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沒決定,是否該瞧不起馬英九。

去年七月二十日,當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修訂「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及「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藉以宣示馬主席想像中的「廉能政治」時,袞袞諸公一定料不到,這幾條俗稱「排黑條款」的內規,半年後,竟然變成套在馬英九脖子上的繩索。

造化弄人,繩圈終究套住藍營人氣天王的政治生命。

特別費案起訴,馬英九成為陳瑞仁口中「騎贓車不換車牌、偷東西不戴手套」的笨賊;司法歸司法,就像國務機要費案檢方否定「總統有自行認定機密的權力」,侯寬仁心證「特別費不得自行認定為薪資一部分」,兩者都是從成文法規中,排除行政首長擴張解釋的空間。至於法院將採信辯方或檢方,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少,馬英九辭了黨主席,並立即宣布投入二○○八總統選舉,此舉保全了他的政治承諾,也等同發動一次政治奇襲,暫時穩住國民黨「後馬時代」的紛亂變局,讓他保有躍起的能量,間接迫使黨內唯一對手王金平攤牌,雖然自己提前亮出底牌,但策略上是成功的。

但是,國民黨中常會隨即在晚間「退回馬主席辭呈,修改排黑條款」,要馬英九把他去年七月的「改革措施」吞回肚子裡,回來當他的安穩黨主席,一路角逐總統提名權。此舉無異是魔鬼的試煉,看似保馬護馬,實則測試馬英九是否真如李登輝口中「憨憨的,沒資格當總統」。

道理很簡單,馬英九一路從失業的法務部長,成功擊潰人氣正旺的台北市長陳水扁,然後在黨內無人的險境下,氣走王金平,入主國民黨,主要因素並非他長得帥、並非他能力強、並非他是劉邦轉世善冶良將,而是他「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好學生形象,他代表著政壇早已消逝的誠實特質,不將己身利益置於群體制度之上。如此而已。

若果,馬英九接受中常會慰留,若果,馬英九在官司未了之前,接受國民黨提名,讓黨內再度上演一齣「大老慰留」的宮廷大戲,他就等於自毀「改革」招牌,他就承認「排黑條款是不折不扣的馬英九條款」,既為馬英九而生,也為馬英九而亡,生時為馬英九的形象抹粉,死時為馬英九的權力切腹。

若然,馬英九不過是另一個戀棧權力的政客,不過是另一個兩千年之際,壓迫民進黨修改提名辦法,氣走許信良、氣死黃信介的陳水扁;若然,馬英九與陳水扁,特別費與國機費,不過是一對難兄難弟。

但是如果,馬英九堅拒留任黨主席,除非獲判無罪否則不接受國民黨提名,他嚴守政治承諾,為自己的司法清白辯駁奮鬥,以獨立參選人之姿,訴求民間支持;若然,他的參政權利將受到尊重,他很有機會挾民間聲勢與同情,迫使泛藍不直接提名總統人選,間接讓馬英九「報准參選」,迎戰民進黨候選人。

若然,他雖失去正藍旗幟,但能保全政治人格,面對蘇貞昌或謝長廷,仍有一定勝算;即使最後王金平成功運作黨機器,披掛代表國民黨出征,重演兩千年泛藍分裂戲碼,但蘇謝不是陳水扁、老王不是宋楚瑜、小馬更非連戰,因此,馬英九並非無望。

就算馬英九因而敗選,至少仍是持節之身,至少仍凜烈捍衛他的價值所在;但他一旦接受慰留,一旦接受所謂「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的狗屁邏輯,他就變成陳水扁,變成馬永成,變成陳哲男,變成一個為了權力、犧牲原則的白爛政客。

我還沒決定是否瞧不起馬英九;但此刻,我瞧不起國民黨中常會。

引用: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jb/archive/2007/02/14/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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