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明年將啟動新住宅政策,從長期以來輔助人民購買住宅為主的施政方向,轉向以直接補貼租金為主。依當前的金融市場、住宅供需及社會發展等情勢而言,這樣的政策轉向是正確且必要的,可降低政府對住宅市場的不當干預,並將對經濟弱勢族群的照顧回歸到社會救助的本質。然而,在既有社會救助體系並不完整下,新住宅政策的執行將面臨公平與效率的考驗,政府不能貪心。
「住」是四大基本民生需求之一。每個人雖然都需要有個遮風避雨的棲身所在,卻可能因經濟上的弱勢或市場結構的扭曲而不可得,因而歐美國家多擬定住宅政策,以政府介入來滿足這項民生需求。在民國七○年代後期房地產大漲之前,台灣並沒有明顯的住宅政策;之後,因房市飆漲讓愈來愈多的民眾買不起房子,以「無殼蝸牛」為標誌的抗議風潮蔚起,為安定社會,「住者有其屋」就成為政府住宅政策的核心。於是,政府積極辦理各種職業身分別的住宅優惠貸款,以成立基金、補貼利息方式,協助民眾購買國民住宅、勞工住宅、軍眷住宅、公教住宅等;並大量從改建眷村或興建國民住宅等管道,增加平價住宅的供給,期望人人都能有個「殼」。
在此一住宅政策下,家庭住宅自有率由七十九年的初跨八成,去年升到百分之八十七,平均每戶居住坪數也從卅四坪增加到四十二坪,成效確屬顯著。可是,此一成效的政策成本不菲,除了政府運用公共基金介入住宅市場的直接財政負擔;以補貼利息鼓勵民眾購屋,反而刻意創造了非必要的住宅需求,成為支撐房價的堅定力量,也延緩房市調整及改革的時程,這是看不到的經濟成本,且其間更含有穩定特定族群政治支持的非專業考量。更重要的是,這些優惠房貸並未惠及真正需要政府伸出援手的社會底層苦民,有違政府補貼的本質與本意,畢竟支應國內高房價所需的頭期款或長期的貸款支出,是絕大多數中低階層難以負擔的。
另一方面,國內金融情勢已然改變,目前利率水準相對偏低,利息補貼對降低購屋負擔的效應遞減;此外,依今年八月底內政部的推估,目前全台約有七百卅三萬戶,住宅存量約七百卅六萬餘戶,再考量自有住宅率逼近九成,購屋市場呈供過於求之勢,政府亦無必要再積極介入市場。再者,人口老化、家庭型態結構調整、人口移動性增加等社會情勢的變遷,正改變民眾對住宅「自有」的概念,而對提升住宅機能及居住水準的期望尤殷;甚且,從訂立住宅政策的原始出發點酖酖讓每個國民都擁有適當的居住環境來看,照顧經濟弱勢民眾的居住需求,才是住宅政策的核心,這是舊政策未做到的,也該是新政策要關注的。
因此,行政院為住宅政策重新定調,在尊重市場機能、維護社會公義、鼓勵民間參與、保障居住權利等四大原則下,調整「住者有其屋」的住宅補貼制度,以強化輔助租賃措施、運用實質補貼及行政協助,使中低所得國民及弱勢者居住於適宜的住宅。從社會照護的角度而言,新的政策是以讓弱勢者租得起房子為目標,是讓住宅補貼回到社會救助的本質,確可廓清政策的成本與效益,而非夾纏為政治服務的特殊目的,是讓政策單純化的正確作法。不過,新住宅政策能否展現預期效益,關鍵在於執行。
依目前的規劃,在明年每戶補貼租金三千元、補貼預算僅一點二萬戶下,行政院將依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家庭形態等弱勢的程度給予評分,據以決定是否給予補貼,以期能夠納入從中產階級崩落的新貧與近貧族。行政院希望擴大救助層面的本意不難理解,但相對於目前全台約八萬六千餘個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戶,一點二萬戶的預算本已不足;若再加入定義不清的新貧、近貧族,將讓分配更顯吃緊,並易引發公平性及效率性的爭議。因此,政府沒有貪心的本錢,不該將分配複雜化,而應將有限的資源用於最需要救助的對象,讓執行回到政策的初衷。
【2006/12/04 聯合報】
http://mag.udn.com/mag/column/storypage.jsp?f_ART_ID=53446
- Dec 10 Sun 2006 22:49
新住宅政策沒有貪心的本錢 2006/12/04 【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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