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案續開庭 北檢:延續原有公訴基調

【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 2006.12.28 10:59 pm


台北地院明天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案,負責論告的公訴檢察官今天前往查黑中心,與起訴本案檢察官陳瑞仁開會。雖然主要論告的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請假,但檢方表示明天會延續原有公訴基調,再向法院聲請調閱機密工作的核定文號。至於擔任主要論告的檢察官為林達、張友寧。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林錦村表示,明天公訴檢方除張熙懷請假休養,包括主任檢察官楊榮宗、檢察官周士榆、林達、張友寧等四人都照常出庭,由林達、張友寧兩人暫代張熙懷擔任主要論告,陳瑞仁明天沒有蒞庭協助公訴的計畫。

楊榮宗表示,檢方主張國務費案中的六項秘密外交工作並非機密,才要聲請調閱當初總統府核定機密工作的「文號」,以釐清六項外交工作當初究竟有沒有被核定為機密,檢方不需要六項工作的內容,只是要核定文號,沒有洩密與侵犯總統權限的問題。

對辯方律師「檢方阻撓閱卷」說法,楊榮宗指出,當初陳瑞仁將卷證密封,是擔心全案移審法院的行政流程中被不相干人員看到,並未排除律師或當事人閱卷,公訴檢方今天與陳瑞仁開會後,已沙盤推演各種情況,檢方除續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的調卷動作,希望法官明天裁定直接進入審理程序。

此外,楊榮宗說,張熙懷情況其實不如報載那麼嚴重,只是一人連續看完六十多項卷證,並逐一標明出處等細節後過於勞累,休息後,他的身心狀況幾已復原,等他恢復上班,公訴檢方論告仍由張熙懷擔綱。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6697.shtml



倒扁總部:民進黨抹紅 可恥可惡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06.12.28 03:02 pm

反貪倒扁總部上午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民進黨近日一系列抹紅國務機要費案公訴檢察官張熙懷的作為,總部決策委員魏千峰律師宣讀聲明,強調過去朝野遵守司法為社會最後一道防線的核心價值,如今民進黨一味攻擊張熙懷,無異自毀長城。

總部發言人張富忠表示,民進黨此舉,倒扁總部感到「非常可恥」,民進黨自8月底開始,就發動一連串的抹紅行動,當反貪倒扁運動展開時,黨主席游錫堃就指控反貪倒扁運動是替中國人糟蹋台灣人,其後民進黨立委即不斷地幫運動找紅色成分,如9月9日靜坐遊行,就說這天是毛澤東的祭日,而遍地開花及天下圍攻,即指控在共產黨的歌曲中都可找到證據,這種不斷扭曲替別人找紅色成分的行為非常可惡。

他表示,建議民進黨政府將2300萬人的腦袋剖開一下,檢查頭腦裡面有無紅色成分,並建議民進黨政府重新發起保密防諜運動,教導台灣的小孩重新記得40年前「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那句話,讓台灣倒退回到40年前的老路。

魏千峰宣讀的聲明則指出,朝野過去都遵守司法是社會最後一道防線的核心價值,2004年總統大選引發嚴重爭議,但以些微票數落選的連宋兩位先生,在提出當選無效等訴訟在法院定讞後,也接受法院判決,使得陳水扁獲得當選正當性,如今民進黨如為拖延國務機要費審理,一味攻擊張熙懷,則無異自毀長城,是否此後泛藍在相關訴訟案件有不利判決時,即可以法官或檢察官支持「台獨」,不接受起訴或判決,那國內社會起碼安定如何維持?

他指出,台灣本土論主張不只包括人本化及土地認同,更包括現代國家所須具備的民主與法治,除非民進黨要倒退到極端排他性民族主義,否則請節制手段,尊重司法。

魏千峰指出,張熙懷在司法界一向享有清譽,受人尊敬,其到中國大陸開會,就如陳水扁擔任立委期間曾訪問中國大陸,吳淑珍的辯護律師也曾到中國大陸開會一樣。

魏千峰另外對法務部未挺身支持張熙懷表示遺憾,他並譴責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及吳秉叡,他說,葉的先生在台南執業當律師,吳秉叡過去就是法官,他太太現在仍是法官,為何竟然仍去攻擊張熙懷,如果吳秉叡現在在擔任法官,而被如此攻擊,吳秉叡要怎麼辦呢?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6049.shtml




媒體爆 張熙懷:我被長官出賣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2006.12.28 03:02 pm


根據最新一期「新新聞」周刊的一篇專訪,張熙懷透露覺得自己「被長官出賣了! 」,因為綠營拿他到大陸演講的事猛攻他「親中」,竟連行程等小細節都一清二楚,更讓他質疑的是法務部高層故意放出訊息,好讓他無法再辦國務機要費案。

專訪中談到,張熙懷確實因為被「抹紅」而晚上都睡不好,「有時還拉肚子」,他的太太也為此操心不已,張熙懷為了保護家人,確曾想過就此罷手。張熙懷日前更傳出因壓力過大,情緒失控,幾乎崩潰。

其實張熙懷曾說能夠被指派辦國務機要費這種大案子是種「福報」,而面對陣容堅強的律師團,他認為「定下心」是不二法門,所以他不斷提醒公訴組檢察官,「絕對要能沈得住氣,」還有好的體力,張熙懷每天早上都會跑步來鍛練體力外,也讓承受的壓力找個發洩的出口。

但或許深怕連累家人,更深感「被自己人捅了一刀感到心灰意冷」,請假中的張熙懷明天確定不出庭了。張熙懷在專訪中難掩落寞地說,「要我迴避,我也認了。」無奈地表示尊重上面的決定,不過他說:「名和利都是帶不走的,所以人要付出,有了付出才會流傳千古。」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6055.shtml




張熙懷請假 楊榮宗代打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6.12.28 03:02 pm


國務機要費明天第三度開庭,病假休養中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暫不出庭論告,將改由楊榮宗主任檢察官代打,起訴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則不會出庭,至於後續的庭審,陳瑞仁會否加入公訴陣容,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今天表示,會尊重陳瑞仁的意願。

在檢察官內部網站中的檢察官論壇,已有基層檢察官開始進行連署,聲援張熙懷,同時贈花為他打氣。張熙懷,經過一整天的休息後,心情已經平復許多,雖然張熙懷確定在明天的國務機要費案開庭時缺席,不過,預計再下次的庭期,張熙懷就能上場。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6056.shtml




葉宜津:只質疑張熙懷心中祖國

【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 2006.12.28 06:12 pm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今天說,她不質疑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偵辦其他案件,但國務機要費案涉及機密外交,牽涉國家利益,而中華民國機密外交的最大阻力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她質疑張熙懷心中祖國是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反貪腐運動總部律師魏千峰表示,民進黨批評張熙懷親中,只為拖延案件審理進度,卻毀壞社會最後一道防線,他呼籲民進黨應真正尊重司法。

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台北縣)說,他從未質疑張熙懷是否親中,他只是質疑張熙懷身為公務員,是否守法,及張熙懷前往中國,是否依法報准;根據媒體報導,張熙懷前往中國五次,但法務部只核准三次,難道張熙懷有兩次未經核准前往中國?

他表示,張熙懷可以質疑別人是否守法或說實話,別人當然也可以質疑張熙懷是否守法或說實話。

民進黨籍立委林國慶(嘉義縣)說,他只是懷疑張熙懷是否主觀認定中國是祖國,沒有拖延案件審理進度,況且國務機要費案每周都開庭,若拉法葉艦案每周開庭,案情早已水落石出。他表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發生時,倒扁總部都不說話,現在還好意思評論政治,真是丟人現眼。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6177.shtml



李慶華:李鴻禧去過大陸 全程接受招待

【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2006.12.28 03:51 pm


民進黨立委拿國務機要費公訴檢察官張熙懷到大陸的事大作文章,國民黨立委李慶華上午也爆料指出,不但陳水扁總統有到過大陸,連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大老、「國師」李鴻禧也在1990年就帶著老婆到大陸,還全程接受招待。

而法務部長施茂林上午在司法委員會中則強調自己沒到過大陸,但坦承曾經去過澳門,立委洪秀柱則是緊咬澳門「非賭即色」,去澳門做什麼?施茂林表示是觀光,並對立委影射他非賭即色表示抗議,洪秀柱則反譏,法務部的檢察官被污衊,部長為什麼不抗議?

李慶華表示,不但陳水扁自己去,到北京人民軍事博物館拍照,還帶著現在的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此外,民進黨高層去過大陸的還包括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考試院長姚嘉文,更勁爆的是,連陳水扁的老師李鴻禧也大陸,而且還全程接受招待。

李慶華指出,1990年,台灣解嚴不久,李鴻禧就帶著老婆到大陸,一團約10人,大概都是學者且都具台獨背景,去的地方包括故宮、長城,甚至還曾一時興起,在火車月台向農民發表演說,只要一心一意搞建設,未來生活一定會好起來。

他說,全程前前後後約10來天,經費除了往返機票,在大陸期間的吃住交通全部是官方支應,李慶華表示,如果民進黨要「抹紅」,絕對不能忘了這些人。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6053.shtml



外交機密文件 扁絕不給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2006.12.28 03:02 pm


總統府昨日函復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法院裁定府方應送交機密外交相關卷證,但府方認為並不適宜的理由。接著台北地方法院承審審判長蔡守訓周五將再申請至總統府保全證據,惟據了解,府方立場已定,機密文件不交就是不交。

據了解,總統府昨日提出的說明,包括機密種類應該由陳水扁總統本人認定,但台北地院是函給總統府,府的負責人卻是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因此「總統府」無法將機密文件送交法院;以及台北地院若要向陳總統查證,將再觸及憲法52條刑事豁免權問題;還有「機密」有時只是口頭交付任務,並無文件等等,皆是陳總統與辯方律師研究的因應辦法。

因此,儘管台北地院打算再次申請到總統府保全證據,府方上述與律師團研議出的安全閥,也不會開啟,尤其「將再次觸及憲法52條」一項,更與之前辯方律師一再以「違憲之虞」作為訴訟武器如出一轍。據指出,陳總統立場已定,不會交出機密文件就是不會交出機密文件,包括所謂「口頭交付的機密任務」,府方將皆以「憲法52條」擋住檢方的保全動作。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6057.shtml




府函覆台北地院 拒交機密文件

【聯合報/記者劉永祥/台北報導】 2006.12.28 03:45 am


總統府副秘書長劉世芳昨天說明,台北地方法院發函的對象有誤,且機密外交的認定是總統的權限,因此明確表示,總統府無法回應將國務機要費案機密外交文件送交法院的要求。

劉世芳表示,台北地院發函對象是總統府,總統府是由秘書長綜理業務,但絕對機密卻不是由總統府秘書長確認或交付;總統府只是總統辦公的地方,無法代總統進行文件機密等級的分類,因此,總統府無法回應地方法院詢問的問題。

她說,台北地院若要查證,必須跟總統查證,但可能因此面臨憲法五十二條的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及三軍統帥,機密外交的認定是總統的權限,府方不是刻意這樣處理,而是針對行政機關回覆文件、適格性,以及法律等相關規定處理。

台北地院函請總統府提供國務機要費案中,六件核定的外交機密案相關資料,限時在昨天中午十二點前送達台北地院,總統府中午依公文處理流程發文,函覆台北地院。

函覆內容主要是表示總統府尊重台北地院的處理。總統府昨天下午一點多並以簡訊通知媒體相關作為。

劉世芳指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機密是以行政機關的認定為主,國家機密等級分為機密、極機密與絕對機密;所謂的「極機密」與「絕對機密」,不是就放在公文書或在紙張記載,有時候只是交付的動作或口頭指示,也牽涉到交付的對象是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她強調,總統處理邦交或非邦交事宜無法純粹以公文記錄,有關國務機要費案,當時檢察官偵辦時,府方能講、能處理的,包括發票、收據等,能移送的都移送了。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5501.shtml



北檢:將再要求府函覆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6.12.28 03:45 am


針對總統府拒絕回函法院一事,台北地院昨天證實已收到總統府的函覆文件,並附上拒絕提供核定機密文件公函的理由,合議庭將會適法處理。

台北地檢署則表示,明天開庭時,將再向合議庭聲請要求總統府函覆。

實務界人士指出,國家機密採形式認定,總統府不肯回函,全案就得採公開審理,除非總統府派人到法院說服合議庭。

國務機要費案的合議庭,要求總統府函覆當初核定機密外交的原始公函、核定文號及日期等資料,合議庭認為,若總統府提出這些核定機密外交的公函,律師團就可以提早順利閱卷,因此訂本周五開庭。

對於總統府不願回函法院,相關人士認為,可能是總統府當初沒有按規定,由核定權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機密外交文件,現在法院去要,總統府才提不出來。明天的開庭,檢辯雙方勢必就此論辯。

http://www.udn.com/2006/12/28/NEWS/NATIONAL/NATS1/3665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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