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聯合報以「永和濕樂園」之報導為「台灣希望地圖」專欄揭開序幕,台灣能否確實在保育事務上一新世人耳目?

最近,內政部依據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行動計畫,徵求專家學者、相關機關和保育團體研提具體建議,期望能公布我國第一套「國家重要濕地圖冊」。

這項由筆者擔任該會委員時提的建議,相信是台灣最重要的保育里程碑。尤其,二月二日是「國際濕地日」,每年此時全球各地都紛紛舉辦相關宣導活動,由於南韓將在二○○八年主辦第十屆濕地公約締約國大會,政府應該呼應這項盛會,及時宣告二○○七年為「台灣濕地保育年」!

劃設保護區固為濕地保育重要手段,但因濕地類型功能眾多,牽涉權益甚廣,因此一九七一年聯合國拉姆薩國際重要濕地公約強調要因地制宜,追求適地適用的「明智利用」,鼓勵朝更永續方式利用濕地。因此,推動「濕地保育年」的重點應該在正確觀念的宣導,促進濕地的永續利用,而不是激化保育和開發的衝突;它應該是類似嘉年華、「寓教於樂」的慶典或宣導,而不是劍拔弩張的劃地保護。

筆者曾參加過加拿大魁北克舉辦的國際濕地大會,以及西非塞內加爾的國際濕地組織會議,目睹參與過多采多姿的濕地活動。台灣舉辦濕地保育年活動,除了專家參與的學術研討會外,普及性的活動如:全國各地濕地生態旅遊、濕地生態與景觀的分組攝影比賽與影展、得獎作品月曆製作或海報競賽、孩童眼中濕地的繪畫與寫作、電視濕地宣導短片等,都可由政府統整規劃,對全國發起一整年、全民共同參與之濕地年活動。

至望當局能及時籌備,宣告與啟動「二○○七台灣濕地保育年」。

http://www.udn.com/2007/2/2/NEWS/OPINION/X1/3713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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