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海洋生物博物館館長方力行「國家公園裡的斑馬食譜」一文,深佩其論點。筆者多年來研究原住民自然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議題,鑑於國內近年相關爭議日漸頻繁,謹在此補充一些觀點。

「南非模式」的確是兼顧野生動物保育與經濟發展的成功案例。透過野生動物的合理利用,南非成功地提高經濟收入,並以此經濟誘因誘導私人及社區投入保育工作,由此見證經濟誘因在保育工作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但筆者也必須指出,南非模式的成功有其特定條件。南非的狩獵農場多原為白人擁有的大型牧場,產權清楚且農場主具備現代商業行銷知識,另外其野生動物族群壯觀極具商業價值,因此容易發展高價之狩獵觀光活動,某些地區甚至有極度昂貴的「獵象」「獵犀牛」行程。與一般常識想像相反的是,南非在此模式下,卻是大象犀牛族群逆向增加的極少數國家之一。

國內原住民已深知南非模式的潛力並積極仿效,但遭遇極為不同的主客觀條件。我國現存原野地在法律上幾乎均為國家財產,即使將來國家願意將產權或使用權回歸原住民社會,依台灣狀況最有可能(或只能)以社區共有財產的方式持有,實際上國內目前原住民社區保育均以此模式運作。但共有資源模式若要成功,其運作遠較南非私有產權模式複雜,主因在於它牽涉到人與人間的複雜合作關係。

學界的研究已經逐漸理解,若要避免自然資源在眾人競相掠奪下迅速崩解的命運,社區必須發展出堅強的制度與規範基礎,惟制度與規範的形成,需要眾人長期不斷的集體行動加以維繫,而有效的集體行動又仰賴適當的經濟誘因與良好的社會關係。此時問題的癥結便浮現了,經濟誘因猶如雙面刃,它一方面可以激勵集體行動,但若使用不當,它也是破壞原有社會關係,以及因而瓦解集體行動的原兇。

筆者在田野研究中發現,國內原住民社區的現存制度與規範基礎極為薄弱,因而一旦經濟利益浮現,通常便會引起複雜的利益爭奪,村民間也因此難以合作維繫集體行動。此過程中受傷最深的將是保育工作,因它最需集體行動奧援;反之資源利用與經濟開發工作通常只需個人或與外界企業合作進行,基本上不受集體行動瓦解的影響。這就是為什麼所謂的「保育與發展整合計畫」到最後常只有開發而無保育成分的最根本原因。

另外,或許還有更深層的價值觀因素。方館長在文中似乎認為保育已成為台灣社會主流,但對此筆者並不同意。田野經驗告訴我們,台灣無論是漢人或原住民社會,基本上還是經濟發展掛帥,保育的呼聲儘管在特定事件上似乎不小,但整體而言是極端微弱的。而這也是現階段「資源永續利用」容易變質為純粹開發的原因之一。

近年原住民資源永續利用的實驗,屢遭動物保護團體的嚴厲批判,但為了兼顧發展與保育的需求,我們的確需要更多、而非更少的實證經驗。當然主張永續利用的一方也必須正視筆者文中所述種種潛藏的問題,因而不宜在沒有實證基礎上便提倡大規模資源利用方案。對各方論點審慎以待,並積極以小型實驗推演不同方案的可能結果,應是摸索我國永續發展之道的較適切作法。

(作者為花蓮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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