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研究論文掛名的共同作者竟高達二、三十人;一個學者一年掛名發表的研究論文,竟然超過二、三十篇!國科會主委陳建仁掛名共同作者、台大醫院副院長楊泮池掛名通訊作者的研究論文,因涉嫌抄襲引發學術倫理風波,曝露國內研究論文近年來盛行「大堆頭」掛名文化,確實存在。

共同作者一大堆 值得商榷

相當了解陳建仁和楊泮池捲入研究論文抄襲風波的學者透露,該篇論文除了第一作者陳姓醫師以外,包括陳、楊兩名中研院院士的掛名共同作者超過廿人。

他表示,團隊研究越來越普遍,一篇研究論文由多人掛名共同作者是常見現象,但是否有必要把沾得上邊的人全部掛名為共同作者,有待商榷。

曾任國科會學術處處長的學者指出,這種「大堆頭」掛名現象,在跨部會推動的國家型科技計畫研究論文經常看到。有些參與子計畫的年輕學者為尊重資深學者,在當事人不反對的情形下,常把未實際參與研究工作、卻年高德劭的學者列入共同作者名單。

相關學者直言,如果資深學者在年輕學者研究過程曾給予適時指點,協助解決問題,掛名共同作者無可厚非;資深學者掛名共同作者,多少也有為年輕學者研究成果背書,提高該篇論文被國際學術期刊接受刊登的機會,藉此提攜後進。但確實有少數資深學者因擁有計畫和經費審查權而到處掛名,藉此累積自己的「業績」。

有人論文逾300篇 沒拿過獎

學者表示,國內自然科學領域有一個學者到目前止,有他掛名發表的研究論文超過三百篇,平均每年發表超過二、卅篇,卻至今沒拿過任何學術研究獎,成為學術界茶餘飯後的「笑話」。

國科會副主委楊弘敦坦承,國內學術界確實有亂掛名的問題。他在美國讀博士時的指導教授曾告誡他,「這篇論文的重要成果和影響是什麼?你如果說不出來或講不清楚,就不該掛名共同作者。」《癌症》期刊事件若可導正國內學術掛名文化,也是件好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10503%20112007011800038,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1.18

台灣期刊達人 葉永烜:求量不求質 抄襲層出不窮

朱立群/台北報導


中央大學副校長葉永烜是台灣的「期刊達人」,目前有四十二篇論文刊登在《科學》與《自然》期刊上,保有「全國第一」的紀錄。針對國內學者投稿國際期刊違反學術倫理,葉永烜不願批評當事人,只認為是國內學界惡性競爭的結果。

葉永烜說,類似國科會主委陳建仁、台大醫院副院長楊泮池、中興大學生化所教授張邦彥的案子比比皆是,他寧願站在「人性」的角度給予同情的理解。

但他也認為,「學而優則仕」害了陳建仁與楊泮池,很多學者抗拒不了當官的誘惑,但瑣碎的行政工作讓他們無法專心做研究、細心讀論文。他說,「抄襲通常是走投無路者才會做的事」。

葉永烜一九九八年應現任中研院副院長劉兆漢之邀到中央天文所任教。之前,他在德國馬克斯普朗克研究院(Max-Planck,相當於我國中研院)高空大氣物理研究所擔任研究員長達卅年。

葉永烜說,他絕大部分的《自然》、《科學》論文都是在馬克斯普朗克研究院時期完成,當時他只是一個單純的研究員,無須負擔任何行政工作,幾乎所有時間都花在研究上。不管論文是個人獨自進行還是團隊完成,他都會在投稿前再三閱讀、斟酌,避免因不小心而犯錯。

葉永烜慶幸自己受惠於歐洲學術界「導師」(Mentor)制的傳統。他說,在導師制下,有名的教授二、三年才收一個學生。不像台灣,教授除了自己做研究,每年還要指導三到五位學生,光是跟學生寫電子郵件討論研究進度,就花掉半天時間,哪還能逐字逐句看學生的論文。

他也指出,國內研究所、研究生與研究論文的「量產」,讓大學及研究人員求「量」不求「質」,才是讓國內學界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層出不窮的原因。

葉永烜一九七二年發表第一篇論文,就是刊登在《科學》上,但他不贊同國內學者盲目追求在《科學》或《自然》上發表論文。他說,除了學術成就,《科學》、《自然》也會評估論文的「新聞價值」;沒被《科學》、《自然》刊登的論文,不代表是不好的論文。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10503%20112007011800039,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1.18

中研院「剽」蟲 只處理未處分

朱立群/台北報導


中央研究院也爆研究員論文抄襲?據悉,中研院過去四年來,處理了五、六件論文抄襲案,但相關「剽」蟲並未受到實質處分,而是由前中研院長李遠哲行文告誡。中研院總辦事處處長葉義雄則表示,「不知此事」。

中研院一月四日剛通過成立「倫理委員會」,將取代舊的「學術倫理委員會」,除了裁決研究員論文涉及抄襲、剽竊,也規範研究員的「技轉兼職」。葉義雄表示,相關辦法還須經院長翁啟惠核定。

中研院過去由「學術倫理委員會」規範院內研究員的研究倫理。一位曾參與學術倫理委員會運作的研究員表示,委員會主要處理研究員的論文抄襲案與剽竊案,只要有人具名檢舉,中研院就會召開委員會調查審理。過去四年處理了五至六件論文抄襲與剽竊案,生科、數理、人文三組都有研究員涉案。

一位熟悉內情的研究員表示,涉及這五、六個案件的研究員都沒有受到處分,只被當時的院長李遠哲行文告誡。這些「剽」蟲是誰?這位研究員不願透露。

中研院新成立的「倫理委員會」名稱上拿掉「學術」二字,未來除了處理論文違規案,另一個要務是規範研究員「技轉兼職」。另一位不願具名的中研院研究員表示,中研院研究員之前的兼職分為「有給兼職」與「無給兼職」;「有給兼職」指擔任經濟部「業界科專服務計畫」顧問,每月兼職所得以一萬五千元為上限。中研院目前不願透露「倫理委員會」相關辦法細節。但這位研究員表示,新設立的「倫理委員會」對技轉兼職規定,只會比舊辦法更寬鬆,研究員院外兼職情形將更普遍。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10503%20112007011800040,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1.18

學生抄錄犯錯 教授不能卸責

朱立群、李宗祐/台北報導


學界抄襲、做假案例不斷,多數學者認為研究生應負起責任,並指研究生常犯的錯誤包括「不當引用」、「張冠李戴」及抄襲。但有研究生認為,老師和學生都有責任。

一位台大醫學院博士班學生說,研究進行有賴「伙計」(學生)與「老闆」(指導教授)之間的信賴關係,論文投稿前,老闆與伙計都應再為對彼此的信任達成協議。因此,論文出事的時候,責任不可能只歸責一方。

一位化名「Red」的網友觀察「張邦彥事件」後,在部落格指出,「就算重做實驗後的結論是真,但附上假圖是否就表示一切沒問題?」他認為,學界如何處理此案有指標作用。

國科會副主委楊弘敦表示,遭檢舉抄襲的學者常把責任推給研究生,國科會已發函大學,研究生「抄錄犯錯」的理由,不能再成為學者卸責的藉口。

為何學界會出現這種現象?有學者分析,研究生趕畢業,可能冒險造假或抄襲,教授不查就會發生問題。

此外,很多大學以發表論文的多寡,作為教授升等依據,也易讓學者產生急功近利心態。國內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均採「不告不罰」原則,沒人檢舉,相關單位就不主動處理,也助長抄襲歪風。

陽明大學教務長、前國科會生物處處長魏耀揮說,學生欠缺「正確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常識,因此參與或指導研究的老師要把關,不能以「不知情」、「沒發現」而把全部責任推給學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10503%2011200701180004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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