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追回

■ 林岱樺

有關馬英九市長「公款私捐」問題,這筆款項原本屬於歷年來未用完的公款,國家對這筆款項擁有所有權;因此縱使馬英九捐給公益團體,仍不能免除其返還國庫的義務。為了保全政府財產,以免公益團體日後被追索而被陷於不義,政府應儘速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就該筆公款禁止移轉給其他團體,如馬市長有各種新的捐贈行為,概與此公款返還國庫無關,以免日後在追討時衍生新的法律爭議。筆者並闡述理由如下:

一、此款項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被侵占的「贓款」,政府應向法院聲請「禁止移轉」的假處分:這筆款項係近幾年台北市長特支費未用完且未繳庫的款項,其所有權為國家與全民所有,馬市長對這筆款項根本沒有任何支配的權力。有鑒於這筆款項在法律性質上已經屬於被侵占的「贓款」,馬英九不應在司法完成調查前,「誤」以為自己對這筆款項還有支配權。同時我們也要求政府在本案偵查審判期間,儘速對此款項向法院聲請禁止移轉的假處分,以保全政府財產。

二、馬英九市長應尊重司法,不應在司法進行偵查時,將標的物所有權進行移轉:曾經擔任過法務部長的馬市長應尊重司法,不應在司法正進行偵查時,任意將這筆應繳還國庫的款項的所有權移轉給任何公益團體,以免造成日後追索的困難,反倒陷各公益團體於不義。

三、馬市長應以謙卑、反省、認錯的態度,將此公款返還國庫,否則日後恐將面臨「雙重損失」、「多蝕一把米」的困境:馬市長不應一錯再錯,又藉此機會再沽名釣譽,轉移社會大眾對其於公務上清廉操守的質疑;而應將這筆款項以謙卑、反省、認錯的態度返還國庫。反之,如馬市長將這筆款項捐出後,並不代表其得免除返還國庫的義務。例如某公司主管將所侵占公款捐出,難道該公司就要認帳嗎?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國庫難道要自認損失嗎?馬市長不要以後又落得「雙重損失」的窘境,產生「多蝕一把米」的結果。

四、馬市長不應就此公款再享有任何個人節稅利益:馬市長不應藉由捐贈給公益團體的機會,又獲得抵減所得稅的節稅優惠,以所得稅率百分之三十為例,捐贈一五四七萬元可以產生節省四六四萬所得稅的效益,馬市長不應就此應還給國庫的款項,再享有任何個人節稅利益。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o1.htm




《星期專論》 清廉是基本道德標準 不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

在國務機要費一案遭起訴後,李前總統在台教會募款餐會上發表講話說,「 清廉是民主政治核心的價值」;隨後李遠哲先生也發表公開信指出,「廉政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兩位在台灣政壇頗有影響力的人物不約而同推出一個錯誤的概念,實在令人吃驚。遺憾的是,迄今為止我尚未讀到任何異議的文字。但對這個原則性的問題,是必須要理清的,尤其是面對今天這動盪不堪的政局。

民主核心價值是人民選擇權

任何專業或通俗的教科書,任何中英文辭典、百科全書,對民主、民主政治、民主體制、民主的核心、民主的價值等的解釋裡,都不會有「清廉」或「廉政」。原因很簡單,清廉是做人最基本的一個道德標準,而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是人民的選擇權(服從多數人意願,尊重少數人權利)。

清廉,也就是反貪腐,不僅不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它甚至不是任何一個民主國家政壇爭執的問題,因為反貪腐完全不是一個意識形態問題。每一個政黨都會高舉反貪腐牌子,但能不能做到是另一回事。包括今天全世界最大、爛得最透的貪腐政黨中共,都在喊反貪腐,而且動不動就把貪官槍斃了。沒人不反貪腐,它是獨裁和民主國家所有人的共識。你不可能用一個共識來劃分人群。在台灣,你能說藍營反貪腐,綠營不反貪腐嗎?同樣,你能說藍綠都不反貪腐,只有不藍不綠的人反貪腐嗎?顯然,反貪腐是一個藉口,是任何一股政治勢力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利用、為自己的意識形態而服務的工具。

共產黨當年在中國高喊反國民黨腐敗,贏得了許多知識份子呼應,他們擁抱了一個高舉清廉大旗的共產黨,結果呢?共產黨成為全世界最腐爛、最墮落的政黨。這不是它本身的願望,而是獨裁制度的必然結果。今天腐敗並不是中共的最大問題,獨裁才是。

有人說,民進黨當年也是靠高舉著反國民黨腐敗的大旗才贏得了很多人心,但今天腐敗到這樣令人寒心;有人甚至說民進黨的腐敗超過了國民黨。那麼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民主制度能夠制約貪腐問題

首先,台灣人民心裡都清楚,當年民進黨的主要訴求是台獨,但在國民黨專制下,台獨的旗幟打不出來,台獨的口號喊不出來,只有反腐敗最理直氣壯,誰敢說反腐敗是錯的?國民黨人同樣痛恨腐敗,手伸進國庫的人照樣痛斥腐敗。蔣經國對腐敗的痛恨可能超過今天的連馬宋。如果民進黨的訴求只是反腐敗的話,它會遭到國民黨幾十年的殘酷鎮壓嗎?毫無疑問,腐敗不是台灣人民反對國民黨的最根本原因,獨裁才是,剝奪台灣人的選擇權才是。

其次,任何黨執政都會有腐敗,說民進黨腐敗超過國民黨當然沒幾個人會相信,事實上也不必擔心。因為只要在民主體制下,想腐敗到國民黨那種程度,連門都沒有,否則區區一千多萬國務機要費怎麼可能把台灣鬧翻天到如此地步?所以,貪腐根本不是民主體制下的主要問題,民主制度中的三個關鍵機制(選舉、言論和新聞自由、法治)保障了對一直都會存在的貪腐問題的持續制約。在台灣,貪腐不僅不是民進黨的頭號問題,也不是國民黨的,儘管他們把國庫都搬進了黨庫。

當年共產黨高舉反貪腐的旗幟,目的是建立一個均貧的共產天堂;民進黨高喊反貪腐的口號,目的是推翻獨裁,走向獨立建國;今天國民黨接過了這個反貪腐的旗幟,目的和他們獨裁時代一樣,是要阻止台灣走向正常國家。毫無疑問,無論是當年國民黨還是今天的民進黨時代,擾亂台灣政局、撕裂族群的根本問題,從來都不是貪腐,而是統獨。

藍綠衝突的根源是國家認同

換句話說,藍綠衝突的根源是國家認同,國家認同的背後是人民選擇權的問題。這才是民主政治的核心。

今天,海內外大多數反共的中國人都反對台獨(不反共的人就不必提了),甚至視台獨比共產獨裁還壞。為什麼?就是因為他們只知道反對共產壓迫,也喊要民主,卻不清楚,共產黨和一切獨裁者的最大邪惡,是剝奪人民的選擇權。與之相反,民主的核心價值是尊重人民的選擇權 — 台獨是台灣人民的選項之一,只要大多數人民選擇,就應該尊重。今天,國民黨之所以能從共產黨的宿敵變成他們的座上賓,要「聯共制台獨」,反台獨超過反共,是因為他們雖然被迫進入了民主制度,卻同樣不明白民主的核心是尊重人民的選擇權,仍然是獨裁者的心態,他們要替台灣人民選擇。

在很多中國人的媒體上,反台獨的聲浪超過反恐怖主義;同樣,在台灣的聯合、中國報上,罵民進黨是「台獨黨」的口吻,好像台獨就是邪惡的同義詞。這一切的根源,都是由於對民主的核心價值不清楚。 對於今天的台灣來說,最根本的問題不是貪腐,而是人民的選擇權。只有對「尊重人民的選擇權」這個價值刻骨銘心地體會、認同了,台灣才會成為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

(作者曹長青為中國旅美作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s1.htm



公款私捐

■ 柯宏宗

馬英九早不捐晚不捐,卻在特支費納入私人帳戶被抓包後才捐作公益,沒用完的公款,不是該繳回國庫嗎?怎能以私人名義捐出公款成就個人的美名呢?況且這些公款是小老百姓繳稅支付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錢。

(作者為勞工)

■ 莊博文

馬市長上午才說十二月要公布財產,下午卻馬上罕見的一次捐贈六百萬元給社福、慈善、文化及學術團體(卸任前突然良心發現?)直到被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檢舉,馬先生才解釋說這是為了「凸顯」全國六千五百位首長都是如此使用特支費,他並沒有不法。

既然馬主席都親自帶頭示範了,那麼,為了證明沒有貪污、比民進黨清廉,所有國民黨籍的首長們,何不比照辦理,把過去的特支費統統捐出來?(作者從事資訊業)

■ 伯夷

我認為馬市長現在要挽回形象重新贏得民心的話,有必要開始學習誠實做人,包括他變賣黨產的錢之真實去向和做何用途;包括他以往有無幹過校園特務,傷害無辜同學等等,這些,都要誠實以對。馬市長若能回歸誠實,民眾將可重新接納他。

(作者為退休校長)

■ 詹美秀

錢捐出去了也難以追回,所以請馬市長儘速公佈所有的捐款明細,匯款單和收據亦一併列出。如果錢未捐給新台灣人基金會這種性質的私人機構,而是捐給有公信力的慈善社會團體,就不怕公佈出來才是,若不公佈,就是坐實了管碧玲立委「脫產」的指控。(作者為家庭主婦)

■ 鄭麗真

看看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對民進黨陳總統「國務機要費」及為國民黨馬主席「特支費」回應社會討論時的兩套差別待遇,再看馬英九被查出確實將部份特支費納入自己私人帳戶後,急著要將一千五百萬捐給慈善或弱勢團體的糗態,真虧他曾擔任法務部長。那些錢照理講,若是未用完的特支費,就該繳回國庫才對,他的作為已構成有貪瀆嫌疑的可能,又憑哪條法源還可以自行支配那一千五百萬?哈佛的法學教育培養出來的法學博士、前法務部長如此玩弄法律,看來我們得趕緊救救台灣的法治教育吧!

(作者為家庭主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o2.htm



<李筱峰專欄> 童言與鳥語 / 從「阿扁騙我爸爸!」談起

「阿扁騙我爸爸!」一個大約四歲的小孩,面對著電視記者的攝影機講出如此充滿政治味道的語言。他的爸爸─甫辭去立委的李文忠,伸手要去摀小孩的嘴,已經來不及了,話已經溜出了口。一個四歲小孩如何知道阿扁總統騙他爸爸呢?當然這是聽他爸爸在家裡的言談學來的。

我不期然想起以下三則笑話─

話說在兩蔣戒嚴時代,有一個人發現他飼養的鸚鵡不見了,非常緊張,趕緊跑去警備總部報案。警總人員看他煞有介事,就問他:「只是遺失一隻鳥,有需要這麼緊張嗎?」鸚鵡的主人鄭重回答說:「我是特地來聲明,我不同意我那隻鸚鵡的政治見解。」

魚夫畫過一則四格的漫畫,敘述一個老先生提著裝有一隻鸚鵡的鳥籠到公園去溜鳥,途中遇到一位年輕人問他:「這隻鳥會說話嗎?」老先生很得意地說:「當然會呀!你聽!」鸚鵡果然說話了:「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年輕人一聽,笑著讚賞道:「真是一句動人的鳥話!」

有一對基督徒夫婦,有一天,在上班的先生突然打電話回家告訴太太說,晚上要邀請幾位同事來家裡吃飯。太太趕緊下廚,忙得不可開交,總算辦好一桌菜席。開飯前,先生想向賓客誇示四歲兒子的聰明,就要兒子帶大家祈禱。孩子說他不會,媽媽說:「就像我今天在向上帝講話那樣說就對了!」於是兒子鼓起勇氣開始祈禱:「我的上帝呀!怎麼突然邀一堆人來,累死我了!」

笑話說完,言歸正傳。在專制政權統治下,連鸚鵡學語都可能惹禍。我們小時候被長輩教導「囝仔人有耳無嘴」,要我們只能聽,不能亂說話,以免禍從口出。現在民主時代,當然沒有這些顧忌。但是從教育的觀點看,我對最近的現象仍不禁感到憂慮。

鸚鵡學人語,純屬發音,沒有意識。但是小孩學大人的話,就不只是單純的「語言聯結」而已,往往更是行為模式、思維方法,乃至意識形態的學習與濡染,因此不可不慎。

台灣近年來隨著藍綠陣營的政治鬥爭,雙方劍拔弩張,動輒意氣用事,喜怒好惡形於色,也要小孩一起跟進。君不見紅衫軍上街頭時,竟然有小孩公開朗誦打油詩,要送阿扁總統上斷頭台。而綠營上街對抗時,也有小孩搖旗吶喊。如此透過尚無思辨能力的孩童來表達政治立場,甚至發洩政治情緒,都不符合教育原理,因為這會影響孩童正常人格與理性思維的發展。

被譽為「幼稚教育之父」的德國教育家福祿貝爾曾說過:「讓我們從孩童身上學習,讓我們注意到孩童生活的溫馴忠告,注意到他們心靈裡靜默的祈求。」其意義是說,孩童沒有成人世界的包袱,尚未深受成人世界的感染,反而具有更自由與寬廣的心靈與創造空間,因此有時候反而可以讓成人從孩童身上得到靈感與啟發。然而,我們的家長,不僅不知「以童為師」,卻對小孩灌輸強烈的政治情緒,這是對他們心靈與創造力的斲傷,也是對社會前途的斲傷!」

(作者為大學教授,本專欄文章同時收錄於www.jimlee.org.tw)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o3.htm




想起老馬打老王

■ 洪碧霞

馬英九在競選國民黨主席時的廣告上說:如果連他都當選不了,那麼不曉得要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暗示對手王金平是黑金,只有馬英九才是清廉。這番說辭為他擄獲了數十萬張的選票。現在立委爆料馬英九當初的競選經費來源可能違法,因為他竟沒花自己半毛錢,存款還增加,真不知要叫支持者如何面對眾人的質疑?

之前馬英九也極盡可能的嘲諷陳總統的道德低下,連一百二十九元的發票都要收集,都要貪污。但現在面臨假發票的質疑,還不是包括取代幾塊錢吃早餐的費用;當自己面臨公款納入私人帳戶如此明顯貪污行徑的指控,竟還大言不慚的表示要都拿來捐給公益團體。如果僅憑這樣事後的說辭與補救,檢方就不起訴了,那麼全國人民都可仿效,不必擔心犯法!

到現在那些藍營的媒體、名嘴,如果還繼續昧著理性良知幫馬英九掩飾,那麼你們失去的將不僅是收視率,還有你們的信用!(作者為高中教師)

■ 黃老師

倒扁紅潮,有位家長接受採訪時說:「現在不出來,我不知道怎麼教育我的下一代。」

馬市長特支費風波爆發後,同為家長的我也想告訴我的孩子:

「孩子,我們感到欣慰與驕傲的是,我們戳破了一些政客們的牛皮,特支費從國家的帳戶進入他私人帳戶(已有報稅紀錄),這就是鐵證如山,證據確鑿。偏頗媒體已無法再掩飾,政治人物的特權、福利已不再被視為理所當然。我們正快要見到了清廉有能的政治天光。相信未來會有更多的賢能良材,透過一次次的民主選舉出頭,台灣的政治將會愈來愈清明。孩子,我肯定會給你的。」 (作者為中學教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o4.htm



馬英九與趙建銘

■ 楊銘錄

十一月十八日報載財政部次長李瑞倉表示,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後,卻未用於公務,則應追回款項,而不是課稅問題。惟今年六月一日財政部與台北市國稅局,對趙建銘之非法所得則表示,非法所得也是所得,必須要繳稅,國稅局將根據起訴書的事實追逃漏稅,若依檢調發現趙建銘有逾六千四百萬漏報所得稅,初估補稅與罰款將逾五千一百萬元(目前僅就臍帶血代言費一千七百萬元補稅完竣),何以對象不同,財政部解釋有所差異?

依財政部81.2.20台財稅第810759763號函釋:「經營六合彩賭博之收入,其未經沒入部分核屬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之餘額為所得額,合併課徵綜合所得稅」,是以馬英九市長歷年特別費餘額,將來如查證非屬貪污未經追回,應即予補稅送罰。至於其於九十五年度清理後,另以捐贈公益團體方式捐出(不屬公款繳回,且屬進行調查後行為),亦僅能於捐贈年度列為所得減項,而不得攤於收入各年度,亦即不影響其各年度所應追補稅款。

另附帶一提,馬市長一再強調,「將帳戶裡的財產申報,也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規定」,意思是雖申報財產並不表示為其所得或財產,但馬市長有沒有注意到,負債的申報亦是規定事項之一,既然帳戶裡部分是剩餘的公款(已跨年度部分,政府經費支出已辦理決算,並經審計機關審定,已不含於政府財產之內),即是負債的一種,為了顯示不屬自己財產,申報了資產同時自應申報其中擔負的負債,如因對會計的不了解,起碼在存款項下附註其中多少為公款,豈不即可避免「申報反而貪污,沒有公理」?(作者為會計師)

■ 鍾震桂

馬市長特支費,依他自己說法,從依法執行沒有不當使用到公益捐款,所有說詞都是在為其支持者所期待的「清廉」和自己的「目的」而架構;而趙建銘父子涉及內線交易,依照他們說法,從朋友介紹沒有不法,到部分獲利做公益捐款,也是另一種理虧的反應。雖然兩案基礎不同,但都以公益捐款掩蓋其心虛。

重點在: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就依民主法治的司法審查制度來進行,對同一件事同一個標準的就事論事,有貪污則定罪,無貪污則還以清白,包括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也是如此。(作者為大學副教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o5.htm



記得施性忠、任顯群?

■ 燈芯

一九八二年,號稱「黨外」的施性忠當選新竹市長,只因他把選舉募款用自己名義存入銀行四十餘萬,就被國民黨掌控的法院,判定貪污,刑期一年五個月。施性忠為了表示清白,剃掉頭髮,入監服刑。

施性忠是設立專戶,並未將募款混入真正屬於自己私款之帳戶,公私還是一清二楚,但國民黨就是要入他於罪,就像當年跟蔣經國爭名伶顧正秋的任顯群,被以貪污罪入獄一般。

如果我們現在也以相同於施性忠的標準來檢驗台北市長馬英九,馬鐵定被控貪污,判刑入獄,情況還更嚴重,刑期更長。幸好,政黨輪替,民進黨讓「司法獨立」成為事實,馬英九才能受到公正的對待。讀法律的馬英九、藍營各大造神媒體,恐怕該向民進黨說聲「謝謝」吧! (作者為政治大學教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o8.htm



馬屁社論 侮辱公務員

■ 舒淑慧

查黑中心將馬英九特別費案爆開後,聯合報(十七日)社論以「從陳鎮慧與余文的角色差異談起」,結論就是陳、余兩人角色不一樣,所以陳水扁與馬英九不一樣,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案也不一樣。

如果筆者沒有記錯,對於阿扁的國務機要費,聯合報曾經說用假發票報帳違法就是違法,現在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理由與說詞,什麼陳鎮慧是阿扁的家臣,余文是阿扁當市長的秘書人員;什麼即使余文是阿扁時代的人員,馬英久心胸大得沒有排擠還留用云云,馬屁拍得令人懾服。

有道理嗎?以余文的公務員身分,誰當市長不都得好好幹嗎?有什麼證據證明余文是阿扁的人馬?這是不是侮辱了很多抱持「行政中立」理念的公務員?

不能老是逢扁必反、逢馬必正,棄專業於不顧,否則和當年國民黨御用媒體角色有何不同?

(作者為公務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9/today-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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