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件死刑令 法務部批准執行 【中央社/台北四日電】 2006.12.04 07:12 pm

法務部日前批准今年首件死刑執行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天下午拜會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了解狀況,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表示,對法務部批准死刑令人感到遺憾,呼籲最高檢察署同意讓這名死刑犯的辯護律師閱卷,了解是否有聲請非常上訴的機會,另外,考慮就本案聲請釋憲。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表示,據聞法務部長施茂林在上週批准一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今天拜會法務部後,法務部聲稱已窮盡所有方法,沒有其它方式可暫緩執行。

他指出,二ΟΟΟ年以來,總統陳水扁已宣示廢除死刑,現今仍執行死刑是很矛盾的事情,去年全世界只有二十二個國家執行死刑,台灣是其中之一,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希望台灣今年不是執行死刑的少數國家之一,對法務部在今年最後一個月批准死刑執行令人感到遺憾。

瞿海源表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過去幾個月組成義務律師團,希望義務律師對每個死刑案能閱卷,使每個死刑犯能獲得重新考量的機會,這次法務部批准執行死刑的死刑犯,已委任律師聲請閱卷,但最高檢察署卻沒有回應是否核准閱卷,呼籲最高檢同意律師閱卷,政府能真正重視政策的承諾。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吳志光表示,廢除死刑是政治意志的展現,沒有國家是基於廣大民意要求廢除死刑,他以韓國為例,韓國已有六年沒有執行死刑,現今也面臨是否廢除死刑的問題,法務部若在今年執行死刑,台灣這一兩年的努力就前功盡棄,法務部應考慮本案的象徵性意義。

他指出,除呼籲最高檢儘快同意律師閱卷,考慮就本案聲請釋憲,雖大法官過去曾作出死刑合憲的解釋,但時空已不同,現今大法官或有不同的想法,大法官應對人命關天的事情,面對考驗。

http://www.udn.com/2006/12/4/NEWS/NATIONAL/NAT2/3633102.shtml




死刑資訊透明化 法部:可研究

【中央社/台北四日電】 2006.12.04 10:46 pm


法務部日前批准今年首件死刑執行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義務律師團律師馬在勤今天表示,法務部應將死刑資訊透明化,批准死刑執行令後應通知家屬;法務部官員則表示,法務部依慣例批准死刑令後不會通知家屬,主要是考量安全、人犯和家屬心情等問題,但會由矯正司再作研究。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得知法務部長施茂林日前批准今年首件死刑執行令後,下午到法務部拜會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了解情況,馬在勤在會談後接受訪問表示,包括這次法務部批准執行死刑的死刑犯,目前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掌握已判死刑定讞的人犯共二十二位。

馬在勤指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六個月前組成義務律師團,希望能為每個死刑犯聲請閱卷,尋求聲請非常上訴的機會,但經數月來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閱卷,最高檢卻沒有回應是否核准閱卷,質疑最高檢的作法。

馬在勤表示,過去法務部執行死刑,均是在行刑後通知家屬,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主張法務部應將死刑資訊透明化,批准死刑執行令後應讓家屬知道。

法務部官員表示,對最高檢的作法並不清楚,但法務部對死刑的執行採審慎態度,若有任何可能性可使死刑犯有非常上訴或再審的機會,均支持和願意接受。

有關死刑資訊應透明化的建議,法務部官員指出,法務部向來不對外公開即將行刑的死刑犯姓名,批准死刑執行令後也不會告知死刑犯和家屬,通常是在行刑後才通知家屬,這是數十年來的慣例,主是要顧及囚情和人犯、家屬的心情,且經法務部矯正司研究後,公布死刑資訊應是弊多於利。

法務部官員表示,在人犯被判處死刑定讞後,監所會告知人犯判決結果,到行刑前通常還有一段時間,這段期間人犯或許會聲請非常上訴或再審,應已有機會與家屬面會。

法務部官員指出,若死刑執行令批准後告知死刑犯或家屬,死刑犯如何面對數天後將死亡的恐懼,以及是否引發劫囚、獄中自殺等影響囚情或安全等問題,都值得深思,但有關死刑資訊是否應透明化的問題,矯正司應可再作研究。

http://www.udn.com/2006/12/4/NEWS/NATIONAL/NAT2/3633356.shtml




今年首件死刑令批准 仍有變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6.12.04 04:01 am


法務部長施茂林日前批准金山高中女教師何佳燕慘遭殺害案的兇手曾思儒死刑執行令,這是今年迄今法務部長唯一批准的死刑執行令。

不過,廢除死刑聯盟籌組的義務律師團日前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閱卷,尋求聲請非常上訴的可能;死刑執行是否生變,有待觀察。依規定,法務部長批准死刑執行令後,高檢署應在令到三日內執行槍決。

據了解,廢死聯盟過去半年已為逾廿名死刑犯找到義務辯護律師,日前拜會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獲承諾死刑犯律師可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閱卷,義務律師團已陸續對多名死刑案件向最高檢察署遞狀聲請閱卷。

另外,最高法院日前召開有關「量刑改革」研討會後,上周首度在判決中闡明對死刑的量刑準則。最高法院指出,法官宣告死刑,除了應依刑法第五十七條所訂各款審酌、說明外,並須就罪犯事後確無悛悔實據,顯無教化遷善可能,並從主觀惡性與客觀犯行確實考量,何以必須剝奪其生命權,使與社會永久隔離詳加敘明,以昭慎重。

最高法院對死刑的最新見解,是否可讓義務律師團藉以找到聲請非常上訴的理由,也被廢除死刑聯盟寄以希望。

曾思儒在九十一年間因卡債周轉不靈,到同事何佳燕住處行竊,被發現後由偷變強盜殺人,不顧何女苦苦哀求,冷血的持多項重物殺死何女。

全案歷經一審、二審到更五審,七次判決都是判處死刑。今年二月最高法院判決曾死刑確定。

由於何佳燕死狀極慘,何女父母至今仍記憶深刻,以往每次開庭,都從南部北上關切案情;何女父親並對法務部遲不執行曾思儒的死刑,表達強烈不滿。

http://www.udn.com/2006/12/4/NEWS/NATIONAL/NAT2/3632224.shtml




律師團 每個死刑犯都不放棄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6.12.04 04:01 am


廢除死刑聯盟為營造國內廢除死刑環境,為已定讞的死刑犯找到義務律師團,並取得死刑犯的委任狀,將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閱卷,尋找生機。

廢死聯盟指出,律師團雖已和每名死刑犯取得聯繫,並取得委任狀,但卻看不到卷證資料;尤其有些涉及性侵害殺人等案件,因判決資料不公開,連判決書都看不到,難以為死刑犯尋找可能有利、過去卻未受到法院注意的事證。

聯盟說,雖然法務部的檢察官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都會審閱死刑案卷證,但律師的角度與檢察官可能會有不同,仍有機會為死刑犯找到新事實或新證據,再聲請非常上訴或再審。

http://www.udn.com/2006/12/4/NEWS/NATIONAL/NAT2/3632226.shtml



批准今年首件死刑令 法部:審慎考慮

【中央社/台北四日電】 2006.12.04 12:03 pm


聯合報報導,法務部日前批准今年首件死刑執行令,廢除死刑聯盟律師團正尋求聲請非常上訴的可能,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今天表示,法務部對死刑的執行採取非常審慎的態度,是用盡一切方法若尚無重新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才會批准,法務部並逐步進行廢除死刑的相關作業。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午邀請法務部和有關人員對「檢察一體之落實與執行」提出報告,李進勇在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作出以上表示。

李進勇表示,法務部現今對死刑的執行均採取非常審慎的態度,對三審定讞的死刑案件,都會交代詳細審查是否有可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的理由,是用盡一切方法,若還是沒有重新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才會審慎考慮批准。

他指出,目前為止,法務部有批准一件死刑的執行,根據了解,律師團體已對這案件聲請閱卷,尋求提起非常上訴的可能。

當李進勇被詢及是否將廢除死刑,李進勇指出,對一個人權立國的國家,廢除死刑是長遠的目標,法務部是逐步進行相關作業,民間對是否廢除死刑有非常極端不同的意見,需要經過長期溝通和宣導,必須讓社會能夠接受,將廢除死刑形成法律和制度,才是可行。

聯合報報導,男子曾思儒曾任職於台北縣金山高中,在二00二年間因卡債周轉不靈,到同事何佳燕住處行竊,被發現後殺害何佳燕,全案幾經更審,均遭法院判處死刑,今年二月間最高法院判處曾思儒死刑定讞,法務部長施茂林日前批准曾思儒死刑執行令,是今年迄今唯一批准的死刑執行令。

聯合報報導,依規定,死刑執行令批准後,高檢署應在令到三日內執行槍決,但廢除死刑聯盟籌組的義務律師團就本案已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閱卷,尋求聲請非常上訴的可能。

http://www.udn.com/2006/12/4/NEWS/NATIONAL/NAT2/3632545.shtml




一再發回 判決書為被害人嗆聲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市報導】 2006.12.07 03:57 am

涉及十多起強盜性侵害案的郭全寶,高院七度被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都發回更審,更七審還要求雙方對質,被害人及家屬不堪一再受傷害,聲淚俱下抗議;台南高分院昨天再判他死刑,並把家屬的心聲寫在判決書上,希望最高法院法官了解被害人的痛苦及無奈,能早日定讞。

法官在判決書引述被害人及家屬的心聲:「為何拖這麼久,法院還不結案,案發之後我受到很大創傷,晚上都不敢睡覺……請求法院不要再傳我。」「我們這幾年受到的身心煎熬是外人無法想像,我們做父母的很心痛,唯一的希望,是趕快結案;像被告這種人渣不能留在世界上,不能再傷害無辜的人……。」

郭全寶(四十三歲)被控八十三年間起在台南市安南區、台南縣西港鄉、佳里鎮等地,趁夜間持刀侵入民宅,性侵女子並強盜財物,其中被害人以女童、少女居多,也有警察的妻子。

警方經由DNA比對,確認郭全寶犯案,一審至更六審共八次判處郭死刑;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之前的審判未讓被害人與郭全寶對質,進行交互詰問,發回更審。

台南高分院更七審於是通知被害人出庭,被害人及家屬出庭時,對法官的傳喚很不滿,認為每一次出庭都再次勾起他們心中的痛,要求法官趕快結案,不要再傳她們了。

其中有被害人已經嫁為人婦,收到傳票後,因夫家人起疑,讓她們很害怕,深恐過去遭性侵害一事曝光,會再度受傷害。

更七審法官面對被害人及家屬的責難相當無奈,因為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理由,就是之前未讓被害人與郭全寶當面詰問,他們只好照辦。昨天更七審仍判郭全寶死刑,法官還在判決書上罕見的寫出被害人心聲,要讓最高法院法官參考。

【2006/12/07 聯合報】

http://www.udn.com/2006/12/7/NEWS/NATIONAL/NAT2/3637261.shtml



不執行死刑 立委質問「憑什麼」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6.12.07 03:57 am

廿二名定讞的死刑犯未執行,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昨天在立法院痛批法務部「憑什麼不執行」、「法務部是保護好人還是壞人」。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天為法務部今年首件批准的死刑犯鍾德樹,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和暫時處分。廢死聯盟副召集人吳志光呼籲大法官以審慎迅速的態度審核本案,作成暫時處分,使執行單位有所依據可停止死刑的執行。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將討論廢除死刑相關議題,葉宜津因今天要出國,昨天先質疑法務部有何法源依據不批准執行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案件?法務部常務次長王添盛只一再表示「法務部要慎重其事」。

王添盛的說詞引起葉宜津不滿,連聲質疑:「法務部是審判單位嗎?最高法院判決定讞的案子,你要審查什麼?」「執行已定讞的案子有這麼困難嗎?」「法務部憑什麼審查已定讞的案子、法務部有什麼依據可以不執行?」「法務部的做法讓被害家屬情何以堪!」「法務部對死刑犯暫緩執行,對其他犯行較輕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要不要也都暫緩執行,都不用抓去關?」

廢除死刑是民進黨的政策,陳水扁總統及已故前法務部長陳定南都曾公開宣示要廢除死刑;同為民進黨的立委葉宜津,昨天高分貝的砲轟法務部,引起側目。

廢死聯盟則持續展開搶救死刑犯行動,除向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遞狀聲請大法官釋憲外,同時拜會台灣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希望高檢署基於執行機關的立場,審慎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本件仍有非常上訴的事由,停止死刑的執行。

http://www.udn.com/2006/12/7/NEWS/NATIONAL/NAT2/3637257.shtml



法務部:廢除死刑 建立共識後條件才成熟 【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06.12.07 12:44 pm

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今天表示,目前共有二十二個人犯被判死刑確定,法務部今年度尚未執行死刑,對執行死刑持審慎態度,強調廢除死刑是長遠目標,透過加重刑責、提高假釋門檻等配套措施,讓全民了解死刑並非是唯一不可或缺的選擇,共識建立後,廢除死刑的條件才比較成熟。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邀請法務部、司法院、監察院和外交部等業務主管對「死刑執行與我國廢除死刑政策」提出報告,李進勇在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作出以上表示。

李進勇表示,目前共有二十二位人犯被判處死刑確定等待執行中,法務部對這些已確定的案件,本著審慎的立場,會發交給相關的同仁詳細審查有無可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事由,到目前為止今年度還沒有執行死刑案件。

他指出,最近法務部長施茂林已批准一個死刑犯的執行令,但尚未執行前,有律師已聲請閱卷,目前正閱卷中,法務部對律師聲請閱卷表示歡迎,因透過律師閱卷,應可提供不同角度的觀察,讓檢察官審酌是否有暫緩執行的理由,必須是盡一切的努力,還沒有辦法有所改變時,不得已才會執行死刑。

媒體詢問李進勇對被害人家屬不滿法務部遲不執行死刑,等同沒有還給被害人公道、未顧及被害人人權的看法,李進勇指出,法務部對被害人家屬的這種感覺是感同身受,但一個國家的政策有一定執行的程序,對已判決確定的案件依法須執行,但期能在執行過程中更加審慎,希望被害者家屬和團體可諒解。

李進勇表示,死刑政策本就是長久的爭論,不管是否廢除,各方意見眾多,法務部均會傾聽、深入探討和研究。

有關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呼籲法務部應先停止執行死刑,積極說服立法者廢除死刑,李進勇指出,廢除死刑是一個長遠的目標,需要很多努力才能達到目標,不是行政、司法或立法部門可一步就位的工程,這個工程很艱鉅,必須條件很成熟。

李進勇表示,政府部門過去這段時間為廢除死刑作很多努力,如廢除唯一死刑,採行加重刑期、提高假釋門檻等配套措施,使國人取得共識了解死刑非唯一不可或缺的選擇,若有其他配套方式,應可兼顧刑法應報主義的價值和教化功能,等共識建立後,廢除死刑的條件才比較成熟。

http://www.udn.com/2006/12/7/NEWS/NATIONAL/NAT2/3637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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