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所有一切的正當性與崇高的理由,最終被迫質變成一種街頭的群眾暴力抗爭事件之時,此時顏色的對立,取代了民主的訴求;省籍間的齟齬,則再次的分裂了族群的融合。

因此,掛著陳水扁相框的裱框店店家,遭受到莫名的暴力恐嚇;而在916遊行現場中,克盡新聞播報的媒體人,也幾遭近似暴民般的惡意攻擊,這一切都是因為,你我不同邊;你我不同顏色;你我不同政治立場。

但是又有誰還記得,在準備走上街頭的之初,是為了要追求一個,你我心中共同渴望的「和平與民主」。

至於不管是「反貪倒扁」亦或是「護台挺扁」,都不過只是一種自我認同的行動手段罷了。

但是,

當發起者,已無法有效的掌控群眾之際;

當發起者,讓自己越來越情緒化與英雄化之時;

當發起者,已經刻意淡忘自己還是這個國家的執政者時候。

此時,街頭上的群眾已是絕對的激進與盲動,最初的理念與正當性,將遭受到最嚴苛的考驗,理性與法治,民主與暴力,將同時因對立的衝撞而相互傷害。

台灣國 vs. 中國人

倒扁總部人員的一句「台灣國的人民啊…」,隨後引發的是,群眾嚴厲的斥責與倒扁總部再三的出面道歉,方能平息激情群眾的忿怒。

但是,又有誰知道,這一句「台灣國的人民啊!」,真的是一時的口誤呢?還是一種早已藏於許多人心中的一種民主意識?

此時,當同樣的舞台場景,只是換成另一位政治人物,以另一種語言說到,「中國人啊…」,此時卻是得到另一種截然不同群眾歡呼,與莫名的鼓動。

但是,同樣的,又有誰知道,這又是代表著一種怎樣的民主訴求?或者是,只是一種出自於對應「台灣國的人民」負面效應後,所產生的另一種修正式的群眾語言?

其實,不管是「台灣國的人民啊…」;亦或是「中國人啊…」!

只是,這些政治人物或是運動發起者,是否都還記得,原本最初的訴求,並非統獨;也非藍綠,但為何卻是慢慢的走了樣;變了調。

而生長在台灣這一塊土地上的人民啊;

當我們還盡力在設法彌平二二八歷史的傷口之際;當我們依舊在共同面對中國大陸於國際間無情的外交打壓之時;當我們還須齊心努力,繼續建設台灣之於世界舞台的國家競爭力的時候。

請不要再因為,一個粗淺的「台灣國 vs. 中國人」的激情言語,就讓我們自己因此而相互的踐踏,無由的仇恨下去!

更不應該的是,切勿因為某些心懷不正的政黨領袖,發表所謂「中國人欺負台灣人」、「中國黨」、「中國勢力」等不當的言論,而讓人民失去了族群融合的正確方向。

對於這些以煽動性的言詞,企圖增強對立,製造族群分裂的不肖政黨領袖,才是必須被台灣全體人體所譴責的。

你我該是誰的子民?

915圍城之夜,近四十萬的群眾,以幾近狂熱的倒扁口號,簇擁著施明德緩緩展開了台灣歷史上,首度以反貪腐作為訴求「元首下台」的群眾政治運動。

對於施明德而言,從1962~1977因「台灣獨立聯盟案」判處無期徒刑,再到1980~1990再因「美麗島事件」,被判處第二個無期徒刑。一生之中長達25年半之久是因為政治犯的罪名,遭受羈押監禁。對於這一位長期獻身於追求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悲劇人物,絕對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民主先生」。

如今,對於台灣在經歷政黨輪替之後,所遭遇的卻是一個貪腐且無能的總統,此時施明德以「反貪腐,阿扁下台」的訴求,的確是適時且切乎民意之所需。

因此,百萬人民的響應與百元捐款快速聚集,民氣與輿論不斷的累積,為施明德的反貪倒扁行動,提供了無限的社會資源。直至915圍城之夜,所有反對貪腐;要求無能政權下台的民意,達到了沸騰頂點。

施明德的猝然下跪,一番感性且悲壯的告白,「感謝上帝賜給我們這麼可愛的人民,台灣人民的聲音代表的就是上帝的聲音,感謝上帝,感謝上蒼。」

可謂是,繼盧修一之後,政治人物中最經典的一跪。

若從政治學的觀點而論,政治人物與群眾之間要能夠產生「認同」,「情緒」的激盪與感染,是一種絕對不可或缺,相當重要的連動成份。但是相對的,政治人物與群眾之間,也很容易因為彼此情緒的相互鼓動,而受到影響。

只是,當群眾原本是因為對於政治人物所訴求的理念,或是政治目的,有一致的認同感,進而衍生出的群聚與追隨的效應,同時在面對群眾勢力越壯大、聲音越高亢、情緒越激昂、行為漸失序的時候。

此時政治人物,理應更加理性以對才是,因為民氣已成為政治人物手中最為鋒利的寶劍,豈可藉機搭上群眾高漲的情緒浪潮,將自己幻化成,儼如神格化的英雄化身之中,讓自己與群眾雙雙陷入盲目且非理性的街頭運動之中,如此一來,最初的理性與正義,恐將因而隨之模糊而失焦;尤甚者,難保不會釀成災難。

因此,今日施明德能夠在一夜激情演出之後,隨即對於「遍地紅花」這一未經縝密規劃的大規模群眾運動斷然喊停,是為一相當理性且具民主素養的表率,能夠在重要的時機,仍以人民為己念,這才是為有守有為的民主風範。

藉此同時,也希望施明德能夠對於「罷工、罷市」的必要性與危險性,能以同樣的民主信念與人民價值,做最終且最審慎的評估。

貪腐又該如何向陽?

再觀,在916由台灣社所發動,並經民進黨中央強力組織動員的「我們在向陽的地方」萬人集會活動,在凱達格蘭大道登場,民進黨中央企圖想以另一群群眾的顏色,來作為持續挺扁行為的自我武裝。

只是,當陳水扁與游錫堃妄想以策動群眾來反制導扁紅潮之餘,一位是國家元首;一位是執政黨黨主席,兩位職掌國家黨政機器的政治人物,似乎忘記了如今的執政黨正是民進黨啊!

怎可由政府主動策動群眾運動,去對抗一群自發性的反對民意呢?

對此行為更已是嚴重的違背了,民進黨中央黨部先前所公佈的「不挑釁、不對立、不動員」原則,這種作法已然陷民進黨於不公不義,同時更加深惡化了台灣掉入藍綠對立二分法的思維泥沼之中。

同時,陳水扁總統並未現身,但卻由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代表對外放話表示,「保證絕對會做到二○○八的五二○」。

對於如此,幾乎可視為,直接與民對立、挑釁的言語,怎是一位國家元首所應該說的話呢?不僅嚴重缺乏自信心,同時更是一種不入流的手段。

須知,對於陳水扁六年的執政,不管施政團隊效能何其低落;行政院長暨重要部會首長一年到頭換人無數,卻不見績效;亦或是經濟、民生、社會何其衰退與凋敝,但是並未有人站出來要求總統下台,人民只不過是抱怨在心中,期待換人在未來。

但是,當第一家庭與第一夫人的弊案接連曝光,乃至於總統國務機要費的浮濫虛報弊案再現之時,卻是人民再也無法容忍的貪腐行徑,此時的貪腐總統不論是在政治高度,亦或是道德尺度上,均已嚴重喪失繼續成為國家領導人的資格與價值。

或許,陳總統兀自可以辯解,應該交由司法作為最終的審判,之後才能定罪。

但是陳總統切莫忘了,當查黑中心辦案人員已於上月間以偽造文書、貪瀆罪嫌之重要關係人身分,分別訊問過陳總統夫婦。

而且當檢察官於偵訊時,已當面告知總統夫婦可能涉嫌的犯罪行為包括偽造文書及貪汙治罪條例,訊問時可以請律師在場。

這亦代表著,總統夫婦做為涉案重要關係人,也被稱為「潛在性被告」之時。陳總統便應自我提出,自行下野,靜待調查,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以及社會民心的期待。

否則,不論動員再多的遊覽車;再多的綠色群眾,對於那已是貪腐的陰暗與醜陋,也將永遠不會有向陽的一天。

引用: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kuo/archive/2006/09/18/2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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