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持續三週多的反貪腐運動開始喊出更激進的策略,從環台倒扁、政治罷工到反制國慶,每一項的抗爭提議都提高了對峙局勢,也使得接下來的政治局勢充滿了不確定性。然而,製造衝突並不一定是運動實力的展現,有時反而是為了度過瓶頸時期,避免動員士氣潰散。從台灣其他社會運動的長期發展來看,離開街頭抗爭的戰場是觸角的延伸,也使得運動者能發揮更深遠的影響力。

就以台灣的環境運動為例,零星的環保抗爭在解嚴之前就已經出現了。解嚴使得壓抑許久的公害民怨獲得了抒發,抗爭趨勢也隨之擴散成長。到了郝柏村開始掃蕩「環保流氓」的時候,環保抗爭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根據筆者的整理,在一九九一年,全台灣一共發生二一五件抗爭案。在九○年中期以後,隨著民主體制的逐步建立,抗爭案件維持在每年一五○件左右。二○○○年的政黨輪替進一步和緩了環保抗爭,連續好幾年都是低於一百件以下。環保抗爭的減緩並不是意味台灣環境運動的喪失;相對地,在許多沒有群眾激情與媒體鎂光燈的場合,環保人士已經深刻地改造了我們的日常生活。

在十幾年前,有些運動者從台北回到了他們的故鄉。在長期的草根經營下,「愛護鄉土」的理念進一步落實了;居民不再只是反公害、求回饋,他們更成為積極的社區守衛者,將在地生活與環境結合在一起。更多專業人才的投入也提升了民間團體的知識能力,保護環境的訴求不再只能透過群眾集會來展現。

從喧嘩的街頭到社區動員、政策參與、文化創新,台灣的環境運動不吝是經歷一番無聲無息的革命。成熟蛻化的運動者察覺到這一點,環保抗爭往往只能依賴受害者切身的怨懟,這股力量固然能在短期內激發強大的衝擊性;但是一旦公害來源被趕走了,居民的環境意識也就跟著消散了。這種只依賴群眾動員的環境運動是淺薄的,就算環保抗爭能避免居住環境的惡化,也不一定能夠帶來其改善。社會運動不能被化約成為街頭抗議,因為那永遠只是達到運動目標的手段之一。因此,激進路線並不是倒扁運動的遍地開花,而毋寧是其侷限所在。如果反貪腐的訴求不能被深化成制度改革或是生活價值,也就很難擺脫政治鬥爭的指控。

(作者為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5/today-o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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