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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院蘇益仁主任對於開發竹北生醫園區所發出的異議,在全國集體陷於對第一家庭爆料扒糞的幽浮快感之下,只贏得媒體短暫的關注。但是整體而言,包括竹北生醫園區在內,我國各縣市政府在沒有實質生物科技研發能量的支撐下,卻基於選票考量而紛紛要求交辦國科會配合開發生技園區的怪現象,確實有全面檢討的必要。

生物科技產業被喻為二十一世紀的產業,無論是否為過度吹噓之辭,其重要性自不待言。而新竹科技園區的成功經驗,不論是對於地方財富的推升還是就業機會的提供,也向來為全國民眾所豔羨。在各縣市開發生技園區滿足一下大家的發財夢想,當然是皆大歡喜。但是,生技產業畢竟和電子產業有所不同。

首先,產品開發過程中往往涉及藥物人體試驗或是田間試驗等等牽涉到社會倫理或生態影響等等社會成本外部化的議題,在重視人權與環境保育的民主國家中特別容易引發重大爭議而耗資鉅大、耗時冗長,日前引發重大社會爭議的「生物資料庫」建置計劃即為一例。為了縮短時程、「便宜」行事,政府即使基於建立民族產業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從而排除萬難一時蠻幹得逞,其外部化的社會成本遲早勢必由全民所承擔。

其次,產業內與研發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的掌握以及終端產品(不管是藥品還是農產品)的行銷管道,均已經牢牢掌握在若干超大型跨國公司手中,而且集中程度相當的高,要突破如此重圍就不能因襲故智,而必須另闢蹊徑。

最後,生物科技產業的生產成本在整體成本結構中所佔的比重,比起電子產業來是相當的低。由研發、生產與行銷這三組因素所綜合代表的生技產業實力看來,目前我國足以發展生技產業的實力與條件,在發展生技產業時尤其應該具備的研發與行銷能量上卻正好特別薄弱。而過去我國賴以發展電子產業的利基,冀望透過跨國企業生產外包時得以承接訂單的可能性,在發展生技產業時根本不存在,更別說低廉的生產成本早已非我國的主要競爭優勢。因此,打著「群聚效應」一干朗朗上口的旗號,期待政府就地簡單劃個生技園區的圈圈,就可以坐等點石成金的想法,當然只是空想。

那麼,要如何另闢蹊徑以殺出重圍呢?德國發展生技園區的思考模式或許可以提供我們作為若干借鏡。德國是個聯邦國家,德國各聯邦政府希望趕搭生物科技產業便車的熱中程度,和台灣各縣市地方政客相較之下,絕對是不遑多讓;以德國的製藥產業與農業化學產業而言,不論就技術能力還是產業規模,也都遠遠超過台灣。然而到現在為止,德國生技園區的規模與密度,卻不見得比臺灣來得大,這個現象不能只用一句「德國人比較實事求是,台灣人比較好大喜功」就簡單打發過去。

在德國,開發生技園區土地的權限在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則是擔任整體產業政策的制定與宏觀調控園區開發經費補助額度的角色;園區若要得到中央資金的補助,應該要針對園區從生產設備到產品上市的優勢,以及公司未來在區域的發展等的報告,並且利用一套完整的評估機制,最終決定中央是否要給予資金的資助。

由於土地開發的風險由地方政府自己承擔,各地方政府自然必須在開發前審慎評估投資效益、開發後努力搓合園區內研發公司與園區外一般產業之間的協力關係。同時透過這個評估機制,地方政府在規劃與執行園區開發時,就必須選擇性地發展與地方固有優勢產業之間的互動關係。而中央政府也可以透過評估競賽機制而切實掌握各個園區的進展,為有機會有潛力的園區提供更多的資金協助。

德國的作法有什麼特別呢?重點就在於,他們著重的是借重地方既有優勢產業的廠商之間行之有年的組織網絡,讓科技公司對於技術開發成功之後的產業化無後顧之憂;而不是好高騖遠地唯高科技公司為尚,而任令地方傳統產業自生自滅。地方既有優勢產業則可以借重包括生技公司在內的各種高新科技的導入,得以永續經營,而地方的社會經濟網絡也才不致因為傳統產業面臨產業調整而全盤崩潰。

台灣的生技園區開發政策,如果最後真的淪為土地炒作政策,其實也不用去怪罪誰在上下其手、誰在搞七捻三,那是整體決策制度落後所必然造成的「上下交相賊」結果。

(作者為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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