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住白石腳,每年春耕後都有「請媽祖」的拜拜,村裏頭人到北港迎請三媽坐火車到礁溪,下火車站一路遶行厝頭田尾,二千多戶居民家家備香案膜拜,遶境後的媽祖安奉村庄信仰中心王公廟,下午、晚間連演歌仔戲酬神,家戶擺流水席宴請親友……但多年後長大,這個屬於白石腳人的節慶,對離鄉與留鄉的人來說,早已變淡變薄。

一般對「節慶」定義,常是人們隨著季節和物候轉移,開展為特定主題的風俗、紀念意義的社會活動,揉雜生活習慣和文化特色,反映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民族因應時地環境所代代相傳、歲歲相因而長久累積下來的智慧與生活情趣。

因而傳統節慶通常具有宗教或文化歷史淵源,或根植地方的自然、社會環境;而目前「臺灣的地方新興節慶」,少了宗教或歷史因素,純粹希望透過旅遊活動帶動地方產業、經濟,達到將觀光活動轉型為體驗地方自然氣候、風土、產業與生活文化的目的。

形成今天全臺各處新興節慶情形,導因脈絡可循的政府文化政策:一九九四年十月起,文建會以「社區總體營造」提倡各鄉鎮以振興地方社區的文化產業和產業文化為目標;一九九三年起以「文化地方自治化」構想,下放全國文藝季讓各縣市文化中心自行辦理;一九九一年省府推動「富麗農村」、旅遊局配合「一縣市一特色、一鄉鎮一特產」施政,在省與中央文化政策交相鼓勵下,各縣市、鄉鎮居民,請來專家及文史工作室人員,發掘地方人文與自然景觀資源,結合遊憩與觀光進行當地特色規劃,希望能一舉結合自然、人文與地方產業的觀光節慶活動。

於是我們有了「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苗栗國際假面藝術節」等的「藝術文化節慶」;以及「白河蓮花節」、「新埔柿餅節」、「三星蔥蒜節」等的「產業促銷節慶」;還有「基隆國際鬼節嘉年華會」、「府城七夕成年禮」等的「創新傳承節慶」;當然,還包括結合社區營造、觀光與地方產業目標而辦的「澎湖風帆海鱺節」、「東港黑賄魚文化觀光季」等新興節慶。

也許,不少專家學者會質疑,小小一粒芒果、木瓜或糖果,怎可以辦成一個節慶?但我們也不能否認,各鄉鎮因為有了這些新興節慶,讓全臺民眾在周休二日時,有了更多選擇性的行程,而小小一碗牛肉麵即可辦成一個大型活動並造成效應,那麼源於當地特產在豐收盛產季節,又為什麼不能以嘉年華型態來促銷呢?

事實上,臺灣新興節慶活動,能持續舉辦多年的機率並不高,尤其在地理環境近似,人文意涵同質性高的情形下,要發展一個兼具文化深度,並結合產業,又具有特色的節慶,對活動承辦單位來說都是一項極大的挑戰。

在面對未來新節慶的舉辦,我比較擔心的是,一、能不能喚起地方居民自發性參與、投入,包括出力與出錢兩部分,以解決新節慶籌辦的財源問題,畢竟尋求公部門補助不是長久之計;二、活動品質的提升,包括交通動線規劃、場地清潔及活動流程;三、公部門創意策略與工作規劃的協助,一個完善的節慶活動規劃,才能勾起在地居民情感,使經濟與文化產生交集,也是一個新節慶活動能否生生不息的主因。

至於臺灣各地方的新節慶是否已淪為「文化大拜拜」或「選戰配角」,我想是見仁見智的事,只希望社會各界能以更寬容的心,來看待這些蓬勃發展的新興節慶活動,而活動的承辦單位與個人,嘗試追求產業與觀光結合的同時,也能謹慎看待每一個環節,避免別具用心目的滲入,免得讓節慶活動變質。

(作者為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兼任講師、著有《臺灣的地方新節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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