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一連串環保與經濟開發間的衝突,如前幾天的湖山水庫,之前的台二九線環島公路,環評委員集體抗議行政體系的關心,以及熊貓、白鯨展演,甚至大武山原住民狩獵的問題等等,雖諸多新聞,但少有解決之道,尤其在輿論上,因同情弱者較易獲得大眾的支持,往往會有「理未易明」的結論,長此以往,也未必是國家之福。我最近應邀前往南非考察生態保育,別人成功的道理,或可借鏡。

南非在以前是野生動物保育和經濟發展間衝突最難解決的地方,土著獵食野生動物,是其文化和惟一生存之道,無法改變;白人發展產業,將原始的叢林砍掉變成草原,畜養牛羊,就像現在的紐西蘭一樣,看似環保又有經濟效益,但其實破壞了野生動物的棲地,壓縮了土著的生存空間。逼使土著去國家保護區中盜獵為生、卻又犯了法,走頭無路,難以為繼,也使得經濟、保育和文化間衝突不斷。

結果這個僵局卻在政府和某些干冒大不諱,贊成有效利用野生動物的學者合作之下,得以突破,並成為造就了今天南非既能每年有百分之六至七的經濟成長,又使得野生動物能日益繁衍的局面的主因之一,他們的作法就是「有效管理的狩獵農場」。

在自然界中,老、弱的野生動物本來就會淘汰,才能維持健康的族群,在有效管理的獵場以及「國家公園」中,付費的獵人在管理員(亦稱嚮導)的指導下捕殺,不但更新族群,其所付的費用,譬如一隻老羚羊約八萬元台幣,則用來做野生動物保育和棲地管理。據統計,一個國家公園三個月的狩獵收入,可抵五年觀光門票收入,而這些動物若不捕殺,如一隻已被逐出獅群的老公獅,則會在荒野中挨餓半年後衰弱而死,更為悽慘。

可獵捕的生物每年有嚴格的估算,而捕獵後的屍體除了獵人要帶回去的紀念品部份外(頭、角、皮,輸出輸入有CITS證件),其他的則可為原住民利用。不但如此,他們更輔導原住民開野味餐廳,在食譜中可合法吃到長頸鹿、斑馬、疣豬、瞪羚;不過價錢又遠高過原住民直接食用所值,為土著帶來更高,也是他們能營運的經濟利益。至於作標本的費用、獵者的吃、住、嚮導開銷,當然也成為了地方產業的一部分。

尤有勝者,因為這種市場的獨特性和豐厚利潤,有許多牧場已不再養牛養羊,而把草原恢復成自然荒野的棲地,突破了野生動物保護上最瓶頸的棲地減少問題,讓更多的野生動物可以繁衍。也因為這是私人財產,所以保護的更好,同時為了增加產品多樣性和產量,獵場之間開始自動合併,並引入更多物種,直接成就了生物多樣性保育的宗旨。而且以往視為禁忌的珍稀生物繁、養殖交易,譬如獵豹,經過數十年科學及觀念上的演進後,保育中心不但將其子代提供給世界上各主要動物園,並協助獵場建立掠食者生態系,評估及協助其移入及移出。

觀念在進步時,必須有批評、檢視、討論,但是更必須要忍受痛苦、誤解和保有開放、承擔的心,在經濟掛帥時,奢談環保如是。在保育漸成主流,卻要找出永續發展之道時亦如是。

(作者為海洋生物博物館館長,中華民國生態旅遊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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