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企業發展史上,中小企業常是台灣對外貿易發展的尖兵;在台灣人文學科的回顧史上,也常見碩士論文是其中累積最多研究的小兵。這種現象自然科學界會感到意外,因自然科學的學位論文到出版時,常是教授與學生合名發表,人文學科則較無這種習慣,而碩士生的人數遠比博士生、教授來得多,加上人文學科的碩士論文常與博士論文或教授著作一樣接近一本專書。

這樣的現象在國內人文學科的人才培育上,呈現幾個問題:

1.較其他國家學程冗長:無論歐美、日本,碩士論文常只是較長的一篇課程報告,其中成績優異者直攻博士,成績平平者在修完必修學分之後,以碩士畢業。直攻博士之後,在學門特殊要求如外語能力、學科考試之後,即進入博士論文撰寫階段。國內碩士則在寫了一本專書之後,重新修課,再進入與國外博士相同的後續階段。國內由學士到博士,平均約需11年,而國外則約需8年。

2.較其他國家欠缺競爭力:無論歐美、日本在進入博士學程之後,常有很多獎學金鼓勵其出國蒐集資料,訪問研究或參加國際會議。

研究未收最佳成效

國內針對博士階段漸有此等補助,但礙於年紀稍長,已需養家活口,常不便遠行。碩士階段則少有補助。

3.碩士論文難以評定:在碩士論文有寫成專書的傳統之下,如何與博士論文或教授著作區隔,很難拿捏。不若歐美、日本常只是一篇期刊論文程度的要求,較為具體。

4.研究業績未收最佳成效:以較為冗長的學程修到的博士學位,在爭取職位過程中,常不如由國外取得學位者。在未取得較佳學術單位工作的情況下,漫長歲月所寫成的兩階段學位論文,常未出版。在圖書館可以查閱的學位論文,有時也變成其他國家學者改寫成用強勢語言出版的專書。在中國大陸,很多學位論文常直接出版,也使台灣相對吃虧。

台灣各大學評鑑剛剛落幕,人文學科情況並不理想,要加強突然快速膨脹的大學師資,有待加強研究生的培育。人文學科與自然科學相對而言,因為自然科學的學位論文到出版時,教授可以合名發表,教授有很強的動機為研究生找經費。人文學科總的經費原本較少,又鼓勵學生問一些自己想知道或是自己能夠做的問題,較無教授合名發表的情況,相對地教授為學生爭取經費的情況較少。如能鼓勵國內碩士直攻博士,並多設博士論文撰寫過程的出國獎助,當能擴大國內人文學發展的國際視野,也可舒緩最近人文學的學生較之前少出國進修的問題。在這樣的過程中所寫學位論文,將會有較佳成效。

《大學法》容直攻博士

其實,目前《大學法》容許各大學碩士可以直攻博士。雖然在自然科學方面已有很多科系採行,但人文學科較少。各大學唯恐自己學生的碩士論文寫得較短,會輸給其他大學。台灣人文學科碩士論文會有寫成專書的傳統與早年國家財力短缺不能直接設立博士課程,而將博士要求加諸碩士之上有關。如今事過境遷。對於以往經過冗長過程取得碩士學位者,可以在評定其碩士論文的基礎上,鼓勵其就讀博士課程。在減少博士課程修課要求的情況下,獎助其出國短期進修,並將碩士論文改寫,或以多篇論文,或以專書出版,再加上學科考試、語文能力等測定過程,取得博士學位。

這樣一個制度調整,的確有賴各校齊步進行。相關呼籲工作,也許可以期待即將召開的中央研究院院士會議。在國家諸多空轉之際,或許這也是領導國家知識建構的長者們可以使力之處。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暨師大合聘教授、美國哈佛大學歷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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