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吳淑珍鑽戒 陳瑞仁搜SOGO 【聯合報/記者陳金章/台北報導】 2006.11.12 03:34 am

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的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前天首度採取搜索的強制處分,昨天證實是搜索SOGO百貨公司,目的在了解總統夫人吳淑珍購買蒂芙尼(Tiffany)鑽戒時,所使用的商品券來源。

因為SOGO的商品券只出售給公司行號,吳淑珍為何有商品券?如果最後查出是來自商界贈與,風暴恐將擴大。

陳瑞仁手機昨天一整天關機,記者無法和他連絡。不過,台灣高檢署發言人張文政昨天證實,檢察官陳瑞仁前天帶隊執行的搜索行動,是國務機要費案衍生出的案外案。搜索對象是一家公司、兩個地點,相關偵查細節不便透露。

相關人士透露,一家公司、兩個地點,就是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八十七號六樓的SOGO百貨公司,以及SOGO在台北縣中和市的倉庫。

陳瑞仁在起訴書中指出,吳淑珍在九十四年六月上旬至蒂芙尼Tiffany中山店,購買一個一百卅二萬七千五百元的鑽戒,經查其價金中之廿七萬六千二百卅五元係以SOGO百貨的商品券支出。

據辦案人員了解,SOGO百貨的商品券不賣給個人,只賣給公司行號,而且根據購買量的多寡,有不同的折扣。但是,吳淑珍為何有商品券?這是陳瑞仁決定查明的。

陳瑞仁在搜索前,要求調查單位提供偵辦SOGO案時,清查SOGO禮券而製作的三本報告書。前天上午他除了率台北市調查處人員及檢查事務官,前往SOGO百貨搜索,要求會計課和出售商品券的禮券課提供相關資料,一共待了三個小時才離去。另外,還到台北縣中和市的SOGO倉庫,調取會計課和禮券課存在倉庫資料。

檢調人員要查明的是,吳淑珍的禮券是那家公司提供的?為何提供?有沒有對價關係?如果有,將構成行賄罪嫌。因此,這些都是檢調人員亟欲了解的。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9/3600122.shtml



追禮券差額 陳瑞仁搜4地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 2006.11.12 02:20 pm

檢察官陳瑞仁針對國務機要費一案,前天發動急搜索,就其中關鍵的132萬元鑽戒由國務機要費「請領」差額27萬餘元的部分,搜索包括萬海航運與SOGO敦南店等4個地點,追查這批SOGO禮券來源是否與總統府所稱的「自購」有關。

檢調追查重點在於,若報領差額27萬餘元的商品券,與偵辦國務費扣案的商品券是屬同一批,即相當程度證明府方所稱禮券均用於年終摸彩之用的說法可疑;其後衍生的疑問是,當中是否涉及作假帳和重複報帳。

如果商品券來源不同,其後可能追查的方向包括: 這批商品券到底從何而來、以及彼此間的對價關係。

據稱,檢調前天的搜索中,查扣到萬海去年6月以公款購買105萬元的鑽表,送為總統兒子陳致中的結婚賀禮,未料,鑽表送進府內後,總統夫人吳淑珍卻將它拿Tiffany中山店,要求改換142萬元的鑽戒,並要求折扣。

檢調搜索後約談萬海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柏廷與Tiffany專櫃人員,初步釐清陳致中結婚賀禮由鑽表轉而成鑽戒的曲折過程,但陳柏廷否認送出高價鑽表有任何對價關係,萬海航運也駁斥要朝航空界發展而走第一夫人路線的傳言。

【2006/11/12 聯合晚報】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9/3600208.shtml



吳淑珍買鑽戒禮券 與府購同批? 【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6.11.12 03:34

檢察官陳瑞仁近日針對國務機要費案發動搜索,搜索地點包括太平洋崇光SOGO百貨公司,據透露,第一夫人吳淑珍購買蒂芙尼(Tiffany)鑽戒,所使用的SOGO禮券來源,與總統府稱自購的SOGO禮券是否有關聯成為追查重點。

據了解,如果證實吳淑珍與總統府屬於同一批禮券,證明總統府過去自稱禮券用於年終摸彩等說法有問題,涉及重複報帳及作假帳。如不是同批禮券,而是另有來源,其間有否接受他人禮券餽贈,然後使用再拿來國務機要費報銷,也成為檢方關注焦點。

偵辦SOGO案檢察官曾益盛偵結報告提到吳淑珍使SOGO禮券廿七萬七千元,有採購明細;而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查出吳淑珍又以二十七萬六千多元到蒂芙尼中山店買鑽戒,兩者的金額數字相當接近,不過,檢調初步排除這兩筆禮券是同一筆禮券,不過,這兩筆禮券是否有關連性,檢調也要釐清。

據透露,陳瑞仁前天到SOGO搜索,已經不是陳瑞仁第一次去SOGO。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時,曾到蒂芙尼中山店及SOGO敦南店蒂芙尼櫃進行了解,有關人士爆料,吳淑珍是以廿七萬七千元的SOGO禮券付給蒂芙尼,因為禮券不找零,店家是以商品實際金額入帳,所以陳瑞仁所查的金額與曾益盛所查金額有七百多元的差別。

據指出,第一夫人吳淑珍以表換鑽戒,傳出表是萬海航運少東陳柏廷送給陳致中及黃睿靚結婚賀禮。

可靠消息指出,蒂芙尼中山店並不接受SOGO禮券,吳淑珍提出要以禮券補價差後,中山店找上SOGO敦南店的協助,才讓吳淑珍使用廿七萬七千元的SOGO禮券補價差。據透露,陳瑞仁當時就已掌握中山店出貨由敦南店出單的方式,讓吳淑珍可以在中山店使用SOGO禮券。

陳瑞仁也已掌握吳淑珍所使用禮券是廿七萬七千元,但交代中山店及敦南店對外要保密,不要透露;國務機要費曾經購買禮券作為年節摸彩等,這些禮券的編號是否與吳淑珍所使用有關連,若為同批禮券,卻有兩次核銷就不尋常。檢調正在全面釐清總統府所買禮券與吳淑珍或第一家庭成員等使用禮券關連性。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9/3600113.shtml



傳送陳致中對錶 萬海少東身價35億 【聯合晚報/本報記者/台北報導】 2006.11.12 02:20 pm

萬海航運少東陳柏廷被傳送給陳致中對錶,而被第一夫人吳淑珍拿去換成鑽戒,捲入國務機要費案,甚遭搜索,鬧得沸沸揚揚,萬海既未承認也未否認。外界好奇,萬海與第一家庭、總統府到底有什麼關係。

有41年歷史的萬海航運是國內老字號航運公司,「萬海三兄弟」雖仍在檯面上,但第三代的陳柏廷已加入集團經營,且表現搶眼。萬海平日低調,沒想到因陳柏廷老爸、三兄弟之一的陳朝傳曾擔任無給職國策顧問,與第一家庭搭上線,竟因此捲入國務機要費案。

業界知名的萬海集團三兄弟,是總裁陳清治、創辦人陳朝傳、董事長陳朝亨。

陳家的事業版圖,是從傳產業跨足到電子業,陳勇於民國7年創立士紙,其後跨足海運事業,並在民國54年創立萬海航運,兩大事業版圖第二代事業分配,士紙交由次子陳朝傳接棒,萬海則由三子陳朝亨負責經營,四子陳清治負責旗下資產管理公司。

目前集團中,檯面上負責經營運作已經進入第三代,陳朝亨長子陳致遠目前身兼國聯及聯合科技董事長,並負責陳家旗下轉投資事業,同時他也是華航的官派董事。陳朝亨次子陳致超則為萬海董事長特助。三子陳柏廷過繼給陳朝傳,成為陳朝傳唯一獨子,現在擔任萬海副董事長及士紙副董事長,也是萬海航運公司總經理兼副董。

40 歲的陳柏廷有著帥氣外型,擁有大約35億身價。去年6月他曾出席陳致中,黃睿靜婚禮,還傳出送了價值105萬的Tiffany鑽錶當作結婚禮物,這幾天盛傳扁嫂拿陳柏廷送的名表加27萬多元SOGO商品禮券, 換來蒂芬尼價值132萬元的鑽戒。

陳柏廷會跟第一家庭走的近,也是因為老爸陳朝傳曾經在總統陳水扁任內,擔任無給職的國策顧問,這層關係,讓萬海航空在這場世紀婚禮中成為座上賓,送鑽錶的消息傳開,目前也是萬海航運基基金會董事長,在基金會裡上班的陳柏廷,拒絕回應。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9/3600209.shtml



新聞辭典》禮券與商品券的差異 【聯合報/彭慧明】 2006.11.12 03:34 am

SOGO禮券有兩種格式,分別為禮券及商品券形式。禮券為大多數消費者所看到的「一本」形式,一本十張,最小面額從一百元起。

商品券採提貨券的「一大張」形式,約A4大小紙張上,印著一張主券(面額兩百元),其他有八格副券(面額一百元)。

不管是禮券或商品券,都採取統一的採購折扣和使用規定。也就是面額一張(或一格)從一百元起,不找零。不過一般為了大量批購方便,商品券多半以企業福委會為主要客戶,例如採購量大的台積電就是買商品券,免得禮券體積太,攜帶不便。

同為禮券,新光三越也發行商品禮券、禮券兩種不同格式的禮券產品。差異在於商品禮券不可找零,而禮券只要在付費金額超過面額一半額度時,就可以找零。例如一千六百元的商品,付兩千元禮券,可以找回四百元現金。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9/3600116.shtml



國務費案、禮券案 勾在一起了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06.11.12 03:34 am

陳水扁與民進黨面對國務機要費案以貪汙罪起訴吳淑珍,傳出有意提釋憲案「以拖待變」。不料,陳瑞仁另起爐灶,持續追查吳淑珍申報國務機要費發票中的鑽戒來源,國務機要費案又重新和禮券案掛在一起,陳水扁「律師」將面對更多的考驗。

查黑中心在國務機要費案結案時便表示,只是先就事證明確部分予以偵結,全案還有後續相關待查事項。起訴書內容中披露吳淑珍在蒂芙尼所買的鑽戒,陳水扁在向人民報告中隻字未提,總統府新聞稿的解釋則是一日數變,最受外界質疑的熱門爭點,卻遲遲等不到答案。

如今,當民進黨還有人在幫陳水扁想出釋憲解套方法的同時,各界並未放過第一夫人的鑽戒疑點。從立委雷倩指稱是吳淑珍主動要求用SOGO禮券付款,到傳出當初原是萬海航運少東陳柏廷贈送陳致中與黃睿靚蒂芙尼對錶當結婚禮物,卻讓吳淑珍拿去換鑽戒。尤其起訴書中顯示,吳淑珍購買蒂芙尼鑽戒的時間是去年六月上旬,與陳致中結婚的六月十八日,時間上頗為巧合。

至於吳淑珍購買百多萬元的鑽戒,為何只有廿七萬餘元的禮券發票,是否因萬海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的商品券,以優惠價格購買禮品贈人後,受贈者欲轉換其他物品時需給付差價?如傳言屬實,吳淑珍等人為何接受萬海等財團贈禮,恐怕也是檢方未來亟需釐清的重點。

另一方面,陳瑞仁前天搜索SOGO之前,早就向台北市調處調取SOGO禮券案的調查報告,包括SOGO案中吳淑珍在敦南店使用的禮券數目,都有詳細記載,將來會不會有更多的事證出現,證明第一家庭使用的SOGO禮券遠超過目前所曝光的數目?

陳瑞仁在國務機要費案結束後,又從卷證資料中持續追查相關內容,甚至搜索SOGO帶走相關消費資料,顯示檢方手上還握有許多未曝光的資料證據,以陳瑞仁挖掘真相的能耐與毅力,是否會追出更大的弊案?事實真相是否還能用機密外交掩蓋?誰也不敢斷言。

國務機要費案結案時,陳瑞仁曾希望是噩夢的結束,而非惡夢開始。但以第一家庭與民進黨面對國務機要費案的態度,陳瑞仁可能仍須持續追查出更多真相,才能讓真正需要檢討的人反躬自省。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9/3600117.shtml



陳師孟諫扁引退離職 府:會傾聽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6.11.12 02:20 pm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今天在平面媒體投書,建議國務機要費偵查終結後,陳水扁總統可沿用當年蔣介石「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宣布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引退離職,若判決無罪,陳總統即日復行視事至任期屆滿;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上午僅表示,對於各方意見,陳總統都會傾聽。

陳師孟在一篇名為「當總統遇上檢察官」投書上表示,國務機要費起訴後,「未審先判」的傷害已造成,「總統貪污」印象積重難返,回頭檢討檢察體系對第一家庭相關案件的處理缺失,無補於事,只能期待各方記取教訓。

陳師孟說,陳總統可思考下一回再面對陳檢察官時,仍然是要「總統遇上檢察官」還是「百姓遇上檢察官」。若是總統身分,司法審理中受審的將是第一夫人與親密幕僚,總統以證人身分被傳詢,主嫌定位絲毫不減,徒然被視為躲在保護傘下苟存;若脫離總統身分,主動迎向司法,以平民之身證明清白,則可望杜悠悠之口。

陳師孟說,他建議陳總統沿用當年蔣介石「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宣布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引退離職;檢察官同時正式起訴陳總統,由司法體系指派績優法官數名組成「特別法庭」,針對國務機要費案發動審理程序,一審定讞;而審判須一年內終結,不得拖延;判決若有罪,依法量刑,判決若無罪,即日復行視事至任期屆滿。

陳師孟也建議,依憲法規定,陳總統離職期間由副總統繼任代行職權;陳總統重新任命總統府資政若干名,組成「非常時期國政顧問團」,積極參與國政研議,在副總統召集下,建立實質集體領導的運作機制。

陳師孟認為,司法體系若以「起訴違憲」或特別法庭以貪污案「起訴證據不充分」為由,駁回起訴,應立即回復原狀;倘若這些做法與憲政體制、現行法規出現扞格,可由立法院通過緊急法案排除後確認,以符「依法進退」原則。

小檔案》引退

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總統缺位與代行職權之原因)明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所謂「因故不能視事」,乃總統基於任何理由不能行使其職權,例如,總統可能因為健康因素,因重病而心神喪失,也可能因政治理由主動、暫時交卸職務。

在憲政史上,有前總統蔣中正「引退」、一年後「復行視事」的前例。

民國38年時,國民黨在大陸節節敗退時,蔣介石1月21日在大陸南京宣布「引退」,將職務交給副總統李宗仁代行,一年後的民國39年3月1日,蔣介石在台灣宣布「復行視事」。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5/3600203.shtml



憲法52條釋憲? 民進黨內意見分歧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劉永祥、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6.11.12 03:34 am

是否就國務機要費案聲請大法官釋憲,民進黨內意見嚴重分歧。

行政院與民進黨中央黨部昨天都表示,沒有釋憲的打算;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最有立場聲請釋憲的機關是立法院,由立委連署提出最恰當。本周將先邀集黨團幹部凝聚共識,是否提出釋憲聲請書,將由黨團大會決定。

新聞局長鄭文燦則指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行政院長蘇貞昌尊重司法單位對個案的偵辦,至於是否提出釋憲,蘇貞昌認為行政院是法務部的上級單位,不方便提請釋憲。民進黨副秘書長蔡煌瑯強調,提請釋憲是柯建銘的個人意見,黨中央從來沒有討論這個議題,也沒有把它當成一個議題,「黨沒有這個打算。」

至於獨派大老曾建議陳水扁總統在卸任前都不可再接受檢察官偵訊。柯建銘認為,依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確實可以拒絕檢察官訊問,若民進黨團決定聲請釋憲,陳總統確實不宜再接受檢察官偵訊。

他強調,此時聲請釋憲,必定會遭泛藍攻擊,但憲法第五十二條保障總統職務,並非陳總統個人問題,而是關乎憲政及總統尊嚴,「屬於大是大非的問題」。

但立委李文忠認為,聲請釋憲應考慮社會感受,此時提出,「不是聰明的作法」。立委鄭運鵬也提醒,黨內「愛扁」的人不要弄巧成拙,反而「害扁」;縱使檢察官偵訊總統有違憲之虞,但陳總統早已宣示願放棄刑事豁免權,如果在案件偵結之後就反悔,並不恰當。

對於黨內立委意見分歧,柯建銘表示,如果陳總統在陳瑞仁檢察官偵訊之前就主張偵查行動違憲,外界會認為陳總統在迴避調查,同樣會遭批評;如果怕被「修理」,執政黨什麼事都不必做了。

至於藍營方面,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這時候提釋憲,「讓人懷疑有拖的味道」。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也認為這時提釋憲有拖的用意,但他說,「沒有什麼用途。」

http://www.udn.com/2006/11/12/NEWS/NATIONAL/NATS5/3600009.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uHistoryAlum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