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日昨貴報「民俗療法,衛署不納管」,因官方研究年餘卻認定上述行為非關醫療,決定「放手」。身為傳統中醫臨床醫師,擬從中醫醫學史的角度,提出一些不同方向的思考。

一、「禮記.曲禮」曾載「醫不三世,不服其藥」,強調專業傳承、訓練與考核的重要性。

今天民俗療法名目繁多,從業人員品類駁雜,技術水準參差,是最令人詬病之處。如前曾傳出某婦作大腸水療,導致腸內感染,遂罹腹膜炎;按摩整脊不當,致半身不遂,種種危險,不一而足。華西街中草藥舖,更是常見業者教導民眾用藥,許多病人不識草藥寒涼,長期服用,不知用藥乃須因時、因人、因地而制宜,誤藥過甚,釀成肝腎衰竭慘劇。即使到美容院作臉,美容師也可能會鼓吹你作果酸換膚,運氣背的話,恐怕沒美到容,還賠上一張臉。

許多觸及療效的行為,即使沒有直接以療效來宣導,卻造成實質後果,如今官方宣佈不管,無異養虎遺患,非常不智。何況「民俗療法」內容不能包山包海,應該是具有歷史文化淵源的醫療模式,才能列管。外來新興的水療、芳香療法、催眠、能量療法,應屬另類療法,背景不同,不宜混淆。

二、「擇明醫」而治—對於醫療環境的品質,求診問醫者也有責任。

例如,一般民眾存在「不看中醫,卻能接受中草藥」的矛盾情結。一位病人的母親,打電話問我某藥帖能不能吃。她娘家全是西醫醫護人員,不信中醫,也不讓她看中醫。我只能跟她說,「沒辦法幫忙,我連你都沒看過,你的體質、病程發展如何,皆一無所悉,我很難判定這帖藥是否適合你。」

中藥是如此可親、可近,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很容易買到,但這種「易得性」常造成一些潛在的危險:一、認為中藥沒有副作用;二、常透過人際傳播而受藥,完全忽略中醫的辨證論治。周代有醫官,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有效之藥,靡不有副作用,故集中管理),但隨著醫藥普入民間,加上醫食同源的文化背景,這種隨意用藥的情況,只有雪上加霜。所謂「民俗療法」的存在,同樣也是源於相類的歷史背景,因為那是常民生活的一部分,再熟悉不過,以致失去警戒心。

醫書「萬病回春」曾載「病家十要」,其中「擇明醫」列為首條,明醫為何,非名醫,乃明醫理之醫者。可見,除了官方的管理之外,對於醫療環境的品質,求診問醫者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三、凡禁絕不了的,必有其實際需求與存在理由。

如果主流醫學能夠承擔,也能解決一切疾厄,民眾絕不會冒險尋求他治。正如針灸在清代曾遭廢禁,但由於其簡便有效,以致如今又重現天日。至於「民俗療法」之所以存在,亦必有其歷史與社會背景。

古醫字曾從巫,寫作「毉」,早期醫巫不分家,於史可稽。但至周代,醫巫開始分業,戰國時名醫扁鵲甚且提出「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之後,中醫逐漸建立理論系統,醫巫乃分道揚鑣。

儘管如此,在一般庶民生活裡,仍存留巫慣用醫療手法的遺跡——通過向神述說病由(祝由),取得諒宥,從而疾病得癒。(涵蓋今之所謂符咒、靈療)。但在官方醫政體制裡,祝由科卻直到清代才正式脫離官方管轄。

至於正骨(接骨)以及按摩、推拿、整脊等,或以不同名稱;亦曾在不同朝代,列入國家太醫署醫學部專科。

醫史典章文獻俱在,建議衛生署不妨多花一些時間研究,或許其中仍有可借鏡之處。雖然醫療需求與社會環境,每每時移勢易;民俗療法確有療效,當局實不能因為不好管轄而放任不理。(作者為建中堂中醫診所醫師)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180031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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