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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著名狂士金聖歎曾將日常生活點滴的愜意事作成劄記,題為《不亦快哉》,其中之一是:「雪夜讀禁書」。試想:皓雪映月,四處煢然的寒冷深夜,一個人藏身暖烘烘的被窩。燭光燈影搖曳時,兩眼凝神,一字不漏地啃讀離經叛道、驚世駭俗的「違禁品」。久遭禁錮的寂寞靈魂拼命在白紙黑字間尋找出軌的方向,最後終於按捺不住,隨著魔鬼的音樂翩翩起舞……,真是其樂融融,一室皆春,不亦快哉云云,良有以也!

秦始皇禁書不徹底

  禁書──不分中外,不論古今,自有書籍以來便始終是識字人最感興趣的事物,原因無它,只為「禁」字切中人性弱點,豈不聞「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太陽底下既然沒有新鮮事,那麼被禁止在太陽底下出現的事物總該有些「不足為外人道也」的樂趣在吧!再者,物以稀為貴,「禁書」正如「秘笈」,可遇而不可求。看上一本也許增加幾甲子功力先不說,至少逢到需要「文人相輕」一番的場面時,當你舌戰群儒,力不能支,眼看山窮水盡,即將落敗際,乃不慌不忙祭出「禁書」法寶:「你說你行,好.那請問×××的論點閣下以為如何?沒聽過,哈,那你還要多多學習學習才是!」如此乾旋坤轉,江山驟然得保,多快樂!多舒爽!禁書莫看?豈有此理!

  如果說「記憶像鐵軌一樣長」,那麼屬於禁書的這條鐵道就更不知起於何地,終於何處了,惟一可確定的是自從人類歷史出現「書」這個名詞後,「禁」的魅影便如群鴉亂舞,始終長相左右,無日或休。有人以為秦始皇「火燔六籍,禁天下私藏詩書百家」可算是禁書的始作俑者,其實未必,《孟子‧萬章》論「周室班爵祿」便提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韓非子‧和氏》也有商鞅勸秦孝公「燔詩書」的記載。因此,樣樣要搶第一的秦始皇在「禁書」這件事上,說來只是繼承先人緒業,勇於發揚光大而已,談不上創業維艱的!

  其實,秦始皇禁書禁得並不徹底,原因是他留了一手,宋代大儒朱熹便相信:「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見《朱子語類》卷一三八)。換言之,秦始皇這傢伙大概也有些「秘笈心理」作祟,所以不肯把書燒盡,而硬要把海內孤本一骨腦兒搬到阿房宮,摩娑翻弄之餘,一想到:「我有,他們都沒有,嘿嘿!」就樂個半死……,倒楣的是後來項羽入關,「楚人一炬,可憐焦土」阿房宮被燒個淨光,秦始皇替項羽背了個大黑鍋,成為千古名教罪人!

  自從秦始皇起了個頭後,中國歷朝歷代的皇帝無不發揮「法先王」的美德,或多或少都有禁書的紀錄,並且是一代比一代凶,不讓古人專「美」於前!其理由則千篇一律是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風俗。」其實多半是做賊心虛,乘機要把自己或祖先所幹見不得人的勾當一筆勾銷。至於在這些皇帝中,論禁書之乾淨徹底,手段之沈凝陰狠,則非「十全老人」──乾隆皇帝莫屬了!

1773年,乾隆皇帝詔開四庫館,表面理由是「訪求遺書」、「以彰千古同文之盛」,實則暗藏鬼胎,居心叵測,當時人早給文字獄搞得膽顫心驚,啞口無言,誰也不願共襄盛舉,提供藏書做底本。乾隆又急又氣但是又何奈,不得已笑臉上桌,保證「至書中即有忌諱字樣,並無妨礙」。甚至大言不慚拍胸脯亂吹:「朕平日辦事,光明正大,可以共信於天下。」,天下百姓半信半疑,半推半就,紛紛墜入「陽謀」之中。

乾隆一見蛇已出洞,立刻翻臉不認帳。1774年口氣轉為:「況在明季,造野史者甚多。其間毀譽任意,傳聞異辭必有牴觸本朝之處,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行銷燬。」等到1778年,看看事情辦得差不多了,乾脆明說:「如仍有隱匿存留違礙悖逆之書,一經發覺,必將收藏者從重治罪,不能再邀寬典。」好一個「從重治罪」,「朕辦事」果然有夠「光明正大」!據估計,乾隆所發動的幾波禁書運動,全燬書目在2450種以上。抽燬書目在四百種以上,禍梨災棗的猛烈程度,大概只有190年後的文化大革命差可比擬!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在中國,直到1949年之前,書所以被禁的原因不外兩種──非「黃」即「黑」。前者按照官方定義是指:「內容猥褻有悖公序良俗者」,普通說法是「色情刊物」,傳統的如《燈草和尚》,《濃情秘史》;舶來品像《花花公子》,《閣樓》等都是。後者的定義可多啦,像「洩露機密」、「為匪宣傳」以及最常見的「淆亂視聽」、「挑撥政府及人民情感者」都是。簡單地說就是「觸犯時諱」四字,至於如何而觸?為何而諱?那就只有天曉得,一面倒任憑自由心證了!

就流行程度而言,前者恰如金字塔,既高深且廣大,有穩固的民意基礎,禁不勝禁,捉不勝捉;後者則如喪家之犬,到處躲躲藏藏,活得下去就算不錯啦。「性」是人類的第一生命,政冶居次,流行與排行不能說沒有關係,但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讀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會倒大楣,人人都知道;談李笠的《肉蒲團》要拉出去槍斃,可是千古奇聞,誰也沒聽說過,宜乎前者「向來枉費推移力」,後者卻「此日中流自在行」!

自從大陸淪陷後、有種奇怪的禁書出現,這種書非黃非黑,內容既不違背善良風俗,更不可能淆亂視聽。因為無一不是夠份量的學術論者或優秀文學作品──然而還是照樣給禁掉了。這種被禁得莫名其妙的書實在叫人無以名之,勉強只好稱做「池魚書」──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作品。怎麼說?原來這類書有一共同特色,作者不是「附匪份子」就屬「陷匪份子」。附匪份子是指在中共偽政權擁有一官半職的,像茅盾、郭沫若之流皆是。陷匪份子的範圍可大啦──來不及逃的都算,像陳寅恪、湯用彤這些從不涉身實際政冶的知識份子,在「萬般無錯,錯在陷匪」的情形下,所有作品被禁得乾乾淨淨。

平心而論,以五○年代台灣風雨飄搖的環境而言,為民心士氣著想,禁掉某些「附匪份子」的著作,勉強說得過去。至於因為這批附匪份子不自隕滅而禍延「陷匪份子」,那就太牽強也太不智了。原因是陷匪份子所以陷匪,理由多數是「想跑卻跑不掉」,說來政府本身也要負一大半責任的。其中「身在曹營心在漢」、「且欲得其當而報漢」者更不在少數。陷身「水深火熱的共產暴政統治之下」已經夠令人同情的,誰知被迫跳入火坑也有罪,這才真是叫人不知從何說起呢?想想,錢鍾書如果知道他的嘔心泣血之作早年在台灣的遭遇,心事如灰之餘,恐怕立刻要想到林覺民先烈〈與妻訣別書〉中的一句話:「吾輩何其不幸而生於今日之中國!」是耶非耶?

  解嚴前台灣有關查禁圖書的法令依據共有8種,真是多如牛毛,漪歟盛哉!最糟糕的是語焉不詳,模糊一團,加上執法人員素質低落,仟何不可能的解釋都可能出現,光是「混淆視聽」這四個字,就夠人「上窮碧落下黃泉」任意揮灑出鐵窗外的一方藍天了……據說,有一陣子「馬克吐溫」和「左拉」的作品在台灣很受某方人員的注意,原因是一個可能跟「馬克斯」有來往,一個笑話是「左派」成員。另外一個笑話是,如果依照相關法令一絲不苟的澈底執行。那麼大學聯考錄取率將立刻降低五個百分點以上,原因是所有大學的中文系,歷史系和哲學系通通撐不下去,關門大古了。試想,讀中文系而不准提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修中國史而不准唸顧頡剛的《古吏辨》,講中國哲學而不准談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怎麼開下去?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幸而,在中國,立法是一回事,執法是一回事,守不守法更是另一回事,無論如何,在這三者之間,總會存在著足夠的空間讓依偎取暖的刺蝟相安無事地繼續生存下去。你說「其書無罪,罪在其人」是不是?好,那我就來個「存書廢人」,書照印,名字廢掉總可以了吧!就在此種不得不用,卻又不准公開用的矛盾情結下。八○年代以前的台灣禁書,可說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多彩多姿,最令人歎為觀止的一段時期,各大出版社互展神通,怪招迭出,為的就是鑽法律漏洞,希望盜壘成功。各種巧思妙用歸納起來不外下列幾種:

  一、個人集體化型:因為書沒有問題,人有問題,所以乾脆化零為整把作者給「廢掉」而代以「本社」之名。這種事幾家著名的大書局幹得最得心應手,像劉大杰的《中國文學發達史》;朱光潛的《詩論》;湯用彤的《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呂思勉的《中國通史》;彭明敏的《國際法概要》便分別慘遭「中華」,「正中」,「商務」,「開明」及「三民」等五大門派的毒手──都給「本社」作掉了!

  二、改頭換面型:改的方法有幾種:有以籍貫代替姓名的;有以姓代名的;有乾脆取消姓名的。世界書局出版的《元代西域人華化考》就把近代中國史學界鼎鼎大名的「二陳」之一─陳垣改成陳新會;真善美出版社出版梁漱溟的《印度哲學概論》也把作者姓名改為「梁氏」,真是失真失善又失美!莊嚴出版社更糟糕,明明是王力寫的《中國語言學史》,作者欄署的竟是「佚名」,掩耳盜鈴掩得一點也不莊嚴!

三、動刀動槍型:動刀動槍的範圍好廣,從頭到腳都被列入考慮。史學大師陳寅恪在「商務」出的《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一書被「閹割」成為「陳寅」;美學大師朱光潛則在《變態心理學》一書被「商務」給「腰斬」為「朱潛」;另外一個倒楣鬼是周予同,他寫過一本書叫《群經概論》,「商務」出版時竟然把他的名字「換心」換成「周大同」了,真是沒道理!商務印書館的老東家王雲五先生同樣著作等身,如果有一天也被「換心」成「王老五」,不知商務全館上下作何感想?

  四、和尚打傘型:這種類型的結論就是「無法無天」四個字。要嘛張冠李戴,睜眼說瞎話,明明是茅盾寫的《世界文學名著史話》,精益書局偏說是林語堂作的;要嘛大革其命,作者、書名通通給改朝換代了。樂天出版社就曾經莫名其妙地把朱光潛的《談修養》變成王治文的《勵志文獻》,沒仔細翻過,還以為是新書呢。還有一種諱莫如深,叫人摸不著頭緒的,就是光改書名,不改作者名字,照道理而言,警總文化小組查禁的重點是「人」的名字,不是「書」的內容。改「書名」而不改「人名」,豈不有些匪夷所思,然而龍門書局硬是這麼匪夷所思地把郭湛波所著《近五十年中國思想史及補編合訂》改為《近代中國思想史》,十足莫測高深,「事未易一二為俗人言也!」

  最後一種也是最不要臉的是「恬不知恥」型。有些人利用職務方便,從海外得來秘本,據為己有不打緊,甚至動手動腳,加以「剪刀漿糊」一番後,竟然靦顏號稱力作,公然上市。一九六七年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陶唐著的《宋詩評註》,就被旅美學人夏志清教授逮個正著,原來是剽竊一九六二年上海出版的胡雲翼《宋詞選》一書。此外,據說「文星」出版劉鳳翰所寫《圓明園興亡史》、「地球」出版陳紀瀅作的《華裔錦胄》也都涉嫌重大,但不知真相如何?這是抄書的,至於「偷襲」論文的,那就更不知凡幾,洋洋灑灑,可以湊成一篇《新儒林外史》了……。

阿Q滿街走

  令人納悶的是學術著作改頭換面,化明為暗的例子舉不勝舉,文學作品就很少了。推測原因,或者因為文學作品,人人看得懂,人人都愛看,「雖小道,亦有可觀者」,因此抄查得特別緊,不像學術著作動動手腳,在有關單位睜隻眼閉隻眼的情況下便可公然發售。在七○年代以前,卅年代文學作品,除掉少數僑生挾帶闖關成功外,幾乎毫無貨源,一般出版商也不敢隨便亂印。畢竟,「魯迅」跟「陳登原」在政冶考量上是絕不可同日而語的。記得大約是在民國65年左右,筆者偶然獲得一冊魯迅所寫的《阿Q正傳》,當時又驚又喜、如獲至寶的心情至今難忘,每次翻閱總要關門閂戶,確定沒有閒雜人等,方敢放心讀下去……。又有一次閒逛舊書攤,居然找到一本沈從文寫的《邊城》,雖然印刷又爛、價錢又貴,還是叫人飄飄然飄了好幾天……。比較現在「阿Q滿街走,邊城用斗量」的發售情形,真是有些不可思議。

以上所談的,其實僅佔禁書的一半,七○年代中期以前的禁書主流唯海峽對岸馬首是瞻。M.I.T.(made in Taiwan)的成品極少,其中大半又給李敖及柏楊兩人給佔光了,最後兩人不但書禁,連人也給禁掉了。然而,兩人的作品卻始終是最受歡迎的「台貨」,影響著每一個在六○、七○年代成長的知識心靈……。七○年代末期到八○年代初期,隨著本土意識的抬頭及政冶反對勢力的興起,禁書主流逐漸東移,型態也由學術著作及卅年代文學作品一變而為土生土長的政論性著作,雜誌所佔的份量愈來愈重,早期《自由中國》、《文星》、《大學雜誌》的書生論政傳統一變而為結合理論與現實的激烈批判路線,每一位政冶反對人物均藉由一份刊物來塑造自己的風格,宣揚自己的政治理念,幾份著名的刊物如《台灣政論》、《美麗島》、《夏潮》、《深耕》、《新潮流》、《八十年代》、《前進》……,都是禁不勝禁,愈禁愈行愈遠的……,幾本有名的禁書像《台灣社會力分析》、《台灣的過去與未來》、《選舉萬歲》、《風雨之聲》、《無花果》、《自由的滋味──彭明敏回憶錄》、《被出賣的台灣》……等等,更是喧騰一時,格外引人注目。

這段期間可說是警總及新聞局相關人員最忙碌吃力的一段時間,查扣雜誌引發糾紛的消息時有所聞。《自立晚報》每隔幾天便刊登出一連串禁書書目,有心人便照著這個書目到處搜購……。雜誌社為與檢查單位相周旋,常常登記好幾個相近名稱,以便不時之需,像引領一時風騷、由林正杰創辦的《前進周刊》便同時備有《前進廣場》、《前進時代》……等5、6個備胎名稱。甚者,為了突破「報禁」的封鎖,反對派的政論雜誌乃採取聯線作業,分配發行日期,形成天天有週刊出版,無報紙之名,有報紙之實的態勢。然而,一則因為市場有限(想想,誰可能天天買一本定價60元以上的雜誌來看?),再則受制於人才及資金的不足,多數雜誌旋起旋落,能夠生存下來的並不多,其中泰半又以譁眾取寵及挖掘內幕者居眾,真正發揮政論作用的恐怕很少!

「先生,你不能這樣做!」

去年7月台灣地區宣告解嚴,是禁書史上的一大分水嶺。早期的禁書──大陸學術著作及卅年代作家作品幾等於解禁,當代大陸作家作品也紛紛登陸,有關於馬列主義的書也不再稀罕難購。解嚴後仍被禁的書多半牽涉到「台獨」意識或觸及現代史的敏感人事,如《二二八真相》、《孫中山研究》、《蔣介石研究》、《台灣人四百年史》……等等。執行上其實「禁而不查」,查到後充其量不過沒收而已。早年那種來勢洶洶,要書也要人的緊張場面俱成過眼雲煙、天寶遺事……。

有趣的是,未開禁前人人趨之若鶩的作品,解嚴後反而乏人問津。最著名的例子是谷風出版社出的《馬克斯‧恩格斯傳》3冊,最初開價1500元,誰知無人青睞,最後就跌到3冊450元的低價了。自由時代雜誌社翻印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也由初期的1700元跌至目前的400元,據說是銷路太好,回饋讀者的緣故。值得懷疑!

一部台灣禁書史明明白白便是一部言論自由遭蹂躝、智慧財產被蔑視的血淚史,政府無視憲法規定,利用種種行政命令,借「文化」之各來達到「政治」目的,以「管制」的手段來完成「整肅」的結果。然而,誠如前人所言:「燔經初意欲民愚,民果俱愚國未墟,無奈有人愚不得,夜思黃石讀兵書」,一切的攔阻終究抵擋不住民間的力量,「堂堂溪水」還是「出前村」了!所可歎的是,政府似乎並未從過去歸納出經驗,由失敗獲得到教訓,否則又怎麼會想要在刑法修正草案中,於140條中增列一項「藐視法庭」罪以便藉詞限制言論自由呢?過去四十年中,台灣人民所吃「出版法」的虧還不夠大不夠悽慘嗎?所以,無論如何,我們都要握拳大聲地說:「不,先生,你不能這樣做!」……。



本文原載於1988年11月26、27日《自立晚報‧本土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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