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行政院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草案,其中婦女墮胎前強制三天思考期,爭議最大,引起婦女團體強烈抨擊,認為多此一舉且嚴重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墮胎」是一件嚴肅的事,不但涉及一個生命的留存或消逝,也對墮胎婦女的生理及心理有深遠影響;她的先生或男友也承擔共同責任;未成年少女墮胎,則連雙方家庭都可能捲入風暴。

對於這個問題,身處第一線的婦產科醫師怎麼看?國內有足夠的諮詢資源嗎?曾經墮胎的婦女認為三天思考期有必要嗎?墮胎後的婦女,又怎麼看待這件生命往事所留下的痕跡?

《生育保健法》正由立法院審查中,本報記者由以上面向進行討論,希望有助釐清立法思考。

「如果讓我重新選擇,無論多麼苦,我都要把孩子生下來養大。請原諒媽媽的懦弱!」三十多歲的林姓婦人雙掌合什,站在一間寺廟的嬰靈牌位前,為自己年輕時的墮胎行為再次懺悔。

寺廟老住持說,十年來,像林姓婦人懊悔打掉孩子,為減輕內心愧疚而替嬰靈設牌位的人,逐年明顯成長。

每年至少三次到寺廟探視與自己無緣孩子牌位的林婦說,當時她還是個大學生,為了要不要拿掉這個孩子掙扎許久,還曾在婦產科門口前徘徊一個多小時,才百般不捨地含淚入內做手術。

她會打退堂鼓 為免愧疚度日

如果當時醫生要求她回家考慮三天後再決定,或診所內有專業諮商人員分析利弊得失,也許她會打退堂鼓,之後也就不會背負殺孩子凶手的原罪度日。

高雄長庚婦產科有一個迥然不同的例子,也值得省思。十五歲的國三女學生琪琪懷了高一學長的孩子,她不敢告訴家規甚嚴的父母,也不想讓學長知道、怕被誤會她別有企圖,只得找同班密友陪她到婦產科診所墮胎。

但這家診所剛剛易主經營,前院長的作法是「來者不拒」,荷包賺飽了就移民;接手的王姓院長有虔誠宗教信仰,根本就不想替未成年少女墮胎,要琪琪回家再想幾天,還要拿家長簽章的同意書才肯替她墮胎。

琪琪碰了一鼻子灰,回家根本沒想該不該墮胎,想的卻是,如果東窗事發後,她恐怕會被父親打死。為了避免夜長夢多,琪琪與同學商量後,決定上網購買口服避孕藥RU486自行服用,卻不幸發生流產不完全,導致子宮發炎的後遺症,經血滴滴答答流了兩、三個月。

少女瞞父母服藥打胎 恐不孕

直到琪琪的母親發現異狀後,帶著她到高雄長庚婦產科檢查,才真相大白。雖然琪琪的小命保住,但因子宮感染未及時治療,醫生說,她恐怕有終生不孕的後遺症。

當時拒絕為琪琪墮胎的婦產科王院長說,仍堅持自己的決定,但如果政府有意強制實施婦女墮胎前三天思考期時,像琪琪這樣的案例,反而逼得未婚及婚外情婦女尋求不合法墮胎管道,陷入危險中。

「即使已事過境遷,我還是覺得自己親手扼殺掉一個小生命!」今年剛考上大學的小可,三月間發現懷孕,到診所進行人工流產,男友小明一直陪在身邊。小明說,事後他多次情緒崩潰痛哭,「恐怕一輩子都要活在罪惡感的陰影中」。

小可和小明都才二十歲左右,小可今年三月發現月經遲到,猶豫下買驗孕棒測試,因顯示不明顯,隔幾天去婦產科診所驗孕。在焦慮不安中,醫師證實「賓果」,超音波看到有受精卵跡象。醫師看著一幅學生模樣的小可,問她:「你決定怎麼做?」

小可說,她踏進診所前,早已問過自己千百遍,二十歲不到的年紀,還在準備考大學,不但家庭無法接受,她也想到自己的前途和未來,她和小明連自立的能力都沒有,遑論給孩子最基本的生活,到時大家都痛苦。當天她就告訴醫師要「拿掉」。

診所醫師詳細說明服藥和手術人工流產的不同,小可還是吃了不少苦,遵照醫師指示服用RU486,沒想到流了將近兩周的血之後,複診時醫師卻告訴她「孩子還在」。一咬牙小可同意接受手術。

他與她崩潰 要的是諮商輔導

事發至今已八個多月,因為懷有強烈的罪惡感,她不敢告訴任何人,只在心裡告訴自己,未來要更堅強才對得起小孩。墮胎後,她至少有半年不敢和男友發生關係,即使恢復後也感受不到高潮的快樂。

小可深深了解,手術後,她的體內發生了一些細緻的變化。她聽過曾墮胎的同學說,常夢到孩子來找媽媽,其實她不後悔做此決定,卻無法完全撇開民間嬰靈的想法。

男友小明說,知道小可懷孕時,他相當震驚,多次情緒崩潰,卻不敢在她面前表現出來。現在偶爾在街上看到小嬰兒,還是忍不住想著,如果沒有動手術,胎兒現在應該已經要足月生產了。他和小可都不想、也無法遺忘這個孩子曾存在。

一般人多以為女友墮胎,男伴不痛不癢,小明說,「絕非如此」,畢竟這關係「生命」,男生也會產生罪惡感。

修正後的《生育保健法》強制女性要思考三天,小可和小明異口同聲說,思考過程對他們來說已是煎熬,再多三天又有何意義?不如提供有用的資源和諮商輔導。

小可說,政府若能提供諮商輔導,對她來說結果不會不同,但對很多人來說確有需要,無論支持或反對墮胎,畢竟還是要女性自己承擔後果,就要讓她們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小可認為自己調適得很好,最近她又開始寫日記,但這段經歷卻永遠不在日記中。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2400018,00.html




2006.12.24  中國時報

每天睡醒答案都不一樣 過來人:「三」思是脫褲子放屁

李義、馮惠宜/連線報導


「三天怎麼夠!我反覆想了十天,每天睡醒答案都不一樣。」兩年前,考慮墮胎的煎熬至今仍在方太太的腦海中揮之不去。

方太太回憶,那時才知道什麼叫度日如年,公婆知道又要添孫子很高興,父母則不願看到女兒辛苦而反對。晚上想著要生下來,早上睡起忙著一雙兒女的穿衣送上學,就想放棄了,到了下午,幻想著小BABY依偎懷中哺乳的可愛模樣,又堅決的想要生下來,傍晚看到放學回家的兒女,又不想生了。

丈夫與她都很喜歡孩子,得知第三度懷孕時,夫妻高興了好一會兒,但喜悅心情隨即被家庭經濟壓力粉碎。她說,真的很想將孩子生下來,但一想到已有一子一女,自己是短期的約聘僱人員,丈夫薪水微薄,還有房貸車貸壓力,直的不敢再生了。

她說,「生下來」、「拿掉」,兩個答案每天在腦海中反覆不下數十次,雖然丈夫也陪著一起煎熬,但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自己。她認為,婦女背負著小生命的生或死,其間的痛苦不是三言兩語所能形容,三天是短暫的,陰影卻是一輩子相隨。

台中三十歲的小千和公司已婚主管搞婚外情意外懷孕,懷孕六周後她找上婦產科醫師希望終止懷孕。但男伴一再阻撓,保證會負責任離婚再給她名分。

小千說,這個孩子不被祝福,自己到婦產科想利用簡單的子宮刮除術終止懷孕。沒想到醫師勸她和男伴商量,男友堅持反對,還一再保證會結束掉不愉快的婚姻,給她一個名分。

但三個月後,男友跑了。她挺著十八周的身孕,當時孩子已有心跳,也大到必須用引產手術,不但費用貴好幾倍,且必須住院,對身體傷害更大。

她氣憤地說,有些事三天也無法解決,墮胎設三天思考期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2400019,00.html




2006.12.24  中國時報

醫界:思考期前提 根本是錯誤

陳璧琳、陳惠芳、夏念慈、馮惠宜/連線報導


衛生署研擬修法,要求醫療院所必須給予三天墮胎思考期,醫界及婦權界抨擊是惡法。婦產科醫師陳學修表示,要不是萬般無奈、多方諮詢,誰會有勇氣向醫師要求拿掉自己的骨肉。

身為婦權團體一員的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醫師林靜儀表示,設墮胎思考期是以為到醫院墮胎的婦女根本不加思索,懷有身孕就立刻拿孩子為立論點,但這個假設的前提根本就是錯誤的。

根據他臨床觀察,要不是避孕失敗或有不得已的苦衷,很少有人會因一時衝動要求墮胎,要求三天思考期反而讓他們更退縮。

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理事長林正泰,也以數十年婦產科行醫經驗認為,沒有必要訂思考期。他表示,可能懷孕的婦女都會先到醫院或診所驗孕,確定懷孕與否後,至少隔四、五天,有的相隔大半月,才會再回到診所進行墮胎手術,也等於是「思考期」。

林正泰指出,有心墮胎的婦女都已慎重評估,內心也十分清楚自己的選擇,是否還需要三天的思考期,確實值得商榷。

林靜儀指出,三天思考期的執行和認定都有困難,有誰能拿出科學研究證明三天有助思考的釐清;雖然有立委指出少一點墮胎,就會增加出生率,但她質疑,在不被預期的情況下出生的孩子,很可能遭受像邱小妹一樣被施暴至死的命運。

本身是懷孕中婦女、又是牧師的李雅珍,從宗教信仰觀點,堅決主張胎兒生命重於一切,反對墮胎行為,以立法強制墮胎思考期是必要的一道緩衝關卡,好讓婦女能做出最好的選擇。

板橋亞東醫院婦產科主任連義隆完全支持婦女同胞對身體的自主權,但事實證明,有些女性確實是在相關醫療資訊瞭解不足的前提下,貿然甚至錯誤選擇人工流產,到頭來為自己的人生留下無可彌補的遺憾。

但衛生署想要透過立法方式,強制欲接受人工流產的婦女要有三天思考期,連義隆認為也未盡合適。問題癥結應是當事人事前有沒有管道獲得資訊,充分瞭解人工流產機率上對某些人可能造成的後遺症,而不是形式上的思考或緩衝期。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2400020,00.html



2006.12.24  中國時報

問卷顯示:缺的不是思考 是資訊

黃庭郁/台北報導


生育保健法修法掀起女性墮胎前是否應強制「三思」爭論。醫界引述最新的問卷調查指出,多數婦女同意墮胎前的醫療諮商,但九成婦女自述墮胎前已與家人、配偶、男友、女性友人等討論,八成女性從知道懷孕到完成墮胎過程遠高於三天時間。顯示現代婦女墮胎前缺乏的不是「思考」,而是正確的醫療資訊。

為因應本次修法,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民間委員與高雄醫學大學性別所在今夏共同執行一份問卷調查,訪問三千五百位、十六歲以上到婦產科就診女性的意向。

受訪女性已婚、沒有孩子的較多。整體受訪者中,四分之一自述曾有人工流產經驗,超過八成坦言墮胎決定「是困難的」,幾乎九十%的女性在做成墮胎決定前,都已與家人、配偶、男友及女性朋友討論過。

調查也顯示,只有五分之一的婦女會在知道懷孕後三天內就完成墮胎。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2400021,00.html



2006.12.24  中國時報

青少女懷孕諮詢 醫師專業不足

黃庭郁/台北報導


新修正的《生育保健法》,要求醫院要為墮胎婦女準備一個由社工、心理諮商師和醫師組成的諮詢團隊,醫師抨擊:「叫一個想要墮胎的小女孩,得向四、五個陌生大人交代未婚懷孕的原因,光是想像就覺得很荒謬、不切實際」。

嘉義長庚醫院婦產科主任曾志仁指出,所謂「專業諮詢」在婦產科門診早已行之有年,醫師把每個個案都當成孕婦看待,提供所有必要的檢查,確認母親或胎兒是否有潛在健康威脅,有無執行人工流產必要。除非是母體或胎兒有顯著不適合生產或無法存活的畸形,醫師都會建議婦女保留胎兒。

曾志仁坦言,婦產科醫師談墮胎須知一點也不難,面對成年女性,「情節」多半也相對單純。難的是面對較具爭議的青少女懷孕案件時,有更多超過醫療之外的心理、人際、家庭關係等背後複雜多重社會因素。這部分第一線醫師如何做得更好,醫師也需要再進修。

他說,門診曾遇過十三、四歲的小女生自己一個人帶著漫畫書,問他該怎麼墮胎。他問她爸爸媽媽在哪裡,她說自己跟阿公、阿嬤住,「我們當醫師的,怎麼有辦法跟她說,妳要以胎兒為重?」

他認為,未來假使真的修法通過,國內應比照美國由婦產科醫學會開設諮詢次專科課程,讓婦產科醫師進修專業諮商課程。但他也強調,這樣的諮詢必須有獨立的諮詢費用,不能停留在無標準的道德勸說。

婦產科診所院長陳文龍說,對所有考慮墮胎民眾,婦產科必要提供的資訊包括:詳細說明人工流產方式(開刀還是服用藥物,告知人工流產可能會輕微影響下一次懷孕(不孕機率增加一到二%),墮胎後一個月內不能有性行為、泡澡,以免增加感染風險,前期墮胎(六到十一周內胎兒)不需特別進補,但仍應注意不要過度勞累。墮胎完三十天後應有月經,但假如超過二周還是沒來,一定要回院追蹤。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2400022,00.html



2006.12.24  中國時報

聽到要家長簽名就嚇跑…… 強制執行 只會助長地下化

李盛雯/台北報導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在全台四個據點開辦幸福九號門診,提供青少年免費懷孕諮商和人工流產費用補助,亞東醫院開辦至今四個月餘,詢問電話很多,但一聽到必須監護人簽名,就全嚇跑。僅有三個成功個案,少女最後由家長陪同到醫院墮胎。

「三天思考期」、「強制諮詢」可不可行?專門協助未成年少女的親善門診醫師認為,未成年女性墮胎確有諮詢必要,但若強制執行,只會讓少女更不敢走進診間,反而降低向正式管道求助意願,一年高達三十萬人次的墮胎恐怕也更趨地下化。

亞東醫院家醫科主任、幸福九號青少女親善門診醫師陳志道(見圖、洪聖飛攝)表示,院方對青少年的服務採兩階段模式,第一階段在青少年中心溫馨舒適的辦公室,先由個案管理師確認青少女的醫療需求,再跟婦產科聯繫,與醫師約好時間,直接帶往約好的診間進行檢查。

陳志道指出,青少女最關心的問題是要不要上手術台?是不是吃藥就好?家長則比較擔心吃藥有沒有後遺症?需要多長時間休息?會不會影響學校生活?

大多數青少女到青少年健康中心時,都還未告知父母,也常有抗拒告知父母的態度,經常會說「萬一被爸媽知道,一定會被打死。」醫護人員通常會解釋,需要父母同意才能夠進行人工流產,而且讓父母知道這件事長期效益遠多於責難,鼓勵跟父母溝通。若青少女無法自己告知,可透過醫師。

有些家長一開始又急又氣責備孩子,醫師會跟家長溝通,事情已發生,責備只會讓孩子和家長距離更遠。在「接受她」和「失去她」兩條路中間,選擇「接受」才是對孩子最有利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2240002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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