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尚未查出馬英九單據核銷紀錄 【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2006.11.23 10:53 pm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使用疑涉不法,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今天第二次傳喚馬英九到案,釐清市長特別費使用情況。檢調人士透露,目前查黑中心查核台北市政府科員余文所提供的發票中,尚未發現馬英九利用自己或家人消費發票核銷的單據。

辦案人員指出,查黑中心調閱一九九九年到二○○五年的特別費帳目發票超過三千張,連同上週余文出庭時提供的三千七百五十四張發票,單是待比對的發票即將近七千張,查黑中心到目前為止,仍有一半以上尚未比對。

檢調正陸續過濾這些單據,已陸續向部分商家與金融機構調閱信用卡交易資料,並已找出發票實際消費者,查黑中心近日內將陸續傳喚這些消費者,了解當中是否有無主發票的情況。

辦案人員表示,特別費案偵辦到今天已陸續傳喚十餘名證人到案,包括余文及市長夫人周美青,目前只有余文被列為貪瀆、偽造文書案被告,馬英九仍僅是本案「關係人」。

另外,查黑中心昨天派員至台北市政府調取資料,所扣卷證主要是市府特別費的相關內部單據及傳票,並無外傳總統陳水扁市長任內的特別費單據。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謝欣霓、高建智、林國慶等人,八月二日到台灣高檢署檢舉,指稱二○○四年底到二○○五年底,馬英九存款增加約新台幣四百一十萬元,推算馬英九一年收入與支出,懷疑馬英九挪用屬業務費性質的特別費當成生活費。

高檢署分案由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侯寬仁負責偵辦,侯寬仁三個多月來陸續向監察院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調閱馬英九財產申報資料,及六年來市長支出憑證與所有相關單據,並傳喚多位市府官員說明後,於十一月十四日、二十三日兩度以「關係人」身分傳喚馬英九到案說明。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NATIONAL/NATS1/3617816.shtml




新聞觀察》保扁?打馬? 綠天王各打算盤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6.11.23 03:09 pm


陳水扁總統能不能因為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風波,讓自己從國務機要費的泥沼中全身而退,恐怕機會不大。尤其12月15日該案就要開庭,因此法律見解上的攻防,才是扁能否脫身的關鍵。

至於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出「大赦」,立即遭到黨內圍剿,原因可能不在於「大赦」的可行性,而是因此凸顯出該黨「保扁」、「打馬」兩股力量,原來不見得是「相得益彰」,而是各有盤算。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謝長廷日前曾說,就「嚴格的」法律定義,拿「假發票核銷就是違法」,因此,就「謝長廷的定義」,馬英九違法,蒐集別人發票報國務機要費的陳水扁,當然也違法。其近來言論,明著是要跟馬英九區隔,暗裡則是在告訴選民,他跟陳水扁才真的是完全不一樣。

於是,民進黨內「打馬」最力的是誰?是誰刻意忽略「打馬」的標準,其實同時間,反使陳水扁愈加無法自拔?誰在黨內提出「大赦」,馬上氣急敗壞說「敵人就要投降了,我卻被自己打一槍」?是誰把「打馬」視為當務之急,遠勝過「保扁」的目的?皆屬謝長廷立法院的子弟兵。

藉「特別費」把馬英九拉下來,對謝來講,才真的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畢竟這有利他的「未來性」。對扁而言,頂多暫時緩衝國務機要費對他的衝擊。就謝系人馬來說,「打馬」當然要打到表面張力,讓馬光環盡失,因此法律一定用最嚴苛的解釋,道德一定用最嚴格的標準,政治用最精明的計算,他們絕對清楚,扁當然也通不過這樣檢驗,所以「保扁」確實是其次問題。

而葉宜津與扁嫂吳淑珍感情好,「挺扁」無庸置疑,她的「大赦說」,則顯然是因為國務機要費開庭在即,情急之下,把「保扁」擺在優先順位,自然衝擊到黨內「打馬」第一的謝系人馬的節奏與步調。

民進黨立院大黨鞭柯建銘一語中的「哪有總統大赦自己」,確實,國務機要費案,扁只剩下法律攻防可以自保,立法院此刻要談國務機要費、特別費法制化問題,除非明訂「溯及既往」,否則也緩不濟急,而若新規範真的「溯及既往」,包括總統以降到馬市長及其他人等全都沒事,則又無異於「大赦」的味道。果真如此,巴不得利用特別費把馬英九逐出政壇的部分民進黨人士,能接受嗎?

民進黨內「保扁派」與「打馬派」,兩股力量若持續相互矛盾,最後可能是扁保不成,馬也扳不倒。近日扁心情轉好,也是暫時的,國務機要費開庭,變數已不是誰能掌握的了。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NATIONAL/NATS1/3617447.shtml



觀察站》大赦 不分青紅皂白的迷糊帳

【聯合報/本報記者王文玲】 2006.11.23 03:31 am


大赦首長特別費案的提議,看似引導首長們脫離因特別費陷入的地雷陷阱,實則讓首長全都蒙上犯罪嫌疑的陰影,這種「政治解脫」,未必就是被赦免的首長們所樂見的。

赦免是總統享有的特權,是一種政治上的恩典。在民主社會,連特赦都很少見了,更別說是大赦,因此更要慎重。

要對首長支用特別費的案子「大赦」,是因為擔心「制度殺人」,很多首長會因特別費涉及貪瀆。但這是純感覺,還是實情呢?如果真是制度執行不當所致,那麼首長們有什麼「犯罪的故意」問題?這到底已經構成犯罪,或只是行政瑕疵呢?

此外,並非沒有首長「真金不怕火煉」,特別費完全實報實銷就一丁點瑕疵都沒有。這些首長小心翼翼地支用每一分公家的錢,卻突然被「一視同仁」地當賊後再予大赦,如此又何嘗公平?

當然,也有可能有首長把所有的特別費都當成自己的錢花用,這種把公款當私人財庫的明確貪瀆,也該魚目混珠,一併被大赦嗎?

即便是馬英九,對如此因他而起的大赦恐怕也「敬而遠之」。馬英九要的是他的清白,不是如同判定有罪後的赦免。如果什麼都不調查清楚,就給他一張赦免令,反而形同謀殺他政治前途的利器,為他戴上涉嫌貪瀆的枷鎖。馬英九要這樣的赦免令有什麼用?

大赦首長特別費的刑事罪刑,看似解決制度問題,其實是不分青紅皂白的迷糊帳,徒勞口水罷了。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NATIONAL/NATS1/3616928.shtml



翁岳生特別費 也匯入帳戶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6.11.23 03:31 am


國民黨立委昨天赴審計部調閱今年一至八月副總統呂秀蓮及行政、考試、司法院長等的特別費支用情形。包括司法院長翁岳生等人,也將不需憑證核銷的特別費半數直接匯入帳戶,與台北市長馬英九作法相同。

立委李慶安表示,黨團打算向查黑中心分批告發,先舉發採匯款方式的翁岳生等首長,之後再告發呂秀蓮、蘇貞昌等領現金的官員,除非如高等法院院長張信雄、北檢檢察長顏大和等自動全部檢據核銷者,否則應連同半數領支票的官員一併追查,從「半數條領是否真正用於公務」的角度,釐清制度缺失。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黨團書記長蔡錦隆、立委李慶安、郭素春等十餘人,昨天赴審計部要求提供副總統呂秀蓮,以及游錫堃、謝長廷、蘇貞昌以及考試院長姚嘉文、司法院長翁岳生、高等法院院長張信雄、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新聞局長鄭文燦等人,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十月,以及陳菊在勞委會主委任內,特別費支領方式、核銷金額及全部單據明細影本。

不過審計部只提供今年一至八月核銷情形,且游錫堃、陳菊已非機關首長,鄭文燦則無特別費,都未列入資料。至於「單據明細影本」,審計部以第一八四號釋憲文指除非檢調偵辦需要調閱,否則不得對外提供,希望國民黨立委諒解。

資料顯示,呂、蘇、謝三位天王半數條領都領現金,副總統檢據核銷八個月僅廿二萬餘元,遠不如條領的九十一萬餘元。

曾永權質疑首長特別費或特支費有何不同,審計長蘇振平強調正確名稱是特別費,在民國七十年間有「主管特支費」,即是現今的「主管加給」,屬於個人薪資,與特別費屬業務費並不同。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NATIONAL/NATS1/3616810.shtml



白癡比爛…保馬餿主意

【聯合報/黃豐雄/大學生(高雄市)】 2006.11.23 03:52 am


「白癡!」這是我甫看到國民黨內有人提議修改黨內「起訴不能提名」的排黑條款時的第一個反應。

目前藍綠兩軍交戰,正當馬英九遭民進黨立委狂轟追殺,決定易守為攻,向選民表達清白之際,居然有人表示準備挖地道,請主帥逃命,這是什麼戰略!馬市長不是說他心胸坦蕩嗎?相信支持者也作如此想,既如此,為何有人還出這種餿主意!

為何馬市長在面對記者詢問時,非但沒有嚴正否決,反而還曖昧的說什麼「由黨內決定」,這如何穩定支持者的信心?如何防堵執政黨的日夜追打?如何打贏北高選戰?

就國民黨目前的首要戰略目標而言,應該是取得兩周後的北高勝選,尤以目前情勢混沌不明的高雄市為重,而不該把重心放在如何因應馬被起訴後的情況。

如果高雄勝選,屆時就算馬英九被起訴,好歹北高兩市已拿在手中,以相同的標準來檢驗,相信民進黨四大天王也都難以倖免,屆時黨內再來研議修改排黑條款,國內不分藍綠將無人異議,馬英九依然可以代表泛藍參加總統大選。

反之一旦高雄敗選,屆時就算馬英九獲得不起訴處分,但黨內必然出現要其為高雄敗選負責的聲浪,而所謂本土民粹聲勢亦必然高漲,即便能參選總統,那時馬英九能穩住南部的選情嗎?

如此區分戰略次第之後,馬英九就應該有信心的大聲告訴老百姓:「我是清白的!我跟陳水扁不一樣!」不要講什麼當初陳水扁也是修改黨內的提名辦法才代表民進黨角逐總統選舉的,跟民進黨比爛。如果馬英九無法捱過這次的風暴,就算國民黨把整個排黑修款都廢了,他還是選不上總統;反之如果捱過了,從此將百毒不侵,才能昂首迎向二○○八!

欲保馬 反而傷馬

王昭慶/商(高雄市)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打算在黨內提案,排除「起訴不能提名」規定,讓馬英九可爭取提名角逐總統。這項提案不但不公平,也讓民主倒退,更會傷到馬英九。

記得馬英九曾說過,不希望任何制度的訂定或修改「因人設事」,他還提到,國民黨民主化中,建立制度非常重要,應顧慮到整個制度面是否「可大可久」,並訂定公平合理的制度。現在明顯為他個人設事,讓石頭砸自己的腳,他會同意嗎?

「馬可能真有問題」

蔡田/國小校長(台北市)

聽到有國民黨籍立委打算為馬英九修改國民黨內規,排除「起訴不能提名」的規定,這項舉動不但「低路」,簡直其笨無比。

首先,眼前正是北高選舉的關鍵時刻,馬英九特別費問題的急迫性,顯然比不上北高選舉來得迫在眉梢。此時此刻,國民黨立委哪壺不開卻提哪壺,急著修改內規,而且還是挑最為強調、最受矚目的排黑條款,如果真的修訂成功,那國民黨還算是清廉的政黨嗎?而且一旦真的通過修改條款,那不正是告訴外界民眾:國民黨為了馬英九、為了選舉勝利,將不擇手段。難道這樣還不笨?

其次,市長特別費還未偵查告一段落,國民黨就急著打算修改黨規,時機不對,氣勢上更是「示弱」的做法,無異落入「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陷阱,並傳遞一項訊息,告訴檢察官和外界民眾:馬英九可能真的大有問題。自己同志都對自己的黨魁沒有信心,遑論其他中立的選民和敵對陣營的群眾。

最後,此時修改內規,只為馬英九量身打造,不但可能陷馬於不義,而且違反當前反貪腐的政治氣氛與潮流,更會種下日後國民黨內爭內鬥的壞因子。請國民黨人不要忘了,當民進黨人曾有類似做法,修訂「二分之一」條款只為特定人士時,國民黨也曾冷嘲熱諷,如今國民黨竟然也自甘墮落,實在不智之至。

我不禁要問:政治真的只剩勝選嗎?國民黨只剩馬英九嗎?國民黨不擇手段真的就能打勝總統大選嗎?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到底是會幫了馬英九?還是會毀了馬英九?

印證了馬、扁為「騙」

桂宏誠/世新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北縣中和)

國民黨內有人提議修改黨內的「排黑條款」,以幫助馬英九預先掃除可能因特別費而橫生的羈絆。只不過,排黑條款不僅是今年七月才修正通過的新規定,同時還算是馬英九就任黨主席以來的重要政績之一,此時若因馬個人案件而修改,馬英九及整個國民黨的改革形象都將前功盡棄。

一九九四年施明德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基於黨內資源應平均分配的理念,曾在其「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中規定,被提名為總統副總統、直轄市長等候選人不得兼任中常委,而且四年內只能就總統副總統、國代、立委、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等職位擇一參選。然而,陳水扁當選市長後不僅當上了中常委,且在連任台北市長之役失敗後,更還另外制定了「二千年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提名條例」,以猶如「臨時條款」的方式,保送他取得了總統候選人的資格。

民進黨內樹立的制度,在遇到陳水扁時一再破例,「因人設制」反而成了「制度化」。也因此,民進黨未執政前雖然大肆抨擊總統兼任黨主席,但陳水扁任總統,卻又修改黨章讓他可以「黨政同步」。

建立制度並不表示即能「制度化」,制度需須經長期地反覆慣行,才算達到了制度化的目標。否則,制度若可隨時修改,將使制度缺乏可預測性,這樣就和人治沒什麼差別了。

馬英九雖正面臨了可能遭到起訴,並喪失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的資格,但若國民黨此時以修改「排黑條款」來尋求解套,就無異於印證了「馬」、「扁」為「騙」的註腳。何況,「因人設制」正是「制度化」的天敵,若國內兩大政黨若皆養成了「因人設制」的習性,那還能談什麼民主鞏固呢?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OPINION/X1/3616969.shtml



狼狽為奸…小民不答應!

【聯合報/郭克銘/台聯政策會主任(北縣三芝)】 2006.11.23 03:52 am


藍營、綠營為了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爭來吵去,互相爆料指控,卻誰都交代不清楚,只是越描越黑。最新的發展是,既然大家都有份,那就乾脆一起把責任推給制度;一切都是制度的錯,然後聯手搞個「大赦」有特別費爭議的首長。這樣狼狽為奸,對得起人民嗎?

制度不周延應該向後修正,才能根除弊端、防微杜漸;但不能以制度做為不法或貪腐的遁詞,否則就是和稀泥,就是特權。試問,一般升斗小民犯了錯、違了法,能夠像擦掉粉筆字一樣,把責任全部歸給制度嗎?何況,有關國務機要費及首長特別費之制度設計,縱有缺失或不當;但只要當事人不存貪念、不圖機巧,不該進私人口袋的錢本就應分文不取。硬要說是制度之惡導致用了不該用的公帑,民眾能信服嗎?只是更凸顯了天下烏鴉一般黑吧!

陳水扁總統一直無法自圓其說國務機要費為何會成為其家用支出?為何會變成第一家庭的名表珠寶?馬英九市長也始終交代不清特別費的流向,一切過錯都落在其部屬身上。如果說,是制度的原始設計造成申報核銷出了差錯,我們尚可理解接受;可是錢的流向必須說清楚、講明白,就算一時不察或下屬揣摩上意讓錢誤入私人荷包,也應該承認錯誤,把錢一分一毫的繳出來。

馬英九向以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不沾鍋」自豪,面對質疑怎能硬拗?馬陣營的人更應珍惜其形象,勿再陷其於不義;要知道「女人內衣」的發票不該出現在特別費支用項目中,但購買「小女孩泳衣」就可以列入嗎?再說,馬的蒙塵確實引起國民黨高度恐慌,深怕二○○八總統寶座中興大業因而凸槌;然以此而企圖修改黨內規推翻「起訴即不提名」的成例,會不會更陷馬英九於難堪?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說,特別費使用情形,恐怕很多首長都有問題,應重新檢討制度,甚至由朝野協商制訂特別法,考慮以落日條款,「大赦」可能有特別費爭議的首長;且強調雖然可以原諒馬英九,但仍要真相,馬應坦然面對。這個邏輯思考其實很荒謬,因為不管任何政治人物凡疑涉不法之瑕疵,除應面對司法的偵查,也須接受人民的檢驗,絕不是哪一個政黨或哪一個政治人物可以決定原諒與否。

全面性進行制度的檢討,著手修法使國務機要費或首長特別費的支用合理化、透明化,以消弭制度的爭議和瑕疵,是立委無可迴避且應積極為之的職責所在;但公款公用的原則不能被毀棄,否則公理正義何在?用「落日條款」遂行大赦目的,藍綠相互抵銷過錯,恐怕很難讓人民心服口服!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OPINION/X1/3616970.shtml



馬市長能否免於遭起訴?

【聯合報/楊繼明/政大公行所博士(北縣中和)】 2006.11.23 03:52 am


馬英九市長因特別費而遭傳訊。從行政程序與國家治理角度看,這個問題並不簡單。

檢據核銷部份,如果馬市長本人沒有挪用、私用或冒用(浮報)特別費之犯意與行為,亦未曾授意承辦人蒐集假發票;對承辦人員之疏失,依分層負責規定,最高不過應由第二層級主管負責,市長辦公室主任因此而去職,是適當處置,市長不應對此負責。

在實務上,為了簡化作業程序,許多首長都是沿襲前例,委由幕僚領取支票存入或直接匯入首長戶頭,甚至與薪資等人事費存放在同一個戶頭之內,因而難免混用;甚至在觀念上把特別費當成薪資或津貼來等同運用,這就是問題的根源。因為,特別費不能視同待遇、獎金性質的人事費。

關鍵在於,如果馬市長幕僚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將該一共同帳戶內,一定金額以上之存款,不論是薪資或特別費,都依法列為馬市長的財產申報,甚至因為無法細分,竟在年底歸入所得總額,據以申報所得稅,除非能清楚證明八年來的從該帳戶支出之「公務支出」大於特別費的入帳數額,檢方可能因此而論斷他有侵吞公款、意圖得利的犯意,而起訴馬市長,因為他涉嫌把特別費這項「公務上的業務費抑留不發」,當成財產、所得申報。

領特別費的首長近六千五百位,為什麼大多數人這麼做都沒事?因為這些款項都經主計、審計查核,符合核銷程序與形式,依不告不理原則,除非另經告發,一一細察,將無法形成通案,對馬是否涉案並無助益。

馬市長能不能主張領現金的更有問題,應一併查察?答案也不行,因為領現金符合形式要件,縱明知涉貪汙,一時也無從查起。

這當然是不公平的狀況。遺憾的是,如果檢方凜於當前政治局勢,對行政程序的疏失採取「依法論法」的嚴格文理解釋,極可能會起訴馬市長。這種不盡符合公平與正義原則的偵察結果,就會落入「惡法亦法」的「程序正義」,未能體察社會的變遷與當事人之原意,而不能符合「實質正義」的精神。

由於茲事體大,涉及全國領有特別費之首長,為了維持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檢方似應體察「實質正義」的精神,切不可拘泥於文理解釋的「形式正義」,而使國家法制陷入「規範矛盾」的困境。

如果,上述推論真的就是馬市長特別費脈絡,本案似應考量特別費的特殊性與複雜性,由立院即時全盤檢討,改正相關行政法令,並一體適用於全國六千五百位首長。此外是否得以準酌法理,主張依法令之行為與義務衝突原則,而阻卻違法?還請專家賜教。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OPINION/X1/3617018.shtml



特別費打亂藍綠棋局

【聯合報/范凌嘉】 2006.11.23 03:52 am


特別費案持續發酵,腐蝕馬英九光環,雖未傷筋害骨,但已元氣大傷。在弱肉強食的政治叢林裡,實力是自保的最佳武器,若氣勢不足以撐住基本面,其他勢力就會傾巢而出,爭食政治大餅。

馬英九一向不擅長、也怠慢於跟政治人物相處,搞到政壇朋友幾希。推心置腹之交固不多見,披肝瀝膽者又能有幾人?在幕僚層層隔離下,他刻意與傳統政治圈保持距離,卻喜歡直接擁抱群眾,想靠著人氣與聲望操作複雜的政治槓桿。

「新聲會」被黨團押著出來否認曾要求集體領導,等於宣告他們的「政變」流產。但這只是「謝團長」的第一槍,未來勢必還有「後浪」挑戰馬的權力基礎。馬英九聲勢如日中天時,各方深諳「避其銳氣、擊其惰歸」之道,但馬受傷失血,泛藍巨頭就有粉墨登場的機會。

連宋王馬四大勢力,經過一年多的盤整、結盟與重新排列組合,現在「一馬當先」的格局未必能撐到二○○八年。尤其馬英九若被起訴,將被迫離開黨的權力中樞,不但將失去主席名器,連總統大選入場券都可能丟掉。

弔詭的是,在特別費的立場上,泛綠四大天王與馬的距離,反而比泛藍四大巨頭更為接近,發言也相對溫和。或許因為呂蘇游謝都當過地方首長,自知留下什麼紀錄;如果馬英九真的中箭,焉知自己不會落馬?

綠營各天王安靜坐禪,小兵卻殺聲震天,這種「頭冷腳熱」現象看來極不協調。唯一還在制高點靜觀其變的,只剩李登輝。他雖想利用道德高度重組政黨,壯大自己實力;但台聯立委只想偏安深綠一隅,缺乏格局遠見,李登輝也只能徒呼負負。

特別費已打亂藍綠棋局,泛藍四大巨頭盤整待變,泛綠四大天王則謹慎應對,在雜沓混亂的情勢中,反而是陳水扁最獲其利。因為難兄難弟馬英九摔跤,陳水扁獲得難得的療傷空間,在馬英九爬出泥淖前,他還可茍延殘喘一些時日。

http://www.udn.com/2006/11/23/NEWS/OPINION/X1/36169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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