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州矽谷水星報以頭條新聞報導台灣移工悲慘狀況,雖然台灣政府極力澄清,但是擺在眼前的卻是事實:高額仲介費用、沒有勞動三權、雇主有絕對權力、惡劣勞動條件、不經司法的恣意警察逮捕、遣送移工權力。

「你去馬來西亞工作,會不會害怕?」我問阿北,他稍微猶豫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露出緬靦微笑的牙齒。二十歲的他,身材大概類似台灣尚未轉大人的青少年,但卻已經背負龐大的債務而準備到馬來西亞當工人了。

在二○○六年,一個越南工人若想來台灣工作必需支付約八千美金的費用,相當於越南工作十年的收入。一位農民願意背負如此龐大負債來台工作,是想要賭一個希望,希望在夢幻天堂的台灣可以迅速還清此筆債務,並且在三年後衣錦還鄉,提高家庭的生活水準。但他們哪會知道江湖風波惡,擺在他們路途中的陷阱有多少。

還沒出國前,他們可能已經付了一千美金,但不一定出得了國工作,因為這家公司可能是個空殼公司;或者不斷要求他們付更多的錢,才願意安排工作給他們。即使可以成行,在上飛機之前可能突然被要求簽署一堆文件,等到國外時才發現,那是所謂的「借款條」,到台灣以後從他們的工資裡面慢慢扣除。

即使搭上了飛機,順利抵達國外,他們可能不知道他們拿的只是觀光簽證或過境簽證,根本不是工作簽證,過了兩周,他們就成了偷渡客;拿「過境簽證」的人,可能被送到海上當船員,但他們並不知道他們是無法上岸的工人。更悲慘的狀況則是直接送到火坑賣淫。

順利到工廠或者家庭裡工作的人,一個月後可能雇主不滿意而在毫無預警的情形下被遣送回國;也可能仲介欺騙雇主,不用任何原因就把人送回越南,仲介再賺一筆新人頭費;也可能因為雇主身故但沒有進行雇主轉換的申請,被仲介賣給別人當黑市外勞,臨檢被查獲而遣送回國;也有因為不願意配合雇主在大夜班上班,因此以「違反紀律」的名義被解雇。

許多人在勞動條件無法忍受的情況下,脫離指定的雇主而在勞動黑市工作。但是脫離法定勞動市場後,可能因為有「守法的」台灣國民去報警而被逮捕,也可能是黑市雇主不想要付薪水而自己報警來抓人,所以常看見移工為了躲避查緝而受傷身亡的報導。

台灣政府今年開始嚴厲處罰雇用「行方不明移工」的雇主,大張旗鼓「掃蕩非法外勞」,卻從不管制強迫移工連續工作三年大夜班的製造業、檢查只拿過境簽證的漁工勞動狀況、或問問移工為何逃逸?這可說連馬來西亞政府也比不上。馬國政府至少提供新到移工的一天權益講習,讓移工知道出問題時可以找哪些單位協助;也有法庭審理非法移工案件,而非任由警察隨意逮捕遣送。水星報說「台灣的法律只會把移工當成罪犯,而不是去保護他們」,有錯嗎?

「你害怕嗎?」我害怕這樣的奴工制度仍繼續在台灣土地上橫行。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612220030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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