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因應台灣戲曲學院議請,有意成立國家歌仔戲團,目前已開始籌備,待組織章程確立,報請行政院核定,國家歌仔戲團成立就指日可待。然而,政府應不應該成立「國家」歌仔戲團,台灣需不需要一個「國家」歌仔戲團,應從生態面考量。

台灣現有二百餘團歌仔戲團,素質較整齊、活動力較強的,仍有八十餘團,這些歌仔戲從業員多數經歷了一九七○年代以來戲曲環境生態丕變歷程,從「內台」被逼退到「外台」,靠著外台廟會市場維生,雖一身風霜,卻也維繫了歌仔戲強韌生命力於不墜。

成立國家級表演藝術團之議,論者當然可以「見仁見智」各自抒論。以公資源成立國家級表演團體,台灣並非沒有先例:國家交響樂團、國家國樂團、國家京劇團;光是戲曲學院編制內,就有京劇、綜藝兩團。以京劇而言,國光劇團每年經費一億七千餘萬,戲曲學院國劇團一億餘元。而歌仔戲公資源,以補助最多的文建會扶植團隊計畫、傳統藝術中心常態暨匯演補助、國藝會常態暨專案補助、台北市文化局社區巡演與常態補助,四單位九三年度「傳統戲劇類」(含歌仔戲、布袋戲)補助合計約五千萬,尚不足國光劇團三分之一,獲補助案件則達二百餘件(不以團數計)。

京劇與歌仔戲資源不公情形,論者憤然。然,京劇以國家力量百分百扶植,有其歷史因素,在文化背景、生活養分相對不足之下,漂流至島內的京劇一脈尚存,其藝術成分仍備受推崇,得以涵養其他表演藝術,護持古典戲曲美學,因此幾經變遷才得以今日型態存在。

但歌仔戲從未脫離民間自給自足、自由市場機制。不論環境多惡劣,歌仔戲總有辦法逆境求生,也因其海納百川性格,讓它的表演風格從未離開常民文化太遠,更由於民間豐富的傳統信仰風俗與社群組織文化,讓它維繫了廟會市場,迄今生生不息,養活二百餘團(布袋戲團團數更高達上千團)。

歌仔戲雖無歷史包袱,卻有人才斷層之虞,因此台灣戲曲學院於一九九四年因應學者建議以及民間聲浪,成立歌仔戲科,主要目的是解決人才荒。然而可議的是,戲曲學院歌仔戲科迄今畢業了三屆專科生,投入民間歌仔戲班的學生卻寥若無幾。究其原因,多數指向歌仔戲畢業生無法適應外台演出風格,也不願屈就外台戲艱困生活形態與收入,從業意願低落。

而就歌仔戲班立場而言,這些「科班」學生儘管基本武功身段素質不差,但口白、唱曲程度太差,國語化咬字發音習慣嚴重影響唱唸,而外台戲只有「講戲」而無劇本的演出形態更讓學生望而卻步,因此,學校與民間形成另一個斷層,教育資源平白浪費,政府一番美意讓民間歌仔戲班扼腕。

如今,戲曲學院倡議成立歌仔戲團,若為解決歌仔戲科學生就業、出路問題,則與當初解決民間戲曲人才荒立旨相違;若欲以「國立劇團」之姿樹立「標竿」,則毫無市場實戰經驗、未經舞台洗禮的年輕學生,如何有此能耐?又有一說,國家劇團成立後,可吸納全國最菁英表演人才,展現政府照顧歌仔戲、提攜歌仔戲之誠意,此議又陷入與民爭利、資源排擠更大矛盾。

一旦國家劇團成立,以其不必自負盈虧的先天優勢,製作豪華壯觀的公演戲自不待言,甚且進入民間大型廟會市場與民爭食,而且,一位民間優秀編導演人才進入國家劇團,可能就是一個戲班的解散,既能坐享公俸,民間藝人何苦繼續在外台討生活,不如早早散班,靠政府吃穿去。

國家歌仔戲團之議早於七年前就被民間歌仔戲界封殺過一次,當時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反對者居多,教育部從善如流。不料多年後此議再起,而且即將付諸實現。民間歌仔戲班耳聞此事,多憂心忡忡,因為這次政府並未做完善的民間徵詢與評估,一味聽信學校方面提出的諮詢報告,並且以「校內劇團」模稜說法為爭議解套。

何謂校內劇團?如果只是學生實習劇團,大可不必以國家定位,而且團員編制應與學制相符,學生求學階段為當然團員,畢業即退出,不得以現有「戲曲學院國劇團」模式存在。而定位為學生劇團,經費只能以教育公演支出,不得另立名目,編列人事與業務經費。

政府照顧歌仔戲用心良多,這幾年政策落實於廣大的民間戲班,不少戲班受到實質鼓勵,努力改善演出品質,不論外台戲、公演戲,出現不少佳作,而且風格多元,展現民間自由活潑的創造力,數十年改革契機正待此時。政府真有心發揚歌仔戲表演藝術,應著手立辦的是,下撥經費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就近輔導戲班,協調廟方改善廟會演出品質,並深入學校、社區公演,推廣市場、觀眾與作品。

歌仔戲不乏優質戲班、優秀人才,政府施政應以最大多數利益為考量,單一擘舉國家劇團既無必要,也無充分理由,更讓人質疑是否為浪費教育資源、辦學績效不彰解套。(作者為民間戲曲研究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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