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彝(1903﹣1977),少數以英語寫作享譽西方的中國作家。一九三七年年在倫敦出版的「啞行者在湖區」,奠定他旅遊作家的地位。此後他多方遊歷英美各大城鎮,專注於遊記寫作,陸續推出倫敦、北英格蘭、牛津、愛丁堡、都柏林、巴黎、紐約、波士頓、舊金山、日本等十一本遊記,以畫家的眼光與中國文化的深刻涵養,生動描述各地的歷史沿革、地理風貌、風俗人情、文化生活,並點出中西文化的異同。關於蔣彝的軼事頗多,最為人稱道的是,他將「Coca-Cola」翻譯成「可口可樂」,成為一代翻譯佳例,也是第一個透過繪畫向英國和世界介紹中國珍貴動物「熊貓」的畫家。雖然在西方頗負盛名,蔣彝其人及他的著作,對中文世界的讀者來說卻極為陌生,他的遊記從未翻譯成中文出版。西遊記文化將於九月率先首先出版「倫敦畫記」,並會陸續推出其他作品。本文即是摘自「倫敦畫記」中的篇章。──編者

於我,英國名字雖然有趣,卻很難理解。剛開始,聽到不同的人有著相同的名字,總嚇我一跳。走在繁忙的倫敦街頭,經常聽到路人呼喚約翰、查理。公園裡,每隔一段時間,似乎就會有男孩回應湯姆或喬治的叫聲。我很快發現,派對裡很多女士名叫珍、瑪琪琳、或佛蘿拉。我很好奇,如果剛好同時來了三個約翰和四個瑪琪琳,他們怎麼區分彼此?有一回,大家聊得正開心,我聽到一位男士向我的朋友說:「比爾,你覺得這樣好嗎?」「我覺得很好,比爾。」對方回答。我忍不住問我的朋友,他們為何那麼稱呼彼此?他答道:「他名叫比爾,我也是。」於是我說:「你不覺得你在叫自己嗎?」他回答,「不會,我從沒這麼想過。」我還是一頭霧水!

一位中國女孩來這兒的教會寄宿學校就讀。我想修女們大概不太會念她的中文名字,於是幫她取了個英文名字「瑪格莉特」。她告訴我,已經有三個學生叫瑪格莉特了,她不知道,一旦有人喊這名字,她該怎麼反應?剛開始她還很為難,後來,終於發現了修女們對於同樣名字不同人的叫法。但聽她的描述,那差異似乎並不明顯。不過,她說,修女們叫這名字時,她總會抬頭,看著她們的眼睛。她很聰明!我常聽英國朋友說,他們憑直覺就可以分辨。他們覺得,我的問題是庸人自擾,因此,我依然是一頭霧水。

有一回,我在報上讀到一位女性讀者的投信,她在信中表示:

不久前,我為新生女兒取名瑪莉安。我知道這名字過時了,以前有陣子聽起來甚至有點可笑,但我萬萬沒想到,至今許多我的朋友仍然無法接受這名字,甚至建議我使用縮寫。有些不受歡迎的名字如今又回頭備受青睞,瑪莉安難道就不會嗎?

不久,另一名讀者回信到同一份報紙說:

除了流行,還有其他因素需要考慮。許多名字,像奧斯卡(Oscar)和雅比斯(Jabez),都因讓人聯想到不愉快而退場。也有相當多名字因為成了音樂劇嘲笑的對象,也消失了。至於戰爭,則讓「庫司伯特」(Cuthbert)和「可列倫斯」(Clarence)成為不好的字眼。沒人知道,什麼樣的突發事故會讓某個名字變得不受歡迎。

讀過這兩段文字,我很驚訝也充滿好奇地發現,有些名字可能沒人喜歡,有些卻可能大家搶著要,突發事故還可能讓它不受人歡迎。總之,依我的拙見,中國人在這方面還是聰明些,因為每個人都取了不同的名字。偶而,有可能,兩個人用了相同的名字,畢竟我們都會選用有正面語義的名字,但那機率只有百萬分之一。

我經常想,英國人讀小說時,如果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現在美好的情境中,一定會非常高興,像是:「安德魯真了不起,做了這樣的事!」一位漂亮女孩說道;或是,「史黛拉是我見過最美的女孩。」一位帥氣的年輕人喃喃道。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名叫亨利的男人在晚報上看到下面的標題:「亨利被控犯了謀殺罪」,他還讀得下去嗎?

我想另一個原因,也許得以解釋為何英國人喜歡取相同的名字。我猜想,他們認為所有的人都是兄弟,所以傾向於以最大眾化的名字稱呼彼此。有時,在酒吧裡,喝醉酒的人會喊我「傑克」或「約翰」。而國王、皇后、王子、和公主,也全都和老百姓有著相似的名字,再度證明了英國民主的本質。

我想,中國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過濾了一些名字。中國有一本書是這麼說的:

名有五……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

不過,在西元前二世紀,偶而還是有人用了這裡面的名字。回到那時候看看,有人以自己的生日或家族排行為名,很多人還以自己的職業命名。有些名字非常奇特,像「黑肱」、「黑臀」、「羊肩」、「狐髮」等等,後來這些名字就沒人用了。男人的名字經常跟儒家德性相關,女人的名字經常是花名。雖然,取名的時候我們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可是我們只有百家姓。我覺得很有趣,英國人只能自有限的人名裡選擇自己的名字,可他們的姓卻多到無法計數。我沒資格討論這些姓氏的起源或變遷,可我花了三天時間,由倫敦電話簿上第一個名字翻到最後一個,而我必須說,那非常有趣!我知道,雖然大家都會避免做荒唐事,卻喜歡聽聽別人這方面的經歷!我在電話簿上發現了許多沒法想像的英國姓氏。好比,一位有著漂亮雙唇的美麗女孩可能是「坎貝爾」(Campbell)家的人,這字最普遍的意思是「不對稱的嘴巴」。一位英俊年輕人來自「卡麥隆」(Cameron)家,意思是「歪鼻子」。一個竊賊可能是「高貴先生」(Mr. Noble),一個生病走路慢吞吞的人可能是「匆忙先生」(Mr. Rush),一個矮子可能姓「長人」(Longfellow),一名國會議員可能是「管家先生」(Mr. Butler)。噢,仔細一想,真是太多太多了。我相信,沒有女士會喜歡生在「老年」(Old)或「衰老」(Older)家。如果有人叫作「貧窮先生」(Mr. Poor)或「沒錢先生」(Mr. Farthig),日子肯定不會好過。若客人名喚「貪心」(Greedy),主人心裡不知道會怎麼想。我不知道,如果好朋友裡有人姓「年輕丈夫」(Younghusband)「達令」(Darling)「愛人」(Love)「親愛的」(Dear),到底該怎麼稱呼才妥當?「無愛」(Loveless)先生或小姐可能有很多愛人,「和尚」(Monk)可能不是和尚!我想,我可能鼓不起勇氣和「大膽小姐」(Miss Dare)「男性小姐」(Miss Male)「男人太太」(Mrs. Manly)「元帥夫人」(Lady Marshall)「強壯女士」(Madam Strong)說說話。假設報上有這麼個標題:「Miss Middlemiss Missing」,而Missing是姓的話,我還真不知道該把middlemiss譯為中型小姐或中年小姐?你也許會說,專有名詞頭一個字母一定要大寫,可是,我有些同胞剛學英文,並見到類似「English’s carruns over」的句子時,往往會抱怨,這句子有文法錯誤。他們其實不知道,「English」在這兒是姓氏。他們永遠沒法了解下面這種句子:「England reaches England」或「London is in London」。我們經常拿別人的名字玩遊戲,我想英國人也一樣,也許那遊戲還更有趣些。我們很少以姓氏玩遊戲,因為變化太有限,可是英國姓氏就不一樣了。我試著寫過一篇短文,除了連接詞和介系詞,完全使用英國姓氏。這文章用的是中國文法,第三人稱動詞不變,沒有冠詞,很少使用代名詞。文章是這樣的:

膽小鬼和黑孩子──不是好孩子──上漁夫那買魚。漁夫拿鯡魚給孩子和膽小鬼,鯡魚由灰煎成黃。聰明狐狸由孩子那接過鯡魚,和膽小鬼同樂。膽小鬼拿刀子走來,孩子大叫,有人要殺人。還有呢?

所有斜體字都是姓氏。有一回,我碰到一名來自坎伯地(Cumberland),名叫「羊肉」的農民。他和我的朋友很熟,所以他們只以姓氏相稱。我們三個坐下來,他們開始熱烈討論羊肉。我朋友說:「羊肉,羊肉怎樣了?」接下來的談話裡還不斷提到那兩個字。我得承認,那天我沒怎麼聽懂他們的對話!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301+11200608280043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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