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以機密外交的理由,做為授意使用他人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的證詞,檢察官陳瑞仁則在查證中。其實,再怎麼機密的外交工作,仍有一定程序,而且都有公文依據,檢調查證第一步,應是調閱原始公文檔案,檢視相關程序是否完備,如果少了公文或是少了程序,便有存疑。
依據陳總統最近常類比的「奉天」、「當陽」專案為例,機密外交的核銷得有五道程序,一是建案,二是請款,三是領款,四是任務歸循,五是經費核銷;即便機密等級到「絕對機密」,那怕只有總統、國安局長、外交部長或國安會秘書長等少數人知情,這五道程序都還是要有公文依據,有案可查。
以奉天專案中的「固誼專案」,捐助南非前總統曼德拉所屬政黨一千一百萬美元,以及「資助日本前防衛事務次官秋山昌廣赴美進修案」為例,從已曝光的極機密文件顯示,這些機密外交工作,都有公文依據,而且程序完備。
如「固誼」建案簽呈指出,八十三年李前總統出訪南非,「南非總統曼德拉表示要與台灣斷交,其執政黨秘書長則開出條件,要求我方給予兩千萬美金,南非願意繼續維持兩國邦交一年半至兩年,李登輝與對方協商後,同意給一千一百萬美元」,五月十六日李前總統返國後,開始安排付錢事宜。
第二道程序,則是請款。請款的作業流程,是承辦人拿著「固誼專案,支領一千一百萬美元」的簡便行文表,向國安局會計長請款。之所以出示簡便行文表,是避免洩密,只讓會計長知道專案名稱,內容不談。
第三道程序是領款,會計長依據承辦人出示的簡便行文表,再簡化為「支領一千一百萬美元」,連專案名稱都省略,蓋上官章後,交給承辦人向會計領款。會計只負責依文撥錢,做什麼事,錢用到那,會計完全不知。
第四道程序是任務歸循。承辦人將錢匯交南非後,可能直接向國安局長或總統口頭報告,說明任務完成與過程,之後,再以備忘錄或工作報告方式,簽報公文存證。
第五道程序,即是核銷。承辦人將匯款單等憑據,或者出差的機票、住宿等單據,交會計室核銷;無單據部分,則簽報領據核銷。
最重要的是,這五道程序的所有文件,全部歸於一個存檔備查。如此用意,是可明確看出發票或領據核銷的經費,都是花用在「固誼專案」。如果有問題,例如宣稱經費是用之於「固誼」,但是從建案到任務歸循,找不到公文,或是核銷存檔的文件中,找不到同一分發票或領據影本,這筆經費便有問題。
贈禮依照行情 非說說算數
再以奉天的「明德小組」對日工作為例;一分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文件,其主旨是派彭董事長(彭榮次)及國安局楊參事(楊六生)赴日,代表高層辦理歲暮贈禮案。文件詳細記載此案:
一、奉總統(李登輝)十二月十四日核定辦理。二、經與彭董事長(即彭榮次)協商結果,預定十二月二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八日赴日辦理;贈禮內容依日本習俗,歲暮以國產食品為主,另贈數目不等之禮券。禮券以每人二千美元為主,但橋本前首相身分特殊,彭董事長建議宜提高至一萬美元。六、全案含差旅費計需美金六萬元、台幣二十萬元。
這分公文顯示,即便是贈送禮券,也有行情,不是隨口說說的數字。當然,送日方友人禮券,不會用台灣的SOGO禮券的。
再如,同年十二月一分「極機密」文件,文件的主旨是:「資助日本前防衛事務次官秋山昌廣赴美進修案」,建案內容要點如下:
資助日官員進修 美日參與
按蘇主任就彭董事長呈總統之報告指示辦理;一九九七年底秋山因防衛廳內發生貪瀆案件,以督導不周,引咎自動請辭,美、日國防、外交官員為感謝其之貢獻,安排渠赴哈佛大學進修;明德小組成員要求美日三方一同協助渠度過難關,我方負擔兩年學業費用,每年五萬美元,兩年共計十萬美元。本案付款方式比照太平洋論壇方式,交由彭董事長〔彭榮次〕匯送,以求保密及安全。擬辦:奉核可後,將十萬美元交彭董事長匯送。
隔年的任務歸循報告要點為:支援美金十萬元供秋山昌廣赴美進修兩年的款項已於十二月二十日交彭董事長匯入美國「太平洋論壇」帳戶備用。「太平洋論壇」執行長凱利於元月十五日在洛杉磯開會時,告知已收到該款項,並向鈞長面謝。秋山昌廣已與本局聯絡,預定今年四月來訪並拜會鈞長,爾後可為我在日之工作友人。十萬美元准予核銷,續與秋山保持聯繫。
對比總統府私下宣稱國務機要費部分款項用於支付「南線」專案,這項機密外交經費的來龍去脈,需有公文與原始憑證可查;錢的用途,不是口頭陳述或事後的書面說明,便能成立。同樣地,總統向檢調聲稱「我有自己的線」,檢驗這些事是否為真,第一道關卡,就是五道程序必須完備,且有公文依據,其次,即是詢問經辦人,是否如公文內容所述支用經費及事證。
陳水扁總統把國務機要費支用的「地位」,拉到機密外交的高度,就得與「奉天」專案一般,有嚴謹的公文依據,提供司法機關檢視。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2+112006090900024,00.html
2006.09.09 中國時報 國務費 將約談秘密外交執行人 陳志賢/台北報導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弊案,由於總統陳水扁指稱以他人發票核銷,是為作為秘密外交用途,查黑中心將依據領據相關資料,逐一約談替陳水扁執行秘密外交的人士、「線民」,澄清資金流向及用途,調查陳水扁是否涉及貪瀆。
據了解,由於這階段的查證工作,相當困難費時,因此辦案人員預計將花上至少一個月時間進行查證,如果辦案人員查證發現「秘密外交」內容不符,陳水扁將可能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據了解,陳水扁總統在接受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訊問時,曾出示一份「秘密外交」的資料及領據名單,並當面交給陳瑞仁。
據指出,陳瑞仁曾告知陳總統,他有可能會構成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而律師出身的陳總統,亦點頭回應,並表示如果國務機要費案會構成犯罪,罪名應該就是這條。
據了解,陳水扁總統這份「秘密外交」名單及資料,都是直屬陳水扁總統的「單線作業」,用途態樣很多,包括支付特定人士及友邦元首或配偶的餽贈、禮物及飲宴等;部分業務內容相當敏感。
由於支領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線民」、「情報員」及國外友邦元首,都是與陳水扁「單線聯絡」,人數雖不多,但分布地區很廣泛,有不少人是在國外或中國大陸地區。而且國務機要費是以現金撥付,因此檢方坦言查證工作有其困難度,也相信總統府亦有所因應準備,但檢方已經掌握了一些調查方式及途逕。
辦案人員必須確認這些支領的「情報員」或「線民」,是否真的存在,之後再查證所謂「秘密外交」內容的真實性,調查陳水扁所謂的「一毛錢都沒有中飽私囊」的說法,是不是真的,決定是否二度訊問陳總統。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2+112006090900025,00.html
- Sep 09 Sat 2006 20:55
2006.09.09 中國時報 機密外交五大程序 絕非扁一句話了帳 呂昭隆/新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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