

由於李進勇的嚴正澄清說明,一再避開研議的結論,在媒體記者追問下,李進勇竟脫口說出,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內閣的立場,語畢,參與記者會的媒體一陣譁然。

據了解,法務部長施茂林,面對蘇貞昌院長交辦的研議釋憲動作,雖對外強調交由部內法規會、法律事務司及檢察司研究中,研議結論全都傾向不提釋憲的立場,雖然結論已明,但法務部昨天對外的新聞稿,絕口不提,還刻意閃避,表示目前還沒有結論,且戰且走的姿態甚明。

http://www.udn.com/2007/1/31/NEWS/NATIONAL/NAT1/3710452.shtml




國務費案》李進勇:檢察權獨立 法部堅定維持

【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電】 2007.01.31 04:14 pm


外界質疑法務部對釋憲案沒有立場,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今天鄭重否認,他指報載內容與事實不符,並強調法務部對偵辦中個案一向秉持不干預、不指導、不參與的原則,立場堅定從未改變,並支持檢察官抗拒外界的不當干預,挺身捍衛並維護檢察權的獨立行使。

媒體報導,李進勇昨天在記者會強調「法務部沒有單獨的立場,只有行政院內閣的立場」,意謂只要行政院一聲令下,法務部將唯上意是從。

李進勇今天指出,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法務部只是內閣團隊的一員,相關政務的推動成敗責任,自當向行政院負責,這是憲政制度與責任政治的基本原則,與檢察權的獨立行使涇渭分明,應該明確釐清。

他表示,行政院在一月二十四日交辦法務部關於憲法第五十二條可否研提釋憲案,並非屬於檢察權行使事項,至為明確;本案法務部依職掌研提法律意見,等到彙整完成獲致具體結論後,將報行政院作最後定奪。

http://www.udn.com/2007/1/31/NEWS/NATIONAL/NAT1/3710663.shtml



國務費案》假線民龔金源 羅太太先生牽線

【聯合報/記者陳志平、王聖藜、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7.01.31 03:20 am


國務機要費案周五再開庭,立委李慶華昨天爆料,第一夫人密友羅太太的先生羅勝順及總統親信曾天賜,去年中介入遊說台商龔金源,以線民身分擔下總統六百萬假發票報帳的責任,由於龔金源有所顧忌,最後只肯簽下假名James。

對於立委李慶華的爆料,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昨天晚間表示,檢方偵查本來就不認為龔金源是一個機密外交工作執行者,不知如何回應李慶華的說法。

查黑中心指出,並沒有認定龔金源是執行陳水扁總統機密外交的人,李慶華指龔金源是由羅勝順、曾天賜替總統牽線,之前即有聽說過,但查黑中心不太清楚。

外貿協會副董事長曾天賜昨天則表示,相關說法都是胡說八道。

李慶華指出,去年年中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涉及假發票報帳遭李慧芬揭露,總統府緊急研商決定請陳總統老友兼金主龔金源協助解決,由於龔金源早已將事業重心轉往大陸,總統親信曾天賜及和龔金源有深厚交情的羅勝順,因此於去年六月廿三日、七月十三日龔金源返台參加第一金控董事會時,開口請龔金源幫忙。

李慶華指出,曾天賜與羅勝順以總統府有一百五十萬元發票報帳有狀況為由,希望龔金源假稱曾收受一百五十萬元情報費,並以等值發票供總統府報帳,龔金源爽快同意後,在領據上簽下中文真名。沒想到幾天後,曾、羅兩人再邀龔金源見面表示,有問題的發票總數為六百萬元,直言陳總統希望龔金源能幫忙到底。

李慶華表示,發票金額爆增,讓龔金源心生顧慮,因此不願在領據上簽下中文名「龔金源」或英文名「Lawrence」,最後龔金源同意用假名James簽下三張偽造領據,金額分別是四百萬、一百五十萬及五十萬元,曾天賜並當場撕掉龔金源先前以中文真名簽下的一百五十萬元領據。

李慶華說,總統府將整齣劇情安排好後,七月廿日即透過綠色媒體主動批露國務機要費假發票用於所謂「南線專案」等情報工作,以及雙方在北一女門口遞交假發票等等情節,龔金源則於八月二十四日離開台灣,但其「假線民」身分於十月遭踢爆後,至今不敢回台。

http://www.udn.com/2007/1/31/NEWS/NATIONAL/NAT1/3710081.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uHistoryAlum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