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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中國時報
祕書圖方便 自行換發票 馬坦承報銷有瑕疵
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被檢舉特別費的使用涉貪汙不法,高檢署查黑中心昨天在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進行訊問,馬英九有問必答。據了解,他並未以「制度問題」推託責任,四小時的庭訊,針對檢舉內容及檢方疑點逐一應答。

偵辦檢察官侯寬仁表示,檢方將就馬英九的說法進行查證,如果有必要,不排除第二次傳喚。

據了解,馬英九不否認以往報銷特別費確有瑕疵,沒有依實際支出報帳。不過,這是市府祕書貪圖方便,墊付雜支項目後,以大額發票「統一報銷」。馬英九並帶著一名楊姓祕書一起出庭。

保留原始憑證 送檢調說明

據悉,楊姓祕書說,有一名台北市政府的余姓祕書平時負責處理市長的紅白帖及部分雜支,不過,對於購買便當等數百元的雜支花費,感到相當繁瑣,不耐逐筆報銷,於是利用自己消費的大額發票報銷市長特別費。楊姓祕書強調,余姓祕書的作為,台北市政府都不知道,是特別費案發生後,市府祕書處長查知。

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表示,這種報帳方式的確不妥,他已整理出所有未報銷的小額發票和原始憑證,送往檢調機關說明。

至於馬英九增加的財產,馬英九提出詳列的財產流動資料,證明自己的財產並非「不義之財」。馬英九庭訊後很仔細的檢視筆錄後才簽名離開。

高檢署書記官張文政表示,馬英九昨天是以關係人身分應訊。檢察官在偵訊前,依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向馬英九宣讀四項權利,也就是被檢舉的罪名、可以保持緘默、得選任辯護人(律師)、得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

關係人身分 未請律師陪同

不過,馬英九表示不必請律師。

查黑中心原計畫在館前路辦公室進行偵訊,但因傳喚消息外洩,查黑中心開會研究後,決定預備第二地點,於是向台北地檢署商借貴陽街第二辦公室的訊問室,如果情況不利偵訊,將立即轉移地點,稍後果然轉往北檢二辦應訊。

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每月卅四萬元,被檢舉其中十七萬元直接匯入他的私人帳戶。另外,需要發票報銷的部分,也有單據不清、犒賞員工的領據涉嫌人頭浮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1,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余姓祕書疑「統報」涉嫌偽造文書
張孝義、王己由/台北報導


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的查黑中心辦案人員,目前已經比對、過濾了約一千五百張的銷帳發票,傳喚、訊問市府官員十餘人次,尚未發現馬英九的具體犯罪事證,至於「統報」雜支的余姓祕書,則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台北市長特別費貪汙案自八月四日分案,在查黑中心是簽分「查」字十八號,由立委謝欣霓等人告發的內容。不過,檢方昨天訊問馬英九,是依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告發的案號,台北地檢署的「他」字案。

最大額發票未逾三萬元

辦案人員自分案後,就陸續向台北市政府祕書處、主計處調閱自八十七年十二月廿一日起,到九十四年底的特別費核銷發票,總計約三千多張。由於其中牽涉主計、審計單位的專業程序,查黑中心特別向行政院主計處、監察院審計部函詢專業意見五十餘次。

據了解,辦案人員過濾將近一半的核銷發票,將消費金額歸納之後,發現每筆銷帳發票的金額在幾千元到二、三萬元間,最大額的發票不超過三萬元,並沒有發現具體的犯罪事證。

馬財產增加未查出違法

馬英九的財產增加問題,辦案人員依馬英九的兼職酬勞、福利互助金、稿費、利息等收入清查,也沒有發現違法情事。

辦案人員透露,與國務機要費相比,台北市長特支費的銷帳發票,金額低得多。這是因為台北市長的首長特別費額度也少得多,一個月卅四萬的特別費,一年只有四百零八萬,所以不可能出現太大額的發票。

至於市府祕書處余姓祕書以自己消費的發票,「統報」雜支費用,辦案人員指出,台北市政府已經清查出具體的消費資料,辦案人員將逐一勾稽余姓祕書墊付與核銷款項,清查是否有浮報貪瀆,余姓祕書至少涉及偽造文書。

辦案人員表示,余姓祕書的行為,是否使馬英九因而涉及刑責,還要詳加研究。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2,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假人頭?檢方查獎金清冊 無不法
張孝義、陳函謙/台北報導


查黑中心調查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除了有北市府承辦人員以大發票換小發票問題外,另有綠營立委檢舉馬英九犒賞員工比例偏高疑涉不法事,查黑中心初步清查認為沒有不法。

據了解,馬英九特別費支出中,確實有很大比例用在犒賞員工,而北市府也有一份明確的犒賞清單,引起爭議的是在八十九年到九十一年間,馬英九競選連任時,辦公室為了方便隨扈報帳,疑似用了一個人頭,按月申領五萬元的工作費,是否有假人頭的問題,引起矚目。

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說明,八十八年至九十一年間,市府同仁確有以「工作獎金」名義每月直接領取五萬元,以應付各項零星雜支等情事,但九十二年起會計主任認為核銷程序不正確,不允許再以獎金名目領款,因此改採累積小發票換大發票的做法。因發票沒有抬頭,實質內容無從查證,因此各級核銷人員都未發現問題。

對此,檢方依調閱的台北市政府犒賞員工清冊清查,初步認為並沒有發現單一員工每月大額犒賞領據的不法情事。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3,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頭一次接受應訊 長達4小時 馬花50分鐘細看筆錄
王己由、張孝義/台北報導、陳函謙、陳怡妏/台北報導

一向嚴謹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連生平第一次接受檢察官偵訊,有關特別費使用遭人檢舉涉嫌違法一案,態度也都異常嚴謹。四個小時的訊問中,馬英九全程坐著應訊,不時以事先備妥的資料,詳細回答檢察官的詢問。

昨日庭訊,從上午八時五十分開始。由於馬英九在八十五年離開法務部長職務前,適逢侯寬仁檢察官正在偵查當時警界最大的周人蔘電玩弊案,馬英九當時曾以法務部長的身分,以水果致贈侯寬仁,表達支持和慰勉。

也因這樣的淵源,據了解,昨日庭訊甫開始,法檯上的侯寬仁,也特別「先禮後兵」,向昔日的長官禮貌性寒喧。接著進入偵查主題,和另一位檢察官周士榆,輪流、接力詢問馬英九,有關首長特別費被檢舉違法問題,直到中午十二時五十分結束訊問。

在四個小時的訊問中,據了解,中途共短暫休息兩次,讓馬英九上廁所。訊問時間因跨過中午用餐時段,檢察官也詢問馬英九是否需要用餐?馬英九回答不用,強調他下午還另有行程,希望能夠早些結束訊問。

檢察官因此繼續偵訊,並在結束訊問後,讓馬英九閱覽筆錄。學法出身的馬英九,在看筆錄時,也非常謹慎,字斟句酌,逐頁詳細閱覽後,才在筆錄上簽名,前後約用了五十分鐘。這也是受訊人中,少見用這麼長時間看筆錄和簽名。待他搭車離開台北地檢署時,已經是下午一時四十五分。

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昨日上午就特別費約談台北市長馬英九。由於約談時間超過原先預期的兩個小時,使得原本安排的市政行程無法出席;下午約談結束,馬英九直奔大稻埕與外國媒體見面,談推動藍色公路經驗。

馬在大稻埕碼頭接受訪問時強調,他依法行政、公私分明,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以平常心看待這次約談,已將特別費的使用情況,對檢方做了詳細說明;相信檢察官會依法行政。

馬英九下午主持市政品質獎頒獎典禮。出席致詞第一句話就說:「我來了,沒被抓起來。」市府在場員工鼓掌叫好。馬英九說,特別費的用途都是用作招待、饋贈、犒賞以及公益捐贈等。對於特別費還未用完卻當做財產申報,他指出申報財產都是根據公職人員財產規定進行。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4,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原始憑證全在 北市府檢討行政疏失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傳出有假發票報銷情事,北市府昨晚召開記者會說明。市府秘書長李述德表示,九十二年起,承辦核銷的科員為求減輕工作負擔,以金額較大的發票取代多張零星小額發票報銷公務支出。經初步查核未有中飽私囊行為,但便宜行事已屬行政疏失,恐有觸法之虞,已將相關事證向檢調說明,配合偵辦。

李述德表示,市長室將常有零星支出,如買茶水、點心、便當、雜誌或報紙等,都以特別費支出,每月一兩萬元上下,發票數量五十到一百張不等;三年半以來累計約七、八十萬元約二、三千張發票。因為一筆一筆報銷很麻煩,承辦核銷的科員為圖作業方便,累積多張小額發票後,以自己或他人消費的大額發票替代報銷。未報銷的發票單據均保存完整,是否有侵吞公款交由司法調查。


李述德說,近來檢方陸續約談相關人員說明市長特別費,發現報銷過程有點奇怪,市府乃進行內部清查,發現該同仁的取巧做法,偷個懶卻造成「假發票」事實。但清查報銷內容,確有公務支出,所有發票都保存下來;市府主動調查說明,也會檢討行政疏失;但該案與市長馬英九接受應訊是兩回事。

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表示,市長特別費一個月三十四萬元,其中十七萬元匯入市長帳戶,需要單據核銷的十七萬元則授權市長辦公室處理。該名科員為祕書處支援市長室,負責市長信箱、市民陳情、婚喪喜慶等業務,八十七年四月開始兼辦特別費核銷工作為了減輕工作負擔,才有便宜行事做法。

鄭安國說明,該名同仁於六月調至其他單位,但只是正常輪調,並不是因報帳問題而離開。唯十月底發現這位同仁的報帳方式後,他認為非常不妥,已整理出所有未報銷的小額發票和原始憑證,送往檢調機關說明。

市府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說,承辦人員以其他發票報帳,若確有公務支出,情節較輕微;若有不法冒領,就涉及偽造文書和貪瀆。目前查證結果,只是大發票取代小發票來簡化核銷程序。他說,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一案,是根本沒有公務支出,卻以假發票報帳領錢,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5,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查老長官 侯寬仁堅持證據辦案
王己由、張孝義/人物側寫


「什麼?哈哈哈…最好把我換掉!」時間是傍晚六點多,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面對媒體記者採訪馬英九特別費爭議一案,觸及實質案情和偵查內容時,屢以「不能講、不便透露」回應。唯一明確回答記者的問題,就是民進黨質疑他和馬英九有特殊交情,辦案有放水嫌疑,要求移轉給陳瑞仁偵辦時,仰天大笑三聲,然後說「換掉最好」。

繼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弊案後,侯寬仁接續偵辦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讓查黑中心熱度不減,一直成為舉國矚目焦點。甚至有人形容,台灣未來政局發展,掌握在查黑中心手上。


出身嘉義六腳鄉下的侯寬仁,是典型的農家子弟。小時因算命師斷言,侯寬仁活不過六歲,並說只有神明救得了他。沒想到,在六歲時,真的罹患大病,險些丟小命,侯爸爸為救他,就去當了「朱府千歲」的乩童。

由於爸爸是地方民眾信賴景仰的神職人員,加上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點出養小鬼的民俗信仰問題,侯寬仁一度成為非議對象,連帶侯爸爸的職業,也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還好愛子心切的侯爸爸,以「有山就有水,有神就有鬼」,巧妙化解了外界質疑。也因此,侯爸爸今年七月五日過世後,侯寬仁在老父的告別式中,特別感懷父親的愛。

輔大法研所肄業、法訓所廿六期結業的侯寬仁,歷任桃園、台北、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在一審擔任檢察官期間,累積多年偵辦賄選案、電玩案等重大案件經驗,不畏強權、打擊犯罪的魄力受肯定。

特別是在桃園偵辦前立委游日正賄選案時,直到起訴那一刻,外界才相信檢方辦賄選是玩真的,打破了「當選過關」的傳言。

游日正賄選案、周人蔘電玩弊案偵查期間,恰巧都是在馬英九法務部長任內。知情者透露,若說馬和侯寬仁有淵源,就是這兩件當時所謂的重大敏感案件,馬英九特別期許侯寬仁放手偵辦,對侯辦案能力極為稱許。

侯寬仁和學長陳瑞仁同為檢改會成員,同樣辦案細膩,嫉惡如仇,同樣堅持證據到哪,案件辦到哪。如今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面對昔日長官,只能說際遇變化,任誰也始料未及。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6,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馬政治生涯最大危機
蕭旭岑/特稿


國務機要費案幾乎搞垮陳水扁;沒想到這把火,一燒還燒上了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之身。

從歷史脈絡來看,特別費的設計是對當年政務官薪水不高的「補償」,有點類似加薪的性質。但既然名為「特別費」,就應當與公務有關,不管是因公招待、餽贈、獎賞等;不論怎麼說,都沒有放入自己的口袋的道理。


馬英九坦承「沒有用完的都列入財產申報」,也許馬自認坦蕩蕩。尷尬的是,主計長上周才在立法院宣示,特別費也得用在公務,先不論違不違法,至少社會觀感不會好。公務用預算不能納入私人口袋,一顆鑽石如此,一百元亦復如是。

而台北市政府已承認有一調職人員「取巧」,以他人發票報帳,市府主動發現後立刻函送檢調單位偵辦。雖然沒有國務機要費扁珍涉案情節嚴重,馬英九也沒有下令的犯意動機,北市府亦在馬高標準要求下主動「家醜外揚」,但瑕疵畢竟是瑕疵。

國民黨高層評估馬英九「已經過關」,但法律問題與政治問題不同。市府程序有否瑕疵、馬有沒有犯意,是法律問題;但只要檢方認為馬英九有觸法,馬英九就算還有打官司抗辯申訴的法律解釋空間,政治風暴即會排山倒海席捲而來。

不必等起訴與否,不過是應訊,黨內即有一缸子立委加油添醋,沙盤推演如果馬微罪起訴、貪汙起訴、緩起訴如何如何,「馬下台」與「連回來」的聲音全部浮出檯面。連馬英九自持清白,「不像扁那麼厚臉皮」都成了馬英九頂不過這關的弱點和說詞,風暴似已從黨內開始。就像馬英九不能等同陳水扁,面對馬英九的特別費瑕疵,國民黨人也不能如同民進黨人般厚臉皮護航。

無可諱言,這是馬英九從政生涯以來最讓他想像不到的風暴。先不必預想他的政治生命會不會因此終結,至少讓他學會一件事:清白如紙者,還是可能有折痕遭人非議,要登頂必得過這關,過不了,只能說,他笨得沒這個本事玩政治的大戲。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8,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李述德:莫非制度陷人於不義?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被民進黨立委痛批公私不分,市府秘書長李述德昨日為馬英九抱不平。他說,當初制度如此設計,未要求首長記帳,也未要求多退少補,現在反過來指馬英九有貪汙嫌疑,「莫非制度設計故意陷人於不義?」「綠營只是為了模糊國務機要費焦點才窮追猛打」。

李述德說,七十三年起,政院規定特別費一半直接匯入首長帳戶,授權首長視公務需求自行統籌運用,包括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內的六千五百名各級機關首長,都如此辦理。

李述德說,制度如此設計,匯入私人帳戶後,公款和私人存款本就難以分別,法令沒有要求必須準備單據、逐筆記帳、多退少補,要怎麼去計算餘款幾何?綠營指馬英九不法貪汙、公私不分,實在沒道理。

李述德說,市議員有補助油費、文具費,村里長也有補助費,直接匯款後,都任憑自行運用,並不要求報帳,多了少了都不管,全國通案處理已超過二十年。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7,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林濁水:全面查特別費 四大天王被告發都在陳瑞仁手上
張孝義、林諭林/台北報導

繼國務機要費案起訴之後,台北市長特別費案開庭,因首長特別費使用問題被告發、檢舉的案件還有五件,包括民進黨的四大天王呂蘇游謝、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等,都被告發特別費使用疑涉貪瀆,都是由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負責偵辦。

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是在記者會中公開表示,他在外交部長任內,也是使用他人發票報銷帳目,說明陳水扁總統在國務機要費的作法只是慣例,沒有違法。陳唐山的記者會結束沒多久,高檢署就接獲陳唐山違法的檢舉函。

無須單據部分 難保沒問題

檢舉內容除指陳唐山涉偽造文書,還一併要求追查陳唐山外交部長、總統府秘書長任內的首長特別費,是不是也有利用他人發票報銷,實際進入私人口袋的貪汙行為。

綠營的四大天王「呂、蘇、游、謝」則是被國民黨告發,國民黨要求清查包括蘇貞昌在台北縣長、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長任內,呂秀蓮在桃園縣長、副總統任內,謝長廷在高雄市長及行政院長任內,游錫堃在秘書長及行政院長任內,所有職務的特別費使用情形。

至於為什麼侯寬仁專查馬英九,綠營四大天王全在陳瑞仁手上,檢方表示,檢方當時因簽分「查字第十七號」調查國務機要費案,後來有人檢舉馬英九特別費案,檢方才另簽「查字第十八號」,由侯寬仁專責調查;隨後又有人告發綠營四大天王的特別費疑涉不法,因當時國務費案尚未全面啟動,因此將四大天王的部分併入先前的查字十七號,由檢察官陳瑞仁一併了解。

由於各級首長使用特別費情況類似,在無須單據報銷部分,不論是支領現金、支票或直接匯入帳戶,都可能有是否完全用於或是否能完全證實用於公務的問題,剛辭去立委一職的民進黨大老林濁水即憂慮的說,檢方已開始調查許多首長的特別費,查下去如果有事,一場政治風暴恐難避免,必須要全面特赦才能解決。

藍綠互揭瘡疤 發展難預料

查黑中心開始調查馬英九特別費問題,林濁水表示,如果也查出有偽造、不實等問題,雖然觀感上,馬英九不可能如第一家庭那麼不好,但是依法論法,一定要處理。接下來如果藍營要報復,再檢舉綠營首長,事實上,四大天王的檢舉案即已經在查黑中心,依首長特別費過去的使用慣例,若許多綠營首長也被查出有問題,則一場政治風暴迫在眼前。

林濁水認為,因應此一政治風暴,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特赦。問題是誰來特赦,如果陳總統使用國務機要費有問題,副總統呂秀蓮繼任,可以行使特赦,但若呂秀蓮在桃園縣長任內使用特別費也有問題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09,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馬:捐款超過選舉補助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的存款數字增加,被民進黨人士質疑是將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所致。馬英九昨日強調,該說的、該公布的財產資料,都已經在五月十九日「與媒體有約」時對外說明並公布財產細目。當時就說明捐出的金額已超過選舉補助,十年來增加的存款主要是薪資及利息所得,可以接受社會檢驗。

當時馬英九的說法是,把錢存在銀行是最簡單、透明也是最笨的理財方式。他太太周美青在銀行工作,卻不投資股票,很多人都覺得奇怪。他說,不反對長期持股保值,但政治人物應避免進出股市。

由於有台北市議員質疑,馬的存款增加與選舉補助有關。馬英九表示,兩次北市長選舉前後,平均一年所得增加為四百九十一萬元到五百零六萬元,沒有明顯增加,周美青任職銀行所得比他高,所有薪資都匯入銀行,有紀錄可查。

馬英九指出,兩次選舉補助款四千七百七十五萬元,捐出四千七百五十一萬元,成立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和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還捐助中國際法學會卅六萬元、法治斌教授紀念學術基金五十萬元、台灣原住民多族文化交流協會九萬八千餘元,超過選舉補助金額。

選舉經費結餘款二百四十二萬元,捐給中華聯合勸募協會一百卅萬元、政大指南法基金會一百萬元,僅餘十二萬元。馬英九說,八十一年到八十四年國民代表大會期間薪資共三百六十萬元,成立「馬英九指定用途信託資金專戶」,捐出二百四十五萬元,捐助對象包括一百七十二個團體或個人。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10,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國民黨高層研判 馬應已過關 藍委有人憂慮 有人奚落
蕭旭岑/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接受檢察官侯寬仁約談,說明特別費使用問題。國民黨核心高層昨天評估,馬英九應該已經過關,因為黨內研判的標準是:「還有沒有第二次約談,如果有,事情就大條。」

馬下午受訪時卻不經意地「露餡」,當媒體問他下次應訊是什麼時候,馬立刻回說:「沒有下次了。」

不過,北檢傍晚的說明,不排除有第二次的約談,國民黨高層放心得可能太早了。

至於北市府傍晚記者會坦承有承辦人怕麻煩,用私人發票報帳。國民黨發言人黃玉振指出,黨中央了解狀況後,市府主動清查,才發現有一名已調職員工以私人發票報帳,市府發現後主動對外公布。他說,這對馬毫無影響,因為馬未指示,也毫不知情,這名承辦人員可能會觸犯偽造文書罪。

據轉述,馬英九私下也與曾任行政院副主計長的國民黨副秘書長張哲琛談過相關情況,馬苦笑說:「我真的不知道報了那些,都是秘書在報。」據指出,馬英九嚴格要求屬下要實報核銷,媒體與馬下鄉時,馬命隨扈去買報紙、牛奶時,媒體也有發現隨扈都保留發票報帳。

國民黨高層認為,拿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相比非常荒謬。馬英九沒有像陳水扁般指示屬下蒐集發票,承辦人員的原始憑證也都有保存,絕對經得起檢驗。

馬英九昨晚召開「中山會報」高層會議時,一字未提特別費問題。會中馬神態顯得很輕鬆,只有檢討北高選情時比較嚴肅,並要求全黨務必加強催票。

倒是許多國民黨立委非常擔憂,私下頻頻互相打探消息。也有部分立委奚落說:「馬英九應該帶著馬小九去幫他作證啊!」絲毫不見對黨主席可能「落難」的憂慮。一位南部立委表示,很多黨籍立委都在「探聽」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會如何發展。他直言:「這是國民黨近年來最大的危機。」萬一馬被起訴,國民黨二○○八年總統候選人選恐怕生變,他認為黨中央不能過於輕忽,一定要有所因應。

但也有立委私下抱著「奚落」的態度,認為馬英九把標準拉得太高,就要面對外界最嚴格的檢驗。該立委舉例說,市府主動公布有承辦人員以私人發票報帳,這已經留給綠營很大的空間可以打,「這就是假發票嘛!」

萬一馬被起訴,是否要辭黨主席?不少立委不願表態,但私下都說:「不然咧,難道還跟陳水扁一樣死賴著不辭?」當然,大家都承認,這是最壞的情況。一位北部立委甚至說,真發生這樣的狀況,黨內會有敦請榮譽主席連戰回鍋的聲音,由連戰來穩住大局。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11,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謝長廷指爭議肇因制度 蘇:特別費不能當個人財產申報
高有智、何博文、陳洛薇/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因特別費爭議遭檢察官傳訊,行政院長蘇貞昌答詢時強調,目前一切都已進入司法程序,應該由檢調偵辦負責,他不針對個案進行評斷。不過,他也說,特別費使用需按照規定,不能當作個人財產申報,他也不曾這樣做。

首長特別費議題昨天在立法院發燒,不少國親立委紛紛質疑蘇貞昌使用方式。蘇揆強調,他使用特別費都是按照主計單位的規定,其中在台北縣長和行政院長任內,領據部分都是領現金或支票。

國民黨立委陳杰進一步追問,難道蘇揆都沒有剩餘特別費?如果剩餘特別費只要存到私人帳戶,就很難和個人存款釐清,就會有利息收入,這樣全國公務人員豈不都是違法?

蘇揆反諷說,他的特別費不僅沒有剩餘,還用不夠,不像馬英九市長每個月都有三十五萬特別費,這是和普通縣市長不一樣的地方。

蘇貞昌也說,領據部分可以分成三種支領方式,包括領取現金、支票或撥入帳戶。雖然有人質疑馬英九撥入帳戶的方式,不過,只要合乎三種規定,並沒有問題。但是,有人質疑馬英九特別費沒有花,卻拿來當作財產申報,「這種方式是我不曾聽過的。」

蘇貞昌也說,檢調辦案應要勿枉勿縱,因每一位政治人物沿路走來都很不簡單,每一個動作,有時會對政治人物造成相當大的影響,希望檢調注意到每一個辦案過程。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謝長廷則以「哀衿勿喜」回應。他說,特別費爭議在於制度,若執政、在野兩邊總是因此相互控告,進行政治對抗,政爭將永無止盡,並非台灣社會之福。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12,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審計部:免單據部分不必查
何博文/台北報導

監察院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表示,馬英九特別費的審計,依法屬台北市審計處執掌,除非有必要,審計部不會介入;但他強調,依主計處規定,查核首長特別費使用情況,不須單據的一半毋庸查核,首長也無須向審計部交代。

王永興表示,據他瞭解,有單據的部分,台北市審計處根據民進黨立委所舉發的事項,已經特別針對馬英九九十四年特別費使用情形加以詳細調查,並沒有發現不法情事。

王永興表示,審計部的審計標準從頭到尾都是一致的,也全數依照政院主計處規定辦理。舉例來說,明年首長特別費主計處已經改成全數要列單據核銷,那審計部查核時一定也要按照規定要求辦理,不可能便宜行事。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13,00.html




2006.11.15  中國時報
市長任內 馬平均月存卅六萬
何博文/台北報導

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台北市長馬英九從擔任市長後八十八年三月第一次申報財產,直到九十四年底最新一次申報資料比對,總財產在現金存款部分增加約二六○五萬元;至於房地產的部分,除了妻子周美青於九十三年繼承房屋土地二筆外,並無其他增加。

從申報資料可以看出,馬英九的理財相當簡單,除了現金存款外,擔任市長後股市交易非常少,幾乎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在操作,似乎以長期投資保值為目標。

至於存款,馬英九從八十八年到九十四年申報期間,平均每年約增加四三四萬元的現金存款。因此,平均算下來,馬英九每個月約有卅六萬元的存款增加。以台北市長每個月約十五萬上下的薪資,扣除掉日常開銷所需,以及兩名女兒在美國就讀著名大學,存款數目究竟是來自何處?是馬英九最受質疑,也是外界最關切的地方。

在有價證券方面,以八十八年申報的股票為例,馬英九僅申報中國商銀及中鋼兩種股票;至八十九年增加了台北銀行七千八百股;九十二年申報時增加兆豐金九萬三千多股,以及富邦金控一萬零二二四股。從申報資料來看,總計馬英九經手買賣的股票不超過五檔。

除了股票以外,其他有價證券部分,也僅有荷銀證券信託投資,基金票面價前後估算約在十五萬元上下。有價證券投資極為簡單,與扁嫂動輒三個月內,進出股市數千萬的「行情」相較,算是小巫見大巫。

而馬英九的理財,從申報資料觀察就是以「儲蓄」為最大宗。目前看來,也僅有外幣存款勉強算算是金額較大的投資項目。

在不動產方面,除了周美青九十三年繼承的房產二處外,也沒有任何不動產的投資或買賣,從頭到尾就是景美興安段二小段的土地、房屋。唯一變動最大的算是登記在周美青名下的車子,從八十五年一五八七CC,到八十八年申報的一七六二CC,一直到九十二年的二四八八CC。

在申報的債權以及債務部分,馬英九分別在九十三年、九十四年分別申報姊姊馬以南各五十萬元、一五○萬元的債權;至於債務方面,申報資料上顯示是零,意味金錢往來非常單純。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1150001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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