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2  中國時報 這樣的金融治理能力 總該有人負責吧 中時社論

力霸集團無預警聲請重整,中華銀行爆發民進黨政府執政以來最大規模的擠兌事件,檢調專案小組發動百餘人搜索力霸集團與中華銀行,並且將滯留大陸不歸的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列為被告。這把火同時引爆政治地雷,陳總統日前五度點名行政院長蘇貞昌要好好管並且追究責任,加上立法院朝野立委炮聲隆隆,蘇內閣財經首長幾乎已是人人自危。

力霸集團早在八十八年本土金融風暴期間就出現財務危機,當時透過藍綠立委爭取紓困。不料,這些年來營運狀況未見起色,最後採取重整手段,王又曾夫婦卻忽然一走了之,棄銀行團、投資人與員工於不顧。檢調偵辦力霸集團涉嫌內線交易、超貸及做假帳,並且透過土地買賣假交易套現,種種掏空公司的不法手段,確實令人嘆為觀止。

而力霸的不法掏空外,最令人遺憾的是這些年來,執政當局從上到下,均未發覺事態嚴重,也未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等到力霸與嘉食化聲請重整,內部人士已完成預定的脫產計畫,交易所、金管會與投資人在最後一刻才知道,此時,投資人已經損失慘重,中華銀行一夕間淨值轉為負一百一十八億元,如果說,這一切都不必有人負責,那人民還需要這個政府做什麼?

力霸集團弊案如雪球般愈滾愈大,此刻人在海外的陳總統點名蘇揆要好好處理,外界解讀這是嚴重警告,意味「如果處理不好就得走路」。然而,外界不解的是,力霸集團的弊案並非這一、二天才發生的,而是已經累積十年以上的舊案了。力霸在發生財務危機後能夠苟延殘喘這麼多年,這正是擅長經營政商關係的王又曾家族高人一等之處。陳總統上任以來與王家往來密切,王又曾與王令麟多次陪同陳總統出訪邦交國,難道陳總統真的可以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這次力霸重整案引發自家中華銀行爆發近六年來最大規模的擠兌案,三日內被提領逾四三○億元,超過金融重建基金(RTC)現有的規模四百億元,同時把財金三大巨頭的信譽都賠了進去。檢視整個金融監理的過程,的確漏洞百出,職司金融監理並且掌握所有金融資訊的金管會好像不存在,不僅未能發揮預期的監理功能,延誤處理時間的結果,形同縱容犯罪集團掏空行徑,反而使得問題更加惡化。

金融監理業務二年半前由財政部分離出去,新成立的金管會主要目標是建立獨立的金融監理體系。諷刺的是,金管會成立以來風波不斷,從首任主委龔照勝、檢查局長李進誠到委員林忠正,先後都因涉弊案而下台。金管會聲譽重創之餘,學者出身的施俊吉上任後,原本希望好好重建金管會的威信,不料,新手上路就遇到中華銀行這樣大規模的擠兌事件,還是無法在第一時間做最佳判斷,尤其金管會的委員多數新人且缺乏處理問題銀行的經驗,因此錯失處理先機,導致中華銀行擠兌風暴一發不可收拾。

中華銀行並非唯一遭列管的問題銀行,金管會遲遲不處理,或許有其苦衷,因為金融重建基金的子彈所剩不多,只有四百億元,這次被迫接管中華銀行,國庫先行墊付四三○億元資金,未來即使中華銀順利拍賣出去,回收也有限,重建基金恐怕已無法應付其他問題銀行的擠兌事件。然而,值得檢討的是,這次許多恐慌去提款的存款戶,不論是法人大戶或是小散戶,都是受到中華銀的高利率吸引,金管會放任這些問題銀行以高利率吸金,無異提高道德風險,增加事後處理的成本,這樣的金融監理大有檢討的空間。

在各界壓力下,檢調大動作偵辦力霸集團的違法掏空案,值得肯定,但是小老百姓也要問,力霸集團的不法掏空行為早在十年前就已經開始,為何這些陳年舊案積壓這麼久不辦,如今等到大老闆們都跑了,才急忙偵辦,這其中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隱情?

陳總統要蘇揆負起責任,立委們點名主委施俊吉與銀行局長曾國烈下台,在政治壓力下,顯然是要有人負起責任,問題是這些人下台就可以解決問題嗎?如果整個政府從上到下都是說一套做一套,那麼換人恐怕也無法扭轉這個政商同流合汙的共犯結構。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7011200293,00.html




2007.01.12  中國時報

誰在縱容權貴犯罪

張忠本


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發生本土型金融風暴,大家批判那是國民黨縱容黑金政治的結果。終於二千年政黨輪替,我們又看到紅頂商人繼續成為新政府的資政與國策顧問,如林榮三、王又曾。國民黨時期為人詬病的企業紓困,到了民進黨執政又同意東帝士、宏國、慶豐、長億、大穎、台鳳、桂宏、國豐等企業集團紓困,凍結了銀行債權二二○○億元。

在國民黨時期安峰集團申請重整,基於該集團的誠信與專業能力,當時工業局長未同意重整,但是到了民進黨時期卻重獲核准。

東帝士陳由豪、長億楊天生是國民黨時期的紅頂商人,到了民進黨政府,他們仍然是金主、恩客。東帝士集團六八○億元,長億集團二○○億元銀行債務,繼續獲得紓困。楊天生的公子楊文欣改支持綠政府,不但集團獲得紓困,開發基金還增加投資「月眉案」四億元。陳水扁更公開稱讚楊天生是「卓越的企業家與教育家」。

王又曾不但獲民進黨政府禮聘為國策顧問,王氏父子(王令麟)也以商總理事長身分在陳水扁國外出訪時隨侍在側。王又曾生病住院,還勞陳水扁親自探病。二○○四年二月東森集團財務告急,尋求官邸支持,一銀聯貸一三八億元。

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力霸集團財務已多次拉警報,主管機關竟無警覺。力霸集團的財報不實,會計師雖未提保留意見,但在其財簽報告中已揭露足夠訊息,可資查稽;民進黨執政六年,證交所與證期會縱容至今。中華商銀逾放比率偏高,家族式的經營模式,對關係人超貸逾放,在業界傳聞已久,金管會有無盡到監管之責?

亞太固網(原東森固網)是交通部特許事業,東森固網當初透過王令麟立法院同僚及其樁腳,募得資金六五六億元。但至今亞固還沒有公開發行,由王氏家族控制絕大多數董監席次。亞固設立許多小投資公司,如宏森、鼎森等;再投資購買關係人如力霸、嘉食化發行之公司債一○○餘億元,及其他關係人發行之商業本票。甚至有無像外界傳聞以亞固之銀行存單作保證,由銀行融資給力霸集團其他關係企業?為何主管機關交通部都不聞不問?

主管機關縱容力霸集團,是執行層級的怠忽職守?還是決策層的經驗不足,無法掌握狀況?或係內神通外鬼?甚至是政府高層與企業負責人之間的水乳交融誤導基層公務員投鼠忌器?減少權貴犯罪,識者多認為應厲行法治與行政中立。惟從第一家庭介入SOGO案、東森紓困案、金控購併案;第一快婿的關說與內線交易;總統府秘書長的司法黃牛;乃至金融局高官與部會首長的貪瀆案,看到台灣的上下交征利,法紀蕩然無存。

今天陳水扁要蘇貞昌好好管一下。現政府各主管當然要負責,不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力霸集團的經營不善、帳目不清、公款私用、銀行超貸,非自今日始,當追究的不只是現任官員。尤其財經官員多是政治任命,或是學者欠缺實務經驗,加上跑馬燈式調動,經驗難以累積。特別是金管會高層人事不穩,成立至今,完全未發揮功效;主委、委員、局長又先後涉案。除了壯大了少數財團外,金融改革的績效,實在乏善可陳。陳水扁是國家最高執政領導人,執政近七年,且是金融政策與人事的決策者,他最應該負責。

(作者為前中華開發副總經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7011200297,00.html




2007.01.12  中國時報

憑什麼叫蘇揆扮黑臉?

萬言/台北市(文字工作者)


力霸風暴急驟升高之際,在中美洲拚外交的陳總統,收回下放的權力說話了,他五度點名行政院長蘇貞昌,要他「好好管一管」,「如果政府有違失責任,絕對不能寬貸。」筆者無意替蘇揆迴旋卸責,但有些是非黑白不釐清楚,實在有失公道。

力霸集團弊情非始自今日,正如陳總統自己強調的,「那是國民黨籍的立委或中常委所主持的金融機構」,業界形容這是一樁布局長達數年的「完美手術」,肥肉切給自己,餿水留給銀行和股民。比起財團的精緻手法,阿扁這話的切割技巧未免太粗糙了。

王家也許是發跡在國民黨時代,但兩蔣時期難登大堂,李登輝雖放他進中常會,也還沒有到登堂入室的地步,這次金蟬脫殼的淘金大計,都發生在阿扁執政的六年半裡。

別的不說,阿扁十一次出訪,七次邀王家父子同行,專機上亦步亦趨,麻吉得有如哥兒們。現在出事了立刻快刀切割,好像都是行政院長幹得好事。蘇貞昌上任剛滿一年,金管會趕都趕不走的主委龔照勝誰用的?歷任財政部長誰用的?檢調首長誰派的?出事就推給下屬,還要他扮黑臉辦人,難道這就是扁式統御術的精髓,人情我來做,責任由你扛?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7011200298,00.html





2007.01.12  中國時報

官員寬以待己 雙重標準

陳維鈞/北市(律師)


據報載,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於民進黨團會議就立委針對力霸集團案所提出的質疑,表示:「我們也被騙了!」等語;此外,在即將偵結的台北市長特別費案件中,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先生也一改力挺台北市政府,聲稱審計部是「被騙了」。

會計師查核、核閱財務報告如有過失,就此專業過失而言,依英美侵權行為法則,應以同業間慣行標準,即一般專業上之注意認定之,如未盡此專業上注意,即為有過失,自當依法負責。反之,如會計師查核、核閱財務報告時所盡注意程度已與同業相同、甚至高於同業,即無過失可指,不應課以賠償之責。

近年的訊碟、皇統、博達等事件,會計師查核、核閱該等地雷股公司財務報告之工作底稿,每每遭證期會(現為金管會)嚴格檢視,在經過長達數月審查工作底稿後,不問當時會計師同業執行查核通常所遵循之標準、工作時間長短為何,亦不問會計師是否因經營階層提供不完整、不正確、被掩飾之資訊,甚至遭矇蔽。只要工作底稿記載不慎或查核未達要求,會計師即被認為有過失,遭停止簽證數月、數年不等之懲戒處分,甚至移送檢調偵查。再則交由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現為投資人保護中心)提起民事訴訟、假扣押財產,逼令會計師和解,以求對投資人有所交代。

這對於兢兢業業的會計師而言,不啻為一大打擊。反觀上述政府官員的表現,「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表露無遺,著實令人遺憾。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701120029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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