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學大師孟森傳略 孫家紅 史學研究網

  孟森(1868-1938),字蒓孫,筆名心史,號陽湖孑遺。江蘇武進人。明清史學大師。早年畢業于江陰南菁書院,嗣留學于日本東京法政大學。歸國後,入鄭孝胥廣西兵備道幕府。1905年,與鄭公同發起預備立憲公會。1908年,出任《東方雜志》主編。1909年5月,當選江蘇咨議局議員。1912年,被推爲共和黨幹事。1913年1月,當選國會衆議員,7月又被選爲憲法起草委員。翌年11月,國會解散,逐漸淡出政壇,專心明清史研究。1929年,受聘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系副教授。1931年,受聘國立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一生著述甚豐,政法類主要有:《民法要義》(譯述)、《法學通論》、《各省咨議局章程箋釋》、《地方自治淺說》、《日本軍隊給與法》等;歷史類主要有:《清初三大疑案考實》、《心史叢刊》、《霜猿集校訂補注》、《明元清系通紀》、《明清史講義》、《滿洲開國史講義》等,另有論文百餘篇。

  引 子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畔的槍聲燃起抗日戰爭的熊熊烈火。8月初,國民黨軍隊終因不敵,撤出北平,北平隨之淪陷。然而,就在這個民族存亡之秋,在故都北平蕭瑟的秋風裏,有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日夜憂思,每晚必守著收音機,收聽時事廣播直到深夜,白天還不辭勞苦,翻著字典吃力地閱看英文報紙,時刻關心著前方的戰事。他就是本文的主人公、國立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明清史學大師——孟森先生。

  新故巧吐納,讀書兼讀律

  清朝同治七年(1868)四月十九日,孟森出生于江蘇常州陽湖縣。遵循科舉時代的慣例,他十四歲即從當地名師周載帆學習,後入江陰南菁書院讀書,以應科舉之選,博取功名。這所南菁書院始建成于光緒九年(1883),由時任江蘇學政的黃體芳倡議,幷得到兩江總督左宗棠的大力支持,屬于洋務運動的産物。此書院教育本著“中體西用”宗旨,新學、舊學課程兼而有之。當時清朝政府興辦洋務、改革自强運動方興未艾,孟森受此影響,于制藝應舉之外,不斷涉獵有關時務的書籍,自謂“稍稍窺見學術、事功、文章、經濟之蘄向”[1]。

  十九、二十世紀之交,在清政府官辦留學的積極感召下,舉國士人懷著强國的憧憬、報國的壯志,掀起了一股留學日本的熱潮。在獲得廩生資格後,孟森也加入了這個行列。到達日本後,他很快進入東京法政大學,攻讀法律,同時對政治、經濟等學科知識也如饑似渴地汲取吸收,日漸精進。光緒二十八年(1902)十月,他與朋友楊志洵合作譯述的《日本軍隊給與法》即由南洋公學譯書院[2]刊刻了第二版,堪稱當時中國紹介日本軍隊後勤保障制度的先驅。其在該書“提要”中指出,日本“武備修明,士飽馬騰,實足以雄視東亞”,而中國欲變法革新,模範列强,“讀是書者,其亦當深明于法外之意”[3],不可拘泥學習,必須因勢利導,法其所以爲法,探究其“法外之意”,講求實效。1904年,孟森回國。可以說,旅日三年,經過刻苦努力,他的法學修養已經很深厚,這爲他以後從事政治活動和研究著述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當時好友鄭孝胥有詩贈曰:“能忘新舊學不俗”,又云“新故巧吐納,讀書兼讀律”[4],這樣的評價很是恰當。

  1905年春,孟森隨鄭孝胥赴任廣西龍川兵備道,成爲鄭的親密幕僚。在廣西期間,孟森與鄭孝胥吟咏唱和,相處得很是愉快。同時,他“見公私箋牘、奏函、批牘、批答高數尺者數十束悉太夷(鄭孝胥)筆,無一字假他人手,私嘆其精力之絕”,乃根據這些材料,參以閱歷所得,撰成《廣西邊防事記》一册,幷由嚴復先生題寫書名,是年8月即由商務印書館印行。在該書中,孟森對廣西邊政多有識見,幷對鄭氏邊防政績褒揚尤高,認爲他是“將之良者,恒兼宰相器”[5]。孰料鄭後來真做到類似的位置——總理,只不過是僞滿洲國的總理罷了。同年冬天,鄭孝胥辭職,孟森即隨同來到上海,很快公同發起成立預備立憲公會,旗幟鮮明地主張君主立憲,幷爲之奔走呼號,積極活動,該公會對東南一帶乃至全國的君主立憲運動影響甚巨。

  1907年,孟森與謝霖先生合著的《銀行簿記學》在日本東京出版,幷在中、日兩國同時發行,成爲中國學者所撰的第二部系統介紹西方複式簿記的會計學著作[6],與以往著作相比更加注重結合中國的國情加以闡述。1908年7月,孟森受聘《東方雜志》主編,隨之重訂編輯體例,革新版面,增辟欄目,改良尤多。他還經常親自撰文,討論君主立憲,提倡憲政民主。其在一篇文章中明確指出:“憲政籌備不能據官文書以爲定評,必須社會程督,始有實效”[7]。可見,孟森十分重視民衆在社會改革中的巨大能量。翌年5月,孟森當選江蘇省咨議局議員,因事務繁忙,遂辭主編一職,而公務之暇仍時常在《東方雜志》上發表文章,針砭時弊,闡揚自己的政治主張。

  民國成立前後,孟森筆耕不輟,政法、經濟類著(譯)作接連面世,流風所及,聲望日隆。這一期間發表的著(譯)作主要有:《各省咨議局章程箋釋》(上海商務印書館,1908年)、《地方自治淺說》(上海商務印書館,1908年)、《統計通論》(合作翻譯,上海商務印書館,1910年)、《日本民法要義》(合作翻譯,上海商務印書館,1910-1911年)、《新編法學通論》(上海商務印書館,1911年)等。其在《各省咨議局章程箋釋》中力主三權分立和君主立憲學說,即以議院爲國家立法機關,以政府爲國家行政機關,以法院爲國家司法機關,“三權分立而君主獨攬之”[8]。該書與《地方自治淺說》皆爲君主立憲有關法理和實行性之探究,而後者更高標“地方自治”與“司法獨立”之旗幟。其中謂,向來講求地方自治者,無不以之爲“天下第一急務”,“今之特標自治,正令地方身受利害之人,各有發表意見之權,所生真公共之利,所除真公共之害,使地方有進步無退步,則積各地方之興盛,不得不成全國家之繁昌矣”。而“地方自治”“惟有日望司法之獨立而已”,“吾國地方官兼司裁判,……久之則董保所爲,公益事少,而爭訟事多。……即大公至正之人爲董保,不以心力用于地方之公益,而日爲鬥毆、駡詈、奪産、爭嗣者所牽率,何補于地方,即何補于國家?此自治團體之中,所萬不可蹈之弊也”[9]。孟森首先認識到地方自治迫切而現實的需要,同時對于地方自治的基礎即“司法獨立”的重要性更是無比的重視。此種見識不僅體現了他本人對憲政民主精神的理解,亦絕非當時一些曲學阿世之流所能達到的。

  孟森在其譯著《統計通論》中寫道:“吾國人方將就學于日本,以開統計之路。夫學問爲天下之公器,在先覺者固榮,後起者亦不得爲辱。吾統計之傳者,已四千年于茲。吾知孰國學術有退無進,即以統計論,方今稍耳其名。……觀西人之勤勤于此者三百年,日本之急起而直追者亦四十年。以如是一日不可少之學,而吾士大夫猶夢夢,可哀也”[10]。從歷史上看,“統計”在中國起源較早,但是發展一直很不成熟。及至近代,仍有不少文人士大夫對此“一日不可少之學”昏懵無知,真是令人感到悲哀的事情啊!孟森先生九十多年前發出的沉重嘆息,也堪爲今日學人之教訓。其後,他又曾主持翻譯日人梅謙次郎名著《民法要義》。梅謙次郎號稱日本民法之父,該書亦被視爲日本民法學著作的頂峰,自1910年前後由孟森等人將之譯成中文後,一直到1920年代仍在不斷重版,足見其翻譯水平之高超、作品影響之深遠。除此以外,孟森著述尚有多種,如《法學通論》、《財政學》等。其所主張不僅在當時引起很大反響,對于今日研究中國憲政民主的歷程乃至建設現代法治民主國的實踐仍有一定的參考和研究價值。除此以外,他又撰述《法學通論》等法學著作,在當時皆爲“與流”之作,爲近代西方法律知識在中國的傳播和國人法律素質的養成作出貢獻。

  久負經世志,長存報國心

  轟轟烈烈的清末君主立憲運動,是中國近代以來和平民主改革運動的一次有益嘗試。孟森生逢其時,甘爲時代之弄潮兒。一方面,他不斷著書立說,闡述君主立憲運動的理論和實踐依據;一方面,他身先士卒,積極投身于這場運動當中。1909年10月,他受江蘇咨議局書記長張謇委派,赴奉天、吉林、黑龍江、直隸、山東等省考察憲政[11],幷聯絡各省咨議局,共同發起敦促清廷速開國會、改行君主立憲的聯合請願運動。前後三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運動産生很大社會影響,雖與革命黨主張武裝暴動的旨趣不同,但二者對喚起民衆、加速清政府垮臺的效果却有異曲同工之妙。1911年5月25日,孟森又隨張謇等人從上海乘輪船溯江而上。6月7日,二人于北上途中特地下車看望蟄居彰德的袁世凱,“道故論時”[12],對政局多所計議。旋即又赴關外各省咨議局積極活動,爲君主立憲運動宣傳鼓吹不遺餘力。及至武昌事起,程德全率江浙聯軍進攻南京,孟森又應邀爲其起草誓師檄文。在檄文中,孟森表達的完全是立憲派的主張,他說國人當時日夜所希望,的就是“改專制爲立憲,使吾中華大國得一位置于列强之間”,又謂“欲求政體之廓清,端賴國體之變革”,如此之舉“非仇故君,非敵百姓”,“無漢無滿,一視同仁,爲國爲民,務求在我,將泯貴賤親疏爲一大平等,即合行省藩屬爲一大共和”[13]。顯然,孟森所主張偏重君主立憲,而所謂“共和”亦與革命黨人理解迥異。

  民國伊始,一時間黨派林立,政黨政治風起雲涌。孟森先是被推選爲共和黨幹事。爲增進國人政治認識,他特將英人J.B.Bryce所著《平民政治》根據日文版譯成中文,又對當時組織中美銀行和改良鹽政等事與張謇一起提出很多建設性意見。1912年9月,二人同被袁世凱邀請北上,協商國事。隨之第一届國會議員選舉開始,孟森于是南下參加競選,幷于1913年1月在江蘇第三區當選爲國會衆議員。4月,孟即再次北上開會。當時,爲與國民黨爭鋒,共和、統一、民主三黨合幷組成進步黨,兩大黨派互相對峙,孟森亦躋身進步党幹事之列。7月,他又被衆議院選舉爲憲法起草委員,參與中華民國政府第一部正式憲法(即“天壇憲草”)的起草工作。然而,他主張政府形式宜采責任內閣制,限制總統權力,恰與國民黨領袖宋教仁的觀點不謀而合。11月,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幷追繳該黨國會議員之證書、徽章,被剝奪議員資格者達四百多人。參衆兩院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開會,從此陷于停頓狀態,憲法起草委員會亦自行解散。孟森遂南下返回家鄉,轉而提倡實業。根據法定任期,孟氏的國會議員資格迄至1916年仍舊保留。其間爲維護國家法統政體,應北洋集團之邀,孟森亦曾幾次北上赴會,參政議政。這一時期,他又參與了《商人通例》的起草工作。清政府曾于1904年初頒布《欽定大清商律》共140條,包括“商人通例”和“公司律”兩部,是爲中國近代民商法和企業法的開端;又于1910年編成《大清商律草案》,由修訂法律館重加修改,但資政院未及通過,清政府即被推翻。北洋政府成立後,南通實業家張謇任農商總長時,對上述公司法草案和商法總則草案加以修訂,于1914年以大總統令公布施行,即《公司條例》與《商人通例》。據鄭天挺先生回憶,此《商人通例》實出自孟氏之手[14],而張謇與孟森爲多年密友,鄭先生的說法應是十分可信的。

  1917年6月爆發著名的“府院之爭”,總統黎元洪憤而解散國會衆、參兩院,從此法統南北兩分,南派以孫中山領導的非常國會爲旗幟,北派以安福國會爲代表,但是,南北兩派都沒能很好擔當起制憲的重任。這一時期,軍閥混戰,北洋政治舞臺上真個是“你方唱罷我登場”,政局變換波詭雲譎。直皖、直奉兩次戰爭爲曹錕勢力的崛起奠定基礎,1923年10月5日,他最終通過賄選成爲中華民國的大總統。與此同時,制憲會議重開,10月10日,新中華民國憲法草草出爐。支持者美其名曰“法統重光”,然應者寥寥;批評者甚多,輿論稱之爲“曹錕憲法”或“賄選憲法”。以國民黨爲代表的反對派主張根本上否决此部憲法,而以“五權憲法”取而代之。孟森亦在反對之列,他先是毅然拒絕曹氏邀請,沒有參加選舉,隨後又在《申報》發表《民主國之憲法》一文,闡發“主權在民”的思想。文章指出,歷來君主國家的憲法,或可由國會代定,而以國會箝制君主;民國家憲法,却萬萬不可由“冒民之名,因以爲利”的國會代定,“以少數間接之民,箝制多數直接之主”,是絕不可能實現的。近來雖有倡議將“制憲權”奉還給國民,但國民亦不可靜待其奉還,如果不能奉還國民的“制憲權”,孟森號召“主人翁固當自動收回之”。則孟森對所謂制憲會議的反對觀點與國民黨所主張不相伯仲,而其更站在中立角度,闡發“民主”之本意,批評有力,似從學理上見識更高一籌。

  目睹了新舊軍閥間的爾虞我詐、你爭我奪,孟森的仕途觀念漸漸淡泊下來,但却沒有與現實政治隔絕,一直關注著社會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1925至1927年,孟森與其子孟心如主編《興業雜志》,除了報道國內外工商情况,發表相關技術調查報告,還時常刊登一些時政論文,帶有濃厚的“實業救國”色彩。比如其中的論文《關稅會議之禍國》[15]、《抵制英貨之具體辦法》[16],皆針對當時在北京召開的“關稅會議”而發。另外,該雜志附有《改正條約會附刊》也算極爲特殊的一點。《改正條約會附刊》由董康、孟森等人主持興辦,主要針對清末以來列强加于中國的諸項不平等條約進行現實地考察研究,從政治、經濟、司法等層面商討和提出對策[17]。1928至1929年,早年曾與先生共同翻譯日人橫山雅男《統計講義錄》的鈕永建先生出任江蘇省政府主席,亦“挽先生參大計,皆多所建白”[18]。其又在《東方雜志》、《申報》、《天津益世報》等出版物上經常發表文章,皆針對時事有感而發,而以多年政法、經濟等學科研究功底,信筆拈來,不乏卓見,自非泛泛之空談。先生久負經世之志,舊學新知,皆有所得,不管是少年銳意科舉、青年負笈東渡,還是中年積極政事,皆以國家民族爲念。扶桑歸來,抱持民主憲政之思想,以深厚法學素養,親身參與中華民國初建及憲法、商法起草工作。及至摒弃仕途,仍關心時政,不僅主編雜志,更屢有時論文章行世,對國家大事或建議或批評,真正體現了傳統優秀知識分子“以天下爲己任”的積極出世態度。

  卅年襞積前朝史,天假成書意尚殷

  江蘇歷來是“乾嘉學派”之“吳派”重鎮,孟森從小即受到考據之學的熏陶。在其1905年出版的《廣西邊事旁記》中,就已初步展現出他的考據才能。大約同時,孟森曾編過一部高等小學用的歷史教科書,據說民國初年還在通行[19]。1913年11月,孟森又在上海《時事新報》發表《朱三太子事述》,後世公認此爲孟氏轉向明清史研究之始。1914年,上海時事新報館出版孟氏《心史史料》一册,列目有:《滿洲名稱考》、《清朝前紀》、《清國號原稱後金考》、《朱三太子事述》,已略見其研究清史之早期規模。此後,孟氏漸以“心史”之名飲譽文壇。1929年,孟氏受聘南京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系副教授,開清史一課。翌年,商務印書館將其講義出版,名爲《清朝前紀》。因爲此前清朝政府對其先世事迹刻意隱飾,如努爾哈赤受明朝封龍虎將軍、女真對明朝臣服之事,“清世盡諱之,于清史料中固不見其事,于明史料中雖見,而清修《明史》,務盡沒之”[20],乃爲孟森于此發現最多,所以,有的學者稱譽此書爲中國學術界“有關滿清祖先正確史實的開山之作”[21]。1931年,孟森受聘國立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前後主北大明清史講壇凡七年有餘。北京大學圖書館豐富的藏書遠較其他學校豐富,加之內閣大庫檔案公開,北大國學研究所主要負責整理,還有國立北平圖書館大量的圖書資料,這一切都爲孟先生的研究著述提供莫大方便。而心史先生老驥伏櫪,終日汲汲,嗜學尤力,七年之間成書數百萬字,可謂著作等身,遠邁舊日所作之總和,最終奠定了心史先生在明清史研究領域的大師地位,後學之輩更奉爲“我國近代清史學派的開山祖”[22]。

  王鍾翰先生曾將孟森的明清史研究成就列舉爲五個方面,即(1)清之先世考定;(2)滿洲名稱問題;(3)八旗制度考實;(4)清初三大疑案考實;(5)清初史事人物之考辨[23],已經做了基本的概括。茲就其幾種代表性著作介紹孟森先生之治史特點,以此概見以孟森爲代表的第一代明清史研究者的學人風範。

  心史先生後期撰述以《明元清系通紀》最爲巨制,在學界引起的轟動和反響也最大,有人將之視爲心史先生“一生學養之結晶”[24]。顧名思義,該書形式上以明代之紀元叙述清代之世系,乃孟氏自己所創。“蓋清之發祥,與明之開國,時代相符”[25],諸多史實爲清世歷代諱莫如深,其“開創之迹,《清實錄》既蒙昧不能自明,臣明而後復諱而不著,其在明世國史亦多削而不存”,于是孟森搜輯群藉、旁及國外史料作爲長編,“既爲明史所削而不存,又爲清世所諱而不著,則此一編正爲明清兩史補其共同之缺也”[26]。孟氏于此書用力甚勤,自謂“留意者二十餘年”。寫作過程中,該通紀一重要材料來源爲《朝鮮李朝實錄》,當時甫由朝鮮政府影印出版,北京也只北平圖書館藏有一部,知道的人很少。北平圖書館的這部書,當時經常的讀者主要有兩個人。其一爲孟森先生,幾乎天天都去閱讀抄錄,雖年近七十,向不坐車;另外一位是年輕的吳晗先生,三十出頭,當時也是步行,一老一少,天天出入北平圖書館,成爲文津街一道獨特的風景。

  先生本人于此書成編,很有成就感。清先世之事,在清代自有記載,然罕能詳其究竟,只能以訛傳訛。“太祖以前所記,况不滿兩葉”,遑論其他。孟森之阿飛現,“今于肇祖一代已占三百頁,自訝其多”,則以後業史之人,就此取材,“縱不敢言無遺漏,抑于清室之神秘,業盡發之,可以供來者漁獵之資,而與舉世認識此一朝之真相矣”。可謂清先世之神秘光環自孟氏著作一出,很多疑問得到澄清,罩在清世祖先頭上的神秘光環便逐漸退却了。孟森于此書寫作討論持相當嚴謹態度,“蓋慎之又慎,不敢徇一時改革之潮流,有所污蔑于清世也”[27]。也正因爲孟森寫作嚴謹,信而有征,該書歷來爲學者所重視。舉例來說,孟氏謝世後,當時在西南聯大的歷史學家鄭天挺先生“决心繼孟老之後,鑽研清史,完成其未竟事業”,而吳晗先生聽到這個消息,“慨然願以其所抄《李朝實錄》中之中國史料80本相贈”,表示支持[28]。另外,顧頡剛先生在其晚年日記中寫到,他心中認爲有三部書“應當表彰”,孟森的《明元清系通紀》又赫然其中[29]。

  以《清初三大疑案考實》、《八旗制度考實》等爲代表的“考實”類文章,在孟森的明清研究著述中占有很大篇幅。清初三大疑案指盛傳甚久的太后下嫁、順治出家、雍正奪嫡三案,輿論對此歷來聚訟紛紜。孟森先生以豐富史料、精闢分析,對前人訛說多所辨正,抉發隱微,具現真相,令人信服。其晚年考證明清史事、人物文字甚多,諸如《橫波夫人考》、《董小宛考》、《金聖嘆考》、《王紫稼考》、《香妃考實》等,看似雕蟲考據,然其立意選題皆獨具匠心,材料運用十分精當,贊之者比比皆是。周作人高度評價孟森的《心史叢刊》,認爲這裏面的文章不僅發現很多新的史料、新的觀點,選題立意也很有趣味。又謂“孟君耆年宿學,而其意見明達,前後不變,往往出後輩賢達之上,可謂難得矣”[30]。

  可以說,孟森這些“考實”文章某種程度上繼承了乾嘉學派考據之傳統,然其自有超越前賢之處。首先,孟森考據所追求的目標是歷史之真相,選題亦非尋章摘句、爲考據而考據,看似餖丁文章,實皆有關重大歷史背景下之重要問題,其立論也就往往從大處著眼,見解自然超凡。清朝以前文網太密,覆亡以後,“其反動之力遂成無數不經、污蔑之談”[31],或以主觀感情爲出發點,或以所謂革命需要爲藉口,任意歪曲,不顧歷史之真相。孟氏認爲,“後代于前代,評量政治之得失以爲鑒戒,方成其爲史學。革命時之鼓動種族以作敵愾之氣,乃軍旅之事,非學問之事也。故史學上之清史,自當占中國累朝史中較盛之一朝,不應故爲貶抑,自失學者態度”[32]。“吾曹于有清一代,原無所加甚其愛憎,特傳疑傳信爲操觚者之責,不欲隨波逐流,輒于談清故者有所辨證”,其本人著書立說,自謂“無一事敢爲無據之言,此可以質諸當世者也”[33],真正體現了孟森在史學研究上“實事求是”、言行一致的優良品格。其次,但却十分重要的是,孟森先生所作的“考實”文章有其造詣深厚的法政專業知識背景,而其又自幼接受四書五經之類傳統教育,因此考察問題具有學科交叉的優勢。很明顯,孟森的著述風格與當時以梁啓超爲代表的所謂“新史學”、乃至以何炳松爲代表的歐西史學皆有所不同,前者更確切地說是一貫地“我行我素”、“前後不變”。但是其在《八旗制度考實》中雖看不見任何一點新史學的影響,却展現了舊史學與近代政治學、法學知識的完美結合。該文從表面上看,引證、運用史料的方式幾乎全是乾嘉考據面目,然其得出的結論却是:“八旗者,太祖所定之國體也。……此太祖之口定憲法。其國體假借名之,可曰聯邦制,實則聯旗制耳”[34]。這一觀點被後世言八旗制度者往往奉爲定論,視爲當然或應然之意,但很少有知其所以然者。筆者以爲,正因爲孟森早年所習之政法知識早已深化爲其思想武庫之重要部分,則其看問題自然帶有政治學、法學之獨到眼光,其所持“憲法”、“國體”、“聯邦制”等概念亦非只將目光投在故紙堆中之俗輩所能識見。而此觀點一出,長期困擾學界的八旗制度性質問題即迎刃而解,則此足可視爲孟氏又一重要史學貢獻。

  孟森的其他史學著述也都明顯體現出他早年政法專業知識背景的影響。僅從後來刊布的《明史講義》來看,相當突出者如:(1)當其論述明初開國“峻法與守法”時評述道:“民權不張之國,不能使官吏畏法,則既豢民膏,復以威福肆于民上,假國寵以殃民,即國家養千萬虎狼以食人耳。故非有真實民權,足以鈐束官吏,不能怨英君宜辟之持法以懾其志也” [35];(2)在論述錦衣衛制度時,其又談到“近世各國都市皆有警察偵探,在清謂之步軍督統衙門。古今中外大略相類,原不得爲弊政。明以詔獄屬錦衣衛鎮撫司,遂奪司法之權,以意生殺,而法律爲虛設。蓋弊在詔獄,尚不在緝事也”[36]。孟森史學著作的這一重要特點,往往爲世人忽視。曾有人堅持認爲孟森沒有擺脫舊史學的窠臼,其依據主要爲孟氏的著作始終貫穿的一條主綫爲“文治武功”,幷對歷代帝王多作回護之語,批判不多。但是,我們綜合考察孟森前半生經歷,其早年爲在中國實現君主立憲,不斷著書立說大加倡導,乃至奔走呼號,不遺餘力,而其在後期史學著述中對封建帝王采取較爲平和、中正的論調,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一定要將孟森的史學論著歸爲舊史學的話,那麽,這種舊史學也是被改造過的舊史學了,而這種類型的史學研究或著述,作爲史學本身來說,與後來所謂新史學相比,也是各有千秋的。

  從孟森明清史學著述來看,一般學者普遍認爲孟先生至少精心研讀過《明實錄》、《清實錄》和《朝鮮李朝實錄》,這三種“實錄”合計達9,181卷。而孟氏歷史類著述一方面幷不局限于明清兩代,有關隋唐乃至兩漢內容的史學論文也數量不少[37];另一方面,即使在明清史論著中,其所引證材料也幷不僅限于以上三種,大量的、種類繁多的官私記載、檔案、文稿等,凡是有關材料皆在其所涉獵,其確爲可靠者往往成爲論據,即使不甚可靠的材料,也一定要多方參證,或求其真是,或辨其虛妄。因此,孟森先生一生究竟研讀過多少史料,簡直是無法統計的。總之,心史先生之治學留給我們的印象,是相當勤奮的。傅斯年先生曾以一副對聯自况:“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脚找資料”,孟心史先生大概亦復如此吧!

  孟森在長期的史料爬梳以及史學創作中,也總結出一些史學方法類成果。作爲受過科舉教育的舊式學者,他對傳統史官文化抱持相當的敬意,曾謂“自唐以下,史家眉目終以歐陽、司馬爲標準,雖不能至,心嚮往之”。他又將史料根據可靠性分作若干等級,對官方史料既能利其所長,又能避其所短。“其最初未經文人之筆點竄者,有如塘報,有如檔子,有如錄供,此可謂初級史料。至于入之章奏,騰之禀揭,則有紅筆揭帖,汗牛充棟,已爲進一步史料。至科臣所抄,一方下部議行,一方已錄送史館,其中已微用文史句例點改,此則與史料發生關係,又爲進一步之史料。館臣據此按日排纂,謂之日錄,與記錄王言之起居注,皆以日記,居然史之一體矣。而其距勒爲正史,則等級尚遠”[38]。經過多方考察,孟森認爲,“清改《實錄》,乃日用飲食之事”[39],指斥其掩蓋史實,而又將其視爲編著清史之主要資料。而在此類官方史料具體運用上,孟森的《八旗制度考實》堪爲典範。其總結道:“但言清事,非從官書中求之不足征信,于官書中旁見側出,凡其所不經意而流露者,一一鈎剔而出之,庶乎成八旗之信史矣”[40]。所謂“官書中旁見側出,凡其所不經意而流露者,一一鈎剔而出之”,自然可得部分歷史本真,但以此法從事史學研究,對研究者的智慧水平、知識視野、辨別能力等方面要求甚高,一般淺學之士不過侈談罷了。孟森以此法研究明清歷史,成就非凡,尤其對于清之先世考定所得成果堪稱不朽,其自視也甚高,謂“至今日始大發明,而以余爲發明最多,可云前無古人者也”[41],其實幷非誇大之言。即使今日治明清史者衆多,雖研究主題、方法已有很大差异,但對孟心史當年明清史研究成果以及開闢之功幾乎沒有不推崇的。而孟森由于晚年參加整理明清舊檔,對于自己以往研究局限亦逐漸有所意識。其慨嘆道:“就史料論之,社會一部分速感缺乏”,以往對于這類史料向來無人注意,“今者整理檔案,始知其重要,異日編史大可利用之也”[42]。孟森明清史著述基本以政治史爲主,然其却認識到“社會風俗”、“人情”及“民刑糾紛”等方面研究的重要性。跳出以往研究政治史的陳套,步入廣闊的社會、經濟、政治、法律等研究領域,誠爲中國史學研究的一個趨勢。耄耋之年的孟森能有如此認識,可謂一種先見之明。

  孟森以花甲之年掌北大明清史學講壇,雖學養高深,却不擅講課。有的學生回憶道:“他永遠穿著一件舊棉布長衫,面部沉悶,毫無表情。他的講課也是出奇的沉悶。有講義,學生人手一編。每次上課必是拇指插在講義中間,走上講臺。他講課從來不向講臺下看,照本宣讀。下課時,講義合上,拇指依然插于講義中間,轉身走去,依然不向講臺下看”[43]。也有的學生說,“孟森先生不喜高談闊論,在課堂授課讀講義,以致課時未滿,學生已散去,先生不以爲忤,異日仍如是”[44]。然先生以耆年宿學,又系政界元老,深爲北大師生愛戴,其本人亦爲此深感激動,好學不倦,老而彌篤,潜心研究,佳作頻出。1937年上半年,北大師生爲先生祝七十大壽,先生特撰《香妃考實》一文作爲答謝,即爲一例。先生在北大前後不滿七年,著述竟達數百萬字。著述如此宏富,一個重要原因是其在行文中喜好大段引用史料,這在其著述中占有相當大比重。但是,一方面此乃舊學傳統積成,一方面所引史料幾乎都爲新出,或爲他人所不重視之重要史料,絕非故意堆砌,自不可苛求。而如果將這些史料進行壓縮、删减,其著述討論所涉及問題以及篇章總數也是一個十分驚人的數字。先生著述,愈到晚年,愈加精湛,“老驥伏櫪,志在千里”,及至1937年10月,孟森先生在病榻上仍舊寫詩表心:

生死如觀掌上紋,已登七十復何云。病深始欲偷餘息,才盡難勝理舊聞。 長謝朋觴來簡約,只親藥裹似絲棼。卅年襞積前朝史,天假成書意尚殷。

  先生此時年逾古稀,雖病藥相加,仍念念不忘三十年來對前朝史事的考證研究,希望上天假以時日,能再成巨帙。其意殷殷,可感可嘆,可歌可泣,治學非臻于此境,不可謂真全心向學也。而在此之前,孟先生在其遺著《海寧陳家》文末寫下這樣一段感人的話:“八月十九日,書于北京大學史料室。同人謂,南北消息不通,傳者謂,北方教授多微服出奔,屬余作一文,如期出版,且證明在平之不棄所業,以示國人,故樂爲之書”[45]。當時盧溝橋事變發生已經月餘,正值“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泪,恨別鳥驚心”的歲月,心史先生竟能苦守青燈黃卷,“不棄所業”,“樂爲之書”,其視死如歸的豪邁,其大義凜然的氣節,真令我輩感佩不已!

  鎖國原無大是非,橫流自有真知見

  對于孟森先生的辭世,日本侵略者是絕對脫不了干係的。據嚴文郁先生回憶,1936年某日,孟森到北大圖書館,手拿一軸裱好的地圖,即《宣統三年調查之俄蒙界綫圖》。他說此圖爲前清理藩部舊藏檔案中散出,極有價值,學校應該購藏。雖然賣主要價甚高,孟森最終還是說服了嚴文郁,幷且和北大歷史系商妥,以該系應得書款購進,“但誰也想不到此圖竟奪有功文獻學人的壽命”[46]。該圖爲宣統三年(1911)由庫倫辦事大臣三多派人經過實地調查勘測所繪,製作緣起在于:咸豐以降,中國于俄人交涉邊境問題,屢屢因蒙古地名無標準漢譯,言人人殊,以此往往處于不利地位,“必蹙地若干”,國土痛失,不能不有地圖爲憑。三多爲有心之人,其所繪製的地圖對俄蒙邊境記載、標識詳密度遠遠超過以前各種典籍,因此對于中國北部邊境的勘定極具參考價值。因此,該圖購進後,孟森特撰文《宣統三年俄蒙界綫圖之考證》,對該圖製作之來龍去脉進行考證,幷指出其中幾處失誤,先後刊登于《大公報•圖書復刊》(144期)和《北平圖書館圖書季刊》(3卷3期),希望引起國人的注意。他又計劃與商務印書館訂約代印此圖,以免孤本久而湮滅。

  當時日本設在中國的以文化研究爲幌子、實則進行文化侵略的東方文化委員會主持人橋川時雄讀到孟森的考證文章後,即刻給北大圖書館來函,請求用該會圖書館的名義借閱此圖。但嚴文郁考慮中日戰事一觸即發,不宜外借,便拒絕了橋川的要求。孰料日本人處心積慮,“亡我中華之心一日不死”,對此事一直耿耿于懷。及至北平淪陷,1937年8月下旬某日下午,有自稱東方文化研究會人員數人,由日本憲兵駕汽車來北大圖書館,索閱《俄蒙界綫圖》,幷追詢孟森教授住址。嚴文郁一面囑咐同事以“不知道”相告,一面命人到孟府先行通知,孟森在接到通知後表示無所畏懼,决不回避。東方文化委員會人員終于找到孟府,寒暄之後,表示對《俄蒙界綫圖》至感興趣,要請孟先生到圖書館親爲指教。“孟先生毫不遲疑的同他們回到圖書館。展開地圖,有問必答地消磨了不少時間。日本人感到很滿意,最後取出照相機,請孟先生和他們共攝一影作紀念”[47]。照完相,日人寫就借條將圖携走了。孟先生“氣憤至極,步行回家,祭拜先靈幷寫下‘白髮孤兒辭先靈’詩句後即臥床不起”[48]。先經協和醫院醫生診察,斷定是胃癌,後在朋友的婉勸下,住進協和醫院。而在北平淪陷後、其臥病之先,這一個多月時間裏,作爲“留平教授”[49],“日夜憂思,晚間必聽中央廣播,白天還不辭勞苦的翻著字典看Peiping Chronicle”[50],在憂患之中不僅沒有放棄研究,爲維持校務,先生還與鄭天挺、馬裕藻等先生天天一起商討對策,經常還會提出別人所注意不到的問題。

  孟森先生住進協和醫院後,很多故友、同事前來看望。其中有鄭天挺、羅常培、嚴文郁諸先生,也有周作人、鄭孝胥等人。1937年11月10日,鄭孝胥父子從關外特趕來看望孟先生。先生早年作幕鄭孝胥門下,相交甚深,幷對鄭氏寄望甚高,但因鄭氏甘願爲日人傀儡政權——僞滿洲國的總理,先生毅然與之絕交。“七載參商迹兩歧”,故人來訪,自少不了寒暄問候。然從遺留下來的詩文推測,當天孟森曾再次力勸鄭氏收手,不要作國家和民族的罪人,但是鄭氏一意孤行,孟氏乃與之决絕,幷作詩三首譏之。其中《鄭氏兄弟父子昨來寓擬寄二律》有這樣的詩句:

  病才創見身先試,家縱全傾奈命何!
   爲報故人消息惡,膏肓攻達窘醫和。

  而另外一首《枕上作有贈》中仍不乏昔日豪情,謂“天生磊落人中豪,意氣上薄青雲高。綱常大義一手綰,天地殺機支目蒿”,又謂“君不見貴山趙孟何如賤,况有春秋夷夏辨!……鎖國原無大是非,橫流自有真知見”[51]。在詩中,孟先生慨嘆當年鄭氏的綱常大義、書生意氣消失殆盡,如今只能仰人鼻息,爲虎作倀,塗炭生靈。“鎖國”當指中國或中華民族,孟氏自謂生平對前清史事多有辯誣,但都屬“國中”之是非,即民族內部矛盾,與對日關係不同,而滄海橫流,“時窮節乃見”,誰將是歷史的罪人,誰將保有民族氣節,關鍵在于個人的選擇,歷史終將給出確切的答案。11月14日,羅常培先生臨行前,再去看望孟森先生。孟即囑爲抄錄,幷將這三首詩帶給“南方的朋友們看看”,以見其心境之一斑,幷很悲傷地表示:“我們這次分別,恐怕就成永別了”[52]!其後先生病情不見好轉,延至1938年1月14日,一代明清史學大師孟森先生終告不治,撒手人寰。3月13日,開追悼會于城南法源寺,到者約20人,大抵皆北大同人,別無儀式,只默默行禮而已[53]。追悼會後,學生商鴻逵等人曾護柩南下,希望將先生歸葬故里,然因戰事紛起,南北交通阻滯,只得將靈柩運回北平,最終奉安于京郊萬安公墓陵園之中。時在昆明諸君,聽聞孟先生去世消息,十分悲痛,1938年5月,原北大史學系師生在昆明菘島開茶話會,紀念孟先生[54],幷在1939年《治史雜志》第二期特刊專文三篇,以表追思[55]。同時日本《東洋史研究》第四卷第二號亦有文追悼,幷刊布了孟先生部分著作目錄[56],足見孟先生在史學領域的廣泛影響。若干年後,清史專家王鍾翰先生再次給予孟森史學研究成果極高評價:其“不過三十餘年,而撰述之富,成就之大,影響之深,自非後輩末學所能望其肩背者也”[57]。

  像其他學科領域的“大師”們一樣,孟森在明清史研究領域之成就、貢獻雖則不可謂絕對不可超越,至少是不可重複的。而“大師”們出現或存在的意義似乎在于他能給後學開闢一個新的研究領域,或者提供一個長期有效、可行的研究框架,或者從基本的意義上說,他(或他們)能够在這一學科領域解答諸多基本的問題,從而爲這一學科研究的開展掃出一條門徑,或者披荊斬棘,殺出一條血路。孟森在明清史研究領域取得的成就似乎與第三種更爲接近,他的研究成果將是明清史研究不斷前進的不朽基石。

  結 語

  用鄭天挺先生的話說,孟森先生是一個愛國者,他壯年的游學,中年的從政,以及熱心于介紹國外政法經濟學說,都是想把中國富强起來。不僅如此,我們完全可以說,他的一生,不管是爲學,還是從政,皆貫穿者“愛國”這樣一條主綫。先生東渡扶桑,尋求的是新知,爲的是富國强兵;先生主張君主立憲,希望地方自治、司法早日獨立,爲的是中國能够自立于世界强國之林;先生著書立說,倡憲政民主,反獨裁專制,興辦雜志,提倡實業,也是爲中國的興旺發達;乃至晚年勤于考證,求真是,辟訛說,絲毫不存狹隘民族成見,在大是大非面前,行得穩,站得牢,大義不屈,“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真正體現了中國知識分子的優良品德。可惜的是,孟森晚年以史學成就而名聲大噪,乃至其逝世時,衆人皆單純目其爲一歷史學家,而對其前半生之政治、法律、經濟領域諸多成就罕有知之者。然其先後從政不下二十餘年,幾乎于史學研究創作時間相等,且其爲學不忘政治,從政不廢所學,從政爲學,皆不失傳統知識分子出世、經世之積極精神。綜其一生,在近代中國政治史、史學史中自應占有一相當位置,其道德文章皆堪爲後世之楷模,毫不愧于大師之稱謂。



[1] 孟森:《先考妣事略》,間引自商鴻逵《述孟森先生》,《清史論叢》第六輯。

[2] 由盛宣懷于光緒二十二年(1896)創辦的南洋公學,與前此創建的北洋大學堂幷峙。該公學附設譯書院,在清末內外煎逼的形勢下,積極鼓勵翻譯、紹述軍事、法政類書籍。該譯書院與後來的商務印書館從人員和組織上有相當深厚的淵源關係。據筆者瞭解,孟森在與楊志洵合作譯述《日本軍隊給與法》之外,大約與此同時還根據明治三十一年日本改正制憲兵章程譯述了《日本憲兵制提要》。該書由日本稻村新六校訂、鄭孝檉覆校。其在該書前言中剴切指出:“國家當物競大熾之時,勢不能不增兵自衛。而欲別謀補救之方,以期有利無害,則舍此憲兵一法,道將何從?萃泰西十余國之謀慮,竭日本二十餘年之經營,以成斯制,凡有志兵事者,烏可不留意也”,不可不謂用心良苦。

[3] 孟森:《日本軍隊給與法提要》,載《日本軍隊給與法》卷首,孟森、楊志洵譯述,南洋公學譯書院,1902年第二版。

[4] 吳相湘:《我的業師孟心史先生》,《傳記文學》第一卷第一期。

[5] 孟森:《廣西邊事旁記》序目,商務印書館,1905年。

[6] 第一部爲1905年出版的蔡錫勇的遺著《連環賬譜》。蔡錫勇(1847—1898),字毅敬,福建龍溪人,肄業北京同文館,任駐美使館翻譯。青年時代隨使美國、秘魯、西班牙等國,瞭解西式簿記。歸國後入張之洞幕,參與洋務運動,興辦現代企業。其間悉心研究借貸複式賬法,幷結合中式收付賬理撰寫《連環賬譜》,蔡氏死後由其子蔡琦、蔡峰整理後出版問世,推動了我國近代會計制度的建立。該書于清光緒三十一年由湖北官書局刊行,計兩册,分五卷。

[7] 吳相湘:《我的業師孟心史先生》。

[8] 孟森:《各省咨議局章程箋釋》,上海商務印書館,1908年。

[9] 孟森:《地方自治淺說》,上海商務印書館,1909年三版。

[10] 孟森:《統計通論》,上海商務印書館,1910年。

[11] 後來孟森將這次旅途中的所見所聞寫成游記,幷得以出版。該書名爲《蒙古郭爾羅斯後旗旅行記》,筆者所見乃爲民國三年五月涵清山房刊本。從其內容分析,孟森當時已經對蒙古和滿洲歷史相當熟悉。筆者推測,孟氏對于“俄蒙界限圖”的瞭解與這次旅行可能很有關係。

[12] 張謇:《張謇全集》第六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年。

[13] 戎笙:《孟森小傳》,《清史論叢》第八輯。

[14] 鄭天挺:《孟心史先生晚年著述述略》,《治史雜志》第二期。

[15] 作者江湛,《興業雜志》第一卷第二期,1926年1月。

[16] 作者孟森,《興業雜志》第二卷第一期,1926年10月。

[17] 在該“附刊”中,孟森發表的文章,如《國民與改正條約》、《改正條約事實之演進》、《改正條約之手續不應倒置》、《改正條約會之內港行輪》、《改正條約與國際聯盟》等。董康早年追隨沈家本積極從事晚清法律改革,當時乃爲法律界名流,聲望頗重。從該附刊的興辦組織來看,孟森與董康的關係很不一般,諸多細節仍待日後進一步考證發現。

[18] 鄭天挺《孟心史先生晚年著述述略》。

[19] 羅庸:《憶孟心史先生》,《治史雜志》第二期。互見鄭天挺《<心史叢書>序》,載氏著《及時學人談叢》,中華書局,2002年。

[20] 孟森:《孟森學術論著(清史講義)》,第一編第三章,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

[21] 吳相湘:《明清史權威孟心史》,載氏著《民國百人傳》(第一册),傳記文學出版社,1998年。

[22] 王鍾翰:《<明清史論著集刊正續編>前言》,載《明清史集刊正續編》卷首,河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後來明清史研究專家謝國禎在其晚年自選集《明末清初的學風》中亦曾謙虛地寫道,他本人“雖然喜歡搜輯明清時代野史筆記的史料,但是囿于見聞,遺漏孔多。……也不過聆師友的教益,摭拾舊聞,追隨于孟森先生所著《心史叢刊》之後,纂輯成篇。”(謝國禎:《明末清初的學風》自序,人民出版社,1982年。

[23] 王鍾翰:《<明清史論著集刊正續編>前言》。

[24] 吳相湘:《明清史權威孟心史》。

[25] 孟森:《明元清系通紀》前編“序”,臺北學生書局(1996年)吳相湘主編《中國史學叢書》影印民國二十三年(1934)版。

[26] 孟森:《明元清系通紀》前編“序”。

[27] 孟森:《明元清系通紀》前編“序”。

[28] 鄭天挺:《滇行記》,載氏著《及時學人談叢》。又參考鄭先生追年吳晗先生之文章(《有學力、有能力、有魄力的歷史學家——追年吳晗同志》,載鄭天挺著《探微集》,中華書局,1980年)而知,後來他們聽說孟先生的《明元清系通紀》基本上已編竣,稿本存于北平,遂改變計劃,沒有借用。

[29] 顧頡剛:《顧頡剛日記》,江蘇教育出版社,2000年。另外兩部,一爲吳燕紹《清代蒙藏回部典彙》,一爲錢海岳《南明史稿》。

[30] 周作人:《北大感舊錄》,載《北大老照片》,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98年。

[31] 孟森:《心史叢刊(三集)》“序”,上海大東書局,1936年。

[32] 孟森:《孟森學術論著(清史講義)》,第一編第一章。

[33] 孟森:《心史叢刊(三集)》“序”。

[34] 孟森:《孟森學術論著(清史講義)》,第一編第四章。

[35] 孟森:《明史講義》第二編第一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36] 孟森:《明史講義》第二編第三章。

[37] 舉例來說,孟森對蒙元始也見解頗深。其在《蒙兀爾史記》序言中談到“元史自五百年來爲一朝正史,然以其在漢土,傳祚不永,一切制度文物又與漢土歷代不甚沿襲,故在漢人不推爲至隆至極盛之朝,而在全球棣通之世,則泰西所震聳于東方民族者,視蒙古在漢唐諸大朝之上”。(佚名刊:《蒙兀爾史記》,民國二十三年綫裝本)

[38] 孟森:《史與史料》,載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文獻特刊》,1936年。間引自商鴻逵《述孟森先生》,《清史論叢》第六輯。

[39] 孟森:《讀清實錄商榷》,載《明清史論著集刊》,中華書局,1959年。

[40] 孟森:《明史講義》第二編第三章。

[41] 孟森:《八旗制度考實》,載氏著《明清史論著集刊正續編》。

[42] 孟森:《中國歷代史料之來源幷擬現代可以收集之方法》,載《明清史論著集刊續編》,1986年。

[43] 肖東發:《老輩大教授課堂上的魅力》,載其主編《風骨——從京師大學堂到老北大》,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

[44] 楊向奎、何齡修《孟森學案》,載楊向奎等著《百年學案》,遼寧人民出版社,2003年。

[45] 孟森:《海寧陳家》(手稿影印本),《國立北京大學五十周年紀念論文集(文學院第一種)》,北京大學出版部,1948年。該文原擬編入北大《國學季刊》第六卷第三號,但該期因抗戰爆發夭折,而孟森手稿竟得保全下來,誠爲不幸中之萬幸。

[46] 嚴文郁:《孟心史先生與俄蒙界綫圖》,《傳記文學》第十三卷第四期。

[47] 嚴文郁:《孟心史先生與俄蒙界綫圖》。

[48] 吳相湘:《馬神廟•譯學館•漢花園》,載《北大老照片》。

[49] 關于“留平教授”說法不一。周作人在《北大感舊錄》中自認與馬裕藻、馮祖荀、孟森同爲“留平教授”。而吳相湘先生力斥其非,幷謂“其實,先師先生立身處世、愛國情操與周作人完全是兩極端”,實不可同日而語也。

[50] 羅常培:《七七事變後北大的殘局》,《傳記文學》第十七卷第六期。

[51] 羅常培:《七七事變後北大的殘局》。

[52] 羅常培:《七七事變後北大的殘局》。

[53] 周作人:《北大感舊錄》。

[54] 鄭天挺:《滇行記》。

[55] 即鄭天挺《孟心史先生晚年著述述略》、羅常培《孟心史先生的遺詩》、羅庸《憶孟心史先生》。

[56] 吳相湘:《我的業師孟心史先生》。

[57] 王鍾翰:《<明清史論著集刊正續編>前言》。

  (文章原載《中華文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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