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傳統習俗千百種,到了農曆新年禁忌特別多,其中有「在夫家吃年夜飯」及「初一不回娘家」,是出嫁女兒在農曆年間必須嚴格遵守的兩項禁忌;很榮幸地,我已打破這個父權傳統的觀念,結婚這幾年下來,每隔一年輪流在對方家庭吃年夜飯,成為我這幾年信守性別平權的小小實踐。

在倡議兩性平權的台灣,所有「女男平等」的觀念,一遇到「習俗」二字,有時候就成為處理家庭人際關係上的兩難。一些奇怪的習俗規定,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娘家吃年夜飯,因為除夕圍爐的人,是將來有資格分家產的人,女兒算外人,所以不能回來;嫁出去的女兒也不能在大年初一回娘家,否則會讓娘家不幸。由於這些「守舊」的迷信,讓很多出嫁的女兒在過年期間成了弱勢,內心矛盾之情難以言喻,明明是在公婆家吃年夜飯,內心卻想著與自己的娘家圍爐。

今年,我已二度陪太太回娘家吃年夜飯,許多太太娘家的長輩問我,我的父母親難道不會在意嗎?其實,只要作丈夫的,能主動替太太爭取回娘家吃年夜飯的機會,運用理性與感性姿態和家中長輩溝通,相信這問題就不構成難題。

過去,曾有針對成婚女性回娘家圍爐之民意調查,顯示有六成四的成婚女性渴望回娘家吃年夜飯。誠然,該民意調查所透露的訊息是,若過年習俗不能隨進步的二十一世紀而有所調整的話,顯然台灣的兩性平權教育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因此,我建議除夕圍爐若採「一年輪一邊,兩邊都討好」的方式,相信過年期間將不再是壓抑女性、阻礙兩性平權的絆腳石。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2240006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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