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當國」即「當家」,為主其事者,臣與相皆可「當國」。如《新唐書》的楊國忠、《宋史》的王安石與蔡京、秦檜、《明史》的張居正等皆如此。

臣可當國卻非「篡」,則「當國」不必然等於「非正得權」,當國僅是執政,應與繼統的國君分開來看。

當國的傳統與非傳統

由上述史書的「當國」使用,可知唐到清代的均為「臣」「當國」,若上推《史記》、《左傳》、《公羊傳》是否仍如此,或「當國」有意義上轉變?就上週聖修所列舉二傳之例,當國理由均非即位國君。當國之人後來可能是國君,但當時仍是公子身分,因此「當國」之義為就臣而言。

「非正得權」於二傳尤其《公羊傳》是符合的,但須注意「非正」、「得權」亦可二分。行為與身份上為「非正」,這些權臣原本權勢就很大,「得權」並非「當國」才獲得權力擴張,因此「得權」非動詞而是形容詞。又「得權」並非得「君權」,或說不被承認。故「當國」與「得權」的關係,只能說是同義詞,但不等於「君」。

回到《史記》, 司馬遷以「當國」描述伊尹、周公、春申君時,並無竊國之意,均以臣子言,「當國」都是臣子攝政。《史記》對國君之於國描寫與《左傳》、《公羊傳》同,都以「即位」、「立」稱之。



浩毅:如同逸光所言,「當國」之義後代是大臣當國,但回到二傳與《史記》真的如此簡單,只是一般大臣「當國」嗎?後代指涉義可以套回前人思考?

李老師:後代的大臣「當國」,大多數沒有「相」位,史書落筆者如何看待這些大臣的「當國」,恐不止是「相」權的權力擴張。
又《左傳》的「當國」例,襄公時的「子罕當國」、「子駟當國」、「子展當國」卻同時並立「為政」、「司馬」、「司空」、「聽政」等或為職位或為職權敘述的分立情況,如何切割所謂的「三卿」、「三公」?「以位序『聽政』辟」如何解讀?對照<十二諸侯年表>似乎有些討商榷餘地。

世豪:「相」的定義究竟為何?「孔子攝行魯相事」,若如《通典》所言「正卿當國謂之相」,孔子當時的「攝行」是在原本權力在「相」之下或已有其權力?

宇清:回到《史記》,若通觀魯隱公與吳諸樊之例,其「當國」事件,魯隱公明白於<周本紀>言其「即位」,雖然<魯世家>不言;諸樊也在<吳太伯世家>明言「王諸樊」。也就是說包括<十二諸侯年表>與本紀、世家的記載是都承認兩人的名份。但伊尹與周公在相關世家怎樣看權力有多大,司馬遷除了「攝行政當國」外,未與二人正式的名份。司馬遷同樣是「當國」,卻在名分上分為兩組,能否以「還政」與否臆度司馬遷此處的區分?

聖修:可以用「當時簡」「後來筆」區分司馬遷的想法嗎?

浩毅:都是我們去猜司馬遷強分他的想法吧?以劉知幾的觀點去臆度司馬遷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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