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裡,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所謂的人權。不過,這一年來,透過很多人的話語,我才第一次了解到像我們這樣的人也是有人權的。原來我也有資格開口說出希望過著像人一樣被對待的生活!」今年四月,七十六歲的黃老太太,在東京法庭向法官如此陳述。

這是一個台灣「漢生病」(俗稱痲瘋病)患者對殖民政府實施隔離政策的控訴,一個即將在十月二十五日做出判決的國際訴訟案件。

東京地院下周宣判 律師有信心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預定下周二開庭,針對台灣、韓國二次大戰前漢生病患者求償一案宣判。來自台韓及日本當地的漢生病復原者將與律師團、訴訟聲援團體齊聚一堂,以舉辦接力演說、靜坐抗議及請願等方式,展現迎接勝訴到來的信心,並向日本政府喊話呼籲比照「熊本判決」模式放棄上訴。

隨著時光的消逝,台灣戰前漢生病患者逐漸凋落,此次向日本政府提出告訴的僅剩二十五名,在樂生療養院度過無數個寒暑的汪老先生與陳林老太太,當天將以原告代表的身分出庭聆聽判決。

台灣方面陪同的社會人士,包括律師團團長吳旭洲、台權會會長吳豪人、逢甲大學財經法研所教授張鑫隆、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蘇惠卿等人。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也將組團到場聲援。

日政府道歉補償 已有熊本判例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的「熊本判決」,係影響這次台韓漢生病患者對日本政府提出訴訟求償的關鍵。當年熊本地方法院判決,日本過去對漢生病患採取強制隔離的政策是「歷史的錯誤」,命令國家要對患者賠償,最後在各界輿論及聲援運動的壓力下,小泉內閣向患者道歉並放棄上訴,同時制定「漢生病補償法」,依法每名申請者可獲得日幣八百萬的補償金。

經由日本律師團的協助,台、韓兩國的戰前漢生病患者依據補償法,向日本政府請求補償金,卻遭日方以台韓兩地療養機構非該法所稱的「國立」療養院為由,拒絕道歉和補償。日本漢生病律師團因此代表台韓患者向東京地院提起訴訟。
東京地院是於去年十二月受理台灣部分的訴訟案,並分別在今年四月、六月及八月間開過三次辯論庭,台韓兩起訴訟皆已辯論終結,東京地院訂於本月二十五日上午同步宣判。





2005.10.17  中國時報

請把我的家人我的夢 還給我

張瑞昌/整理(摘錄東京法庭發言稿)

黃老太太,台南人,七十六歲我的家在府城,以前日據時期叫「濱町」。小時候,因為繼承祖產的關係,讓我過著衣食無缺的生活。記得老家有很寬敞的起居室,除了客房、廚房、餐廳和寢室之外,還有中庭、走廊,戰後我曾回去看過,就在小北街夜市附近,不過已經是別人的地方了。

我小學讀公學校,非常喜歡讀書,也結交不少朋友。當時我很希望畢業後進入台南第二女高,然後逐步完成當一位老師的心願。六年級時,學校辦的畢業旅行要坐船去日本,如果家庭經濟不好是無法參加,由於祖母早已為我準備經費,所以讓我滿懷期待。

就在這個時候,我發病了。那個年代,日本人很怕漢生病,要是發現這種病,一定要立刻通報,警察會把患者帶走,同時全村進行消毒。我因此放棄期待許久的日本旅行,以及進入第二女高的念頭。此後,我一直待在家裡,弟弟和妹妹也幾乎同時發病,三個人偷偷地躲起來生活,一旦有警察來家裡查訪,我們就要慌張地躲到床下,深怕被發現。家裡為了治療我們的病,幾乎散盡家財,最後還是保不住我們的家。

有一天,祖母告訴我們,「這大概就是你們的命,還是去樂生院吧!」

就這樣,我們姐弟三人被送到樂生院,那天晚上我們坐人力車到台南車站,然後轉搭火車北上,祖母為我們送行到此。由於先前關於樂生院會毒殺患者的傳言,讓我們一路上沈默不語,心中充滿不安的情緒。

第一次回到故鄉已是戰後,我收到祖母的病危通知,隨即和妹妹趕去祖母和爸爸住的廟宇看。沒想到我們因得了漢生病,竟成為家中最後探望祖母的人。

十九歲的時候,我和同是院民的丈夫結婚,不過他還是必須接受從日據時代就開始實施的結紮手術,他是在十八年前的平安夜過世的,從此我繼續一個人生活著。

我常想如果日本沒有實施隔離政策的話,我可以和兄弟姊妹過著正常的家庭生活,可以繼續升學,希望成為老師的夢想,也不會被迫放棄。很長的時間以來,我不知道自己有人權,因為一直被國家扶養照顧,所以用一種很卑微的方式過活。只有基督教的信仰支撐著我,每天就是很簡單地,不去回想過去的生活著。聽到關於補償請求的說明時,我還是抱持著這樣的想法。

在法庭作證時,我向法官說:「現在,我來到六十三年前畢業旅行就應該來的日本,這也是我第一次踏上這塊土地。這是我小時候夢想著的地方,對於這個我所憧憬的日本,我有些話要說。

請把我的家人還給我;請把我的家還給我;請把我要成為老師的夢想還給我。你從我這裡奪走了這麼多的東西,請你張開眼睛看一看。」





2005.10.17  中國時報

媽媽的訃聞 沒有我的名字

張瑞昌/整理

汪老先生,嘉義人,七十九歲六十五年前的舊曆二月初二,那天是土地公生,透早警察就來將我帶走。那時我在家裡已經躲了一年多,雖然媽媽捨不得讓我離開,但還是沒辦法。

我常常因為想家而暗自哭泣,有時候我站在山丘上望著院外的大馬路,不知道自己從那裡來,而我究竟要往那裡去?戰爭期間,有一次我因吃不飽而偷跑回家,結果十天後在管區的威脅下自動回到樂生院,換來藤條鞭打和三天禁閉處分。

我曾經被強制去山上撿木材來燒柴火,由於神經痲痹的緣故,我的手在燒傷時竟無感覺,以致於失去所有手指頭,變成現在這個難看的樣子。

媽媽在戰前、戰後各來看過我一次,她跟我說,要聽老一輩的人和院方的話,趕緊治療好才可以回家。可是誰能料到,我卻永遠都回不了家。

媽媽在農會做代誌,後來她退休,因糖尿病的關係,身體健康大不如前,在台北二弟和嘉義老家之間來來去去。有一天弟弟通知我,媽媽在馬偕醫院病危,要我去看看她。

我趕去醫院時,媽媽已經不能說話了,但她睜開眼睛看著我,她曉得我來了。那天晚上,我留守醫院照顧她,我還記得用棉花棒沾溼了水,幫她擦拭嘴唇。隔天媽媽就走了,我陪她走過人生的最後一夜。

戰前我被強制收容到樂生院,家人曾來信告訴我說,警察定期要求全家都要去做檢查,害他們常受到鄰居的指指點點,這讓我感到很自責。

其實我是一個沒路用的人,二弟和我相差十歲,去年他過世,我自己曾想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我的壽命來跟他交換,因為我那些侄兒都很有成就,他應該要活得比我久才對。

日本律師問我,為什麼在媽媽過世的訃聞裡頭,詳細記載我的兄弟和親友的姓名,卻沒有我的名字。我的回答是,可能家人覺得讓別人知道有一個樂生院的痲瘋病家屬不太好吧!

怨嘆又如何,這就是我的人生。今年八月去東京出庭,我的心情是既緊張又很興奮,因為這輩子終於有機會去日本,不過我擔心腳不能走,怕給人家帶來麻煩,所幸一切都還順利。擔任翻譯的先生,拍拍我的肩膀,說他也是台灣人,住高雄小港,要我不要怕,讓我心頭穩定多。

在法庭上,我告訴法官、律師,如果日本政府沒有將我強制隔離,我有祖母、有媽媽煮飯給我吃,在家人的照顧下,我也不會變成這個樣子。說到這裡,我將雙手高舉給法庭看,那時候的我,已經淚流滿面。





2005.10.17  中國時報

討回公道 律師團有信心

張瑞昌/台北報導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預定下周二開庭,針對台灣、韓國戰前漢生病患者求償一案宣判。對於即將到來的一審判決,台日韓三方的律師皆深表信心。日本律師團已宣布,為迎接勝利,將在判決前晚在東京神保町日本教育會館聚會,翌日判決後則動員支持者赴厚生勞動省靜坐請願;而台灣的人權團體則計畫在判決當天,於樂生療養院舉辦聚會,與東京進行現場連線。

目前律師團還安排二十八日拜會厚生勞動大臣尾 秀久,除要求接見台韓兩國的漢生患者之外,也希望厚生省能表明在勝訴後的兩周上訴期限內放棄上訴,儘速同意道歉與進行補償事宜。

協助漢生病患跨海打官司的台灣律師團團長吳旭洲表示,如果這起訴訟能夠獲勝,不僅對未來律師團推動國內補償法的立法行動,有很大的鼓舞作用,對於探討醫療人權、檢討公衛政策等問題,也將帶來重要的啟示。





2005.10.17  中國時報

台日韓大串連 塵封心牢看見光

張瑞昌/調查採訪

對他們而言,從台北到東京是一條漫長艱辛的路。因為走出樂生院的大門,並非難事;但要走到國際法庭,在陌生人面前,打開塵封六十年的心牢,訴說一身飄零的悲慘遭遇,卻是無比的沈重。

故事的源頭在去年春天。曾協助日本漢生病患打贏熊本國賠的律師久保井攝,由於在受理訴訟期間,發現台灣還有收容戰前漢生病患的樂生療養院,隨即透過在清大外語系任教的同窗好友真武薰聯繫,希望前來台灣進行了解。

由於律師們認為台灣戰前患者也符合「漢生病補償法」的申請條件,遂主動赴台展開調查。經過他們在樂生院的全面清查,總計有二十七位戰前患者,但其中有兩人因健康問題已無法言語,最後確定符合請求補償資格者為二十五人。日方並於去年六月派遣十位律師,到樂生院逐一為患者製作陳述書。

在此同時,日本律師團也針對韓國「小鹿島更生園」的漢生病患者提出求償。然而,去年秋天,律師團代台、韓漢生病患提出給付補償金的請求,卻遭到日本政府駁回,律師團不服,隨即在十二月中旬向東京地院提起撤銷日本政府駁回決定的行政訴訟。

為了這場跨國的法律訴訟案,日本律師團曾致函台北市律師公會,希望能攜手合作為患者爭取權益。在雙方律師聯繫過程中,學界、社運及人權團體也相繼投入,連同韓國方面的參與,一個串連台、日、韓三方民間力量支援漢生病患對日本政府求償的運動於焉形成。

在律師的看法中,日本政府因熊本判決而制定的「漢生病補償法」,台韓戰前病患者應該一體適用。因為無論樂生院或小鹿島,皆是因日本隔離政策而設立的療養所,加上補償法適用對象是「因日本隔離政策而被害的所有人」,所以,並無適法性的疑義。不過,在堅定與官方對簿公堂的決心之後,律師們及支援團體卻碰到訴訟中最棘手的課題:「如何說服患者願意出庭作證」。

曾經代表出庭的黃老太太回憶說,「當初律師們要我出庭作證,我百般不願意,像我這款無路用的人,出去會不習慣,總覺得四周好像有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讓我頭都低低的,抬不起來。」

事實上,絕大部分的漢生病患者都懷著疑懼與不安。多次陪同日本律師探訪樂生院的蘇惠卿解釋說,院民很害怕面對陌生的環境,他們認為離開樂生院沒有安全感,在大眾面前公開露臉更是很丟人現眼的事情。

然而,在訴訟中扮演關鍵角色的日本律師團,卻發揮鍥而不捨的遊說精神。一位院民談到他的經驗說,「有一回,在院裡的大禮堂,日本律師擁抱我們,為了拜託出庭,他們已經來了很多趟,幾乎快要跪下來請求,讓我感動到落淚。」「我有時候在想,身邊的親人都離開了,再也沒有比他們更照顧我的人了,更何況這還是自己的事情,所以我決定出庭。」年近八旬的阿嬤泛著淚光說。

即將代表二十多位原告出席二十五日宣判庭的汪老先生,就是律師們費盡苦心才說動的例子。吳旭洲說,「我跟老先生講,你被人照顧了五、六十年,如今你的決定攸關別人的命運,而且這很有可能是你有生之年最後一次幫別人了。」一番苦勸後,汪老先生點頭了。

在歷經三次的辯論庭後宣判之日終於到來,台灣律師團和訴訟聲援團體,將於二十三日踏上東京之旅。倘若勝訴,這項深具意義的判決或將如一把歷史的鑰匙,開啟漢生病患自我囚禁的幽暗牢房,讓倍嘗煎熬磨難的心靈看見藍天,迎向陽光。





2005.10.17  中國時報

俯身搓揉她因燒傷而變形的雙手 日本律師團 令人「真感心」

張瑞昌/專訪

久保井攝和大槻倫子一同蹲在林卻面前,俯身搓揉她因燒傷而蜷曲變形的雙手,像是在撫慰林卻截去手掌後糾結的心靈疤痕。紅著眼睛的林卻哀怨地說,「做人真艱苦,從少年艱苦到老!」

午後的一場細雨,讓樂生院的日式老舊宿舍更添幾許秋意。從去年四月開始到台灣進行調查,這已經是久保井律師第十三次訪台,她來去多回,與院民如同親人般的熟稔。「午夜夢迴都還會牽掛著他們,很想趕緊搭機來看看。」一旁作陪的學者蘇惠卿如此表示。

四十二歲的久保井攝,畢業於日本國立九州大學法律系,目前在福岡執業。自從接手為漢生病患求償的訴訟案之後,她每次來都是以自費方式,在網路上訂購便宜機票,來台下榻在林森北路、雙城街的廉價旅館。

「我從日本律師的身上學到很多」,擔任台灣律師團團長的吳旭洲律師表示,「在台灣,律師若花個三十分鐘詢問院民的遭遇,就會覺得差不多了;但是日本律師卻願意用三十個小時,耐心地傾聽、記錄院民的心聲,從童年生活談到入院後的點點滴滴,只為打開他們緊閉的心扉。」

吳旭洲曾經是土城看守所抗爭事件、獨台會案及遠東化纖罷工案的辯護律師,他說,為民主、為弱勢辯護,只要有時間、意願都可以去做,也很容易獲得肯定。但這都沒有像受理這個案件來得有意義,因為那需要智慧、毅力和一股傻勁。

在樂生院裡頭,久保井攝像是走灶腳一樣熟門熟路,她和院民閒話家常,換來一聲聲「真感心」的回報。對於樂生院的印象,久保井攝說,「從他們身上,我感受最深刻的是生命力的強韌」,「在社會的歧視下,他們努力存活至今,這讓我經常捫心自問,我能夠為他們做些什麼?」

支撐久保井攝為此案不辭辛勞地跨海奔走的信念,源自於她作為一個法律人強烈的責任感。「這件事(對漢生病患強制隔離)是日本政府留下來的悲劇」,久保井攝強調,她期待判決勝訴後,日本政府不要上訴,並承認日據時代的殖民地病患,應該被平等對待,進而改變社會對漢生病患的無知與偏見。

這位女律師曾在東京法庭辯護後,以反省的口吻說道,「不僅實施強制隔離的政府是漢生病患者的加害者,歧視他們的人也是加害者,漠視這樣的人權侵害那麼久而渾然不知的法律人更是加害者。」

久保井攝的道德勇氣,讓台灣律師團很感動,也很汗顏。吳旭洲說,當初律師公會徵詢有沒有律師願意幫忙時,有些人認為生病是自己的事情,怎麼可能要求政府賠償?研判打不贏官司,但是最後日本律師團的努力,改變了他們的法律觀念,「原來對於錯誤的隔離政策,政府是有義務平反的。」

曾多次陪漢生病患赴日的台權會顧問張鑫隆,為這起人權訴訟案件下了這樣的結論,他說,「消除所有對漢生病患的歧視,讓他們能自由地回歸到社會,才是日本律師團及支持者最終的目標。」





2005.10.17  中國時報

漢生病與「樂生療養院」

張瑞昌

漢生病(Hansen,即痲瘋病)是癩菌感染的疾病,罹患的特徵是會導致神經痲痹與皮膚症狀。不過,癩菌的傳染力和發病力極弱,日常生活幾乎不可能傳染,即使感染也是可以用藥物治療根治。

二次大戰之前,日本政府將漢生病視為可怕的傳染病,並依據「癩病預防法」強制收容漢生病患者,同時對患者採取隔離政策。日本在殖民地所設立的漢生病療養機構,分別是韓國的「小鹿島更生園」與台灣的「樂生療養院」。

「樂生療養院」位於台北縣新莊市,是台灣第一間公立漢生病隔離醫院,設立於日據時代昭和四年(一九二九年),隔年正式收容漢生病患者。當時病患多半是依戶籍地集中居住,因此院民宿舍皆以「台南舍」、「高雄舍」、「大屯舍」稱之。

為控制漢生病的傳染,日本與戰後的台灣政府曾經對院民採取終身隔離、禁育等政策,該院最多曾收容一千一百十八人,迄今仍有三百多位行動不便的年老院民,平均年齡七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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