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體育科系系主任性侵疑雲被媒體炒得鑼鼓喧天,昨天又有媒體說某大學院長曾帶著涉入案情的系主任和女學生到茶室消費。教授帶著學生到不良場所灌酒不是好事,然而筆者卻看到幾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為人師表者對女學生毛手毛腳,引起大眾譁然;被媒體拍到手抱辣妹的高官呢?這個上樑不正的時代,每天都有官商弊案見報,不久前,執政黨立委、總統府參議被媒體抓到出入「酒國名花」陪侍的招待所,兩相比較,系主任事件和帶著粉味的弊案難以相提並論,前者最多是私德不修,但政府高官的酒池肉林可能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當局所謂「從重懲處」,僅僅記大過一次。總之,被證實涉案的高官權照抓、薪水照領,兩位系主任則在真相未明時,已丟了差事、毀了前途!

媒體對系主任事件的立場是建立在「女性永遠是受害者」的假設上,背後隱藏的其實是護花騎士風格的男性沙文主義。這兩名女大學生並非未滿十六歲的幼女,而成年女性也有做為「情慾主體」的權利與可能,僅憑一面之詞,在缺乏證據的情形下,何德何能對當事者做出泛道德的指控?

如果此事件的男女主角是工廠的男、女工,媒體會有如此激烈的反應嗎?這件事造成轟動,正是因為教改之後,社會表面上希望將師生倫理轉型為專業關係,骨子裡卻還是孔孟那套天地君親師的師道思想,結果師生互動反而失去了準則。

在美國,教授下班時間不處理學生的事,公私一清二楚;在台灣,大學導師的最大功用卻是出錢請學生吃吃喝喝。這幾年,教授們經常把臉蛋畫得紅紅綠綠,在招生、校慶場合中扮鬼弄神,醜態出盡,哪有何分際可言?

再者,幾乎同一時間,媒體披露了本屆車展辣妹比賽第一名是北科大女碩士生,第二名也是台大女學生!時代不同,許多學生不吝於利用她們的青春豔麗,哪裡還是媒體想像中涉世未深的小孩?

新聞「八卦化」抓緊了台灣媒體偷窺的癖好,長此以往,造成了本末倒置、高低輕重不分,對所謂正義的追求變成「選擇性」。況且,兩位系主任應會依循司法途徑解決,他們無豁免權護身,也沒有延擱審判的怪招;倒是社會上更多大奸大惡常常得以放兩顆煙霧彈轉移焦點來避重就輕,豈是媒體正常生態?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OPINION/X1/3668603.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uHistoryAlum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