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有了新發展。總統府阻止法院准許檢辯閱卷,宣稱要提釋憲;法院則表示,准許閱卷的決定不改變。而吳淑珍等被告的律師團,竟對法院開放閱卷表示抗議,聲稱將拒絕閱卷。

這樁舉國矚目的重大弊案開審以來,被告以及支撐被告的律師團、政黨、總統府,乃至陳水扁本人,可謂用盡一切手段杯葛審判進程。但法院依法進行審理的決心十分堅定,使種種杯葛手段皆徒勞無功,反而暴露出被告方面的心虛,如今辯方已將自己逼入牆角,進退兩難。

法院曾採取函查、傳喚證人等調查行動,卻未能取得陳水扁自辯機密外交至少在形式上存在的證據;已裁定偵查檢察官陳瑞仁密封的陳水扁筆錄等資料並非機密,准許開封,供檢辯雙方閱卷,以便進行攻防。法院同時裁定:在調查機密外交形式上是否存在的過程裡,府方既一再拒絕配合,則若府方確曾有核定機密的公文竟拒絕說明,事後再以其他事由爭執,將移請檢方偵辦相關官員隱匿公文書的罪嫌。

既已可以閱卷,律師團卻杯葛閱卷,若因此而損及被告的權益,責任當然應由律師團承當。不過,公訴檢察官方面則是一定會聲請閱卷的。因為,在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裡,曾部分引述陳水扁的供述;為了在審判中證明吳淑珍的犯行,公訴檢察官一定會使用陳水扁的供述當做證據。

在正常情形下,律師團為維護被告權益,一定要全力爭取為被告辯解的一切機會;倘有「機密外交」的證據而不請求調查,准許閱卷又拒絕,這是什麼辯護策略?何況,包封的卷證,皆屬陳水扁及一干被告的供詞,律師團有什麼理由竟然不敢親睹?難道律師團和被告一樣,對所謂機密外交的「真相」心知肚明,以致根本不敢面對?再說,就算律師團不閱卷,檢方閱後照樣會在論告時公開其內容;倘若在內容公開後,竟發現所謂「機密外交」皆「純屬虛構」,則律師團又將如何答辯?律師團採這種策略,到最後恐怕會迫使被告必須請求傳喚陳水扁作證,以期推翻陳瑞仁所作筆錄。屆時,曾主張「總統作證亦違憲」的律師團和民進黨又如何自圓其說?顯然,合議庭准許閱卷之後,被告方面的壓力已立見增加。

至於總統府方面欲提出釋憲,恐怕也不是那麼容易。現在究竟是由陳唐山等被裁罰的官員聲請,或者陳水扁以總統名義聲請,又或者以總統府機關名義聲請,尚不明瞭。但無論由誰聲請,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大法官也不是能夠隨便擴張職權,任意受理釋憲聲請的。

最重要的是聲請須符合形式要件。倘若以總統或總統府憲政機關的名義聲請,即應說明究竟是在行使什麼職權時、及適用哪一條憲法或法律時發生疑義?法院命總統府乃至陳水扁說明機密外交核定的流程,其實是法院在行使調查的職權,並不是總統在行使職權;且總統竟然不准法院對自己及其他被告已經完成的供述裁定閱卷,亦根本無法說明是適用哪一條憲法或法律發生了疑義。再者,倘若以陳唐山等個人名義聲請,則須待其對拒絕作證的裁罰之請求救濟的程序完畢、處罰確定後,方得提起。何況,不論提起什麼釋憲,如今皆不能阻止法院准許閱卷;且縱然要求大法官為暫時處分,一方面這種大法官自創的暫時處分權能否適用於法院審理程序,有無干涉審判之虞,尚有待釐清;另一方面,時間上也來不及。也就是說,法院已經取得主動地位,待閱卷後,「機密外交」的真相即可公諸於世。因此,總統府的這一招是無法對抗法院的。

國務機要費案開審以來,始終未見被告方面堂堂正正地在審理中為自己的清白辯護,卻反而用盡心機干擾審判、拖延時間。這樣做的用意,只在試圖推翻「一審有罪就下台」的政治承諾;但畢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合議庭在執法精神及處分手段上的卓越表現,將使被告方面的計謀不能得逞。

http://www.udn.com/2007/1/24/NEWS/OPINION/OPI1/3700746.shtml



反正阿扁絕不下台

【聯合晚報/社論】 2007.01.24 02:18 pm


照目前陳水扁所部署的一切動作看來,他顯然已經在為推翻「吳淑珍一審有罪就下台」的政治承諾做好準備了!

從早先的「抹紅」檢察官張熙懷,就總統是否應終身豁免提請大法官解釋,以及「總統享有機密特權」等胡說八道的見解拖延,讓一審一直停留在程序爭議上,吳淑珍則交由台大醫院不斷發布她身體如何不適,反正就是不再上法庭啦。接著是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捍拒出庭作證,等到法院祭出將六件外交機密開放為閱卷,則又準備要就總統機密特權聲請大法官解釋,而且這回不排除阿扁親自出馬。

更耐人尋味的,如同前一階段集體圍剿張熙懷一樣,這回的目標則是對準法官,御用律師團與陳唐山每天的表演不必提了,看看白天民進黨立委開記者會的殺氣騰騰,再看看晚上那群綠色名嘴的口徑一致,這還需要再詳細說明什麼嗎?簡直就是「昭然若揭」了嘛!

換言之,陳水扁的大戰略,先是「能拖就拖」、「且戰且走」,律師團以程序干擾實質審判,吳淑珍稱病,陳唐山拒不出庭,聲請大法官解釋等都可以算,如果實在拖不了了,就使出烏賊戰術,把法官進一步抹藍,並塑造其作為是違憲的輿論氛圍,為屆時一審判決做出來之後,也照樣「理直氣壯」不下台做好準備。

還記不記得,陳瑞仁起訴書出來後的輿論氛圍?那時節好有大一群綠色名嘴都立誓說如果阿扁被起訴,他們一定主張阿扁應立即下台,結果如何呢?反正硬拗嘛!明明就是唾面自乾,他們的嘴臉還比任何人都表現的「浩然正氣」,怎麼不令人嘆為觀止呢!

所以,等著瞧吧,最近這一陣子摧毀承審法官形象的運動巳經開始了,只要能在綠色的民意圈裡將法官抹藍,就算屆時一審法官判決吳淑珍有罪,陳水扁照樣拒絕下台,理由很簡單,因為是政治審判嘛!一個違憲的判決,一個配合藍營搞鬥爭的判決,何必要服從呢?想也知道,到那時,挺扁立委與綠色名嘴一定配合把法官罵到臭頭,甚至將之塑造成「全民公敵」,搞不好還可援引為選舉動員的助力呢!

現在已經可以大膽預言了,一審不論怎麼判,阿扁都不會下台的!

http://www.udn.com/2007/1/24/NEWS/OPINION/OPI1/3701292.shtml




人民憑什麼相信總統

【聯合晚報/社論】 2007.01.23 02:30 pm


看起來,台灣人是有機會目睹一場憲政官司了。亦即,在憲政層次上去思索,所謂「國家機密」究竟是總統說了算數,還是該由法院來界定。

國務機要費訴訟才開打不久,總統府採取的策略總歸一個原則,就是「不讓訴訟順利進行」。不管是民進黨立委「丟紅帽子」,攻訐檢察官政治立場;或,聲請釋憲,阻擋法院訴訟;或,跟抵制「319真調會」一樣,總統府官員全面抵制法院傳訊與調閱文件;抑或,像昨天那樣,當台北地院裁定六件外交案為「非機密」,而開放閱卷後,總統府「嚴詞警告」地院。說穿了,這些動作只有一個目的,硬是不讓訴訟完成就對了。

還記得,陳水扁面對國務機要費被起訴,說過什麼來著?他說一審判吳淑珍有罪,他就下台。這話說得多漂亮!但往後的發展證明了,陳水扁始終是一個「話隨他高興說」的政客。以各種動作阻礙司法審判,最後若根本阻擋了法院的審理,又何來一審有罪即下台的可能性呢!就如同陳水扁說過的,寧要媒體不要政府,但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卻是在民進黨上台這七年逐漸滑落。就像他說過要釋出權力,但看看他如何藉力霸案修理蘇貞昌,卻規避了自己豢養紅頂商人的責任!

這樣的陳水扁,也許能得到深綠群眾的「含淚支持」,不過再回頭想想他當年當立委、當台北市長,甚至初當選總統時民間的高度期待,台灣民眾能不感嘆:權力人物的墮落,何其迅速啊!

換個角度看,若是主客易位,變成國民黨胡搞瞎搞,國民黨籍總統貪瀆玩法弄權時,現在挺扁的民進黨立委,會放過國民黨嗎?答案太清楚了吧,怎麼可能。

因此,今天的問題,關鍵不在藍綠較勁,而是在綠營有無起碼的是非準則。人民該容許一位總統說什麼是機密,就同意什麼是機密嗎?「國家機密法」不是對「機密」有清楚界定嗎?何以堂堂一國總統,偏偏要繞道而行?有沒有可能,是總統「假機密之名,行貪瀆之實」呢?這樣的懷疑,不是民主政治該有的常識嗎?要還總統清白,不該由法院,由正當法律程序來判定嗎?這些質疑,若沒合理解答,人民憑什麼相信總統!

http://www.udn.com/2007/1/24/NEWS/OPINION/OPI1/3699683.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uHistoryAlum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