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依勞工退休新制提撥的第一筆退休金,列入勞工個人帳戶;一年之後,這樣的個人帳戶已有近四百一十萬個,占了全體勞工的七成三,累積提撥的退休金逾九百億元。諷刺的是,這筆近千億資金一年來只賺了八千餘萬元,每個退休金帳戶只能分到廿元。現在,這些擁有個人退休金帳戶的勞工得擔心,退休時能不能領到足以餬口的月退金了。很顯然的,勞退新制出了問題,不僅損及勞工老年時經濟安全,更將衝擊社會安全體系,不容政府再坐視。

費了十四年心力,台灣勞工退休制度於去年七月轉軌,由既有的「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由雇主每月提撥勞工薪資的百分之六,存入勞工的個人退休金帳戶,消除了舊制勞退金「看得到,不一定吃得到」的問題。不過,當愈來愈多的雇主願意按月提撥、愈來愈多的勞工選擇新制、勞退基金每個月以八十億元的速度累積之際,勞退基金卻是以低得可憐的報酬率,回報給這些勞退新制的支持者,讓勞退新制實施的美意大打折扣!

勞退基金投資報酬率差,原因很簡單,就是負責管理運用基金的監理會至今未成立,猶如民眾繳了錢上車,卻沒有人開車一樣。於是,讓近千億元的基金動彈不得,全數成了「死錢」,只能放在銀行做定期存款;並因勞退基金屬於大額存款,在當前資金浮濫下,大額存款的定存收益甚至低於一般存款,也就是說民眾自己做定存的利息收入都多於交給勞退基金,以致一年來的收益率僅約百分之一點五。由於低於百分之二的保證收益率,國庫還得貼補勞工四點七億元,而這是由全體納稅人負擔。

勞退基金監理會無法成立,原因卻很棘手,主要是立法委員與行政部門對監理會的組織定位各有想法。行政部門原主張成立行政法人,藉此增加用人彈性;立委卻期期以為不可,認為此舉純為避開民意監督,將成為所欲為的法外怪獸。彼此互不相讓,以致去年三月就送進立法院的監理會組織條例,歷經三個會期仍無法過關。有鑑於立法之急迫性,行政院已經妥協,將監理會改為行政機關,並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行政院的讓步能否獲得立法院的支持,尚未可知;畢竟除了組織定位,立委對於勞退基金運用的獨立性、安全性及人事任用等,也因立場不同而各有定見。其實,監理會要怎麼成立,應先回歸勞退基金管理運用的定位,如果過於遷就政治現實而成立了一個四不像的監理會,就會像現今的金管會一樣,即使成立了,也無法發揮預期的效益,反而可能製造出更多的麻煩。因此,趁著監理會組織條例尚在審議之際,這是一個重新檢視的好機會,勞退新制攸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及社會安全,十年後的基金規模更將上兆元,監理會須能長治久安才行。

監理會既負責勞退基金的審議、監督、考核及運用,要成為什麼樣的組織,自應先確認勞退基金的定位,在這點上,則有很大討論空間。新制勞退與舊制不太一樣,舊制勞退是「確定給付制」,是依勞工退休前薪資為給付基數,只要領得到退休金,勞工通常可擁有起碼的退休生活,且勞退基金是雇主提撥的準備金,資金報酬率對勞工的重要性相對較低。新制勞退不同,勞退基金屬於勞工的儲蓄,投資收益亦歸入勞工個人帳戶,因而報酬率高低直接關係勞工退休時可領取年金的多寡,所以勞退基金的運用除了安全性,亦須兼顧獲利性,故與勞保局、中信局代管的性質都不同。這是討論監理會時須先建立的共識。

勞退基金是社會的中長期資金,涉及的層面不只是勞工退休收益而已,運用得當,還能支持金融資產管理產業的發展,並為國家公共建設注入活血。如今勞退新制已上路逾年,政府當再接再厲,儘速推動監理會組織條例通過,別讓勞退新制繼續跛足而行!

http://mag.udn.com/mag/column/storypage.jsp?f_ART_ID=4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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