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3  中國時報 扁兩度約蘇當面解釋:國務費半機密免單據 林諭林/台北報導

審計部審核國務機要費時,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三約審計長蘇振平進總統府。蘇振平昨天在立法院表示,他後兩次進府都與陳總統見面。扁兩度向他解釋機要費可視為首長特別費,且其中半數應可視為機密費,不必檢附單據。但他仍堅持機要費不能當作特別費。

蘇振平並透露,他第二次在總統府見陳總統時,陳總統還找了主計長許璋瑤作陪,陳總統並表示,主計處也認為,國務機要費具特別費和機密費的性質,但他仍向扁強調機要費支用應依預算書規範。預算書編列國務機要費並無機密費項目。

蘇堅持不能視為特別費

審計部第一廳廳長王永興指出,查核國務機要費發現,總統府疑以他人君悅發票核銷,審計部已於七月廿一日函送高檢署偵辦;另總統府展延申覆審計部對國務機要費質疑的時間,也將於十一月卅日到期。

蘇振平強調,如果國務機要費真的涉及詐偽虛報開支,審計部一定會剔除並追繳不實開支。

立法院預算委員會昨天審查九十四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決算。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李慶安、賴士葆、林德福等人紛紛追問審計部查核國務機要費時,蘇振平是否遭總統府不當施壓,要蘇說明總統府為何二周內三次約見。

經立委不斷追問蘇振平進總統府到底是只見到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還是當面見扁,蘇振平先說見過扁一、兩次,最後終於確切說出見扁「兩次」。

蘇振平隨後指出,他第一次進總統府只見到陳唐山。陳主要是建議他撤換審計部查核國務機要費的蔡科長。後兩次進總統府,才與陳總統見面。

預算書詳載 依法辦事

他說,他首度與總統見面時,陳總統當面解釋對國務機要費看法,認為機要費應有特別費和機密費性質,應可視為首長特別費,其中一半機密費希望能夠不看憑證。但他當時向扁說明國務機要費預算編列時,並沒有區分特別費或機密費,所有原始憑證都一定要看,扁也向他點點頭。

蘇振平表示,第二次在總統府見到陳總統,總統再度跟他解釋國務機要費用途,且扁好像事先問過主計處看法,向他表示主計長也認為機要費有特別費和機密費性質,「問我是不是這樣?」但他仍堅持預算書對國務機要費用途寫得很清楚,還是要依法辦事。

對於立委詢問是否有必要三度前往總統府,蘇振平說,基於尊重總統府他才親自前往,沒有被施壓的感覺,「只是看法溝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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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3  中國時報 蔡科長:最好別拖延…陳唐山不舒服 林諭林、林修卉/台北報導

審計部審核國務機要費臨時撤換承辦科長,遭質疑是總統府施壓。審計長蘇振平昨天在立法院表示,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的確認為蔡科長查帳時有些話不很禮貌,向他表達可不可以換人查帳,不過陳唐山只是「建議」並非施壓,事後決定撤換蔡科長也與陳無關。

蘇振平表示,六月奉命至總統府查機要費的蔡姓科長,因即將參加簡任官升等訓練,但總統府提供資料進度不如預期,審計部才決定換人接手,強調換人並沒有受到總統府壓力。

對於總統府指蔡科長「違反誠信原則」才要求換人一事,蘇振平則說,陳唐山徵詢換人可能時,並沒有向他提到蔡科長有說謊情形。

立法院預算委員會昨審查九十四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決算,但上午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李慶華、賴士葆等人質詢時,焦點多集中備詢的蘇振平,紛紛追問審計部有無遭總統府施壓。

蘇振平表示,陳唐山曾在審計部查核國務機要費案時邀見,建議換人查案。他事後追問審計部廳長王永興原委,得知蔡科長原本計畫兩、三天就可以查核完畢,但陳唐山說總統府還在整理單據,請蔡五天後再來,可能是蔡科長預定要去受訓,加上責任心很重、心急,要求總統府早點提供資料,可能講了「最好不要拖延」等比較重的話,「大概這句話讓秘書長聽了不舒服。」

蘇振平表示,陳唐山向他徵詢換人可能時,因蔡科長受訓在即,所以就順勢換周姓科長接下後續工作,「我沒有感受到有施壓」,且換哪一個人員去,審計結果也不會受到影響。

國民黨團書記長蔡錦隆表示,根據審計法第十條規定,「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干涉」,而第十四條規定,「審計人員為行使職權, 向各機關查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或檢查現金財物時,各該主管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陳唐山要求換掉原負責查核人員,已明顯違法,應下台負責。

有關撤換審計部查帳人員一事,總統府昨日仍堅持,審計部蔡姓科長當時聲稱是例行排定查帳,但經秘書長陳唐山查證,發現不是這麼回事,才向蘇振平反映,之後是蘇振平主動換人,不是陳唐山的要求。府方更否認是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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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3  中國時報 審計、主計不同調 審計部:國務費核銷 全須檢附單據 林庭瑤/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有沒有分為機密費與特別費?可不可以只附上一半單據?審計部官員指出,根據國務機要費的相關規定,不同於首長特別費,如果國務費要核銷,必須「全部檢附單據」,沒有一半要單據、另一半不要的道理。

至於總統有關國務費包括機密費說法,審計部官員強調,國務費在預算書中並沒有包含「機密費」,原因是總統府「自行分類」才多出「機密費」新項目,也「自行認定」不必檢附憑證。

針對國務機要費,陳水扁總統與審計長蘇振平的看法分歧。扁認為國務費分為機密費與特別費,但蘇振平認為從預算書用途登載很清楚,沒有區分這兩項。到底兩人的看法,誰對誰錯?

依據中央政府預算書,國務機要費的科目,主要辦理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賓客接待及禮品致贈等。在預算書規定的細目裡頭,沒有包括到「機密費」一項。之所以冒出「機密費」,原因是總統府「自行分類」。

審計部官員指出,因為總統府把國務機要費「自行」分為機密費和特別費,其中的特別費部分,再細分為訪視費、招待費、餽贈、犒賞等支出。不過,儘管總統府自行細分,由於所有項目都列在預算書公開本,不能算是機密,所以都必須檢附單據,否則不符會計法相關規定。

官員進一步指出,根據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支出程序作業規定」,明確提及,國務機要費的原始憑證,要依會計法由專人保管,涉及機密費部分,由總統秘書室指派專人比照辦理。因此,審計部強調,這筆經費若要核銷,「全部都要單據」,機密費也要附上憑證。

國務費不像機關首長特別費,因行政院訂有「機關首長特別費支用規定」,首長特別費可以一半有單據核銷,但另一半不需單據。因此,審計部官員重申,國務機要費的每一筆開支,都要註明用途、檢附憑證,否則就不符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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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3  中國時報 審計、主計不同調 主計處:國務費具機密、特別費性質 蔡慧貞/台北報導

審計長蘇振平三次入府,其中一次,主計長許璋瑤也一起到場。據了解,審計長蘇振平和許璋瑤在那次會議中,兩人對國務機要費的見解迥然不同。主計處認為,依其歷史沿革和預算編列精神,國務機要費本來就具有「特別費、機密費和機要費」等性質。

至於民國九十年,預算名目改變,國務機要計畫項下,一律依「業務費」編列;主計處則仍認知,總統府國務機要費預算,依然具有「機密、機要和特別費」等性質。

據指出,許璋瑤當日當著蘇振平的面,對蘇一向主張的國務機要費視為「業務費」見解,明確提出不同看法。

同時,主計處也認為,總統府九十二、九十三年預算均經審計部決算在案,對於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支用核銷方式都沒有異議。

據了解,當日許璋瑤曾細數國務機要費沿革,從民國卅八年至五十二年,國務機要費編列在總統府第一局預算中,當時依「用途別」,國務機要費可分為「機密費」和「特別費」,金額各半。

民國五十二年至民國九十年,同樣編在總統府第一局的國務機要費改依「計畫別」科目,即在國務機要計畫項下,分機密、機要,或特別費等三種名目擇二編列,亦是金額各半。

主計處在會中還提出公文紀錄顯示,八十六年總統府秘書長黃昆輝曾行文審計部、主計處。公文中表示,國務機要費支用程序和以前一樣,但「經費性質特殊者,不用憑證」,該公文亦獲審計部同意。

因此,主計處認為,依國務機要費編列的歷史沿革、精神來看,國務機要費本來就具有「機要、機密和特別費」的性質,且當年前總統李登輝支用國務機要費的方式絕對和現在不同,不可能全數出具核銷單據。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0300014,00.html



2006.11.03  中國時報 審計部檢舉後 扁兩度找蘇談國務費 林庭瑤、林淑玲/台北報導

在審計長蘇振平爆料後,總統府為因應國務機要費案,召喚相關主管官員入府關切案情的輪廓,逐漸清晰。在已曝光訊息中,陳總統先後找過承辦該案的陳瑞仁檢察官、主計長許璋瑤、審計長蘇振平。其中,陳瑞仁拒絕,審計長、主計長都與陳總統討論過案情。

而審計部向查黑中心檢舉時間是六月廿八日,據指出,總統府祕書長第一次找蘇振平進府時間約為六月廿六、廿七日間,接下來在兩周內陳總統又要求蘇振平進府兩次。

頭一次溝通 審計部未退縮

這些時間點透露不少玄機。第一、蘇振平第一次進府後,審計部隔日仍將全案向查黑中心檢舉。顯然,即使受到壓力,審計部並未退縮。

第二、查黑中心接案後兩周,府更拉高層級,由陳總統找蘇振平進府討論國務機要費的「定義」。由於國務機要費定義攸關案情,總統二次向審計長表達異議,可說敏感之極。而審計部仍在審計長二次進府後的七月二十一日,再將相關資料函送高檢署,再度顯示審計部並未因壓力改變。

對於總統府「關切」疑雲,蘇振平昨天並沒有透露,總統府是什麼時候找他去溝通,以及他何時與陳總統見面。據了解,蘇振平接到總統約見通知時,都是單獨前往,沒有帶部屬隨行。

國務費定義 府方堅持彈性

不過,對照相關時間,審計部蔡姓科長到總統府查帳遭拒,是在今年的六月廿三日與六月廿六日,府方質疑蔡姓科長「說謊」,表示不滿,審計部廿八日便改派周姓科長前往。所以,蘇振平第一次被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召喚進府溝通,應是在六月廿六日、廿七日間。

蘇振平昨日再度爆料,在兩周內,總統府又找了他兩次,都是陳水扁總統直接跟他談的,其中一次還有主計長許璋瑤。因府方堅持,國務機要費包括機密費和特別費,應有運用彈性,審計部不接受這種說法;府方便找了主計長許璋瑤來幫忙說明,主張國務機要費,有機密會性質。

擔心被摸頭 陳瑞仁拒見扁

待審計部將全案移送檢方,由陳瑞仁檢察官接手偵辦後,總統府也試圖與陳瑞仁溝通。根據檢方訊息,陳瑞仁七月廿五日首度赴總統府會計處調閱資料時,陳唐山、副秘書長卓榮泰立即告訴他,陳總統已排開當天所有行程在樓上等候。陳瑞仁則擔心有「摸頭」效應,不想以這種形式與陳總統見面,與陳唐山、卓榮泰僵持了四分鐘後堅持拒絕。後來,陳瑞仁為自保,主動讓這段過程曝光,讓外界知道府方檯面下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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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3  中國時報 隱形「黑手」現形 總統伸手干預 形同濫權 呂昭隆/特稿

國務機要費案,幕後一直有隻黑手,意圖影響案情,干涉司法與審計權。

對於國務機要費案,陳總統自始便築起一堵磚牆,從審計長蘇振平這兩日所透露的,總統府從未真心配合調查。

審計部是六月廿八日前往總統府查帳,隨即赴高檢署查黑中心檢舉。檢察官陳瑞仁當日隨即簽案偵辦。

總統府隨後動作頻頻,自六月廿八日起,竟於兩周內,三度召見審計長蘇振平入府,其中二次還是陳總統親自出馬。

國務案已進入司法偵辦階段,陳總統不知避嫌,先不管二人談什麼,以陳總統的身分,如此急切的動作,明顯有干預司法調查之嫌。

陳總統於七月初,密集二度召見蘇振平的用意,當然是想釜底抽薪,直接向審計部施壓,但蘇振平立場並無所動。

先不論國務費案最後調查結果,陳總統二次見蘇振平,意圖影響司法調查,而且利用總統權勢意圖改變審計法規,僅此行徑,便該接受國會調查。如此不當行使權力,已到濫權地步。

更嚴重的是,陳總統見蘇振平的談話內容,等於是要求審計部「串供」,讓「假發票,真報帳」情事,就地合法化。陳總統的舉止,不得不令人懷疑,國務案中真有見不得人的違法情事。

陳總統密集會見蘇振平,軟硬施壓無效,踢到鐵板後,於七月二十一日,總統府三度找審計部之後,進一步將君悅飯店發票等,可能涉及不法證據函送高檢署。有趣的是,總統府以南線專案祕密外交處理國務機要費案之說法,就在七月中旬出現。

一個可能的情況是,在總統府三度召見,要求更換審計官員,且陳總統二度晤蘇振平的情況下,均無法得到審計部「配合」後,陳總統始將國務費案導向機密外交這道死胡同,藉國家機密之由,意圖躲過司法偵辦。

國務費案發生迄今,陳總統究竟還做過哪些干預情事,外界不得而知。不過,有了二度會見蘇振平的先例,陳總統極盡所能的想影響偵辦結果,卻是合理推斷;既然對獨立行使職權的審計部,總統都敢明目張瞻地見蘇振平,要求配合府方變更國務機要費的審計法規,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

也許在陳總統的職位與精心布局下,國務費案能閃過一時,但是,只要案情沒有水落石出,相信未來的每一任總統,上台第一件事,就是宣布重新調查國務案,即便動搖國本也要徹查到底。陳總統的有生之年,時時得面對司法調查,直到真相大白。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0300017,00.html



2006.11.03  中國時報 領走機密費? 馬永成回應:總統辦公室的人 都經手 王己由/台北報導

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說,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以前都由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領走」,亦即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如何花用,馬永成清楚。對於馮瑞麟的上述說法,馬永成二日表示,「總統辦公室的人,都經手過國務機要費。」

至於總統辦公室的人,如何經手國務機要費,辦公室有多少人?馬永成都不願回答,只是一再重複說,司法偵查中不便表示意見。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0300018,00.html



2006.11.03  中國時報 陳瑞仁已赴北檢報到 國務費案收尾 最快下周結案 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偵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浮報弊案,請調台北地檢署辦事的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本周一已至北檢報到。據了解,查黑中心已在做收尾工作,最快下周將可結案。

據指出,陳瑞仁周二忙於製作結案書類,並未親自到台北地檢署報到,是由檢察事務官持法務部批准「調辦事」的人事命令,到北檢代為報到。不過,國務機要費浮報案,目前仍是高檢署的「查」字案,北檢還未進行分案,預計將在公告前的一到兩天才會分案。

據透露,查黑中心密集傳喚證人的偵查作為已經告一段落,最近一周並未進行任何傳喚動作。由於陳水扁總統夫婦在第一次偵訊後的許多問題,在辦案人員清查後,還需要作最後的求證,因此,合理的研判,陳瑞仁檢察官應該已經第二次偵訊過陳水扁夫婦了。

據悉,國務機要費的結案書類已近完成階段,正在進行最後的修正。不過,本周可能已經來不及送閱,最有可能結案的時機,應該在下周。至於辦案人員的偵查結果?目前是查黑中心的最高機密,所有辦案人員都三緘其口。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03000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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