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三級古蹟大埤鄉三山國王廟於921地震受損,文建會斥資2000多萬元修復,廟方抨擊修復工程簡直是破壞古蹟,琉璃瓦改成素燒瓦,大門鑴刻對聯抹上一層水泥,信徒捐獻廟牆浮雕拆掉重刻,要求施工單位恢復原狀,並請檢調單位調查。

針對廟方的指控,縣政府文化局長劉銓芝表示,修復「古蹟」主要是為台灣留下文化資產,而非為廟方「修廟」,審查委員的意見與廟方有很大差距,該案已經協調過無數次,不明白廟方為何要意氣用事。

大埤鄉三山國王廟管理委員會五日召開理監事會議,由副主任委員黃進坤主持,來自斗南鎮、大林鎮、溪口鄉、大埤鄉理監事參加,對於文建會的修復工程相當不滿,認為簡直是破壞古蹟。

黃進坤指出,修復過程中廟方提供的意見,承包商都不理會,還說廟方不懂,不要亂出主意,結果卻把古蹟修成一座「新廟」,理監事是由雲嘉8鄉鎮108個部落選出,修成這樣子,叫理監事要如何信徒與後代子孫交代。

與會理監事群情激憤,指出廟方堅持屋頂要保持原來的琉璃瓦,結果還是改成素燒瓦,廟門的鑴刻對聯與門楣上方的八仙過海浮雕,竟然全部以水泥抹平,廟內牆堵有信徒捐獻的浮雕,全部打掉重刻,竟無捐獻信徒落款。

廟方指出,後殿水池的假山造景,竟然全被噴上綠色油漆,經廟方抗議,包商才將油漆洗掉,現在還可看見淺綠痕跡,另外彩繪的木質樑柱已蛀蝕,竟未整修,該修的未修,不該修的亂修,不排除將施工的瑕疵與移請檢調單位調查。

劉銓芝解釋,該案修復款項來自內政部的921地震古蹟修復經費,當時即告知廟方只能補強結構,其餘的整建需求,廟方必須自籌經費,雖然綠色琉璃瓦看起來較鮮亮,但審查委員認為這是近代產物,並非原建,因此決議以維修古蹟的慣例,以紅色素燒瓦修復。

至於浮雕部分,審查委員也認為不是原建,其年代與綠色琉璃瓦相當,由於有些破損,審查委員會與廟方協調決定打掉重作,重作時因毀損了捐贈者姓名,包商也同意補刻紀念石。

劉銓芝強調,古蹟修復是為台灣留下文化資產,而非為廟方修廟,專家學者細膩的考證就是為了替維修把關,該案已經協調過無數次,他也親自現勘了好幾次,廟方意氣用事的言詞,可能出於誤解,文化局不會放棄協調。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604+112007010600218,00.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uHistoryAlum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