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案 扁決聲請釋憲 【聯合報/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 2007.01.23 03:30 am

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國務機要費案六件外交「非機密」,要求總統府提出當初核定為機密的證明,否則今天即開放閱卷;總統府昨天函覆法院,仍強硬拒絕。據指出,陳總統已決定近日內聲請釋憲。

據了解,陳總統考慮開創親自聲請釋憲的先例,但因這個作法公然宣戰意味濃厚,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低調表示,由哪個主體聲請釋憲,有多重的管道,總統府仍在評估中。

法院限期總統府在昨天中午前答覆,府方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已函覆地院,強調文件涉及憲法賦予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法院要公開文件應釋憲,「不該製造憲政爭議」。副秘書長卓榮泰說,地院函詢內容均屬「國家最高機密」,不得公開,以免損及國家安全、利益。

台北地院收到總統府說明後,決定仍依照先前裁定,今天將檢調所封存的六件文件開放閱卷。對此決定,總統府昨晚再槓法院,表示「遺憾」,也嗆聲「公開機密文件而傷害到國家安全利益時,應對相關人士追究其責任。」

卓榮泰表示,總統從事機密外交屬總統專屬職權,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國安會組織法第二條均有明訂,總統在司法程序得拒絕提出特定資訊,此稱首長特權,「這是憲法學常識」,釋字第五八五號就承認行政特權理論在台灣有憲法位階基礎。

他強調,其中「國家機密特權」是總統對軍事、外交等機密拒絕提供資訊的特權,受絕對保障,且屬憲法位階,「其範圍非以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為機密者為限。」

卓榮泰並表示,陳總統之前已向檢察官陳瑞仁陳明,這些文件均屬國家絕對機密,陳瑞仁也向總統保證負保密義務,所有資料會封存、不公開、不洩密,非經總統同意不得拆封。卓強調,陳總統接受檢察官詢問作成的檢方紀錄,仍屬國家絕對機密,法院是否可准公開閱卷,不無疑義。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447.shtml




國務費案開放閱卷 律師團不見影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7.01.23 03:04 pm


陳水扁總統在國務機要費案偵查中所指稱的「6件秘密外交工作」,經審理本案的台北地院認定並非機密後,今天起開放聲請閱卷,一如預期,被告律師團上午沒人來聲請閱卷,甚至以未收到法院的書面閱卷通知迴避。

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上午向律師心戰喊話,強調閱卷是律師的權利,對被告人權的保障也有正面幫助,才能早日發現真實,律師團不應放棄閱卷的權利。

對於第一夫人吳淑珍因身體欠佳,遲未能如期出庭,張熙懷表示,在全案的準備程序中,好像只有他一直在祝夫人身體早日康復,應該檢審辯大家都一起來祝扁嫂早日康復出庭。

承審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在上周庭審中認定陳水扁總統所謂的6件秘密外交工作,並非國家機密後,裁定從今天起開放閱卷;陳水扁總統對此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解套,府方並拋出「公開機密文件而傷害到國家安全利益時,應對相關人士追究其責任」。

由於承審國務費案的合議庭已當庭裁定從今天起開放閱卷,但整個上午,都不見被告律師團的影子,被告律師李勝琛甚至表示,他們沒有收到法院的閱卷書面通知,因此不知如何閱起,顯見被告律師團不閱卷的立場甚明。

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上午表示,當初高檢署偵結封存的3包卷宗,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製作有2份,一份是有遮掩的,一份是沒有塗蓋的,法院開放閱卷,就他的認知,未塗蓋的卷宗也應一併開放。

張熙懷還表示,閱卷是律師的權利,對被告的人權保障也有幫助,如果辯方開始閱卷,站在公訴人的立場,包括搜索、扣押等證據保全的動作,將不會再提起。

雖然總統府再槓法院,但台北地院表示,既然陳水扁總統及總統府不願提供相關資料,來證明機密外交工作的存在,就已不是國家機密。

對於總統府指將追究開放閱卷相關人的責任。台北地院表示,如果總統府相關人員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核定這6件秘密外交工作為國家機密,事後卻隱匿核定程序的資料,之後再以其他事由爭執,就涉嫌刑法隱匿公文書罪,法院將移請檢察官追訴。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689.shtml



法院回應:今開放閱卷 不涉違憲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1.23 03:30 am


總統府拒絕提供國務費案「六件外交工作核定為機密」的證明,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決定,仍依日前裁定,今天開放閱卷;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所密封的陳水扁等人偵訊筆錄,檢辯都可審閱及影印。

台北地院昨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上至總統,下至公務員,都應依法行政」,既然陳水扁總統及總統府不願提供相關資料,合議庭因此認定國務機要費案的六件外交工作不是國家機密。

對於總統府指將追究開放閱卷相關人的責任。台北地院表示,合議庭已極盡調查之能事,而陳總統及總統府又一再拒絕答覆,如果有責任,也是總統府的疏失,不是法院洩密,本案也沒有違憲問題。

台北地院昨天重申,如果總統府相關人員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完成本案六件外交工作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程序,卻隱匿核定程序的資料,若事後再以其他事由爭執,就涉嫌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隱匿公文書罪,法院將移請檢察官追訴。

總統夫人吳淑珍的律師顧立雄昨天對是否前往閱卷,表示「再研究看看」。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428.shtml



國務費案開放閱卷 張熙懷:律師不應放棄

【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2007.01.23 11:03 pm


台北地方法院十九日裁定國務機要費案六件秘密外交工作並非國家機密,自今天起開放當事人閱卷,但被告律師團今天並未到法院閱卷,並以記者會方式促請總統聲請釋憲;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表示,閱卷是律師的權利、保障被告人權,律師團不應放棄閱卷權利。

張熙懷指出,當初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結封存的三包卷宗 (訊問總統的筆錄)被製成兩份,一份有將敏感字句塗銷,另一份則無,目前公訴檢方手中已有一份有塗銷的筆錄影本,但就他的認知,既然法官已開放閱卷,未塗蓋的卷宗也應一併開放。

張熙懷表示,閱卷是律師的權利,對被告的人權保障也有幫助,如果辯方開始閱卷,站在公訴人的立場,包括搜索、扣押等證據保全的動作,將不會再提起,他除祝夫人吳淑珍早日康復外,也非常希望讓案件儘快進入實質審理。

根據陳瑞仁的說法,當初他將陳總統的筆錄卷證密封,是尊重總統的請求,也擔心全案移審法院的行政流程中,被錄事或工友等不相干人員看到而外洩,並非他認定三袋卷宗屬於國家機密,檢方偵查卷證中,並無「經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的國家機密」。

由於今天檢、辯雙方均無人到法院閱卷,因此法院是否將兩種版本的筆錄卷宗公布,必須等律師團閱卷後才能得知。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700157.shtml




總統釋憲 蘇游同聲支持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花蓮報導】 2007.01.23 03:04 pm


行政院長蘇貞昌公開支持陳水扁總統就國務機要費案聲請釋憲,他上午在赴花蓮主持傾斜式列車交車儀式,在試乘列車時受訪表示,依據憲法第52條的規定,總統除內亂外患罪,不受刑事之訴追,這是總統的憲法職權,不是個人私權,若有爭議,應循釋憲的程序解決。

蘇貞昌表示,他自上任行政院長以後,進一步認知台灣的國防外交非常重要,且比任何國家都要困難與敏感,因此總統處理國防與外交,保障台灣的安全,與友邦或非友邦的互動,都是最重要的事務,也是總統最重要的職權。這不但關係到台灣的安全,也異常艱難與敏感,大家應尊重總統這項職權。

【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游錫堃:法官傷害國安

陳水扁總統有意就國務費案外交機密的認定問題,提出釋憲,民進黨主席游錫堃上午說,法官裁定國務機要費案開放閱卷,明顯傷害國家安全,這事關人民利益,不能不顧,民進黨對陳總統提出釋憲案表示支持,但至於由誰來提出釋憲案,必須等待總統府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指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針對總統是否享有刑事豁免權提出釋憲,但大法官遲未有進展,大法官是司法守護神,應該承擔應有的責任,呼籲大法官應該儘早作出解釋,勿讓司法、行政爭議繼續延燒。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697.shtml



扁和五官員 有權提釋憲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7.01.23 03:30 am

台北地院裁定國務機要費案開放閱卷,總統府決定聲請釋憲。熟悉大法官釋憲聲請作業的人士指出,本案陳水扁總統和秘書長陳唐山等拒絕作證的總統府五名官員,應有權聲請釋憲。

審理國務費案的合議庭認為沒有所謂的「總統機密特權」,裁定陳總統或總統府必須在昨天中午以前交出本案核定國家機密的文件,否則就要開放閱卷;這項裁定因依法不能抗告而確定。法界人士說,總統可就此確定的裁定聲請釋憲。

法界人士指出,此處所涉及的是總統職位權限的爭議—總統是否享有機密特權、其範圍為何等,而非總統府的內部事務,釋憲聲請應由總統提出。

陳唐山等五名總統府官員,因拒絕為國務費案核定機密的相關問題出庭作證遭法院各裁罰三萬元;因這五人也以總統享有機密特權的理由拒絕作證,也可就總統機密特權的爭議聲請釋憲。

陳唐山等人的罰鍰裁定,可以向高院抗告,本來要等待裁定確定才能聲請釋憲,但此原則已經大法官「打破」,使得陳唐山等五官員有立即聲請釋憲的機會。

大法官於九十二年初作成決議指出,案件雖未經裁判確定,但事實已經很明確,沒有爭議的餘地,且在憲法上具有原則上的重要性時,大法官就可以受理聲請作出解釋;陳唐山等人若具備前述幾個要件,也可能讓大法官受理釋憲聲請。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427.shtml




扁擬釋憲》藍:扁想鎖台灣司法

【聯合晚報/記者秦富珍/台北報導】 2007.01.23 03:04 pm

總統府拒絕提供國務機要費案機密文件,台北地院要開放閱卷,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痛批,陳水扁總統挾豁免權自重,百般阻撓司法調查,總統府還出言恐嚇法官,陳水扁不但鎖國,還想鎖台灣司法,國民黨團絕對力挺司法到底,盼司法打開國務機要費案的黑盒子。

總統府揚言法院開放閱卷要究責,立委賴士葆痛批,阿扁眼中沒有法律,只有自己最大,檢察官講的話,扁要究責,法官講的話,扁也要究責,好像總統最大,陳水扁以為自己是皇帝。立委郭素春則力促,大法官盡速解釋總統豁免權爭議,免得阿扁變成太上皇。

立委林德福質疑,國人關注已久的國務機要費案,好不容易起訴並展開一審調查,謎題馬上可以揭曉,但法院五次傳喚第一夫人吳淑珍到庭說明,卻有四次碰壁,而傳喚總統府方人士作證也遭拒絕,分明是以機密之名,企圖掩飾貪腐非法之實。

賴士葆批評,最高司法體系斷送在陳水扁一家,一切法律不如阿扁一人的話,扁說是機密就是機密,扁說不給就不給,和皇帝有什麼兩樣,為了自己,還要提釋憲,未免吃相太難看,把人民當三歲小孩耍。

他說,扁的律師團在法庭內不斷干擾議事,鋪天蓋地發動學者講釋憲,最高戰略就是不讓案子繼續審下去,「國務機要費從頭到尾都沒有機密,全部是公開預算」,他不了解審國務機要費與機密有何關係,總統府完全是想轉移焦點,打烏賊戰術,讓扁脫困。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691.shtml




扁擬釋憲》藍:拖延審判煙幕彈

【聯合報/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 2007.01.23 03:30 am


台北地院裁定國務機要費六件外交機密案開放閱卷,總統府認為如有爭議當循釋憲途徑解決。國民黨立委痛批此舉只是拖延審判、轉移焦點的煙幕彈,民進黨為保護阿扁一家人,不惜葬送中華民國的司法及民主價值。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總統府是「把全國人民當三歲小孩看」,他指出,立法院最近才完成國務機要費的審查,國務機要費從預算到決算都不是機密,但總統府連法官的裁定都不接受,彷彿國務機要費的運用機密與否「阿扁自己說了算」,民進黨執政已把台灣變成「皇帝制」。

立委雷倩表示,民進黨政府這段日子以來,不斷設法擴張對憲法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權的解釋,不但概念上已超過了當初訂定憲法的範圍,現在連總統家人、總統府官員都似乎一體適用於總統刑事豁免權的保障,這樣的主張太過離譜。

國民黨團書記長蔡錦隆表示,國務機要費案從去年五月檢調調查至今已八個月,民進黨從未對所謂機密部分提出釋憲,如今台北地院裁定開放閱卷,總統府才要提釋憲案,民進黨只是一再找荒謬理由來拖延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期,對陳水扁企圖以各種方式規避司法調查,國民黨引以為憾,並希望司法能硬起來,儘早讓國務機要費案水落石出。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385.shtml



扁擬釋憲》綠委跨派系 力挺扁釋憲

【聯合晚報/記者鄭任汶/台北報導】 2007.01.23 03:04 pm


台北地院要求總統府提出當初核定國務機要費為機密的證明,否則將開放閱卷,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上午表達贊成陳水扁總統聲請釋憲。前新潮流、前正義連線等跨派系立委也罕見的一起召開記者會,力挺陳總統。

柯建銘表示,假如總統提出釋憲,黨團是支持的,他也呼籲台北地院要以國家安全為重,府院黨也成立「憲政危機處理小組」因應。

不過,黨團內依然有異聲,一位青壯派立委上午私下表示,他贊成總統提出釋憲,因為這樣就不用把黨團拖下水了。

立委王世堅則批評說,大家常說政治不要干涉司法,但相對的,司法也不應該介入政治。從國務機要費五次開庭以來,看到司法成為政治打手,部分檢察官與法官自甘淪為打手,他們在法庭上的說詞,竟與泛藍名嘴的論調幾乎一樣。

王世堅說,前晚政論節目、call-in節目講什麼,隔天他們就有一模一樣的論調,部分檢察官與法官已經成為泛藍所飼養的鸚鵡。

王世堅贊成陳總統提出釋憲,他表示,他為國家感到悲哀,每一個國家都保有一丁點國家機密,連強大如美國,總統也有權力保有國家至高無上的機密,更何況是我們台灣,還面臨惡劣敵國-中共,更應該讓總統有一定的權限去行使外交、國防、兩岸的憲法職權,不要連這麼一點機密,也要被講得如此難堪。

黨團上午則正式表達力挺陳總統的態度,柯建銘強調,當年台海危機,前總統李登輝說啞巴彈,造成敵後情報網被殲滅,這涉及國家危機,不可輕易外洩。檢察官陳瑞仁曾說,絕不公開、絕不外洩,但現在卻出現重大瑕疵,柯建銘舉例說,其中涉及資助民運人士王丹,若看了之後,中共從中找出軌跡、聯絡方式,將對國家機密與國家安全,產生嚴重侵害。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696.shtml




開放閱卷》綠:組憲政危機小組因應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7.01.23 03:30 am


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陳總統核定的六件外交機密為「非機密」,今天將開放閱卷,除了總統府研議循釋憲途徑解決之外,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也主張成立「憲政危機處理小組」因應。

柯建銘昨天傍晚表示,陳瑞仁檢察官在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中,提了很多與起訴內容無關的事務,把很多國家機密都寫出來,已經引發憲法及國家安全爭議。

他舉例說,政府資助中國民運人士,其實不僅王丹一人,陳瑞仁在起訴書中揭露相關資料,會連累到其他尚未曝光的民運人士。

柯建銘表示,是否違憲不是一個法官或合議庭就能判定,合議庭必須很慎重處理,否則將造成無法彌補的國安衝擊。

柯建銘表示,這些外交機密只有陳總統知道,若由法官自行判定是否機密或有無違憲,會變成國家危機。他說,這是很大的攻防,已非民進黨團能單獨作戰,總統府應成立「憲政危機處理小組」,由學者專家及律師團共同研議如何因應。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386.shtml



新聞眼》扁二拋憲法球 大法官別再冬眠

【聯合報/記者 王文玲】 2007.01.23 03:30 am


總統刑事豁免權的憲法爭議未解,陳總統再拋出總統機密特權的第二招憲法球,不愧是「法律玩家」———法律招數連綿,表面上維護憲政體制,檯面下以拖待變。

此時能平息爭議的,只有身負釋憲重責的大法官,但總統刑事豁免權的釋憲案聲請已經月餘,卻連要不要受理的程序結論都仍無聲無息。相較於台北地院法官戮力綿密開庭、勇於為自己的見解負責,大法官面對總統府綿密的釋憲戰,予人懸而不決的印象,立刻就被法院的小法官給比了下去。

立法院民進黨團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就總統刑事豁免權的範圍聲請釋憲,大法官隨即分案給三人小組,但案子似乎進入「冬眠」,三人小組迄今未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意見。

台北地院與司法院大法官只有一巷之隔。每逢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國務費,不獨媒體熱烘烘,法庭內的論戰也火力四射;但司法院大法官們在這一個多月來,卻是西線無戰事般的靜悄悄,外界甚至忘了有這件釋憲聲請案的存在。

大法官在做什麼,外界無從知曉,在秘密審理的保護傘下,外界難窺大法官審理的堂奧。然而,面對此一足以牽絆現任總統聲譽、全國矚目的重要釋憲案,大法官就算開夜車加班,也要儘快提出一個說法,為總統刑事豁免權定界,也讓小法官有所依循。

結果不然,一個月來,這件釋憲案就如冷氣機的廣告一樣靜悄悄,大法官無視於每周五國務機要費案檢辯的激辯,無視於全民的等待;而身為大法官主席的司法院長翁岳生,也好像局外人似的,任由案子停擺。

每有法官審理案件延滯,司法院就會高舉避免影響民眾訴訟權益大旗,要求審判長介入承接案件,並處分延遲案件的法官。如今,大法官自己慢吞吞的,翁岳生「主席」就可以視而不見?

眼見國務費案的第二個釋憲案又要上門,大法官如果再這麼拖,可能要背負陳水扁總統「護身符」質疑,而使司法公信受損。身為憲法的守護神,大法官得加油,不能再沉睡了。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418.shtml



冷眼集》總統教大家的事…推 拖 賴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7.01.23 03:04 pm


一個人若同時兼具政治跟法律兩種手腕,差不多就接近「天下無敵」了。陳總統是最好的例子,但卻是最錯誤的示範。

面對國務機要費案,陳總統當初宣稱「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是政治操作,要讓人覺得他有擔當、有膽識,並為民進黨止血。最重要的是,要靠它在支持者面前,營造一種「我是清白的」的感覺,讓這群人心底對一審判決「無罪」有所期待,然後繼續給予扁無盡的溫暖。

等國務機要費案正式開庭後,之前的政治宣示便成了另一回事。眼前是不斷推陳出新的「法律防衛武器」,目的是延遲一審判決出現的時間。之前的花蓮頭目津貼案,陳總統曾親自到庭作證;在國務費案中,陳總統也曾接受檢察官訊問,立法院民進黨團如今卻反回過頭來針對「憲法52條總統刑事豁免權」提出釋憲。這是第一道防火牆。

偏偏大法官裹足不前,到現在還不確定要不要受理,台北地院仍繼續開庭審理,且愈傳愈多人。於是陳水扁又築了第二道防火牆,即所謂「專屬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用以限縮檢察官的手腳,迫使本案僅有「總統一個人有資格說長道短」,等於是擺明就算法院再傳兩千人也沒用。接著再配合陳總統「要把『機密』帶進墳墓」的說法,更加凸顯陳總統毫無面對一審判決的誠意。

台北地院發函給總統府,都被總統府以事涉「機密」為由,不宜公開打了回票;台北地院直接認定爭議許久的所謂「六件外交工作」未依法核定國家機密,決定今天開放閱卷。陳水扁現在又打算以「機密定義能否由法院認定」,再向大法官提釋憲。演變至此,防火牆都快築成碉堡了。

國務機要費案開庭至今月餘,無論是政治面還是法律面,陳總統與其辯護律師都表現得相當高竿,但如此一來,豈止是拖延,簡直就是在耍賴。民進黨立院黨團居然還欲組「憲政危機處理小組」,但明明就是「搶救陳總統政權危機小組」,何必套個大帽子,說得如此冠冕堂皇。

「一審判決有罪下台」的說法,讓陳水扁有了喘息的空間,當初期待判決無罪的支持者,現在難道不會因為扁的左閃右躲捏一把冷汗?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695.shtml



冷眼集》扁鑽法律巧門 難看拖延賽

【聯合報/記者 王文玲】 2007.01.23 03:30 am


總統刑事豁免權的憲法爭議未解,陳總統再拋出總統機密特權的第二招憲法球,不愧是「法律玩家」———法律招數連綿,表面上維護憲政體制,檯面下以拖待變。

此時能平息爭議的,只有身負釋憲重責的大法官,但總統刑事豁免權的釋憲案聲請已經月餘,卻連要不要受理的程序結論都仍無聲無息。相較於台北地院法官戮力綿密開庭、勇於為自己的見解負責,大法官面對總統府綿密的釋憲戰,予人懸而不決的印象,立刻就被法院的小法官給比了下去。

立法院民進黨團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就總統刑事豁免權的範圍聲請釋憲,大法官隨即分案給三人小組,但案子似乎進入「冬眠」,三人小組迄今未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意見。

台北地院與司法院大法官只有一巷之隔。每逢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國務費,不獨媒體熱烘烘,法庭內的論戰也火力四射;但司法院大法官們在這一個多月來,卻是西線無戰事般的靜悄悄,外界甚至忘了有這件釋憲聲請案的存在。

大法官在做什麼,外界無從知曉,在秘密審理的保護傘下,外界難窺大法官審理的堂奧。然而,面對此一足以牽絆現任總統聲譽、全國矚目的重要釋憲案,大法官就算開夜車加班,也要儘快提出一個說法,為總統刑事豁免權定界,也讓小法官有所依循。

結果不然,一個月來,這件釋憲案就如冷氣機的廣告一樣靜悄悄,大法官無視於每周五國務機要費案檢辯的激辯,無視於全民的等待;而身為大法官主席的司法院長翁岳生,也好像局外人似的,任由案子停擺。

每有法官審理案件延滯,司法院就會高舉避免影響民眾訴訟權益大旗,要求審判長介入承接案件,並處分延遲案件的法官。如今,大法官自己慢吞吞的,翁岳生「主席」就可以視而不見?

眼見國務費案的第二個釋憲案又要上門,大法官如果再這麼拖,可能要背負陳水扁總統「護身符」質疑,而使司法公信受損。身為憲法的守護神,大法官得加油,不能再沉睡了。

http://www.udn.com/2007/1/23/NEWS/NATIONAL/NATS4/36993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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