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已經在多少跟經費有關的事情上反覆抗拒稽核,也曾反覆說謊,那要如何讓別人可能從今天開始停止懷疑…
曾經喧騰一時,美國「生活教母」瑪莎‧史都華涉及內線交易的案子,全案有一個關鍵點,一個致命的證據,導致瑪莎‧史都華終究被判有罪。
史都華決定拋售手中ImClone公司股票,第二天這家藥廠的主力新藥就遭到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否決,導致股價快速下跌,史都華賣股時間太巧太敏感了,加上她之所以持有這家公司股票,是因為認識其中的高層經營者,這就使得她「自動」成為檢察官調查的對象。
賣股那天,史都華人不在美國,她搭乘私人飛機飛墨西哥,去參加一位富豪朋友的生日宴會。飛機中途停機加油時,史都華曾打電話給留守的助理,聽取重要留言,其中的一條留言是:史都華信任的股市分析師「認為ImClone可能要跌價了」。
賣股之後,檢察官開始調查是否有內線交易問題,於2002年2月4日約談史都華。約談四天前,史都華走到助理的桌子前面,檢查助理電腦中留下的紀錄,看到了那條分析師的留言,她指示助理刪去原本的留言內容,改成:分析師「建議買進ImClone」。不過,改了之後,她又後悔了,再叫助理改回來。
這段過程,後來就成為法庭上激烈爭辯的焦點。辯方律師表示:這段過程正好說明了,史都華的交易沒有問題。因為如果賣股真的是得到內線消息的結果,史都華完全沒有道理刪掉那條留言,留言的存在表示,她是聽了分析師的意見,而不是依照內線情報決定賣股的。她會想要刪改,因為她慌了,根本想不清楚這中間的原由道理,而後來又決定改回來,也說明了她基本上是個誠實的人。
檢方卻不是這樣看的。他們主張,刪改的動機,就在於史都華心知肚明,她的分析師就是她內線交易的共犯,所以分析師留言會變成把柄。那後來為什麼改回去,因為她心存僥倖,或許檢方不會查出分析師也涉入其間,那麼分析師的留言反而會對她有利。
在這項關鍵證據上,審判如何看待?法官接受了檢方的說法,理由──在接受檢方約談時,檢察官曾明確問史都華,知不知道她聽取的留言,祕書那裡會不會留紀錄,她回答:「不知道。」然而事實證明,她不但知道,還曾試圖去操控紀錄,所以在這件事上,她說了謊。在這點說謊的人,無法讓別人在相關那點相信她。這應該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吧!在這點說謊的人,無法讓別人在相關那點相信他,除非有更直接更強烈的反證。總統府已經在多少跟經費有關的事情上反覆抗拒稽核,也曾反覆說謊,那要如何讓別人可能從今天開始停止懷疑,就相信總統拿給少數人看的單據呢?
http://mag.udn.com/mag/column/storypage.jsp?f_ART_ID=44126
- Aug 17 Thu 2006 20:54
判斷真假的基本原則 楊照 【2006/8/17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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