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的崔健,和現在的他是同樣一個人:在做音樂,在表達;可我們是不一樣的了。至少十二年前的我,還活在茫茫黑夜,有渴望光明的天真。

唐姐猶豫三天,終於下定決心,九月二十四號清晨,打飛機從成都趕到北京。傍晚,在首都體育館門前,她瞥見一本雜誌,封面印了「崔健十二年特刊」字樣,就隨手買下,進到館內坐好,翻開雜誌,她一眼看見了自己:黑白照片上,人群中一位穿白T恤的痴狂女歌迷。照片的注解為:「當年的穿白衣的女歌迷,現在的成都搖滾『教母』唐蕾。」

二十四號七點正,我趕到首都體育館,尋找我的同黨時,瞅見了許多熟悉的面孔,中年了的畫家,退隱了的樂評人等。這幾年,搖滾演出的現場,是輕易尋不見這些面孔的了。然而,就像演出後,大家一邊胃疼,一邊等待上菜時,唐姐對我說的:我思來想去,我們怎麼也得來呀!怎麼也得對得起自己的過去。

七點一刻,演出快開始時,我接到二哥的電話,問我在哪裡。我說在看崔健演出,他說,他也在。

我的二哥,是我的啟蒙老師。上一回我們同看演出,是幾年前看羅大佑。在首體現場,我找到二哥,環顧四周說,「看來喜歡羅大佑的人,比喜歡老崔的人有錢。」羅大佑演出時,現場是爆滿的,許多觀眾西裝革履。

喜歡羅大佑的人,當年多是大學生,後來的社會中堅分子。喜歡老崔的人,從前就混亂,有學生,社會遊民,時代的雜種們。這些年,大家習慣拿他們比較,其實他們的相同處,只是同為音樂人,只因為那時代的特殊,有著相似的境遇──被視為精神偶像。

十二年前,老崔最後一次在首體演出,我還是一名學生,沒錢買票,候在場外。場外聚滿了沒錢或沒買到票的人,伸長耳朵聽裡面的音樂聲,「一二三四五六七,聽說過、沒見過,兩萬五千里……」心裡的激動,當真是無以言表。

而現在,我們沒有偶像了。我們需要的是朋友,是志同道合者。

台上的老崔,唱起了「假行僧」──「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我掉進了時空的隧道。那一年,我十九歲,和同學一起走在太行山上,同唱「假行僧」。那時候我們的靈魂在受著成長的苦,生活沒什麼自由也沒有愛,唯有音樂,唯有老崔,給我們溫暖和力量。

那時的我,永遠想不到,有一天會和台下的老崔相識,變成為哥兒們,熟稔到打情罵俏和唇槍舌劍的地步。我想不到連我也會長大成人,能從和他人的交流中,得到平等和自由。作為朋友,我深知崔健不願台下的我們都在懷舊,他希望我們關心音樂本身,甚至是將來,可我們不能不懷舊。那些歌不僅僅是歌,它們成了記憶中的血肉。

因為十二年前的崔健,和現在的他是同樣一個人:在做音樂,在表達;可我們是不一樣的了。至少十二年前的我,還活在茫茫黑夜,有渴望光明的天真。現在,我和老崔有著相似的生活狀態,而我的幻想和執著,也許比他的少。

台上的老崔說,「十二年後,我們還會站在這舞台上,你們還會來麼?」

看完演出,我們一干人中的女子們,都在算計年紀,然後唏噓:「十二年後,我們還會去麼?」

但願那時的我們,還會尊重現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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