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許多大學正積極撰寫「卓越教學計畫」,希望能贏得教育部在這方面的經費補助,計畫中有一項就是要針對「如何增強導師制度」,提出解決方案。面對紛紛擾擾、千奇百怪的企畫與提案,筆者主張,增強導師制度的最佳方案,就是徹底廢除導師制度。

據筆者所知,全世界只有海峽兩岸的大學設有導師制度,如導師制度真有價值的話,難道全世界其他高度發展國家的教育家,都沒有想到這點嗎?事實上,所謂「導師制度」完全流於一種形式,毫無實質意義可言。它之所以繼續存在,不外乎:第一,形式文化已根深柢固,是東方教育下的產物;第二,導師們也可以因此增加收入(津貼),既得利益者不會反對;第三,東方社會的學生不懂得去質疑、挑戰教師及制度;第四,師生已經很習慣依樣畫葫蘆。

讓我們張大眼睛來檢視現存的導師制度,所謂「導師」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每個月請學生吃一次便當,或者每學期請學生到餐廳聚餐一次。原本以「聚餐」的方式,使得師生相處更加融洽,倒也無可厚非。但是,東方學生原本木訥,就算有少數教師熱情地徵詢學生有無任何問題,通常也很難得到學生的回應,尤其在眾目睽睽之下,學生更會認為還是「沈默是金」為妙。

因此,與其設法強化導師制度,不如仿照並力行歐美大學行之有年的「office hour」制度。這個制度就是每個教師每學期公布他們的辦公時間,接受學生訪問,回答學生可能問到的所有問題。如果無法在辦公時間來訪,亦可另訂時間進行洽談,要知道這種「office hour」不僅可以一對一,也可以一對多,能夠同時協助許多學生解決各種問題。由於這是由學生自動前來提出問題,顯然比較符合「自然」的原則,也做到鼓勵學生採取主動,因為學習的成功與否,完全取決於學生的主動性,而不是用東方的方式,總是用命令的方式,迫使學生來見導師。

導師的唯一功能應是幫助學生做生涯規劃!一位學有專精並在其專業領域有所成就的大學教師,理應指導他的學生在大學時如何選課,使其以最快的速度,考取國際專業證照;學生畢業以後,再設法幫助學生再教育、持續成長,甚至直到未來退休之路,都可以幫助學生規劃出最佳的生涯藍圖。然而,台灣的導師們到底有幾個真正有能力做到呢?

儘管大學的導師,普遍具有高學歷,但這樣就能勝任導師的工作嗎?國人常誤以為「博士」,就是「博學之士」,其實恰好相反。博士是個名副其實的「狹士」,博士只是專精於某一特殊領域而已,絕非是個全方位的「萬事通」!況且大部份導師除了教書之外,毫無任何其他成功的專業生涯經驗,怎麼可以光靠想像或從書上學來的東西,就當起學生生涯規劃的教練呢?

尤有甚者,處於青少年成長階段的學生,對於生命的樣貌似懂非懂,舉凡有關情感、情緒、生理、心理、精神、憂鬱、惡劣習慣、人際關係、疾病、自殺念頭以及性關係等種種課題,往往存在著疑惑、徬徨與無助。要解決青少年的問題,就連專家都不一定做得好,更何況連幫助學生做生涯規劃都無法勝任的導師。

現存的「導師制度」,根本只是在動用納稅人的錢,讓導師與學生吃頓毫無意義的飯而已。如此的制度,真有存在的必要嗎?

(作者為亞洲大學財務金融學系講座教授)





2006.01.17  中國時報 哈佛有導師制度嗎? 宋家復

關於大學導師制度問題,筆者想藉美國哈佛大學為例,指出導師制度不是單一存在,必須放在整個校園的課業、生活與人力資源架構中整體考量,才不至於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頭痛砍頭、腳痛鋸腳」的毛病。

哈佛大學有導師制度嗎?答案既是YES也是NO。YES,因為沒有一個高等教育機構會完全放牛吃草,一定會透過某些具體的施教者來對受教者進行教育工作,否則學校即不成其為學校。答NO,原因可以簡單說有兩個:第一,哈佛當然沒有國內這種荒謬絕倫、卻又行之有年的吃飯型導師制度,不管個別導師可能有多主動熱心或是被校方強迫要求關心;第二,更重要的,一個哈佛大學生實際上有超過一個以上、許多不同的「導師」(tutors),可以協助他或她度過大學生活!

如同任何其他大學,一個哈佛大學生在兩個地方和大學發生必然的關連,那就是宿舍和系所。由於哈佛學生大多是到大二才選定主修,並且大一強制集中住校以及強制分配室友,所以宿舍經常是比所屬科系更重要的學校認同養成所。簡單地說,每一座學舍就是一個獨立的生活、學習與娛樂的綜合空間,即使所有的系所都關門大吉,各個學舍都還能遂行它教育的功能。在一個學舍裡,每一個住宿學生至少可以得到三種形式的輔導:每一層樓會有至少一位的住宿導師(residential tutor),不同樓的住宿導師再依個人學歷專長可以分科輔導分佈各樓的同科學生,再加上學生每人會被指定一名課外活動輔導專人,照顧任何前兩種服務可能無法還涵蓋的問題。此外,學舍還會聘任若干不住在舍內的導師,定期參與學生聚餐以及其他活動。

問題是:這些輔導人員哪來的?哈佛再有錢,也不可能聘僱一堆專人來做這些事,還是得由校園中既有的人力著手。那當然就是研究生和一部分的(尤其是資淺)教員了!在波士頓這樣高物價的地區,哈佛學舍提供的免費公寓(或套房)加上餐飲,其誘因經常不下於一份學雜費全額獎學金,筆者就有老師是一家(夫婦一子一女二犬)一起住進去擔任住宿導師的例子。

這些研究生或教授之所以願意參與學生宿舍的生活輔導,不單純是基於經濟考量,更重要的是這份經歷本身,在哈佛或哈佛以外的高等教職生涯中,都將是履歷表上的正面成績。許多今日的資深教授,當年也是從學舍裡的導師開始幹起,和學舍建立起長期的關係與感情,甚至最後成為學舍的「舍長(House Master)」。在哈佛,舍長是傳統的小型封建領主,其任命與地位是不下於院長級職務。

各學科系所則有另一套導師架構,雖然其所依靠的人力資源是類似的。以筆者最熟悉的哈佛大學東亞系而言,通常由一位正教授擔任「主任導師(Head Tutor)」,下轄三名「助理主任導師(Assistant Head Tutor)」,分別主管大二、三、四年級的本系學生以及他們的「導師們」。從助理主任導師已降,都是由系內外的博士研究生(偶而會有碩士生)擔任。這套導師系統雖然是側重在專業知識的傳授,但是因為不同於學生選修的其他一般課程,都是採取小班制,所以導師與導生之間的接觸繁密,世代差距又不大,往往在師友之間,構成校園人際網絡的中間階層。筆者曾濫竽大四助理主任導師兩任,每學期開始即須面談每個大四生暢談其選課、學分與生活狀況,最後審定其選課單以及是否允許撰寫榮譽畢業論文,並且監管學生與其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輔導師的合作。沒有助理主任導師的簽名,教務處是不會接受學生選課單的。當時因為這份工作認識許多年輕朋友,至今有仍有聯絡者,亦是人生值得紀念的美事。

當然,以上所提導師制度也許多在實行之中不免產生流弊和缺失,我的哈佛師友莫不認為還有待努力的地方。但是他山之石,還是足以攻錯。

(作者為中研院文哲所訪問學員、哈佛大學東亞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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