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南某公立醫院傳出要求駐院並領有醫師執照之替代役男掛牌看診,引起社會譁然。此舉不但凸顯出替代役男執行勤務定位問題,對於替代役這樣奇怪的角色,有關單位也有深切檢討的必要。

本案件所以會被踢爆,與該員替代役男的學經歷是否適任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實際上牽涉到的,乃是在於薪資的給付問題。按照該院牙醫師的薪水而論,應當有十萬元之譜,然而替代役男所領取的薪資,卻只有六千元上下,差距天壤,也莫怪社會矚目了。

但是,這件事情的爆發,是否意味替代役男應享有與其擔任職務相等之薪資報酬?若領有醫師執照的替代役男,可執行醫生業務,領取醫生薪水,試想,在偏遠地區擔任教職的替代役男,是否也該領取正式教師相等津貼呢?每天早上在執行交通管制勤務的替代役男們,是否也可以領取一般交通警察同級的薪水呢?如果不可以的話,為什麼獨獨只有領取醫生執照的替代役男可以享有正式醫生同等的報酬,而領有教師執照的替代役男卻得領區區六千元的薪水呢?

替代役男掛牌看診,只是替代役問題冰山的一角,但是,在國家兵役制度尚未達到「募兵制」的目標前,恐怕這樣的問題只會一一浮現,現在是醫生,下一次不知道又換誰了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180031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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