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密存扁腦? 合議庭再函詢府方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6.12.30 03:29 am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第三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檢辯為陳水扁總統的作證筆錄是否屬國家機密,展開激辯。合議庭裁定再函詢總統府說明機密的核定流程、保管單位及承辦人;同時也函詢台灣高檢署,將陳水扁筆錄封存為機密的依據為何。

公訴檢察官林達當庭再提聲請保全證據,列舉十大理由認為本案具有急迫性及必要性,要求法官直接到總統府查扣從九十一年七月到九十四年十二月所有國家機密文件的核定文號及目錄,同時函詢呂副總統確認「台灣禮敬活動」是否屬於國家機密。

對於檢方的二度聲請保全證據,合議庭最後以不符法律要件駁回;合議庭並訂下月十二日再開庭,同時請律師顧立雄轉達,要求第一夫人吳淑珍若健康允許,一定要出庭。

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昨天請假,由主任檢察官楊榮宗率林達、張友寧及周士榆三位檢察官蒞庭;張熙懷的座位被刻意空下來,表示「位子永遠留給他」及對張熙懷的尊敬。

律師團直批起訴本案的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失職,認為本案的六件秘密外交皆是存在陳水扁總統的腦海中,陳總統接受陳瑞仁訊問後,轉為紙本的筆錄,產生國家機密文件,依法應由陳瑞仁向總統請求核定為機密。

律師團表示,公訴檢察官卻反過來要求總統府交出機密外交的核定文件,且不得補正,並不合理。

公訴檢察官準備充足,擬定策略,認為陳總統筆錄談到六件秘密外交,欠缺核定為國家機密的形式要件,全案應公開審理;並指避免被告日後出現其他秘密外交之說,法院應向總統府一次查清楚本案的秘密外交到底有幾件,機密的範圍到底到那裡。

庭訊過程,檢辯對於總統府的回函各有不同解釋。林達批評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沒有站在正義的一方,副秘書長劉世芳公開對記者說要法院直接問陳總統,卻又同時說「直接問總統」違憲,根本是藐視法庭。

律師團提醒合議庭,陳總統筆錄是機密,法官要是給律師團閱卷,將涉及刑責;合議庭不該函詢總統府查機密的核定公文,而應直接把封存的卷證送請總統府核定機密等級。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84.shtml




檢方砲轟府 「說詞藐視法庭」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6.12.30 03:30 am


針對總統府的回函,檢察官林達昨天直指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過去捍衛台灣民主,如今在關鍵時刻卻沒有站在代表正義的一方,總統府的回函根本是在玩弄文字遊戲;副秘書長劉世芳的說詞,更是藐視法庭。

審判長蔡守訓昨天在法庭上說明,合議庭本月廿二日函詢總統府,要的不是六項秘密外交內容,而是這六項秘密外交的「核定資料」;但廿七日總統府回函法院表示,這「屬於總統的職權,秘書長無法回覆」。

林達聽後立刻開砲。他說,陳唐山總管總統府內大小事,對府內機密文件的保管文號、流水號這種基層工作,居然要問總統本人,不能替總統分憂,還要增加總統的負擔,甚至還要問陳總統,根本在玩弄文字遊戲。

林達指出,法院要向總統府調取的只是機密外交核定的流水號、文號,既不涉及機密內容,與總統「不受刑事訴究」的特權當然沒有關連,總統府的回函是「混淆視聽」。

他說,但劉世芳卻對媒體表示,總統的口頭或動作指示,都算是國家機密,這種說法完全蔑視陳總統在任內公告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合議庭有必要自行認定本案無關國家機密,進行實質審理。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49.shtml




律師「腦袋說」 嗆「檢方才失職」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6.12.30 03:30 am

國家機密昨天出現新解,第一夫人吳淑珍的律師顧立雄提出「國家機密存在於總統腦袋裡」的「腦袋說」;公訴檢察官林達則主張,經過核定程序的資料才是國家機密,且絕不能事後補正。

審判長對「腦袋說」也提出質疑,在腦海中未核定的,如何稱為國家機密?核定權人例如總統,所說的話都是國家機密嗎?但不管是那一說,被告馬永成、林德訓都供稱在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期間,沒有呈報資料核定國家機密的經驗。

國務費三度開庭,為了檢察官陳瑞仁列為機密的三包卷宗律師可否閱卷,檢辯還是爭執不休。由於總統府不交出機密外交的核定文件,檢察官主張卷宗內容不是機密,應交律師閱卷逕行審理,再度引發如何認定國家機密的爭辯。

律師李勝琛指檢察官「模糊焦點,混淆視聽」。他主張,總統向陳瑞仁說明機密外交時,即要陳瑞仁保密,那時就已完成機密的形式核定,這和有沒有核定文號是兩碼子事。他還反問檢察官,「難道你們懷疑總統講的是假話嗎?」

林達強調,經過核定程序的資訊才是國家機密,檢方意見始終如一;當初檢方封存這三包卷宗,是因陳總統自己說是機密。張友寧也補充,依國家機密法施行細則規定,口頭說的不能認定為國家機密,要留存書面或電磁紀錄才行。

顧立雄不以為然,就國家機密提出「腦袋說」的新解。顧立雄認為,秘密外交的國家機密,如只存在核定人(如總統)的腦袋裡,檢察官將之紀錄下來,應由檢察官陳報總統核定;如今檢察官沒送核定,反過來說所作紀錄不是機密,「失職的是總統還是檢察官?」

顧立雄闡述的「腦袋說」,立遭檢察官反擊。張友寧說,總統在交辦機密外交工作時,當時就應呈報核定為國家機密,但卷內查不到這項核定資料。林達也嗆,檢察官查出本案中的甲君是假的,難道要檢察官公然違法,就偵查筆錄呈報總統核為機密?

檢辯爭辯沒有結論,審判長轉問馬永成及林德訓「你們在總統府時,有沒有呈報核定國家機密的經驗?」兩人都說,只是辦理機密工作中的一環,但非主要承辦人,沒有呈報經驗,但被告知要保守秘密。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50.shtml



檢察官林達:中傷張熙懷的人 病得不輕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6.12.30 03:29 am

國務機要費案昨天第三度開庭,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因病缺席,接棒的檢察官林達開場發言,望著旁邊的空位感性地說:「這個位子空著,代表全國檢察官對張熙懷的尊敬,我們期待他歸隊,與我們並肩作戰。」他說,真正生病的,是那些中傷張熙懷的人。

林達向張熙懷致敬後,接著說,任何干擾都不能阻撓千千萬萬的檢察官前仆後繼,無論是那一位檢察官蒞庭,都會遵守檢察官的誓言摘奸發伏,讓真相水落石出。一時之間,全場肅然。

昨天一開庭,林達有備而來,先祝福吳淑珍夫人早日康復,再為生病的張熙懷請假;話鋒隨即一轉,把砲口指向那些近日來批張「親中」的人。

林達語氣高亢的說,「張主任為這個案件殫精竭慮,今天他生病,全國檢察官同感悲憤;但其實真正生病的,是那些中傷他的人,而且,他們還病得不輕。」

接著,林達介紹接棒的檢察官團隊,「今天將由四位檢察官繼續蒞庭,由我代表發言,如有疏漏,楊榮宗主任及其他三位檢察官將補我的不足」。

林達慷慨陳詞後坐下,對向的律師團一片肅靜。隨後檢辯你來我往,就「機密」的核定、有無相互影射,抗議道歉要求聲不斷;雙方廝殺激烈,不亞於過去兩次開庭。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56.shtml



人物側寫》兩檢座 曾効力綠要角

【聯合報/本報記者王聖藜、蘇位榮】 2006.12.30 03:29 am


昨天銜命上陣,蒞庭論告的檢察官林達、張友寧,都曾在「綠營」工作。林達是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任律師時的助理,張友寧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任立委時的助理,沒想到兩人如今扮演追訴總統夫人犯罪的公訴檢察官角色。

國務費案昨天開庭,檢方陣容少了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但他的子弟兵林達、張友寧在法庭表現照樣嗆辣。

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一期結業的林達,台大法研所碩士,今年卅一歲,他昨天在法庭內幫張熙懷請病假的感性告白,「真正生病的人是那些惡意中傷張熙懷的人」,讓旁聽民眾留下深刻印象。

林達表示,他的父母親都是台南人,與總統陳水扁夫婦其實是鄉親。每次選舉投票,「投的都不一樣」,自認沒有特定的政治傾向。有媒體指他昨天在法庭內情緒發言,但他認為只是陳述事實,所有的發言都很理性。

林達勇於挑戰自我,從他自願選擇到特戰部隊服役即可看出。考上檢察官之前,林達在立委徐國勇的律師事務所實習擔任助理,徐國勇這陣子「護扁」著力很深,林達認為不致影響他對國務費案的看法。

昨天開庭,林達攻擊辯方,策略層次分明,表現沈穩出色,左批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右攻副秘書長劉世芳;甚至直指陳水扁即使貴為總統,也應遵守法律規定的國家機密核定程序,沒有例外。砲火猛烈程度,不比張熙懷遜色。

至於四十三期結業的張友寧,是林達的台大學長,但考上司法官的時間比林達稍晚。張友寧三次蒞庭國務費案,面對辯方龐大的律師團,不見怯色。

卅五歲的張友寧是「外省囝仔」,但自承每次選舉投票都是投綠的,「因為相信改革」。張友寧說,三一九槍擊案時,他一直相信「兩顆子彈」是真的,這一年多來執政黨弊端不斷,他投票才改投藍營。

行政院長蘇貞昌八十三年擔任立委時,當時年僅廿出頭的張友寧是蘇貞昌的國會助理。但張友寧強調,這些背景毫不影響他擔任國務費案的公訴檢察官,也沒有讓他在蒞庭時有預設立場。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53.shtml



防府偽造機密 檢再聲請保全證據遭駁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6.12.30 03:29 am


公訴檢察官昨天在法庭上兩度聲請保全證據,目的是為戳破總統府的謊言,且防止總統府以「插隊」方式,偽造更多機密外交的核定文件。

檢察官林達提出十大理由聲請保全證據,要求合議庭查扣總統府核定機密外交的登載簿冊,且擴大保全範圍從九十一年七月到九十四年十二月,以免總統府在審理期間又冒出「第七件」、「第八件」機密外交工作,以此拖延訴訟。

陳水扁在偵查中證稱「甲君」、「三百廿萬元外交工作」、「F案外國公關公司」、「資助海外民運人士」、「對東北亞外交工作」、「台灣禮敬活動」都是國家機密;但檢方認為都非機密,且總統也沒有核定這些外交工作為機密。

檢方聲請查扣保全證據的內容,包括:總統核定六項機密外交的文號、流水號、機密等級、核定權責人員、生效日期、保密期限、解密條件,並要求合議庭確定本案所說的秘密外交是否為國家機密?總統是否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

由於第一次聲請到總統府保全證據被駁回,檢方昨天再提聲請時,特別下了一步「活棋」,將呂秀蓮副總統負責的「台灣禮敬活動」也列入,希望副總統辦公室的說詞,能戳破陳總統指「台灣禮敬活動」也是機密的謊言。

林達向合議庭表示,檢方偵查本案時,曾傳訊副總統呂秀蓮辦公室主任蘇妍菲作證,她陳述「台灣禮敬活動」是由呂副總統負責主辦的活動,而副總統辦公室因經費不足,曾向總統辦公室請求支援經費。

林達要求合議庭再次函詢總統府時,應該將六項機密工作的核定文號,一次函詢完畢,並請呂副總統確認「台灣禮敬活動」是否為國家機密。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63.shtml



律師要求刪檢發言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6.12.30 03:29 am


國務機要費案昨天開庭,公訴檢察官張友寧指總統府回函「文字精妙,字字珠璣,不知是出自在場那位大律師之手」,引發律師團不滿;律師反諷檢察官好像在上叩應節目,要求刪除張友寧的這段發言。

昨天上午九點半開庭,張友寧以事先準備的電腦簡報軟體展示數份媒體報導,指總統府表示能說的都已提出,機密文件不交就是不交;且總統府的這些作為,都是陳總統和辯方律師研究的因應結果。

張友寧話說到一半,顧立雄才進入法庭入座。張友寧見狀立刻不客氣地向審判長「告狀」,「請記載顧大律師遲到」,且繼續抨擊總統府的回函「文字精妙,字字珠璣,不知出自在場那位律師之手」;話沒說完,律師團已跳腳。

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的律師陳建中率先發難,不高興地說:「檢察官又不是在上叩應節目,上二一○○全民開講,為什麼要影射在場律師和府方有任何默契呢?」

張友寧試圖阻斷律師團的抗議,要律師們不要打斷他的話;但顧立雄亳不理睬,繼續高聲抗議,要求審判長刪除張友寧所說「不知出於那位大律師之手」的內容。

審判長蔡守訓見雙方吵成一團,出面打圓場,要書記官依顧立雄所說的記載,並表示「在場都是法律人,請大家不要這樣」。

張友寧接續發言,指總統府的回函,是律師能否閱卷、能否繼續辯護的關鍵,但遺憾的是,答案卻是「無從回覆」。張友寧表示,總統回函有無妨害訴訟進行,請審判長斟酌。

吳淑珍的律師楊芳婉則持續要求檢察官不要再情緒發言。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66.shtml



時代雜誌:扁家涉弊 全球第5大醜聞

【聯合晚報/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 2006.12.30 02:16 pm


「時代」雜誌在年終回顧一年來全球政經、文化及娛樂界的大事,列出十大醜聞,今年上榜的包括牽連到台灣總統陳水扁家人的貪汙指控,名列第五大醜聞。

美眾議員性騷擾男生榜首

「時代」列出的十大醜聞,前佛州共和黨國會眾議員佛里向青少年傳發同性戀電子郵件的醜聞高居榜首。

其他醜聞包括基督教浸信會全國協會主席哈加德被控與男妓有同性戀關係。德州共和黨眾議員暨眾議院多數黨領袖狄雷涉及國會遊說公關阿伯拉默夫行賄及舞弊案,被迫在4月份辭職;聯邦調查局搜索路易士安納州民主黨眾議員傑佛遜辦公室查出鉅額賄款。

以總統被控強姦也上榜

而名列第五的是台灣的陳水扁總統家人被控貪污及利用關係進行股市內線交易,總統夫人被控貪汙取得政府國務機要費。另一起美國之外的醜聞則以色列總統卡察夫被多名婦女指控強姦罪。

其他醜聞還有:電腦公司惠普的洩密調查,許多高層人員都被波及,調查人員甚至清查垃圾。惠普執行長派崔西亞.鄧恩承認授權調查,面臨下臺;杜克大學曲棍球隊三名隊員被控在派對中性侵脫衣舞孃;本屆環法賽冠軍美國單車手蘭斯爆出服食禁藥醜聞。作家詹姆士.佛瑞宣稱以個人經歷寫作的暢銷書「A Million Little Pieces」被發現是抄襲剽竊之作。

http://www.udn.com/2006/12/30/NEWS/NATIONAL/NATS1/3668666.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uHistoryAlum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