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年底陳水扁總統宣布的二次金改政策,雖然在今年四月由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宣布踩下煞車,但是後遺症顯然還沒有結束。兩年前,在陳總統「金控減半、官股釋出、限期完成」的政策指示下,外加「做不到就下台」的符咒催逼,財金當局匆匆忙忙地想把公股銀行「許配」出去。在這樣的氛圍中,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管會迅速「自動核准」;台新金併購彰銀,財政部迅速同意。但是如此猴急地處理公股銀行,忙中必然有疏漏,苦果也就逐漸在日後浮現。

中信金插旗兆豐,日後發現有假外資的問題,而且插旗手竟然與董事長日後聯手對抗官股。等到情勢發展不利、輿論大譁之後,雖然行政院介入勉強維持住局面,但是前財政部呂部長卻已因此而中箭落馬。四個月後,台新金併購彰銀的案子又浮上台面,眼見一場換股風波又要變成官、民大戰。這一次是否又要上演「坑殺財政部長」的大戲,我們不得而知,但是看到今日的金融亂局,我們不得不回到一年多之前的場景,對此併購案的前因後果做些剖析。

去年七月,財政部宣布以每股二十六元多的股價,出售彰銀十四億特別股給台新金,使台新金之持股突增至二十二%。當時的彰銀股價約十八元,故特別股的溢價近四成,財政部也因此而沾沾自喜,認為往二次金改的目標成功邁進。但是本報當時即指出,彰銀這樣的「許配」契約有許多未盡合理之處,恐將在未來產生變數。第一,彰銀出售特別股的收入還是在彰化銀行之內,國庫並沒有收入,卻同時引進了台新為最大股東。第二,將來彰銀若要以換股或公開出售等方式併入台新,只要交易的條件稍微不利於彰銀,就可以輕易地將當初的四成溢價全數吐回。第三,台新在購入特別股之後,在彰銀十五席董事中佔八席,故將來彰銀與台新合併的交易條件,依公司法恐怕得由一群「與彰銀利益未必一致」的多數董事討論,勢必產生後續的困擾。

既然財金當局以「許配」二字描述彰銀併入台新金,我們也可以用嫁女兒的情境描述當今的形勢。當初台新金以四成溢價買下彰銀特別股,就像是台新金相親支付的見面禮。但是見面禮相對而言微不足道;重要的還是過門時大額的聘金。在彰銀的例子中,所謂聘金就是指後續的售股價格或換股比例;如果聘金不合理,那麼見面禮再多也沒有什麼意義。遺憾的是,彰銀在出售特別股的同時,就同意引進八席台新董事,彰銀董事會的多數主導權已然繳械了。這就好像父母親收了對方見面禮,就把女兒先送到男方家裡做「童養媳」一般。既然女兒都已經送出門了,現在再與男方談聘金多少、談婚禮條件,當然是困難重重。台新與彰銀的潛在衝突,就是在這裡。

有了兆豐金控的前車之鑑,我們希望財政部與台新金都能有更成熟的智慧來處理目前的困局。對台新金而言,他們必須要了解:合併歷史如此悠久的彰化銀行,其面對的不只是財金行政當局,而是社會大眾。將來或有的換股鑑價,絕不是執意找哪一家顧問公司說了算數,而是要面對社會大眾、民意機關、行政院的共同檢驗。台新金的主事者千萬不要走捷徑、鑽巧門,也休想用臨時動議偷渡任何重大的決議。台新金與行政院有什麼「默契」不重要;如果最後掀起了民意的反彈,不但默契不算數,台新的股價恐怕也會受池魚之殃。

我們也要提醒財政部:去年七月出售特別股時,財政部只答應不引進第二大股東、釋股每次一%,別無其他承諾。換言之,台新併彰銀的後續處理,從來就不必然要以「換股」的方式為之,當然更不必談什麼換股比例。財政部必須要找出最有利於國庫收入的方案,再據以主張後續,不必一開始就跟著台新金所提「換股比例」的議題走。財政部必須要有主導議題的能力,也要有可能破局的心理準備,才能避免兆豐金的前車之鑒。

最後,我們還是不免要再對二次金改的禍國殃民提出批判。二次金改照理說是要提昇銀行效率。但是去年台新、中信兩家銀行據估計都因雙卡問題而有幾百億的虧損。民眾心裡會問:由這些虧損一褲管的吳、辜財團銀行去合併如兆豐、彰銀等今年績效不惡的公股銀行,這叫做提昇效率嗎?老百姓不覺得很無辜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170029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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