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4  中國時報 需要怎樣的軍訓教官? 廖天威

報載教育部將針對我國高中以上學校的軍訓教官體系進行改革,預計先行取消原訂今年舉行的第二批軍中轉任教官考試,明年起則將二百名大專校院教官改派任至高中職校,並計畫推動教官每兩年輪調回軍的制度。這項措施,估計將影響到全國四千二百多名教官的工作權益,也突顯了一個近來在制度上產生爭議的問題所在:教官是不是「軍人」?

首先,依照國防部與教育部的認定,軍訓教官「本質是現役軍人」,因此負有「國防法」第六條規範的「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的義務;有關此點,涉及的是軍訓教官與所謂「現役軍人」的職務本質有否關連?

事實上,軍訓教官雖然具有現役軍人身份,也在我國現行法律上視為現役軍人,但是無論大學教官或高中教官,平日的教授與服務範圍都在校園,並無「隨時應召趕赴沙場」或「掌握致命武器足以影響民主體制運作」的可能,如將其視為與國防部所轄且受憲法保障可以「合法使用武器」的現役軍人一般,在法理上頗有探討空間。再者,軍訓教官的屬性是「輔導學生、維護校園安全」,與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的軍人屬性顯然也是不同的。

其次,軍訓教官存在校園的正當性,是一個匡論已久的議題。記得在民國七十九年間,當時的台北市議會曾經在質詢教育局官員時,邀請在高中職校服務的數位軍訓教官上台,由議員發號施令,「教導」在台上的軍訓教官們操練基本教練,以突顯議員口中認為軍事教育的荒謬性。而對於軍事教育與軍事訓練的反感,早自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先生在擔任省議員期間,即曾在省議會公開質詢當時國軍在台中縣霧峰鄉附近舉行演習,是「大軍壓境」的行為。這些往事,顯示了我國在特定時空環境下,對於軍事事務因不瞭解而產生的反對態度,與現代民主國家重視國防軍事研究的趨勢是背道而馳的。

我國於民國九十四年通過了「全民國防教育法」,也限定不論各級機關與學校,都要實施「全民國防教育」。這項教育的主管機關雖然是國防部,但是長期在校園教授國防與軍事的軍訓教官,卻是該項師資最穩定的來源與最有教學正當性的一群!其實在西方國家,也都設置有許多以研究或教授國防事務的專門學院或機構,許多知名大學甚至因為從事國防研究而馳名國際,例如英國倫敦大學、瑞典Uppsala大學、澳洲國家大學等校。

軍人依法當然應該保持中立,但是軍訓教官的本職與屬性是教導學生國防知能、輔導學生生活適應的,與民主社會監督與節制軍事武力的現況,不可同日而語。軍訓教官們如果也能體認這個事實與趨勢,加強輔導的智能與本職教學的訓練,多一些充實、少一些政治,這或許是我國在提升「全民國防教育」上的轉捩點與機會。(作者為軍訓教官,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611140031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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