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學者形容「候選人選拔」是「英國政治的神秘花園」,引起論者不少共鳴。而近百年來西方政黨研究蜚聲國際的學者像Robert Michels, E.E.Schattschneider, Austin Ranney也都一致指出政黨提名是關係重大的政治過程,非同小可。民進黨內最近醞釀就攸關候選人提名的民調設計納入所謂「排藍條款」或「過濾式問卷」,引爆爭議,也是有關政黨提名的重大課題,本文針對此一現象深入評析,並提供建議。本文觀點具普遍性,非僅適用民進黨,國民黨也適用。

以民調結果做為政黨提名候選人的重要依據,是民進黨首創,在世界政黨史上獨樹一幟,絕無僅有。實施多年以來,歷經多次選舉,成效頗受黨內外肯定,過程中雖不乏失敗範例,但瑕不掩瑜,也因此建立了相當的公信力。然而,隨著公元兩千年政黨輪替執政以來,台灣政治情勢丕變,藍綠涇渭分明,政黨對立嚴重,政治大環境的改變也逐漸暴露出這個當初因應人頭黨員弊病所發明的制度的內在問題。

尤其是縣市長以上單一行政首長的選舉,包括總統選舉在內,更是潛在問題叢生。問題的源頭,一言以蔽之,在於原始的問卷設計不當,即不論何種選舉,不加區辨的將所有受訪者納為意見徵詢的對象,從不考慮其政治傾向。事實上,這種不做適當篩選受訪者的民調結果作為政黨提名的重要依據,不但很奇怪,而且在精神上和現代政黨提名制度及政黨運作原理是格格不入的。

根據Gallagher & Marsh的比較研究指出,歐美各國政黨候選人提名大約是經由七種途徑決定:一、政黨認同者;二、黨員;三、黨代表;四、黨的中央委員會;五、黨內派系與利益團體;六、黨內派系領袖;七、黨主席。由此可見,不論是哪一種模式,政黨候選人的提名都是由黨內或廣義的黨員(即政黨認同者)來決定。換言之,政黨提名是政黨的家務事,理論上與實務上,皆不應也不宜由他黨(競爭對手)黨員、支持者、認同者共同參與決定,其理甚明,自然不會滋生所謂「排外」的疑義。

民進黨自一九九七年首次實施以選區民調結果做為黨提名的重要依據,是一個有智慧的創舉,但也有嚴重的疏忽。這項嚴重的疏忽就是不加篩選的納入所有不同政治理念的受訪者,包括敵對政黨的成員或支持者。以致當政治情勢丕變,就益加暴露出原始初選民調的罩門,且當因此而思有所改良精進時,竟被振振有詞的指控為「排藍」或「排外」,黨內也自稱「排藍條款」或「過濾式問卷」,顯得理不直氣不壯,簡直荒謬絕倫。我覺得所謂「排藍條款」或「過濾式問卷」的用詞,其實都易引起誤解,也都大可不必,若統一代之以「改良型政黨初選民調」,應該是較貼切且正當的。

「改良型政黨初選民調」應契合現代政黨提名的精神與目的,提出選區中最具代表性與競爭力的候選人,最後贏得選舉,以幫助落實政黨的理想。根據這個原理,適用對象應排除競爭對手政黨不分深淺的認同者或支持者,以根絕任何策略性反向操作導致民調結果扭曲的可能。初選民調只要建立在這項基礎上,各類選舉可一體適用,包括總統選舉、單一選區立委、不分區立委、縣市長等。

最近民進黨內傳出將因不同類別選舉而有不同初選民調的設計,應是基本概念未能釐清的結果,例如不分區立委和單一選區立委將適用不同的問卷等等,個人期期以為不可。事實上,有了上述的排除機制已足以防弊,不須畫蛇添足,再做額外多餘的設計。我要鄭重呼籲,改革必須大公無私,化繁為簡,尊重專業,且不背離人民的常識,才能克竟其功。

但如何在技術上做到有效「排除競爭對手政黨不分深淺的認同者或支持者」?其實不難,只要嚴格執行有關「政黨認同」的測量即可。美國有關「政黨認同」的測量已經超過一甲子以上,國內研究至少也已超過四分之一世紀之久,不論就理論邏輯或經驗證據,學界一致公認「政黨認同」是預測選民投票行為最穩定且可靠的關鍵變數,這也比目前各方所提的建議,包括依受訪者未來的投票傾向,或依受訪者過去三次大型選舉的投票選擇,或是將不同政黨的候選人皆列入用以詢問受訪者支持意向等,都更優越。且根據台灣長期實證研究的經驗,若以政黨認同來篩選,扣除應扣除者,應尚有六成受訪者可茲徵詢,社會基礎仍算廣闊,誰曰不宜。

(作者為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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