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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昨「時論廣場」刊載曾韋禎〈寧勿劉銘傳〉一文,提及馬英九市長自許為劉銘傳的傳人,及認為歷史對劉銘傳的評價,值得商榷。但該文似用「以偏概全」的方式,未依比例原則評論劉銘傳的在台現代化施政,筆者特為文反駁。

首先,劉銘傳的來台任職,是一八八四年法國兵擾粵閩,威逼臺灣。清廷從李鴻章所薦,任劉銘傳督辦臺灣事務加巡撫銜。次年,臺灣建省,劉銘傳任臺灣巡撫。其後,銘傳毅然在台推行清賦,期以台地之財,供台地之用。日本學者伊能嘉矩讚稱,清賦事業是清朝治臺施政中空前之大成果。

劉銘傳理臺期間,最大貢獻是其所推動之現代化新政。設電報線,施行新式郵政,於台北府城創辦西學堂,創設電報學堂,於府城北門外設機器局廠與軍械所;於澎湖、基隆、淡水、安平、旗后五海口,共造砲臺十座;在台南新營庄創設糖廠,以新法製糖;購置輪船,拓展航運,興鐵路……。

以當時的近代前政府組織與規模,其工作量是十分艱鉅的。當時內陸人員莫不視來台為畏途,即使來台,甚至有告假規避或潛逃者。另外,甚至台人菁英的抗阻。身為後世的我們,應從總體的視野與格局,評價其在台事蹟。當代專家日人臨時台灣土地調查局局長中村是公謂「如詳予評論,難免有缺點,但當時能有如此成就,而且建立財政基礎,展開諸般經營的基礎,這是任何人所不能置疑的,其功績絕不可沒,故如說在土地制度上開一新紀元並不為過」。

斯時,日本外務省駐福州領事上野專一,一八九一年時曾赴台進行其第二次台灣貿易視察之行。翌年,上野呼籲日本各界重視台灣的經濟發展時,稱「台灣的進步實在有長足之勢,該島成為獨立的一省己有六、七年。而在此期間,諸般事業顯著發達,尤其是著名的前台灣巡撫劉銘傳在清法交戰之際來到該島,以銳意熱心盡力開展拓地植民事業,敷設鐵道,架設電線,創辦商務局,建立英語學館,培養英才之士,勸人民以蠶桑之利來求得軍務貿易的巨大進步」。

美國公使田貝(Charles Denby)曾於一八八八年夏訪問臺灣,留心觀察台省新政,認為劉銘傳獨任艱巨,以實現其建設臺灣鞏固海防之理想,田貝返回北任所後,贊稱臺灣是當時中國最進步的一個省份。美國學者馬士(H. B. Morse)則讚譽,這位偉大的巡撫曾獻身於為中國拯救臺灣的難局中,當他離開時,一般人均感到,失去了劉巡撫,亦即臺灣失去了它的一部。而台人林獻堂即曾以「飄零看大樹,還有鶴來無」之語,表達其對劉銘傳的追懷之意。

(作者為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




2006.11.24  中國時報 歷史 不該只看一面 曾韋禎/嘉義市(文史工作者)

欣見臺灣史學研究的前輩戚嘉林先生對拙作〈寧勿劉銘傳〉作出斧正,讓我彷彿回到當年上國編本歷史的那段青澀年代,令人回味無窮。不過戚先生的幾點指正,卻有待商榷。

首先,拙文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對長期來過度美化劉銘傳之現象(或稱神話),提出反證以再思其功過,而非要對劉銘傳作出歷史總評。且歷史重的是質化研究,並非量化,戚先生所言比例原則,著實讓人費解。

其次,拙文所提開山撫番、重北輕南、財政支絀乃至不得民心等諸點,更該去檢視。劉銘傳在既有體制外,為期速效,卻因用人不當,或是對於新政有不同的想像,反引起更大的災難,造成民心盡失。拙文所引胡傳、Davidson,抑是淡新檔案內的種種書狀,皆詳實地對自強新政作出第一手的看法。但戚文援引的多是事不關己之後人、外人所評。即便是林獻堂之語,也因為林獻堂未必親身體會劉銘傳的新政,加上他之後從事社會運動之背景,其對劉銘傳的想像,是帶有民族情感的,缺乏代表性。

而戚文提及劉銘傳在台南新營庄創設糖廠,以新法製糖,也與事實有所差異。臺灣新式製糖始於一九○一年設於橋仔頭(今高雄橋頭)的臺灣製糖株式會社,況新營庄也是日本時代才出現的地名,清代何來新營庄?

不可否認,劉銘傳較之清代其他官吏,有更恢弘的視野與勇氣,但是歷史不該只看一面,若只看一面,與其說是歷史,毋寧是神話。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611240031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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