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昨天以六十五票對卅四票,通過布希總統本月初提交的「二○○六年軍事法庭法案」,同意設立特別軍事法庭,來審理反恐戰爭中俘獲的「非法敵方戰鬥人員」,亦即恐怖分子疑犯。眾議院預計今天也將表決通過此一法案,並送交布希總統簽署。特別軍事法庭最快明年就會開始運作。

古巴關達那摩灣美國海軍基地的軍事監獄,目前關押了四百多名這類囚犯,其中包括「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的策畫者。布希原本授權軍方設立特別軍事法庭審理這些囚犯,然而今年六月廿九日,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軍方作法未獲國會授權,違反美國軍法與日內瓦公約。

被告不得聲請人身保護令

因此布希被迫亡羊補牢,請國會通過相關法案,授權設立一個較能符合日內瓦公約精神的特別軍事法庭。昨天參議院表決之前,布希親赴國會山莊,要求參議員支持新法案。

新法案擴大了「非法敵方戰鬥人員」的定義,涵蓋所有參與、支持或協助恐怖組織對抗美國及其盟邦者,但只有非美國籍人士才會受軍事法庭審判。

未來受審的被告雖擁有較以往多的基本法律權利,諸如延聘律師辯護、質疑檢方提出的證據等等;但是被告不得聲請人身保護令,要求審查其拘押是否合法。對於審訊方式,法案也明訂不得涉及酷刑、強姦與生物實驗等戰爭罪行。

未善盡保障人權 爭議大

儘管新法案針對審訊與審判過程作了不少修正,但仍然具有高度爭議性。民主黨國會領袖認為法案並未善盡保障人權之責,無法有效遏阻刑求凌虐人犯的弊端,而且給予總統過大裁量權來決定何種審訊方式合法,將嚴重威脅美國的法律體系。多個國際人權團體也認為新法案令人失望。

民主黨進一步指控,布希所屬的共和黨之所以趕在國會休會之前通過法案,其實是著眼於十一月七日的國會期中選舉,期望借重國家安全議題吸引選票,鞏固共和黨在參、眾兩院的多數黨地位。

共和黨則指責民主黨面對恐怖主義立場軟弱,並堅稱特別軍事法庭在反恐戰爭中不可或缺,將有助於避免美國再次遭到恐怖攻擊。此外,未來總統在審核審訊囚犯的方式時,必定會遵循日內瓦公約與國會去年底通過的「被拘留者待遇法」,不至於讓人犯遭到殘酷或不人道的對待。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4+112006093000062,00.html



2006.09.30  中國時報 剝奪人權 勢將引爆法律戰 閻紀宇/新聞分析

美國總統布希提交國會的「二○○六年軍事法庭法案」看似勝利在望,讓美國審理「非法敵方戰鬥人員」(恐怖分子疑犯)的特別軍事法庭從此於法有據,反恐戰爭又添利器。

然而法界人士指出,新法案對受審人犯的基本權利多所限制與剝奪,對羈押、審訊、起訴與審判的規定又相對寬鬆,而且賦予總統極大的行政裁量權,正式施行後將引發更多爭議,法律訴訟戰勢必會延燒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最具爭議的一點在於,新法案剝奪被告聲請人身保護令而要求聯邦法院審查其拘押是否合法的權利。然而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九款即明訂:「人身保護令之特權不得停止之。惟遇內亂外患而公共治安有需要時,不在此限。」參議院昨天曾表決是否取消新法案這項條文,但是以四十八票對五十一票的些微差距未能通過。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史派克特明白指出,美國目前並非處於內亂外患,剝奪聲請人身保護令權利的舉措,必然無法見容於聯邦最高法院。未來如果新法案被判決違憲,國會又要重回原點,再歷經一番修法的波折。總部位於紐約的「憲法權利中心」表示,他們一定會針對人身保護令問題提違憲訴訟。

此外,新法案還剝奪被告接受迅速審判的權利與不聘請律師自行辯護的權利。對於證據採信的標準也較為寬鬆,法官可以接受傳聞證據,以及在二○○五年十二月卅日「被拘留者待遇法」生效前,經由脅迫逼供手段取得的證據;在同一日期之前使用過這種手段的審訊人員,也不會遭到起訴。

未來依據新法案設立的特別軍事法庭,只會審判外國籍的「非法敵方戰鬥人員」,至於美國籍人犯仍將回歸平民的聯邦刑事司法體系,這一點也相當令人詬病。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卡提亞批評說:「這就好比:如果你是美國公民,你可以得到凱迪拉克級的司法審判;但如果你是外國人,就只能得到破舊的雪佛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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