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勞委會正加緊展開「勞動派遣法」的立法作業,最近頻頻在各縣市舉辦公聽會,完成意見的整合後,將進一步送交行政院審議;由於該法案攸關勞工們的權益,引起勞工界的高度關心。

依據勞委會所規劃的版本,所謂的勞動派遣法係以三方進行運作,包括需要勞力的公司、人力派遣公司及勞工;其中,前者與中者有契約關係,而中者與勞方有僱用關係;換言之,勞工在向需要勞力的公司提供勞務等服務、並接受監督、指揮調度,兩方並無直接、正式勞資關係。

上述情形,雖然對業主而言,達到降低人事成本的目的,但反觀站在勞方的立場,該法案非常的不合理,勢必因此為資方規避了退休金、現行應有的員工福利、補貼等權益;更為嚴重的,目前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在僧多粥少的情況,資方一定會大砍薪資,結果可能造成勞工變成遊牧民族,為屈就工作,淪落至各地,最後成為比「外勞」都不如的「本勞」。

勞動派遣法的設計由於中間係透過人力派遣公司仲介,就其了解,平均每個月將剝削勞工約二至三成的薪水作為佣金,如此一來,估算兩年的工作期,勞工起碼減少五至七個月的薪資所得,根本是壓榨勞工朋友。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6112000229,00.html



2006.11.21  中國時報 勞動派遣法 廣納建言 藍福良/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

昨日讀者投書「誰的勞動派遣法?」一文,勞委會特予回應。

根據統計,目前從事勞動派遣的勞工約有十二萬餘人。勞動派遣涉及三方當事人的工作型態,是一種「僱用」與「使用」分離的勞動關係。但就目前勞工法令來看,尚無任何法令可將勞動派遣三方關係的各項問題予以全盤規範,因此容易衍生雇主責任混淆、僱用不穩定及派遣勞工權益保障不足等疑慮。

為確保派遣勞工的權益、釐清勞動派遣之三方權利義務關係及促進就業安定,且避免外界憂慮雇主刻意規避退休金、資遣費、降低薪資或減損原有勞工的福利等情形發生,本會認為確有必要持續與社會各界廣泛討論如何保障派遣勞工之工作權益,乃舉辦公民論壇、研討會及座談會等方式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以作為保障勞工權益之參考。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611210029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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