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將在廿二日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當天庭訊的兩大重點,將是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是否違法、應否停止審理;以及檢視被告吳淑珍的診斷報告,了解吳淑珍身體狀況能否應付冗長的庭訊。
法院廿二日開庭時將裁定
檢方表示,本周五第二次開庭的蒞庭論告仍由主任檢察官張熙懷、楊榮宗、檢察官周士榆、林達、張友寧五人負責。檢方對於法院裁定續審國務費案,具有信心。
台北地院首度開庭時,吳淑珍等四名被告的律師,援引憲法五十二條對總統刑事豁免權的保障,力陳國務機要費案起訴違憲,要求合議庭裁定停止審理,但檢方則力主本案合憲,應該繼續審理。法院將在廿二日開庭時裁定。
合議庭要看扁嫂診斷報告
另外,由於國務機要費案開庭時,吳淑珍因身體不適而送醫,因此合議庭要求醫療小組提供吳淑珍的診斷報告,提供合議庭審酌參考。如果吳淑珍因身體狀況,一直請假無法到庭,勢必影響本案訟程序及時間進度,因此合議庭將依據診斷報告,作為傳喚吳淑珍時的參考。
對外界批評法院「沒人性」,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則替法官抱屈,認為這是合議庭依據法律,執行訴訟程序,「一切照法律走」,並無過當。
執行訴訟程序並沒有過當
張熙懷說,被告吳淑珍送醫,他身為公訴人感到遺憾,因為沒有人願意看到這種情況發生。他希望吳淑珍早日康復,讓國務機要費案儘早完成審理,不要讓本案「成為她心中難以化解的大石頭」。
事實上,合議庭對於吳淑珍的身體狀況,相當重視,除了在庭訊期間多次詢問吳淑珍的身體情形之外,吳淑珍隨扈在被告應訊台下準備讓她保暖的電暖器,也是合議庭基於天氣陰冷,而同意國安局事先放置在法庭內的。
張熙懷也表示,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但她配合法院傳喚,親自出庭,已顯示她尊重司法的態度,公訴檢方相當敬佩。
其他三被告不到庭可拘提
台北地方法院本周五再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四名被告之中,吳淑珍因為身體不適,住院治療,未來將視病情,決定能否出庭或請假,若拿出醫院證明,法官很難不准假,整個審理時程恐因此有所延宕。
不過其他三名被告如無正當理由請假不到庭,法官可視情況拘提甚至發布通緝。
法界人士表示,被告如果不按照庭期出庭,勢必會影響整個審理的時程,尤其國務機要費案,還有立委等人所提的釋憲案等影響,未來審理速度的變數較多。
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由於檢方移送的證據清單中,全案四百五十四件資料,有高達二百零三件屬於外交機密,限制律師不能閱卷。這些外交機密資料如何處理,合議庭將在周五二度開庭時討論。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08,00.html
2006.12.17 中國時報
關於總統刑事豁免權 呂為扁不平 盼透過釋憲止爭
曹俊漢、林修卉、黃筱珮/綜合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前天開庭審理,副總統呂秀蓮十六日為陳水扁總統抱不平,希望透過釋憲解決總統刑事豁免紛爭,否則以後總統隨時被傳訊問、約談,政務勢必難行,國家尊嚴喪失,司法也被泛政治化。
陳水扁總統昨天出席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會)十周年慶,侃侃而談執政期間實施的各項原住民政策,對於媒體詢問他的家務事,包括夫人住院、兒子出國,則是一概不回應。
呂秀蓮出席桃園縣台灣心會會員大會時指出,國務機要費案已由法院審理,是代表台灣民主的進步,畢竟此種事件在蔣家時代是絕不可能。而陳總統今年八月間接受檢方約談,當時是以證人身分且自信清白而坦然接受,如今被檢方視為共犯,顯有不當。
呂秀蓮說,總統代表國家尊嚴,若有落選者或任何人隨意提告,總統就被司法單位隨時搜索、約談,如此一來即成為司法權侵犯行政權,總統無法執行政務,尊嚴也無法保存。此次,希望透過釋憲,能夠明確保護總統職權及國家尊嚴,可是,礙於黨團並非案件當事人,屆時,能否提案,本案都有待大法官釋疑。
凱達格蘭學校董事長李鴻禧也指出,國務機要費案審判長蔡守訓四度要求昏倒送醫的吳淑珍回庭應訊,這種行為不近人性而且對被告有偏執的不公平現象,律師團應聲請要求蔡守訓迴避審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10,00.html
2006.12.17 中國時報
證據清單移送法院無萬海案
陳志賢/台北報導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查出萬海航運少東陳柏廷疑似贈送第一夫人吳淑珍百萬鑽戒的案外案,查黑中心曾表示將把這些資料提供國務機要費案論告證述。不過,主導本案公訴的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說,檢方論告及證據清單中,並沒有萬海贈鑽戒案的資料。
張熙懷說,國務機要費案的證據清單,檢方已經移送法院,犯罪事實共有四項,其中並沒有萬海贈鑽戒案資料,也無萬海少東陳致遠、陳柏廷兄弟的筆錄。萬海案目前仍由查黑中心偵辦。
法界預料,檢方在公訴論告時,應該不會將一百卅餘萬元的「蒂芙妮」鑽戒,作為法庭上攻擊重點,也不會聲請傳喚陳致遠、陳柏廷兄弟,與吳淑珍交互詰問,查明「蒂芙妮」鑽戒來源及可能的對價關係。
查黑中心發現萬海的公關費與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關連性很強,足以補強國務機要費的不法事證,有意移請北檢公訴檢察官,做為補強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時的論告證述。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11,00.html
2006.12.17 中國時報
前天那一庭 最好的法庭教育
王己由、蕭承訓/採訪側記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雖然僅是準備程序庭,但檢辯陣容及法庭的攻防,堪稱最佳法庭示範。不過由於之前許多焦點都放在受命女法官徐千惠身上,開庭時才發現都是由審判長蔡守訓一手主導,反倒覺得失望。
其實,法院一審審理採取合議制後,審判訴訟的掌控,全都落在審判長的身上。受命法官除了撰寫判決書外,主要負責函查一些證據以及盯著書記官記載筆錄內容等事務,實際擔綱審理程序的機會相當少。
更何況是國務機要費的社會矚目重大案件,自然由審判長蔡守訓親自主導,準備程序庭是為了日後進入實體審理程序的關鍵,透過檢辯雙方溝通,訂出遊戲規則。
此外,第一次的準備程序庭,公訴組五位檢察官上陣,雖然主要只有張熙懷、林達、張友寧三位檢察官論告陳述,其他兩位可說是「板凳球員」。但事實上,公訴組對每位檢察官都有分工,前天的準備庭自不用全數上陣,日後若有詰問證人時,公訴組也已準備由周士榆上陣負責。
不只是檢察官、法官各司其職,就連此次的十一名大律師陣容也是經過沙盤推演,對於特定議題,推派一名律師論述,避免發言重複冗長,惹來法官不悅,更不時利用程序技巧,檢辯交鋒。
例如,庭訊時,公訴檢察官面對旁聽席論告,如同國外向陪審團論告,但因國內法庭位置,被告和旁聽席的位置一前一後,方向一樣,檢察官論告時,根本無法分辨是向誰說。前天辯方律師竟對此提出異議,反讓法官和檢察官也覺得莫名其妙,搞不清楚有何問題,庭訊依舊進行。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12,00.html
2006.12.17 中國時報
府指係「處理私事」 陳致中抵芝加哥 隨後赴紐約
王良芬/紐約十六日電、林修卉、高有智/台北報導
陳致中十六日從東京搭乘日航(JAL 010)班機,於美國中部時間十六日早晨八點卅分(台北時間十六日晚間十點卅分)抵達芝加哥。隨後又搭聯合航空班機轉抵紐約。
日航在接受訂位時,即已被告之此人為重要人物,因此在電腦代號上註上PROM的字樣,表示需有專人在機場接應。
陳致中行前稱將返美處理事務,若是為博士班申請事宜,可能申請芝加哥大學的法學院,此行為接受法學院教授面試。也有一說是他要另覓實習的法律事務所。此外,據了解,陳致中似已訂好回程機票,應係下周五即返台。
總統夫人吳淑珍體力不支送院治療,兒子陳致中卻隻身赴美,未留在母親身邊,藍營立委覺得事有蹊蹺;綠營立委也覺得訝異。但總統府強調,陳致中赴美是為了處理私人事務。
陳致中赴美消息曝光後,部分藍營甚至懷疑,是否吳淑珍交代什麼美國任務,還是要逃避檢調追查國務機要費?國民黨立委周守訓揣測,也許陳致中是去處理投資移民、房地產等事後的解決,因為可能牽涉到簽約日期。
對於藍營立委質疑,總統府表示,不實揣測,總統府不會隨之起舞。
民進黨立委林國慶則表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也不知道「到底有什麼比媽媽生病還重要的事情?」立委黃偉哲也說,陳致中是成年人,腳長在他身上,我們不能限制他,不過,「胡婷婷回來了,也希望陳致中早點回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13,00.html
2006.12.17 中國時報
十月 查黑中心曾欲再傳致中
陳志賢/台北報導
被查黑中心列為證人的總統公子陳致中,突然前天搭機赴美處理私務,是否會影響國務機要費案審理?主導本案公訴論告的主任檢察官張熙懷昨天說,法院為求發現真實,會依法及其職權處理,目前本案尚在準備程序,檢方無法評論,也不願臆測。
不過,張熙懷在本案首度開庭時,曾經意有所指地說,檢察官不會傳「不說實話的證人」。外界解讀「不說實話的證人」就是指陳水扁總統,檢方雖沒正面證實,但也未明確否認。
事實上,除了陳水扁總統外,包括第一家庭成員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等人,都曾經因替母親吳淑珍蒐集發票,而遭查黑中心以證人身分傳喚。
而且查黑中心傳喚過陳致中作證後,曾經計畫在十月間二度傳喚陳致中,並對陳致中發出刑事傳票。但陳致中因處理自己事務及行程,早一步搭機赴美。
但查黑中心卻發現,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等人「未說實話」,只不過查黑中心沒有進一步追究第一家庭成員涉及偽證罪的刑責。
因此,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等第一家庭成員,被認為是「不說實話的證人」,所以當公訴檢方強調,不傳「不說實話的證人」,是否可能也涵蓋了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等人在內,引起揣測。
不過張熙懷對此說法相當含蓄保留地說,公訴檢察官交互詰問時是儘量不傳喚不利檢方的「敵性證人」。至於是誰?張熙懷賣個關子,只說日後訴訟程序進行時,大家就自然會知道。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14,00.html
2006.12.17 中國時報
國務費預算 朝野再過招
高有智、何博文/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開庭備受矚目,立法院審查國務機要費預算的朝野攻防也將再起。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初審雖大幅刪減三千萬元,不過,民進黨團已企圖翻案,國親立委則嚴陣以待,預料下周五進入朝野協商後,國務機要費預算將有激烈角力。
總統府九十六年度編列國務機要費預算五千萬元,不過,在野黨立委不滿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風波,國親與台聯立委聯手,大刀一砍預算三千萬元,當場更動用表決,在八票對四票的優勢下通過決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急得像熱鍋上螞蟻,揚言將尋求朝野協商的機會,黨團將提案恢復國務機要費預算,要求全數照列。
不過,藍營立委也已擬妥對案,嚴陣以待。國民黨團備妥兩案伺候,一案除了維持刪減三千萬元,更要求其餘凍結二分之一,必須赴立法院報告後始得動支,另一案則要求刪減一半,僅保留兩千五百萬。
此外,國民黨團也提案要求刪減副總統特別費二七四萬八千元,國民黨團表示,「總統副總統及特任人員月俸公費支給暫行條例」中並無副總統特別費規定,於法無據,由於立院法制委員會正在修訂總統、副總統待遇相關提案,將俸給分為月俸與政務加給兩種,因此副總統特別費應該在國務機要費中支出較為合宜,國務機要費也應全數以憑證核銷。
柯建銘對此批評說,過去李登輝主政時期,還有奉天、當陽等國安密帳可以使用,但陳總統只剩下國務機要費可用,五千萬要處理很多事情,根本不夠用。藍營為反對而反對,不符比例的刪除預算只是突顯黨派惡鬥與泛藍荒謬。
國民黨團書記長蔡錦隆則反譏,民進黨濫用國務機要費變成總統貪腐根源,在野黨堅持刪除有不對嗎?高檢署查黑中心都針對違法部分具體起訴吳淑珍和總統核心幕僚,總統執行此經費的正當性已受嚴重質疑,國民黨團一定嚴格把關,絕不鬆手。
親民黨團總召鄭金玲提案也說,國務機要費全數需要單據報銷,但總統府不但以「機密」為由不接受審計部查核,更出現不實發票報銷情事,嚴重破壞國家法律秩序。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23,00.html
2006.12.17 中國時報
濫凍預算 違憲爭議又起
高有智/特稿
立法院審查預算大戰,引爆凍結預算爭論。行政院等四大單位的近十五億元年度預算,不但遭到凍結一年,藍營還打算一凍再凍,恐怕又將衍生違憲爭議。
行政院去年五億多預算,因為蘇花高復建問題被凍結將近一年,形同變相刪減預算。尤其相關預算影響人事費、業務費等經常支出,連員工加班所得、公務出差等支出也需另循管道墊付,一年下來,幾乎因此癱瘓。
行政院並非蘇花高速公路的實施計畫主管機關,泛藍立委以蘇花高為由,「綁架」行政院預算,不僅不符比例原則,更是不當聯結影響行政權。
泛藍立委引用預算法第五十二條:「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依此論定凍結預算並不違法,但是,凍結預算不但限制行政權執行,如果比例過當,更是涉及憲政層次的侵犯行政權。
依照憲法權力分立精神,立法權與行政權分立,相互制衡,過當的限制條件恐將影響破壞憲政運作,更難以確立責任政治。試想,立法院凍結預算遲遲不解凍,反而有機會留給行政部門拖延政策執行的藉口,最後縱使預算執行率不高,行政部門大可卸責給立法院,立委反而監督不到行政部門。
其實,立委若不滿預算浮濫編列,大可大刀闊斧地刪減預算,善盡把關大任。但自從民進黨兩千年底推出「在怎麼野蠻」系列廣告後,泛藍立委擔心得罪選民,卻改以凍結預算取代。
此舉畢竟不是權宜之計,立委本於職權,大可對外說明把關預算的理由,這才是真正負責任作法,也才不至於造成不肖立委藉此巧門,要脅行政部門交換條件。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1700022,00.html
- Dec 17 Sun 2006 10:31
2006.12.17 中國時報 吳淑珍病況審理適法性國務費案是否續審兩變數 陳志賢、王己由、蕭承訓/台北報導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