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警方二十四小時站崗取締,一直到嘉新村沒有私娼寮為止」。看到這則訊息,我心裡為之一駭。日前才發生前公娼官秀琴因債台高築難以維計而跳海自殺,此次對嘉新村私娼寮雷厲風行的「站崗取締」,一則令人質疑其正面效益究竟為何?再則更讓人憂心,是否會有更多嘉新村的底層女性性工作者步上官秀琴的絕路。

儘管當前台灣未予性工作以合法化,但娼業始終以各種千奇百怪的形式存在於都會、鄉鎮之中,性工作雖被列非屬合法,但是否就不該合理存在呢?我認為若是一個成熟、民主與開放的國家,就該具足勇氣與智慧坦然以對,否則君不見性產業地下化照樣衍生出各種社會問題。

個人曾在二○○三年以嘉新村為研究田野進行人類學式的考察與研究,對於存活於嘉新村以肉身相搏、出賣肉體為個人、家庭求一條活路的底邊女人有極細膩的觀察,也對當地展現出一種半明半暗的性產業空間予以高度的肯定。

我本人賃居花蓮,一直對於花蓮公部門反而能讓嘉新村以一種「在地之知」的方式讓一群離婚、單親、上了年紀無其他一技之長的女人,勉強謀得一家的溫飽感到欣慰。何況仔細考察為何當地會有性產業存在,實與從時間上來講整個地緣周遭生活著一群群孤鰥的老兵、老人有關。換言之,嘉新村私娼寮是一個同為天涯淪落人彼此相濡以沫的邊緣處境。

又根據我對當地居民的訪談,當地長久以來並未因為有私娼存在而出現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不論是性工作者或前來消費的嫖客都深諳把握某種分際,他們到這裡來不過就是以性交易的形式各取所需。如果花蓮警方是以掃黃或治安為由來取締,恐怕只是出於一種「柿子挑軟的吃」,對這些無力無勢的底層婦女進行二度剝削。

而且就像台灣各地公娼館接連關門之後,性工作者流竄到其他色情場所轉為地下化,娼業根本是無法禁絕的。只是令我擔憂的是,像嘉新村的這群「老」賺吃查某,她們有什麼本錢去跟在酒店、色情按摩院、卡拉OK等營生的年輕「妹妹」一較高下呢?

根據報導,全天候二十四小時在嘉新村站崗取締,是因為當地「私娼越來越多」。只是,這種在「量」上的擴增,其實代表的正是整個社會經濟與結構出了重大問題,應該從這裡深入去剖析社會現象與性工作的存活問題,而不是對性工作者趕盡殺絕。尤其是對像嘉新村的這群賺吃查某,就像我訪談過的一位性工作者說的:「要不是為了生活,誰要脫那件小內褲?」

連到在如此邊緣處境茍活的機會都沒有的時候,這個社會到底在告訴我們什麼?尤其當今台灣社會身陷卡債、貧窮的弱勢者愈來愈眾,我確實開始憂心嘉新村會不會出現下一個官秀琴了。

(作者為台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博士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08250033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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